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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這些用工可以簽訂勞務合同 | 法律風險防控提示書

法律風險防控提示書 企業的這些用工可以簽訂勞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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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達成的協議,勞務合同不屬于勞動合同,從法律适用看,勞務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總(通)則和其它民事法律調整,而勞動合同适用于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風險提示 >>>>>>

簽勞務合同的主要情況是,不具備勞動合同主體資格的人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一 已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 退休返聘人員。

三 已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兼職人員。

四 企業内退人員等。

五 臨時用工也可以是勞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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