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是證明借貸關系發生直接憑證,是債權人主張權利的重要憑證。但是,有些情況下,債權人憑借條讨債卻不會得到法律支持:
1、借款用途不合法;
2、超過訴訟時效;
3、借貸合同無效;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借款;
5、借條形式的分手費;
6、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7、高利貸利息超過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四條: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