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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借條法院不支持呢

借條是證明借貸關系發生直接憑證,是債權人主張權利的重要憑證。但是,有些情況下,債權人憑借條讨債卻不會得到法律支持:

1、借款用途不合法;

2、超過訴訟時效;

3、借貸合同無效;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借款;

5、借條形式的分手費;

6、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7、高利貸利息超過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四條: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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