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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撒謊?百萬借款案有借條、有證人、有銀行流水,法官卻發現不是那回事兒

大河網訊 100萬元借款糾紛,有借條、有證人、有銀行流水,對簿公堂卻漏洞百出,到底是真借款還是演雙簧?當小夥伴背叛了你,看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抽絲剝繭挖出真相!

案情回顧:到底誰在說謊?

老雷、大朋是多年的老夥計。2014年,老雷因資金周轉困難,通過大朋介紹向張小雲借款,兩位“老夥計”向張小雲出具了一張100萬的借條,老雷簽字畫押,大朋擔保。

“債務人”老雷:借條是我寫的,可我一直沒拿到錢呀!

“擔保人”大朋:借了,老雷也收錢了,我可以作證。

“借款人”張小雲:我證據在手,起訴還錢沒商量!

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李琦拿到這個案件時,确實感到困惑。100萬的借條是老雷親筆所寫,張小雲多次從銀行取現後現金交付,有銀行流水,有證人……這個案件似乎闆上釘釘,但法官的直覺告訴李琦:這個案件,有問題。

這麼大筆的借款,張小雲不通過轉賬而是現金交付,不符合常理。擔保人大朋對借貸事實的發生沒有任何争議,也不符合常理。

借款人老雷堅稱沒拿到錢,可他為啥要寫這張借條呢?

法院調查 真相隻有一個!

原來是擔保人大朋和出借人張小雲合起夥來,狠狠坑了老雷一把。

老雷出于信任,以為能借到錢,就先在欠條上簽了字,但張小雲遲遲未履行出借義務。随後,老雷多次通過大朋讨要欠條,但大朋總是拍着胸脯保證,一定會把借條要回來,一直拖到老雷被張小雲起訴……

法庭上,大朋明知老雷未收到錢,卻對借款100萬的“事實”全部認可,沒有任何争議、抗辯。

張小雲呢,法院調查後發現,她根本不具有出借100萬元的經濟能力!張小雲收入有限,銀行賬戶内除了涉案的20萬流水外,每日資金最多不超過5000元。為做實這筆百萬借款,張小雲用20萬現金在不同戶主名下反複存取,獲得多次取款記錄,僞造出借款項資金來源。

就這樣被自己極度信任的朋友背叛!

法院判決

2021年8月,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駁回張小雲的訴訟請求。張小雲與大朋惡意串通,提供虛假證據,捏造涉案借款事實,嚴重侵害了老雷的合法權益,擾亂審判程序,幹擾公正審判,涉嫌虛假訴訟犯罪,三門峽中院已将涉案訴訟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偵查,同時将有關情況通報同級人民檢察院。

法官點評

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李琦

害人害己的虛假訴訟

虛假訴訟罪是自然人或者單位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本案中,原告張小雲以訴訟為手段,以侵犯他人财産權為目的,向法庭提交虛假的取款憑證,捏造已支付出借款項的事實,并在執行中故意放棄對大朋的執行權利,數額巨大,性質惡劣。虛假訴訟不僅擾亂正常的司法審判秩序,幹擾法官對案件的判斷,更重要的是侵犯其他當事人的人身權和财産權,是一種比較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在民事案件辦理過程中,法官應當認真及時甄别證據的真假,去僞存真,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虛假訴訟。在發現虛假訴訟線索後,應當将案件移交公安機關進行偵查,并将情況通報同級人民檢察院。

代表點評

河南省人大代表、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高級講師侯燕

對法律“說謊”終會自食惡果

在法庭上玩“小把戲”,看似天衣無縫,實則已經涉嫌虛假訴訟。本案中兩人惡意串通,提供虛假證據,捏造涉案借款事實,極大妨害了司法機關正常活動,擾亂法院正常的審判程序,幹擾公正審判,破壞社會誠信體系,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注重對虛假訴訟的審查和防範,發現矛盾之處,揪出“狐狸尾巴”,充分體現出承辦法官的職業敏感性,也大力彰顯了人民法院打擊虛假訴訟、維護法律權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能力和決心。(宋健 王濤 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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