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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抗拒證據保全的侵權及損害賠償認定
——西門子工業軟件有限公司與廣州沃福模具有限公司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案
編寫|最高人民法院傅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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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裁判摘要證據保全作為保障民事訴訟活動依法有序開展的重要制度,對于查明案件事實、保護當事人權利發揮了積極作用,也是确保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判的重要手段。但是,司法實踐中,有些當事人為了掩蓋不法行為,逃避法律責任,往往不配合,甚至采取對抗行為以抗拒法院證據保全。對此,對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人民法院證據保全的,人民法院将作出不利于該方當事人的事實推定,并在确定具體賠償數額時将此情形作為侵權情節予以考量。鑒于此,訴訟參與人應當嚴格遵守訴訟誠信原則,自覺維護司法權威,共同構建公平公正的司法秩序。
0 2 案件基本信息1.訴訟當事人
上訴人(原審原告):西門子工業軟件有限公司(Siemens Industry Software Inc.,以下簡稱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
上訴人(原審被告):廣州沃福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沃福模具公司)
2.案件索引與裁判日期
一審:廣州知識産權法院(2018)粵73民初1099号判決(2019年10月17日)
二審: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終155号判決(2020年11月19日)
3.案由
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
0 3 簡要案情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系NX系列軟件(本案主張NX8、NX10、NX11、NX12四種不同版本的軟件,以下統稱涉案軟件)的著作權權利人。NX軟件在行業内常被稱為UG軟件,是一款主要面向制造業的高端計算機軟件。沃福模具公司是一家主要從事模具制造的企業。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以沃福模具公司未經許可使用涉案軟件進行産品設計和制造,構成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為由,向廣州知識産權法院(以下稱一審法院)起訴,請求判令沃福模具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261萬餘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0萬元。一審法院立案受理後,根據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的申請,到沃福模具公司辦公場所進行證據保全,當場向該公司管理人員詳細說明了将采取的保全措施以及拒不配合法院保全的法律後果。經現場清點,沃福模具公司設計辦公室共有26台電腦。在一審法院保全了17台電腦,且其中9台電腦顯示安裝有13套涉案軟件後,沃福模具公司的在場管理人員突然采取對抗措施,通過拒不打開部分電腦、斷電、扣留法院相機、阻止法院人員離開等方式阻撓證據保全工作,導緻一審法院的保全工作被迫中斷,并使其餘9台電腦未能完成保全。在一審審理期間,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為了證明涉案軟件的售價,提交了本案所涉不同版本NX軟件的銷售合同和發票,上面顯示軟件售價從15萬元到20萬元不等,經濟價值較高。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還明确主張對于未能完成保全的9台電腦亦應推定安裝了涉案軟件。
一審法院于2019年10月17日作出(2018)粵73民初1099号判決,判決沃福模具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涉案軟件著作權的行為;沃福模具公司賠償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10萬元;駁回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一審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均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上訴主張,一審法院确定的損害賠償數額過低,應按照該公司的實際損失以及沃福模具公司抗拒法院證據保全等事實确定賠償數額。沃福模具公司則上訴主張,本案侵權事實不清楚,且一審法院确定的賠償數額過高。
04 案件焦點在沃福模具公司抗拒證據保全的情形下,涉案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及損害賠償的認定。
05 裁判結果最高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第95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控制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交,對待證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該主張成立”。經查,一審證據保全過程中,在一審法院已經向沃福模具公司釋明若阻礙證據保全将推定其安裝了涉案軟件并承擔相應不利後果的情況下,沃福模具公司仍然采取對抗措施,通過拒不打開部分電腦、斷電、扣留法院相機、阻止法院人員離開等方式阻礙一審法院證據保全工作,緻使一審法院對其他9台電腦未完成保全。在已經确認部分已保全電腦安裝了涉案軟件的情況下,根據前述司法解釋的規定,應推定一審法院未能保全的9台電腦亦安裝了涉案軟件。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證據保全訴訟措施是民事訴訟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審判權的重要手段。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不但嚴重違反訴訟誠信的基本原則,而且是一種嚴重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在确定具體賠償數額時應對此情節予以考慮。因此,在确定本案侵權損害賠償時應當對9台未保全電腦一并予以考量。本案中,侵權軟件數量、正版軟件售價等案件事實較為清楚,故可以根據著作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實際損失來計算損害賠償數額。在計算時,重點考慮了以下因素:(1)侵權數量。除了保全的電腦顯示安裝有13套涉案軟件外,9台未保全的電腦亦推定均安裝了涉案軟件,故沃福模具公司至少複制了22套涉案軟件,侵權數量較大。(2)涉案軟件的價格。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的NX軟件适用于工業制造,具有一定知名度,售價從15萬元到20萬元不等,經濟價值較高。雖然該售價中包含了安裝、培訓、咨詢、維護、升級等售後服務,但是即便扣除這些售後服務的價值,按照每套軟件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平均損失12萬元計算,22套軟件的總損失也已達到264萬元。(3)沃福模具公司的侵權情節。沃福模具公司在本案中具有無正當理由阻礙法院證據保全的行為,情節較為嚴重。綜合上述因素,在案證據能夠證明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的實際損失已經明顯超出法定賠償額上限,且其主張的損害賠償數額具有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因此,對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的損害賠償請求和合理支出予以全額支持。據此,判決沃福模具公司賠償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經濟損失261萬餘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0萬元。
06 裁判摘要評析大陸法系的證據保全起源于中古世紀的寺院法,其本質為先于本案程序進行的證據調查。證據保全,是指為了防止證據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人民法院在訴前或者訴訟中,根據利害關系人、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采取措施,對于案件有證明意義的證據材料予以提取、保存或者封存的制度。
民事訴訟活動以證據為核心,隻有依靠當事人提供全面、客觀的證據,法院才能查明案件事實,化解糾紛矛盾。在當事人難以取得證據或者證據可能滅失的情況下,證據保全制度能夠彌補當事人舉證能力的不足,從而減輕當事人的維權困難。因此,司法實踐中,在起訴前或者訴訟過程中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的情形十分普遍。特别是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案件中,侵權行為往往十分隐蔽或者處于内部控制之下,知識産權權利人要想獲得被訴侵權人的侵權證據較為不易,迫切需要借助證據保全制度來固定侵權證據和侵權事實。還有些緊急情況下,如展會上被訴侵權人正在對侵權軟件進行許諾銷售,由于展會持續時間短,侵權行為往往稍縱即逝,如不及時進行證據保全,著作權人将失去獲得侵權證據的最佳時機,維權之路可能變得無比艱辛。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證據保全制度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案件中顯得格外重要。
一、我國證據保全制度的立法現狀
我國關于證據保全制度的最早立法是1982年《民事訴訟法(試行)》的第65條, 1991年《民事訴訟法》保留了這一條。該條規定的主要是訴中證據保全,對于訴前的證據保全并未作出規定。為了彌補民事訴訟法立法的不足,《著作權法》等知識産權實體法在此後的修法中增加了訴前證據保全的規定,從專門立法的角度明确了訴前證據保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直到2012年《民事訴訟法》修訂時,該法第81條增加了訴前證據保全的相關規定,适應了民事訴訟糾紛重心前移的司法改革趨勢。同時,該條第3款還對證據保全的具體程序作出了指引——參照适用訴訟保全的相關程序。此外,《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98條對證據保全還作出了一些限制規定,當事人在訴訟中申請證據保全的,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書面提出。對于證據保全可能對他人造成損失的,申請人還應提供相應的擔保。這些規定進一步完善了證據保全制度的程序。至此,我國民事訴訟法已建立起類型多樣、程序相對完善的證據保全制度。
證據保全的實質是對證據的固定與保護。它是一種為當事人設立的私力救濟措施。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既可以在訴前,也可以在訴訟中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人民法院審查後認為申請保全的證據與待證事實之間具備一定關聯性的,可以同意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證據保全。此外,在訴訟中,人民法院認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主動采取證據保全措施。可見,證據保全以證據調查為本質,其制度價值體現在程序所得證據資料對本案審理的作用上。證據保全的啟動以相關證據獲取存在一定難度或者将來可能滅失而不能再獲得為條件,旨在為申請人提供公力救濟。如在本案中,被訴侵權軟件安裝在沃福模具公司辦公場所的電腦中,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客觀上難以取得相關證據,存在取證困難的現實情況。而且,如不采取證據保全,後續沃福模具公司極有可能通過卸載由其掌控的被訴侵權軟件以銷毀證據,逃避侵權責任的承擔。因此,一審法院綜合考慮本案證據取得的難易程度以及涉案證據滅失的可能性後,同意了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的證據保全申請。
二、證據保全制度的制度功能
為何《民事訴訟法》對證據保全制度作出專門規定,并不斷通過修法完善相關規定?是因為證據保全制度承擔着查明案件事實、保護當事人權利、提高司法效率等功能。
(一)查明案件事實之必要
民事訴訟以追求客觀真實為目标。通過各方當事人的舉證,使争議的案件事實逐漸浮出水面,人民法院得以在此基礎上确定案件事實,分清各方法律責任。正因如此,發現事實是實現公正裁判的手段和前提,公正判決是發現事實所要實現的目的。證據保全制度就是查明争議事實、确保法院作出公正判決的關鍵所在。
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案件中,查明案件事實是确定有無侵權行為及确定相應法律責任的重要環節。侵權責任的承擔首先需要明确被訴侵權人有無侵權行為以及具體的侵權行為是什麼,确定行為人實施的具體侵權行為又必須建立在明确的侵權證據之上。因此,獲得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證據就顯得尤為重要。它既是查明侵權事實的基礎,也是人民法院在此基礎上分辨是非,确定法律責任的關鍵。以本案為例,确定沃福模具公司的辦公電腦是否安裝以及安裝了多少套侵權軟件,是确定沃福模具公司是否構成侵權以及将要承擔什麼侵權責任的基礎。而且,本案二審之所以支持了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261餘萬元的侵權損害賠償,也是建立在證據保全過程中發現沃福模具公司的電腦安裝了十餘套侵權軟件這一重要事實,并對其抗拒保全的電腦作出侵權推定的基礎上。
(二)保護當事人權利之要求
民事訴訟的提起往往是一方當事人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繼而請求人民法院裁決争議糾紛、填補自身權益所受到的損失。因此,民事訴訟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為目的,肩負着維護社會公平與恢複不平等、不公正的社會關系之責任。證據保全制度為當事人獲得涉案證據、維護自身權益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證據保全制度也可以保護被告的合法權益。因為它不僅是證明被告違法的有力武器,也是證明被告清白的反證,從而使被告不會受到不法侵害。
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案件中,這種表現尤為明顯。由于正版軟件上線後時常面臨着被破解,甚至被他人在互聯網上免費共享使用破解版本的情況,著作權人要想發現侵權行為十分困難,而要收集侵權人安裝、使用盜版軟件的證據更是難上加難。因為此類案件中,侵權人和侵權行為往往十分隐蔽,要想發現侵權的蹤迹實屬不易。通過證據保全,被訴侵權人是否安裝了侵權軟件變得一目了然,侵權與否的問題也迎刃而解了。以本案為例,沃福模具公司自稱其使用的侵權軟件是從互聯網免費下載的破解版本。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通過沃福模具公司發布在“中國模具人才網”“hunt007網”“百度百聘網”等網絡上的招聘信息,發現其中對設計員的職位描述都是能熟練應用涉案NX軟件進行模具設計,由此初步認定沃福模具公司具有未經許可使用涉案軟件的行為。但由于相關軟件均安裝在沃福模具公司辦公場所的電腦上,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客觀上難以取得侵權證據,故一審法院根據該公司的申請,采取了證據保全的措施。這一舉措大大減輕了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的舉證責任,也使該公司的著作權得到了合法保護。
(三)提高司法效率之利舉
民事訴訟在強調程序重要性的同時,也極其注重效率。由于司法資源具有一定的稀缺性,這意味着它必須得到合理分配與安排。無論是當事人的舉證,還是人民法院對證據的審查都必須實現高效。經過證據保全,案件事實得以清晰、明确,這有助于化解當事人之間對于事實問題的分歧,有助于法院作出正确裁判。以本案為例,經過證據保全,沃福模具公司安裝使用侵權軟件的侵權事實明确,極大地減輕了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的證明責任,也有利于法院在此基礎上作出公正裁判。
三、抗拒證據保全将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既然證據保全在民事訴訟中肩負着保護當事人合法權利、查明案件事實等重要功能,對确保民事訴訟活動高效開展、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司法審判權意義重大,此時如何合法保障證據保全工作順利開展就顯得尤為重要。對此,《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明确規定各方當事人應當對證據保全工作予以配合協助,如果不予配合,将承擔以下兩方面的法律責任:
(一)推定承擔不利後果
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第95條的規定,對于抗拒法院證據保全或者拒不配合提供相關證據的個人和單位,人民法院将作出不利于該方的事實推定,其将因此承擔相應不利後果和法律責任。例如,在本案中,沃福模具公司在一審法院已經釋明若阻礙證據保全将推定其安裝了涉案軟件并承擔相應不利後果的情況下,依然采取對抗措施,故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審中推定沃福模具公司未能保全的9台電腦亦安裝了侵權軟件,并在計算侵權損害賠償時對這9台未保全電腦所涉侵權行為一并予以計算,同時将該公司抗拒證據保全的侵權情節納入損害賠償的考量範疇,并最終通過計算權利人的損失全額支持了西門子工業軟件公司261萬餘元的賠償請求和10萬元的合理開支。
(二)追究相應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111條 規定,對于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或者單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這一規定,在人民法院進行訴前或訴中證據保全過程中,如果當事人不配合人民法院的證據保全工作,采取阻撓或者其他方法妨礙法院執行公務的,法院可以依法對相關人員罰款、拘留,對相關單位判處罰款;如果相關人員或者單位的阻撓行為觸犯了《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法院還可以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和單位的刑事責任。
四、結語
誠信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現代文明社會的基石。我們國家高度重視社會誠信建設。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國務院印發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提出了信用體系建設的整體思路和基本原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和推進創新社會構建的重要手段,對于增強全民誠信意識,構建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社會體系具有重要意義。訴訟誠信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法律、法規、道德為依據,倡導誠實守信、失信懲戒。每一個訴訟參與人都應當自覺維護講誠信、守法紀的法治環境。證據保全是保障民事訴訟活動依法、有序、高效開展的重要制度,對于查明案件事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審判權、作出公正裁判的重要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自覺配合證據保全工作,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法院工作人員執行職務。對于違反者,人民法院将作出不利于該方當事人的事實推定,并在确定具體賠償數額時對此情節予以考量。而且,抗拒證據保全者,還将面臨着其他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因此,訴訟參與人在民事訴訟活動中一定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和訴訟誠信,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依法保障司法保護有序開展,這樣既能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又能共同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司法秩序,促進全民誠信。
-審稿人:丁文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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