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複試——如何撰寫個人陳述
研究生複試通常需要提前準備本科成績單、考生登記表、個人陳述、四六級證書等材料。個人陳述是需要考生按照報考院校的要求自己撰寫的,同時個人陳述也是評審老師複試時了解考生并提問題的參考材料之一,下面筆者以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裁定駁回當事人再審申請後,檢查機關就原生效判決又提起抗訴的,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請示的答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裁定駁回當事人再審申請後,檢察機關可以針對原生效判決而不是針對駁回申請再審裁定提起抗訴,人民法院對再審申請審查作出的駁回裁定。無論是否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相同的事由又提出...
行政處罰法研究十五:行政處罰後,當事人仍不改正,還能處罰嗎?
市場監管部門對當事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間的不執行政府指導價違法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且發現當事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間也存在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違法行為。...
最高法院:民事訴訟當事人不同意全案在線庭審,應當說明理由
2020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問答口徑(一)》(法〔2020〕105号),當事人不同意适用在線庭審應當如何處理?在線庭審總體上應以當事人同意為前提:應當要求其說明...
法院認為需要鑒定,但當事人不申請鑒定的,法院可否依職權啟動鑒定
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認為待證事實需要通過鑒定意見證明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委托鑒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包括”(五)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
道家古人的“八觀八驗”,預測當事人的未來!
都代表了中國古代管理思想家在看人上的基本态度”通過行為和表現去推斷當事人的内心世界,就是依據人在不同環境的表現來識才,要看他是否還謙虛謹慎、彬彬有禮、遵守規則。人富了以後還能保持節儉,聽則觀其所行,就...
建工典型案例|當事人對工程價款結算已經進行了約定,審計報告不影響結算結果
在雙方當事人已經通過結算協議确認了工程結算價款并已基本履行完畢的情況下:發包人、某區監審局審定後納入工程結算,B公司經發包人确認為岚峰隧道工程分包商,合同對工程内容、承包結算等内容進行了具體約定,某市...
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該如何對待交警部門事故責任劃分?
确定各方當事人事故責任,這直接影響案件的性質及賠償的金額,當事人承擔的責任比例,有可能決定案件是否屬于刑事案件(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負...
最高法案例:法院僅是确認強拆行為違法,未對建築物進行評價,當事人可就行政機關認定建築物違法的行為另行...
關于再審申請人提出的原審判決,未對再審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行為實體是否違法進行确認的問題。一審法院對再審申請人證據證明目的的描述,可以證明再審申請人從其租賃的橋下倉庫通往其家中的電源是再審被申請人強拆再...
引X入室,當事人MATCH表示:很後悔,非常後悔!
查找小于等于80的值的位置,查找大于等于80的值的位置,即返回查找值在數組或單元格區域的相對位置,查找值和查找數組是必填,輸入兩個公式:隻需要把XMATCH獲取到的位置作為第二參數:在INDEX提供的...
沒有經過當事人辨認的證據無效!懂就赢了,不懂就輸了
當事人都是有權利進行質問和辨認的。當事人有權對物證進行辨認與核實。都必須經過當事人辨認,并且必須和各方的證人證言相互印證。你沒有被允許發表對于這些證據證明力的看法;法庭也沒有經過各方證人證言相互印證,...
最高院研究室負責人詳解《關于當事人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内容有争議提起訴訟是否...
最高院研究室負責人詳解《關于當事人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内容有争議提起訴訟是否受理批複: 關于當事人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内容有争議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問題:經公證的以...
錦屏法院:當事人送紅包表謝意,法官拒收守廉潔
法官您審理我這個案子太辛苦了“這個紅包隻是想對您表示感謝,依法辦案是我們的工作職責。請相信法院”我們會公正辦理案件“這個紅包我堅決不能收,請你來法院把它取回,錦屏法院向法官像往常一樣審理卷宗,當查閱到...
公司調動崗位當事人不同意怎麼辦
公司調動崗位當事人不同意怎麼辦,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但需要補償員工的辭退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标準向勞動者支付。向勞動者支...
最高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實務問答》系列之“建設工程(四)”
建設工程的優先受賞權的行使是否受合同效力的影響,發包方應當支付工程款的約定也應無效。約定的建設工程款債權随着合同的無效而自始不發生,對約定債權擔保的優先受賞權同樣不應當繼續存在。可以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
最高院《民事審判實務問答》系列之“建設工程(三)”
當事人可以協調選擇适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财産所在地法律,可以允許當事人根據《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适用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選擇适用法律,适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中...
最高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實務問答》系列之“建設工程(八)”
《建築企業資質等級标準》(已失效)對勞務作業分包的種類作了規定,專業承包中的第三人就完成的工作成果與分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勞務分包中的第三人對工程承擔的合格責任。則按照合同約定确定工程價款即可:...
已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能否解除?| 實務問答
我傾向于認為對未生效合同主張适用合同解除制度,(1)我國現行法并未明确規定被解除的合同必須是已經生效的合同;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受讓方請求解除合同并由轉讓方返還其已支付的轉讓款、賠償因未...
最高院《民事審判實務問答》程序篇—證據(一百零二)
另一方當事人是否還需要舉證證明:當事人明确承認于己不利的事實的。當事人在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書面材料中,明确對證據表示認可的也屬于訴訟中的認可,直接原則指法官必須親自了解案件的所有材料,特别是當事...
民法典總則編司法解釋的十大家事法亮點(實務問答)
但未明确其民事行為能力及監護相關問題,盡管解釋上認為應參照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确定相應的法定代理人。《民總解釋》僅針對父母無代理障礙的情況、而對父母因主客觀原因不能代理的情況未作規定。(筆者2017撰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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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