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今日頭條 #法律人之家# 【裁判要點】
未經村民會議授權,村委會擅自對外簽章承諾将該村集體企業的部分财産份額或企業被征收後的部分補償款份額轉讓給他人,違反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4條第1款的規定,應認定無效。
案例索引:2022年第5期《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上海友民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訴寶山區楊行鎮北宗村村民委員會借款合同糾紛案”,案号:(2020)滬02民終9965号。
2022-06-12 13:59·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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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村民會議授權,村委會擅自對外簽章承諾将該村集體企業的部分财産份額或企業被征收後的部分補償款份額轉讓給他人,違反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4條第1款的規定,應認定無效。
案例索引:2022年第5期《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上海友民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訴寶山區楊行鎮北宗村村民委員會借款合同糾紛案”,案号:(2020)滬02民終9965号。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