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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徒傳承
跗,自朕召于仙苑,為弟子者,均慕其尊而榮之。從師跗之弟子者,乃從争将士,雜之失足、斷臂、瞽目之功臣,其立者卧者,執偏之不等。
一日,跗至邸。乃為弟子講經論道,傳之法術。弟子席而恭聽。
師,妙言其語,據論市演手足,言動語切,形象逼真。此可曰:“積一石足壘千重上,築一台而視百裡遙。斷一羽可曉鵬程萬裡,取一毫乃測經緯玄機。”
師曰:“今遵聖命,以布天之生德,地之承靈。天布地靈其為多寡,男女長幼,聰魯之愚癡。得天地靈秀,俊巧妍媸,賢惠刁肖。有别無别,天地之公允,生德始教無類。故,為師必乃等視同仁。未可言道行私,有别親疏。公私于别,乃一正之天下矣,此天下無之其道,任私膨行。”
此論乎,亦理也。理之易也。一道之于理也。得之其理乃尋其道,獲之其道,必循其理。此乃,心意于領義,神會于一。從一窺度臆測。神會之何說?尚有其意,乃不盡其言之說爾。
“此之何謂?”
師曰:“意領為是,乃亦有其,可見未見之分。未見所言之,所不為妄者何乎?未見以言實,傳之不盡,非騙乎亦何為?”
故此之意會,臆測窺度。此非意之妄,乃其理俱。理俱之,其何所不見?非之不見,此乃生無待其數也。其今不見,其明日見。今之見,乃昨日未見。于昨說今,固非者何也?故此帝曰:“事物亦備時之異也。所故,依理遣教,非理勿授。非論道之是非,乃論道之理數。'道論于教,頓蒙由開,非霸道所斷青白。’”
霸道于何?
霸道,乃強一詞之,非理所是。無至實其遠矣!故曰:積烏雲之厚,難彌光霞之照;為寒做結,難拒輝暖所融。
天下之公,所論仁德。人之不仁,此非人本。人慈道義,乃順天應人。順天者,亦順其理。順之其理,應驗于人。驗效,必為是理。理之所效,實是必為道存。道存理施,乃謂定法。法之求實,術亦備之。故求法術應驗,必細探理源。非所效驗,乃法術于謬。謬乃逆道悖理,逆道悖理而亂,其法不滅待何乎?
師曰:“吾亦至囑弟子,非理不傳,悖理不行,亂法不為。”有道其立,其理俱細。正此,經文“道要”之句乃陳,弟子細品無窮奧妙具居其中矣。
跗與吾,應朕召仙苑。帝從素平之言,徹曉天地之奧。玄機以論“内以吐納之法,外以伸屈摸而按之術,歸為《導引按跷經》矣。”法術精煉“九九歸真”。精辟之“經”之,至意之博大,至廣之無極。
帝曰之“經”者,亦徑也。不曰徑者,非徑可巨,大千之支彼殊途,非以徑之囊括。其曰“經”者,一字之廣,一語至深,深廣之論足以括之。
何謂之經也?經者,乃至簡、至捷,通達聖地之法道也。法道“導引”矣。
導乎?導者,其亦道也,所道之要也,要之必也。要之要者,乃驅一氣歸之駛道爾。其道,支彼于路也。其路支之,一道爾。
故曰之“導”者,乃導一氣歸于駛道之于行也。曰“内導”之。内導也,體外納以清鮮内入,内入化以實之,實之實,實之實體矣。
所故:外虛,以求内實。内實,以化外虛。故與虛實動靜,乃為虛實變止。變之其止,乃以無形為有形,有形化無形矣。
“引”之乎?“引”者,乃引導其“氣”化變賦其體。此亦紛繁之化變,無形為有形,有形助無形矣。外動之遲速,内以疾徐。所故,外動剛柔以濟,力勁所為。外形其動,實引内動以蓄之。
内“導”,以為外“引”。外引,以利内“導”作。所曰“内動”外之“導”,“外動”内之“引”。外引内動導,内導外動引,故曰“導引”。
曰之“導引”者,乃外引之施,其傳内導于系,内導之實,而引其體。一體之支,系聯之體系,體系之系,天真歸一。
故,内以意念吐納之法,外以伸屈之術,于搖筋骨,開腠皮肉,捷舉手足,抑按皮肉,以激血氣之化變矣。
所曰人之“氣、血、筋、骨、皮、肉、脈、髓”秉承天地于一體。一體之人,五髒六腑、四肢百骸,為一脈所承系。其上下左右,前後交互,綱系為天地一氣所統之。故,氣統萬物,萬物歸一理,而無逾之。
外引之施,其傳内導于系;内導之實,而引其體。
于“導引按跷”也,乃“導氣入道,引氣行道,手足求安,必矯徑道矣。”氣之,可導可引,可按可跷;可“導引”可“按跷”;可“引按”可“導跷”,互為至大也。
習内功乎,外功爾,乃按之跷之,一總之離矣。
其導其引,其按其跷,乃一體四式之分。實分之合,合以分,分其支,支不離,其離個體,各體之支離,以彼自取。其合不離天真歸一,一合綜總,綜總于分四式之支哉!四式之内外于“一”矣。
歌曰:百卉繁山秀,地廣萬物靈。枚果滋含味,蕊花同競香。
帝以:導引按跷之語,寓意至深。至辟之精,乃一字不易。其為明志之士,探求之。有梗而略其概,所淺而未浮,深所未藏也。
所故,有德者居之,得道者行之。常言道,天下為一公而有,所遺弟子非直系子孫。天下肢道,非一人獨攬。無私,乃行之天下矣。
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乃萬衆之天下。功德久存,之于“一”理也,亦醫理之易理也。所“易”之。此“易”之,之定易。定易之動“易”。動易之變“易”。變“易”之,乃不易也!
經文釋密
一日師召弟子,考審“經文”習頌。
弟子文全道:“弟子習以默誦之,此乃:天,法道其正也。歸之,要之氣道。于理之法,之必要。正,正道之。是存要道。之要存之,氣是有爾。氣道之行,有來有去。天外之行,要,道其氣。非妄非狂,亦非貪之爾。氣下爾有上。氣上為實,要勻。道有氣下,則主下之。于下之,則之上主。故,行開上調下,開下補中調下爾……”
弟子蔔全道:“師兄之頌,差異!吾解乎,此乃:天法道,其正歸之要。之氣道,理之法必要正,正其道之是。存要道之要,存之氣是有爾。氣道之行,有來有去,天外之行要道。其氣非妄非狂非貪之爾,要之審時爾内之,了之。氣下有爾上氣,上為實要勻,道有氣行下,主下之主,上行開上。調下開下,補中調下爾……”
弟子司庫曰:“師弟之言頌,雖出心得,但未必以叙全貌,吾今習而知曉,此别有一番天地乎!”
文全、蔔全同曰:“師弟之見,何也?”
司庫頌曰:“天理存,法之要。道法道,其必之,正要要。歸正存,之正之,要其氣之。道?是氣之。有道是爾!氣行之道要爾。之道要行其之,有氣。審來非時,有妄爾去。非内天狂之外,非了之貪之。氣道,開下有上。有氣調爾行下,下上下開,氣主下上下,補為之中實,主調要上下勻而行之。”
弟子,一一背頌祝念,各抒已見。頌祝之,其無雷同,俱執一詞,皆謂效驗中來!當此之何?弟子恭拜師尊,以斷是非……
師笑爾頻首,捋須言道:“衆徒實未負,聖帝之望,習有心得。雖頌祝,非以雷同,皆确驗!此乃'經意’甚廣,言不過帝意,以席括之!為師簡而從述,其要義之。
《導引按跷》經也,九九之。九九而分,上中下也。上經,三十三字,述道要之理。一三而複,乃'天、地、人’之,歸于一理也。三歸一,以求其實也。此乃句讀,之于三之,乃陰陽升降,天地上下分宗,經緯縱橫。以下,上複之。
此乃:“天理存,法之要。道法道,其必之。正要要,歸正存,之正之,要其氣;之道是,氣之有,道是爾。
物極而反,終道乃迥,首尾相續,則如環無端。此,一三,一四,一五,一六,一之七、八,九也。天地人解其奧,續以讀乎。
其陰複陽返,終道乃回。右至左讀,此乃:'道是爾,氣之有。之道是,要其氣。之正之,歸正存。正要要,其必之。道法道,法之要,天理存。’
此句無變,其意迥然。别之,橫、豎、順,逆之,是從爾。順逆之,是非也。
橫乎,以示經緯交叉。故此,五字一讀。乃示,五行化變于宗也。
此乃:'天法道其正。歸之要之氣。道理之法必。要正正其道。之是道存要,之要存之氣是有爾,人乃天地皆然。’餘三字以示天、地、人’也。
上經已言,為師在簡叙,中經之三十三字。故曰,中經拟示以要之居中。亦陳'内導’之義矣。一氣化陰陽,陰陽皆一氣。故,二字一讀,此乃上下、左右、前後,氣之經緯,環環與交也。
二字左右乃:'氣道通行。有來有去。天地之,萬物之。曰道之氣,其氣非妄非狂,肆行以蓄過,越非貪之爾。故要之乃審時度事。爾内之了之。’
二字讀,延至二字為句。乃四字為整句,内涵'是’要于實也,四、實乃取諧音。後五字,乃含五行化變于中,六字句乃示六合。七也求其氣,八也氣之發,九也循序于久。十者,乃求實于一也,一之氣乎之要也!
故從七求氣,八也從氣發,九乃尋序久,十者,乃求實于一氣也。一氣乎?中經之重,曰之要也!要乎,之氣也。
經也,非之左右可從,亦上下之豎也。豎之上下,以示氣之行貫。
其豎乎?乃'氣行之道要爾,之道要’。其行以介命賴,行之'有氣審,來非時,有妄爾。去非内。天狂之,外非了。之貪之。’以貪乃擾天地之人,以上下之亂礙中合乃傷人。故此句讀之變,乃示氣之三部之要皆氣矣。’
非此,句讀之變亦括無窮奧妙,弟子得閑細思哉!
為師在言叙,下經之三十三字。三三合九,九九歸真。歸真也于真金之言,數始一歸一爾。故,一字一讀。此乃陳述'外引’之要也。奧妙足醒神聰耳,其具大義精要,義也,義之本廣,廣泛作之合論。
氣之乎,存之乾坤。本以喻'真、正、中、經、脈、營、衛、動之,不一而足。字之義廣,乃括天地清濁大小之空耳。雖曰之,上下之,舉之不盡。下乎,其下之,沉乎、堕乎、之扔乎矣,乃不盡之有矣。有之,從上下以曰乎。”
弟子問曰:“真、正、中、經、脈、營、衛、動之何”
師曰:“真之其正也,正之其中也,中之經也,經之脈也,脈之營也,營之衛也,衛之動也,于動之行也。行之上下以不盡也。”
于'氣,下,有,爾,上,氣。上,為,實。要,均。道,有,氣,行。下,主,之。上,行。開,上。調,下。開,下,補,中。調,下,爾。……’
單字為師不多贅述,弟子細心于省矣,颉帝之良苦!取意(廣),擇比類(細),相形(似),會意(全),以合天地之玄奧矣……”
弟子問曰:“上中下三維以合天地其常,非常之常何以别之?”
師曰:“善哉!昭乎問。非長之長乃短長,短常之長以擾其常,擾變常之其亂。所故'風以勁卷席落,雨以墜落瓢潑,雷擊電裂震落’颠倒于常态之中也。漂落從現于'經’中矣。”經文所備俱細。
為師乘興出一道情。此乃:'颠倒颠,倒颠倒,倒倒颠,颠颠倒,要不要,不知要,亦要了,所知要,窺試探以解探,無拘以度,乃從法術,備之要,真元道’也。
遵聖命,為師無遺言,至囑弟子深省心力,切莫荒蕪所學之業,以棄我中華瑰寶兮。
爾等稍候,今将集納“導引按跷術”有功爾等,聖命二斤之金,分付之。為師不細語,細語反令懶思。吾付之……
師跗曰:“其謂之筋者,乃才中之至寶,昔之僅二斤爾。為此,吾亦細分之(支),使其各有所用。唯恐分之不均有誤也。故,有律以别是非。'功則賞’,'過乃罰’。罰過、功賞,各有所當。'金’(筋、斤)之所來矣,乃由府庫司戶,各自彼付。慎勿取動亂,以失綱常乎!
'金’為'财’中寶,才為人中寶。為師不依财論高低。君子謀财,貴為有道。得道,為求寶;求寶,為行道。故:君子無義之财不取,無利之才乃不與。其寶者,得之于力,為力勁所動。力勁于動奈何之?力勁也,所曰:力闊、力窄、力廣、力之潛也。于久之力續,久之力持,乃'勁’也。故以勁而進之,于久穩之力勁,乃内停其潛。于潛,以其所藏也。故于正之'要’也,而于要之。于之要也,則必'閉’乎。所曰:有閉之要,可了道要;無必之要,乃壞正道。
弟子所為(維)分金之時,要以正道光明君子所維(為)。雖無财(才)不得道,有才(财)依得道,此乃中行正道(中氣行駛的道路),為人光耀(望診與臨床施治緊密相合)。道要之事,己之所維乎!
正也,正之行之,止正道于“要”也。分金之正,于其一是(正于一氣),乃要合而歡(緩)勿妄而貪。貪多者,無有不敗之理。此乃,天下資一人,終無消谷之地;舉世僅一人,豈不哀哉!
天下于人,中厚(脾胃消化)為之本心,本心亦屬德(治療措施是否得當)哉!吾輩授教弟子,勿誇己功為是。非者,亂矣!亂之哉,成何吾正道之于一統。
所有餘之不足,相準于調停。餘者,亦奇之收之(止)也。收之,以為溢蓄既存所儲。不足之,以所儲爾支付之,豈不兩全(氣血)其美哉!何愁弟子,每于分金之時所留'禍患’,無患之有,吾所言于要也。其'要’其'道’也謂。
吾,非生爾知之,非故有自知之明。尋至理,當明于引之其來,于一之要乎也。故曰:其(氣)亂否,以吾之為主(以自我為标準)吾所查維(診查判斷)之。所言其(氣),亂者,乃弟子為金(筋)中之事,争之不平之過,過之争鬥,必有其傷之。傷哉!一氣之所主,逆亂,乃由之必然哉!所故,此乃不公(沒有從整體考慮)為害。
吾,如之奈何?
曰:亦赴'争鬥’之所在,據理調平之是。'損有餘益不足’。毋多勿少,其和合于公平之正也。此,一'平’,中等于分(從中間帶開始),乃調停之。此乃為“金”之所論。……弟子有問提之,無問自去罷。……
衆人皆散,唯司庫之文全,瞽目之蔔同,失足之何留三人緊依師側,不肯離去。師曰:彼何不歸乎?于經文略述,分金于細。爾等奈何不競行其事立以道乎?
文全曰:恭請師尊,恕弟子無知之難識,所故爾等冒犯!今目睹聞樂,實身所未授。未實以臆測,恐謬經旨原意。故請師尊實授之足矣。
師無語,内喜文全聰穎機靈,袒誠直言不諱……。
蔔同曰:“苦奈吾耳聞,實所未睹。聞以未睹,虛于未足。天意乎,九九缺一矣!”
師憐蔔同,内窺其巧言,盡到妙處。心靈無缺,無奈天殘。天殘可補,何于人乎?師助其力,欲補同存。
何留曰:同道友朋一體于全,彼之不全,豈不廢哉!彼之不足,何求有足乎?
師心恻隐,弟子于争戰而損,雖無回天再造之力,亦所奮當“始足”,此乃,天機之秘,豈可輕洩哉!
師佯怒曰:“爾等無用之廢(尚未應用)!未行而言,焉曉至理之妙。所學非用,學以何用?未用何言求實,豈不謬哉。耳聞未睹,己試不亦同睹。雖缺于足,何不思未足乎。足以未足,留上首何用。所與精通又何為之?彼所未瑕,非代之者何?代之以廢,從之何廢爾……。
爾狂言無細于詳,鬥膽再枉議經文,子夜吾必取其首授以天祀。”
衆皆嘩然,全、蔔、留,三人默默而去……
文全,蔔同,何留,三人宴食畢,乃沐浴更衣。至子夜再赴師邸。……
師,端首休目内運哉。三人施禮,立于師側良久……。
師曰:“此來何事?”
三人曰:“弟子奉召承啟師訓。”
師曰:“吾以言之,爾等再枉議經文,吾必取其首授天祀,爾果無懼乎?”
三人曰:“謝師尊恩惠,如此正投弟子心意。是望求業至徹,願以身首求示天德。非此遍覓四海,尤無着落(落實)兮!”
師慨曰:“師于細其子逆,師未細,其細細有細哉!于此言之,機關在秘,終有曉道之士;善門大開,有路竟無人來。此乃天意于賜,吾之不賦,乃違天意。吾不贻,久思自細。此善'吾夙願天下有志之士,為道早成’,乃不失天地之良德也。”
師,随囑三徒,“誓語登正道,非邪傳教,謬種留傳,贻害子孫,所累無辜也。
故乃,陳言十卷……”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