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645 證券簡稱:中源協和 公告編号:2023-003
中源協和細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内容的真實性、準确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二審上訴申請已被受理,尚未開庭審理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上訴人(一審被告)
●涉案金額:62,247,191.51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産生負面影響:因二審尚未開庭審理,公司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産生的影響。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原告内蒙古協同創新股權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天津德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清澤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永泰紅磡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天津紅磡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李德福、中源協和以及第三人内蒙古福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銀宏幹細胞生命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原告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立案後,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2年3月14日、2022年10月12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并于2022年12月29日作出一審判決。根據一審判決結果,公司不承擔本次訴訟責任。(具體内容詳見公司公告:2021-036、2023-001)。
二、本次訴訟的進展情況
2023年2月5日,公司收到《民事上訴狀》,内蒙古協同創新股權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一)上訴請求
請求撤銷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21)京0102 民初 24768 号民事判決第三項,改判被上訴人天津清澤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永泰紅磡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天津紅磡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李德福、中源協和細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就一審判決第一項、第二項款項承擔共同支付義務。
(二)事實與理由
1、天津清澤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永泰紅磡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天津紅磡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李德福應承擔共同支付義務。
2、中源協和應承擔差額支付義務。
三、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等的影響
鑒于二審尚未開庭審理,公司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産生的影響。公司将持續關注本次訴訟的進展,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中源協和細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七日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