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合同一旦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随着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與法治建設的推進,人們在經濟往來中也愈加重視合同的簽訂,基于合同在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本文總結了簽訂合同過程中一些常見問題,以供讀者參閱!
問題 |
具體規定 |
1、訂立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
2、當事人對合同約定不明,如何處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内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确定。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内容約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規定: |
3、格式條款的效力如何認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确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四十一條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争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緻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
4、未經書面簽字确認的合同是否一定不成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
5、第三人是合同履行方,其不履約如何處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
6、合同中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未履行,一定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
7、因債權人的原因導緻無法履行債務,債務人如何處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十條 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緻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一百零三條 标的物提存後,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标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
8、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否拒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
9、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緻,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10、合同解除的後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七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複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
11、變更或撤銷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
12、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
13、行使合同撤銷權的時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
14、一方因合同未訂立導緻的損失可否要求對方賠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15、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有哪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
16、約定的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不一緻,如何計算賠償數額?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産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
17、雙方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違約時可否同時适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
18、雙方訂立一份合同,其中一件标的質量不符合要求,可否據此要求解除整個合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五條 标的物為數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可以就該物解除,但該物與他物分離使标的物的價值顯受損害的,當事人可以就數物解除合同。 |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