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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多地高級人民法院陸續總結發布了2021年度行政審判典型案例。這批重磅案例質量優秀,具備普遍參考價值,是行政審判制度意義的鮮明體現。本期我們整理了截止7月中旬已發布省市的内容供讀者研習,包括:
山東 2022年4月28日發布
江蘇 2022年5月11日發布
重慶 2022年6月15日發布
廣東 2022年6月22日發布
雲南 2022年7月6日發布
由于原文篇幅較長,以下我們整理了要旨部分,以方便讀者閱讀。對更詳細内容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見文末提供的各個法院原文鍊接。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注:山東高院發布的是行政處罰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原文中未包括裁判要旨,以下裁判要旨為本期編輯根據原文概括提煉。
案例一:某藥品公司訴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某市政府哄擡物價行政處罰及行政複議案
裁判要旨:在疫情防控期間,經營者哄擡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等防護用品價格,違反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規定,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引起社會恐慌,影響疫情防控和複工複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從嚴從快予以查處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案例二:某商貿公司訴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某區政府食品行政處罰及行政複議案
裁判要旨:食品經營企業應嚴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既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還要建立并遵守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産日期或者生産批号、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關憑證。食品經營企業因未履行前述義務,行政機關依法予以處罰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案例三:某房産經紀公司訴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者權益行政處罰案
裁判要旨:電話号碼屬于消費者個人信息,市場主體在未“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收集消費者個人電話并上傳至網絡軟件,以利用該軟件向消費者打電話推銷商品的方式使用消費者個人電話号碼信息,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行政機關對此依法予以處罰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案例四:劉某訴某區公安分局、某區政府治安拘留及行政複議案
裁判要旨:反複撥打正在執行職務民警的手機、發送侮辱性短信等行為,構成辱罵民警的事實,實施了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行為。綜合考量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和社會影響程度等裁量因素,該行為構成“情節嚴重”,應當适用較重的處罰幅度。
案例五:張某訴某市森林公安局林業行政處罰案
裁判要旨:根據《森林法》有關規定,除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均須申請采伐許可證。行政機關對無證砍伐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案例六:某餐飲公司訴某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安全行政處罰案
裁判要旨:行政機關在作出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拟作出的行政處罰内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未經行政處罰告知程序而補充的證據不能作為行政處罰認定違法事實的證據使用。
案例七:趙某訴某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行政處罰案
裁判要旨:《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包括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标準的電動自行車。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中對車輛是否屬于機動車的認定标準應當統一。
案例八:某公司訴某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産行政處罰案
裁判要旨: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時應遵循合理性原則。行政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後,相對人已在規定期限内對相應問題進行了整改,行政機關未經複查即作出處罰決定,存在明顯不當。
案例九: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申請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案
裁判要旨:被訴行政行為具有可執行内容的,人民法院作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生效後,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行政行為,适用三個月的強制執行申請期限。行政機關超期申請強制執行且無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例十:某市自然資源局申請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案
裁判要旨:行政機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相對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内既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義務,行政機關經過催告程序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準予執行相關行政處罰決定。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注:江蘇高院發布内容包括裁判要旨,以下要旨均為法院總結。
案例一:張某訴某區行政執法局責令限期拆除案
裁判要旨:無證房屋并非均是應當拆除的違法建築;被拆遷人對拆遷安置房享有信賴利益,執法機關以拆遷安置房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屬于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違法建築為由,作出限期拆除決定,侵犯了被拆遷人依法取得的合法權益。
案例二:孟某訴某區住建局、某區征收服務中心确認補償安置協議無效案
裁判要旨:房屋征收部門明知房屋系非家庭成員共同共有,僅與部分共有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構成重大且明顯違法,該補償安置協議無效。
案例三:某醋業公司訴某市監局行政處罰案
裁判要旨:對于免予标注保質期的部分特殊食品,食品生産企業也應當準确标注生産日期,不得标注虛假生産日期。标注虛假生産日期的違法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不利于對食品的溯源與監管,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案例四:黃某某訴某市監局行政處罰案
裁判要旨:行政機關未考慮違法行為的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作出處罰決定,明顯違反過罰相當以及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依法應予撤銷。
案例五:宗某某訴某公安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裁判要旨:在房屋征收搬遷過程中,行政機關組織實施拆除房屋行為,房屋所有權人報警請求公安機關履行保護财産權的法定職責,公安機關接警後及時出警調查,發現拆除房屋行為系行政機關組織實施,并将調查結果告知報警人,應視為已履行法定職責。當事人認為公安機關未履行法定職責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六:郭某訴某區人社局工傷保險資格認定案
裁判要旨:職工不在下班的合理時間,或者明顯偏離下班合理路線的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到傷害,人社部門不予認定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案例七:倪某某訴某區政府加裝電梯項目确認書案
裁判要旨: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是一項惠民工程。政府根據業主申請,經規劃、住建、市監等有權機關聯合審查、衡平各方利益,并充分考慮低樓層合理訴求後,準予加裝電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案例八:上海某集團公司、江蘇某實業公司、江蘇某置業公司訴某開發區管委會、某區土儲中心履行收回土地行政協議案
裁判要旨:行政機關違反行政協議約定,應當依據約定支付相應違約金。行政機關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并請求減少的,人民法院可以結合協議履行情況、相對方過錯程度以及實際損失等,适當對不合理的違約金予以調整。
案例九:顧某訴某市政府不履行危房解危職責案
裁判要旨:因規劃調整等客觀原因導緻危房所有權人無法自行加固、修繕時,作為具有統籌管理社會經濟發展、保護公民人身财産安全職責的一級人民政府,應當依職權對危房進行解危。行政機關以危房所有權人不同意解危方案或者未達成協議為由拒絕解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十:汪某與某區拆遷管理中心行政訴前調解司法确認案
裁判要旨:經訴前調解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共同申請司法确認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出具行政訴前調解書,确認和解協議效力。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注:重慶高院原文中未包括裁判要旨,以下裁判要旨為本期編輯根據案例原文概括提煉,以方便讀者閱讀。
案例一:石某訴重慶兩江新區司法局行政處罰案
裁判要旨:公職律師的身份具有雙重屬性,其既是任職于黨政機關或者人民團體的公職人員,同時又是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公職律師證書、專門從事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但是,公職律師所實施的行為并非均為職務行為,其以執業律師名義違法違規辦理所在單位以外的訴訟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不屬于特别權力關系範疇。司法行政機關根據法律規定,對公職律師以執業律師名義實施的違法違規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屬于外部行政行為。
案例二:張某某訴重慶市江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江津區土地房屋征收中心解除房屋行政征收産權調換協議案
裁判要旨:房屋征收補償行政協議是行政機關為實現轄區發展的公共服務目标而與被征收人簽訂的具有行政法權利義務内容的協議,具有實現公共利益、行政管理目标等行政屬性,其解除須以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為前提。在房屋超面積不屬于征收補償協議約定解除事由的情況下,被征收人以房屋超面積為由要求解除行政協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為使被征收人利益免受實質減損或增加被征收人行政協議之外的義務,可參照民事法律規定酌情計算超面積部分的價款。
案例三:重慶某汽車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訴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服務中心行政備案行為案
裁判要旨:備案管理是一種非許可性的管理措施。行政機關在對相關事項的備案管理中,其提供的備案登記材料和作出的文書不能對備案申請人另行設置規章未規定的限制性條件,“名不符實”地行使行政審批職權。
案例四:陳某某訴涪陵區龍潭鎮人民政府确認招商引資協議無效案
裁判要旨:行政機關在地塊公開挂牌出讓前,與特定相對人簽訂土地競拍财政優惠協議,該協議違反投标人資格審查要求,客觀形成了潛在投标人間的不公平競争關系,侵犯了其他市場主體公平公開競價的權利,應為無效。
案例五:李某某訴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行政處罰案
裁判要旨:相關法律法規明确要求機動車駕駛人在遇到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必須停車避讓,保障行人優先通行。違法行為人提出其已經減速緩慢通過及事發時還有其他車輛通過未被處罰等辯解理由,均不能免除其自身應當承擔的責任。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案例六:巫山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訴巫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與罰款案
裁判要旨:食品生産經營者應當對其提供标簽内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不得為誘導消費者選購食品,在食品标簽内容中添加對消費者造成誤解的功能性描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中關于“可以免予處罰”的規定屬授權性規範而非義務性規範,即使屬于可以免除處罰的情形,行政機關亦可根據具體案情作出自由裁量。
案例七:賀某某訴酉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履行入編審批職責案
裁判要旨:行政機關對當事人的履行法定職責申請作出的書面拒絕決定,屬于行政機關以明示的方式拒絕履行當事人所申請的法定職責。當事人對該書面拒絕決定不服提起訴訟,目的在于希望通過司法判決課以行政機關相應的義務,而非僅撤銷對當事人不利的書面拒絕決定。從行政訴訟法實質化解行政争議的立法目的出發,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履行法定職責之訴而非撤銷之訴的模式對此類案件進行審理和作出判決,對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确,行政機關拒絕履行違法,且其已無再次調查必要和裁量餘地的案件,判決行政機關直接履行原告所請求的特定法定職責。
案例八:王某訴重慶市永川區民政局确認婚姻登記行為無效案
女性持男性的身份信息冒充男性與另一女性進行結婚登記的,實質上是同性結婚,該登記行為不符合我國“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規定。行政機關為此種情形辦理結婚登記的行為構成行政訴訟法規定的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當事人要求确認該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案例九:楊某華等訴重慶市銅梁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不予審批加裝電梯案
裁判要旨:相關主管部門在作出是否準予加裝電梯的決定時,不應因個别業主的異議而“一票否決”,而應及時現場勘察,綜合評估判斷加裝電梯是否會對個别業主房屋通行、通風、采光等相鄰權益存在影響以及影響的程度,統籌協調兼顧高低樓層不同業主的利益訴求。
案例十:秀山縣人民檢察院訴秀山縣農業農村委員會未依法對石耶鎮履行生豬屠宰監督管理法定職責案
裁判要旨:檢察機關發現行政機關未依法履行法定義務時,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的方式督促行政機關切實履行職責,并針對行政機關的整改行為開展跟進調查,對于行政機關未采取實質性整改措施的,通過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方式對行政機關進行法律監督,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職,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注:廣東高院發布内容包括裁判要旨,以下要旨均為法院總結。
案例一:廣州某百貨有限公司訴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罰款案
裁判要旨:對于未經許可舉辦大型群衆性活動并造成疫情防控風險的,公安機關有權依據《大型群衆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作出處罰。
案例二:葉某訴深圳市大鵬新區葵湧辦事處不予發放生态保護專項補助案
裁判要旨:政府的相關文件雖規定行政相對人不配合政府特定工作的,可終止向其發放生态保護專項補助,但在以協商收購方式推進房屋拆遷和土地整備工作過程中,不能僅以相對人未與行政機關達成補償協議認定其不配合政府工作,從而停發生态保護專項補助。
案例三:化州市人民檢察院訴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案
裁判要旨:因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後一年内又實施同一性質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或者因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後又實施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屬于情節嚴重應予吊銷許可證之情形。
案例四:黃某訴江門市新會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給付工傷保險金案
裁判要旨:職工申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社保經辦機構以其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醫療費用墊付争議、未能提供用人單位蓋章确認的申請資料為由決定不予核定報銷,與工傷保險制度的立法精神不符,依法不予支持。
案例五:江某訴雷州市公安局不履行清除違法犯罪記錄法定職責及行政賠償案
裁判要旨:公安機關錯将行政相對人當成犯罪前科人員錄入公安系統,且經多次反映,仍未對相關記錄進行清理,由此給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六:譚某林訴中山市應急管理局、中山市人民政府罰款及行政複議案
裁判要旨:自然人從事生産經營活動,亦負有安全生産責任,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規定的“生産經營單位”。
案例七:朱某強、朱某溪訴惠來縣隆江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理案
裁判要旨:行政機關應按自身承諾的送達方式履行送達義務,因行政機關未按承諾進行送達,導緻行政相對人耽誤起訴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不屬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誤起訴期限的情形”。
案例八:深圳市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訴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計收案
裁判要旨:在認定行政相對人是否存在信賴利益時,須根據具體案情全面考量是否存在穩定理性的信賴基礎、行政相對人有無實施完整的信賴行為以及有無因信賴遭受利益損失等因素,并可以參考合法合理的行政慣例。
案例九:楊某訴廣州市公安局荔灣區分局、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裁判要旨: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見義勇為确認申請事項,負有受理審核和确認職責的行政機關未依法履行相關法定職責的,應當判決其限期履行法定職責。
案例十:羅某等十人訴珠海市自然資源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案
裁判要旨:規範性文件涉及加裝電梯行政許可時,應當遵循上位法關于業主共同行使權利實行票決制的規則,不得随意增設業主的法外義務。即便原告未明确訴請附帶審查規範性文件,但隻要其訴請内容包含該意思表示或者不進行附帶審查将導緻明顯不合理的結果時,人民法院亦應主動審查。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注:雲南高院原文中未包括裁判要旨,以下裁判要旨為本期編輯根據案例原文概括提煉,以方便讀者閱讀。
案例一:臨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訴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案
裁判要旨:本案涉及工傷認定中人體器官捐獻情形下自然人死亡時間的認定問題。人體器官捐獻所耽誤的時間,在認定死亡時間時應予扣除。人體器官捐獻是拯救他人生命的高尚行為,應予充分肯定。行政機關未考慮維護捐獻器官活性的因素,僅依據死亡證明載明的時間機械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不當。
案例二:雲南滇約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訴隆陽區道路運輸管理局不履行行政許可職責案
裁判要旨:本案是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實質性化解行政争議的典型案例。本案行政機關出庭負責人主動作為,解決了相關行政機關職能劃轉中的銜接問題,依托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促使行政機關自覺履職,推動解決了網約車法治化管理難題,實現了行政争議實質性化解。
案例三:楚雄市新合置業有限公司訴楚雄市人民政府行政協議案
裁判要旨:本案涉及地方政府招商引資協議履行問題。該類協議屬于行政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恪守誠信、自覺履行。行政協議兼具行政性和合同性雙重屬性,将其納入行政訴訟,有利于更好地監督行政機關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案例四:雲南天曉工程機械再制造有限公司訴安甯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辦事處行政允諾案
裁判要旨:行政允諾作出後,行政機關即為自身設定了法定義務,在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應當基于誠信原則依法全面履行。如因客觀條件無法履行,應當與行政相對人充分協商,采取合理必要的補救措施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案例五:張某山訴景洪市人民政府、景洪市交通運輸局特許經營許可案
裁判要旨:行政機關在特許經營權首次招投标所有投标被否決後,調整特許經營許可條件,仍應依法采取公平競争方式選擇運營企業。行政機關未采取重新招投标等公平競争方式選擇運營企業,而采取直接授予方式确定運營企業并作出行政許可,其他投标人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許可決定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但如撤銷許可将嚴重影響公共秩序與日常民生,可判決确認行政行為違法。
案例六:雲南澤森園藝有限公司訴嵩明縣人民政府行政補償案
裁判要旨:集體土地征收補償中,行政機關應保障地上附着物所有權人的補償利益。相對人因承包租用土地進行種植而獲得地上苗木所有權的,已形成的行政征收補償法律關系不因之後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屆滿而消滅,行政機關仍有義務對地上附着物所有權人進行補償。
案例七:李某星訴泸水市魯掌鎮人民政府行政賠償案
裁判要旨:本案涉及違法強制拆除行為導緻的行政賠償數額認定。行政機關在實施違章建築拆除前應進行客觀公正全面的調查,做好現場勘驗記錄,制作物品清單,留存拆除視頻資料及物品處理情況資料,否則将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責任。相對人提交的證據亦存在瑕疵的,人民法院應綜合運用裁判規則,酌情予以核定。
案例八:楊某娥等五人訴雲龍縣社會保險局給付工傷保險金案
裁判要旨:本案涉及第三人侵權情形下工傷保險金的支付問題。職工在工作中因第三人侵權造成人身損害的,在獲得第三人侵權損害賠償後,可以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支付工傷保險金(醫療費用除外)。職工可以分别按照侵權責任法和社會保險法要求侵權賠償和享受工傷待遇。
案例九:桂某春訴魯甸縣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案
裁判要旨:本案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類案件的起訴條件問題。行政機關依據承包合同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第三人認為證載内容侵犯其承包經營權而直接針對頒證行為提起行政訴訟,不具備原告主體資格,應當通過對承包合同提起民事訴訟的途徑解決。
案例十:昆明市生态環境局西山分局申請執行行政處罰案
裁判要旨:本案涉及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非訴執行申請的審查問題。行政機關申請非訴執行應依法履行催告義務,明确告知履行義務期限、履行方式等,切實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權。行政機關未依法完成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應裁定不準予執行。
來源:道可特法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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