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常态。實際上,隻有是有生命的有機物體,都要經曆死亡。老話說的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但是很多時候,一個人死了,就沒有了所謂的“青山”,更遑論以後的“有柴燒”了。因為人死如燈滅,不是神話故事裡說的那樣,可以複活或者投胎轉世往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國人一直以來,十分忌諱死亡,很多時候甚至都不讨論死亡。
但死亡注定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即便忌諱也得面對。然而,面對可以,當與自己相關的親人死在面前時,還是抑制不住傷心與難過。但在喪葬的種類裡面,也有一種特别的喪事,人們不會哀傷,還會高興,這類喪事被稱為“喜喪”。那麼,“喜喪”到底有什麼标準?什麼時候才應該感到高興?多少歲死亡才是“喜喪”讷?
大千世界的規律就是不斷的死亡與新生,這樣才能不斷的循環,世界才能繼續不斷的發展下去。雖然人們一直都很忌諱談論死亡,但是又不得不面對。當然,對于死亡的忌諱,一方面是因為死亡很可怕,另一方面是因為死亡是一種告别的形式,給人帶來的隻有悲傷。
不過,自古以來,盡管人們不願意承認死亡,亦或者沉浸在悲傷之中,還是會想辦法給死者一份體面,所以十分看重喪葬形式。傳統的喪葬形式主要有水葬、土葬、天葬等等。而這些喪葬雖然形式不一,甚至最初的文化影響不一,但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祝福死者的靈魂能夠得到安息,擁有幸福來生。
然而,有一種喪葬形式,生者雖然對死者亦有往生與靈魂安息祝福,但表現的形式卻不一樣,他們不沉浸在悲傷之中,相反,他們甚至很是高興。死者死後,不僅不哭,甚至在還要專門請些表演團隊,吹拉彈唱一應俱全,好不熱鬧。這種喪葬形式被稱為“喜喪”。
明明人都已經死了,為何他們卻表現的如此高興呢?這中間難道有什麼特别的原因嗎?
其實,要弄懂人們為何對于死者的逝去感到高興,需要了解清楚過去人們對于喜喪的定義。在《清稗類鈔》中關于“喪祭類”類的内容就明确記載了:“而俗有所謂喜喪者,則以死者之福壽兼備為可喜也。”
所以從這個定義中就可以看出來,“喜喪”指的是福壽兼備兼備的死者,才有所謂的高興的喪事。因此,從這句話也可以分析出來喜喪跟一般喪事明顯的區别,一般喪事之所以悲傷,就是因為死者沒有福壽兼備。比如突然意外死亡的、因疾病而亡的、年紀不大早夭的、又或者有一定的年紀但自殺或者突然意外死亡的。
他們這種都屬于非自然死亡,有福就沒有長壽,有長壽但又受到病痛折磨,沒有福氣,所以是一般的白喪事。因此,相對應的“喜喪”也就有了一定的标準和要求。
前面說了“喜喪”是福壽兼備,而“福壽兼備”一一分解開來,就是全福、全壽、全終。全福指的是死者生前能夠享受兒女福氣,家庭美滿幸福,人丁興旺。
在古代,無論是大家族還是小家族,講究的都是多子多福,因為這樣自己老了之後,才有人專門給自己頤養天年、送終。如果一旦達到了這個标準,那麼也就算是年輕的時候過得還算幸福,老了也很幸福,沒有受到什麼委屈,所以死亡之後,自然算是沒有遺憾,謂之“喜喪”。
全壽自然指的就是壽命了。常有一種說法:“人生七十古來稀。”為何說人滿七十歲就算是稀有或者稀奇的呢?這是由古代的生存環境所決定的。我們現在一個人生病了,可以直接去醫院,而且随着科技的發展,醫療技術也在進步,因此很多疾病都可以得到攻克。再者,有了醫保以及人們收入的提高,看病也不再是難事。
但在民國之前的社會都不一樣,那時候吃飽就是人生第一大事,然後再說其他的。但疾病可不會因為生存環境不好就繞過那個時代的人,因此那個時代有很多因為沒錢看不起病,而就此死去的人,也有很多雖然有錢,但是醫療技術不到位,最後慢慢死去的人。這類死亡的人很多,壽命不長,因此在平均年齡為三四十歲的古代社會,七十歲實在是高齡了,自然就很稀有。
如果古代一個人一旦活過了七十歲,并且達到八十歲的高齡,基本上是身體健康,衣食不缺的人,所以他們的一生自然也是幸福沒有遺憾的,因此死亡之後也算是“喜喪”。
全終指的是善終。一般的喪事都是因為死者不是非自然死亡的,所以不是“喜喪”。那麼,喜喪對應的就是圓滿一生最後死亡的情況了。的确,如果一個人生前積德行善,經常幫助他人,那麼其他人受到他的恩惠,自然也會頌揚他的名聲。如此之人,最後又是自然死亡,那麼算是一生沒有任何遺憾,一生有始有終,因此也被稱作“喜喪”。
雖然死亡這件事情是非常難以接受的,但還是有一定的範圍。若是一個人正當年輕,或者本該活的更長,突然死亡,人們自然是感到悲傷,留下了人生的遺憾。但若是人生得以圓滿,而年紀很大,見識了這個世界的風采,算是一種人生的喜事了,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中去世,怎麼都算不上悲傷的事情。如此看來,喜喪并不是人們故意幸災樂禍,反倒是一種祝福。
當然,這種喜喪的形式多見于古代或者一些偏遠的農村,畢竟依照現在的生活水平和醫療水平,一些老人活到喜喪的年紀已不是事兒,所以當人真的死亡時,我們不能随随便便稱之為喜喪。畢竟人若是真正死亡,其實還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人生的死亡無法避免,所以我們要學會正确看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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