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賭博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滿足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根據法律規定,對于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羁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措施。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緻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緻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羁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