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内審師修行與實戰
實際業務中的問題
你能相信:一家老企業,從來沒有做過合同台賬嗎?
不審計不知道,以為集團下屬所有公司都是統一的合同台賬模闆,因為集團财務是集權式,大多的合同台賬也都是财務部門在設計和使用。
但審計過程中發現,真的就有公司沒有設置合同台賬,甚至合同清單都沒有,更不完整。
比如,一家商業公司和建築公司下屬的一家子公司,都是十多年的老企業,但是從來沒有做過合同台賬,甚至不知道有這東西。
如果不是在進行其他審計時,需要合同台賬信息,還真不知道他們壓根兒沒做過台賬。
再加上,各公司台賬模闆不一樣,不是缺這兒就是少那兒。
于是一咬牙,就拟定了一份專項審計計劃:合同台賬管理審計。
事實上,大多公司對于合同台賬,并沒有嚴格和明确的制度要求,也沒有規範統一的模闆,都是各公司财務或專業口自己做的。
所以,審計依據不多,可參照的标準也不甚明确。
但是,為了規範業務,提升效率,改善管理,還是做了審計立項。
出幹貨吧!
問題1:沒有設立台賬
沒有台賬就沒有日常的合同關鍵信息維護,就缺少合同執行節點管控力度(财務和業務部門),更不利于合同付款審核,和不利于信息共享。
可能很多人說:我們已經上了成本和收入系統,不需要單獨建立手工台賬了。
我們要明确一點兒,業務系統的合同内容是基本業務需求的,系統内的數據不利于及時使用,再說,系統内數據的查看更為複雜,也需要更多的權限設置。
總之,不能因為業務系統内有合同信息就放棄設置合同台賬,除非你有專門的合同台賬軟件。
問題2:把“台賬”與“清單”弄混淆
明明是《合同台賬》,硬生生地做成了《檔案清單》,非指着清單稱之為“台賬”。
我們要先明确什麼是台賬?
台賬是一套流水賬,是需要及時更新和登記的,作為合同台賬,并不是把合同名稱一寫就完事兒了。
它必須包括各節點的付款信息,支付一次,或開一次票就要登記一次。
台賬的價值是信息的及時共享,在有部門和人員咨詢時,能夠及時提供他們所需要的信息。
雖然我們不要求把所有信息都弄進台賬裡,但最基本的信息必須要有。
比如:日期、名稱、主體、編号、金額、付款時間節點、實付金額和支付方式、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備注等。
而不是,隻記錄個合同名稱就完事了,那隻能算檔案清單,而不是台賬。
問題3:合同名稱千篇一律
最讨厭一些人在登記合同台賬時,把合同名稱登記成一模一樣,比如:采購合同、招商合同、廣告合同。
你去查合同時,根本分不清哪個是哪個兒。
他們會說:“你可以看乙方名稱啊!”
關鍵他媽的合同台賬内的乙方,不是合同主體中的乙方,而是一個自然人名字。
因為習慣上,他們平時都用乙方老闆或對接人的名稱來登記乙方。
問題4:不含稅點
在營改增之前,是不要求這一點兒的,但營改增之後就不一樣了。
合同台賬内,你總得分清是專項發票、普通發票,稅點是1%,3%,6%,9%,11%或13%吧,總不能讓人再去查發票才知道是稅率多少吧?
問題5:不含合同的收付款節點兒
如果是成本類的合同台賬,其實可以不登記應付款的節點,因為好多是按實際進度來支付的,但是各節點的标準要在台賬内顯示,實際支付的節點一定要包括時間、金額和方式;
如果是收入類的台賬,尤其是租金收取,首付分期款的收取,這些必須設計各個應收節點和實收節點,并且要計算出逾期違約金。
問題6:質保金和履約保證金
這些都屬于合同的經濟條款,最好都納入到合同台賬中,有利于審核各項收支。
問題7:應區别開票金額,和實際收支金額
很多時候,并不是開了多少發票,就一定會收支多少錢,好多是要挂應收應付款的。
所以,台賬内最好區分開票據金額和實際金額。
問題8:合同台賬模闆
我們審計之後,要求集團統一合同台賬模闆,說實話,由于集團名下業務類型差異較大,有地産開發公司、建築公司、商業公司、勞務公司、教育公司、農林公司、廣告公司、服務商留公司、制造加工廠等。
跨行業,跨業務過于明顯,所以,也不合适隻出具一套合同台賬模闆。
合同台賬模闆的最大用戶,是财務部門。
最終,隻得讓不同領域的财務人員,根據各自業務需要,設計自己的台賬。
于是,出現了這麼一種情況:
要麼是台賬信息量過大,做一個總表,後面鍊接各個分表(有人覺得這樣的好用,而事實上,大多數人覺得不好用)。
要麼隻做一張台賬表,所有信息都填列在裡面。
因為關鍵信息都有,我們也不好要求他們必須保持一緻。
但是,我們需要提出一個台賬設計原則:關鍵信息必須有,要盡量簡單易用,可共享,可理解。
問題9:手工登記錯誤
手工台賬,總是避免不了手工登記錯誤,包括名稱、金額、各節點數據等等。
這需要我們抽取一部分合同查看具體的合同信息,以及付款信息。
當然也有其他的一些問題,就不細說了。
結語
雖然合同管理台賬很有用,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覺得它有用,甚至有人覺得它是累贅。
小編不認為不做合同台賬就是錯誤的,也不認為台賬做得非常詳細就是好的。
仍舊是:與公司規模和業務需求相匹配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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