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次 分類與歸類
1.二分法的圖解:
X表示最高類,X之下分作XI和-XI兩類。“-”代表“非(non)”。-XI是XI之補類(complementary class)。“書”是一類,“非書”是其補類。XI類之下又分作XLa和-XLa二類。這類一直下去,直到無可再分為止。
2.規律與原則:
(1)分類必須分别層次。分類之起點與終點都是相對的。我們所要開始分類的那一層次就是我們分類系統中最高的層次。所要停止的就是分類系統中最低的層次。
(2)雖然分類的起點與終點不同,可是,在分類之中,各類的層次必須清楚,而不相混。同一層次的事物,在分類中必須與同一層次的事物并列,否則,便是分類紊亂。
(3)所分之類必須互不相容。比如動物之類與植物之類互不包含。
(4)每次分類,必須按照一個原則進行,即必須采取一個單獨的分類标準。
例如,對學生成績排名進行分檔,那就隻能以成績作為标準。某人的成績隻能排到“中等”檔次,我們不能再因為他個子高就放到“良好”檔次。采取兩個以上标準,便形成了跨越分類。
(5)分類所設的标準之數目必須足以窮盡所分對象。
例如,生物中發現了新物種,分類中需要再加一項來涵蓋它,就是為了滿足窮盡的要求。
1.定義:依事物的性質或其他共同點而把它們集成類,這種程序,叫作“歸類”(classification)
2.常見問題:(1)一般人歸類,常依據個人的需要、利害、喜好、關注度而定。例如,志在學習文科的學生常常把文學、曆史、哲學、政治等的書籍分得井井有條,對自然科學類的就相當忽視,反之同理。
(2)常常把不重要的因素當作重要的因素來歸類,後果就是人在認知上發生常識性錯誤。例如,生物常識較差的人 常常把鲸魚、鳄魚等當作魚類、把珊瑚當作植物,但實際結果南轅北轍。
3.重要性:我們認識一個類,就是從許多個例中認識基本相同的因素。歸類方法,乃科學首先采用的方法。
例如,斯大林對民族的劃分标準:共同的語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經濟生活、共同的心理。
4.圖解:
XA1、XB1等表示被歸類的對象。箭頭表示歸類的過程或作用。歸類與分類在程序上相反,但需要遵守的原則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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