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社會 > 正文

出嫁女未分得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款狀告娘家村!法院作出判決……

對于出嫁女,有些人有這麼一種固有的觀念: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說到女兒出嫁,家裡也好,村裡也好,有什麼大事小情,似乎跟這個女兒,就再也沒什麼關系了。果真如此嗎?

近日,北京電視台科教頻道《民法典通解通讀》欄目邀請了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法官塗琳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副教授孔金萍,深入講解了《民法典》中的有關土地流轉的法律規定,共同解讀外嫁女的權利。



典型案例

未獲得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出嫁女狀告娘家村

村民老張的女兒嫁到了外村,連戶口也遷了出去。然而她在外村并未分得新的承包地。不久前,因為國家建設需要,老張所在村的部分土地被國家征收了。村裡獲得了征地補償款。可是,村裡在分征收補償款時卻并未分給老張的女兒。而村民在集體表決的時候,有三分之二的村民不同意将征地補償款分給老張的女兒。原因之一,村民認為老張的女兒是出嫁女,已經不具備本村的土地承包資格;原因之二,老張的女兒是超生的,老張一直沒有給女兒繳納過社會撫養費。法院最終會如何判決,老張能夠為女兒要到征地補償款嗎?

來源:京法網事

你可能想看:

有話要說...

取消
掃碼支持 支付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