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類案統一裁判作為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廣泛重視。嚴格來說,類案思維應當融入到每一起案件的裁判之中,同案同判已經不再僅僅是一項道德義務,而是一種司法義務。同案同判要求法官及當事人對類案進行檢索和舉證證明。這就使得對類案進行檢索成為當事人參與訴訟的一項必然要求。本期“實務解析”拟對此作以簡要探讨。 |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一、什麼是類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統一法律适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第一條規定,所謂類案,是指與待決案件在基本事實、争議焦點、法律适用問題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經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這就意味着,隻有滿足上述基本事實、争議焦點、法律适用問題上的相似性要件,才可能構成類案。上述要件中任何一個要件不相似,均不構成類案。另外,類案還必須具備“三性”:真實性、準确性和完整性。 二、什麼是類案檢索報告? 所謂類案檢索報告,就是對待決案件的法律适用問題在類案中的裁判規則進行系統梳理、歸納、提煉後制作的報告。 三、存儲要求 為避免相關主體或平台撤回對于檢索案例的發布導緻無法印證,類案檢索報告及其附件應當建檔保存。文檔至少應當包括“中國裁判文書網”等檢索平台的案例展示頁面首圖或全圖、案例裁判文書的word與PDF格式電子檔。 第二部分 如何檢索 一、檢索前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統一法律适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第二條的規定,待決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類案檢索:(1)缺乏明确裁判規則或者尚未形成統一裁判規則的;(2)審理法院要求進行類案檢索的;(3)其他需要進行類案檢索的。 二、檢索平台 類案檢索平台首選“中國裁判文書網”。使用其他平台檢索的案例應當與“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案例全文進行對比,如果“中國裁判文書網”未公布該案例,則需準确注明該案例的來源。 目前,除“中國裁判文書網”外,常用的數字化檢索平台還有:1.最高人民法院網“指導案例”欄目;2.最高人民檢察院網“指導性案例”欄目;3.最高人民法院網“典型案例發布”欄目;4.中國市場監管行政處罰文書網;5.法信;6.北大法寶;7.北大法意;8.聚法案例;9.無訟案例;10.把手案例;11.威科先行;12.元典智庫。 常用的紙質化檢索平台有:1.《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人民法院案例選》;3.《中國審判案例要覽》;4.《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選》;5.《人民司法·案例》;6.《法律适用·案例》;7.最高人民法院審判業務部門連續性出版物,包括刑事審判參考、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商事審判指導、知識産權審判指導、環境資源審判指導、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國家賠償辦案指南、涉外商事海事審判指導、立案工作指導、審判監督指導、執行工作指導、司法研究與指導;8.《人民法院報》。 三、檢索目标 1.提取待決案件的法律問題要件。全面梳理待決案件證據材料,從案件事實中提取争議的抽象法律問題作為檢索目标。應當注意,提取法律問題要件應當全面、準确,主要從主體、時間、地點、行為、原因等因素進行考量。 2.收集、整理、分析待決案件背景信息。如果争議案件事實較為複雜,直接提取抽象法律問題困難,可以先進行案件背景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通過閱讀專業文章或書籍縮小并最終确定檢索目标。 四、檢索方式 通常可采用以下一種或多種檢索方式: 1.法條關聯法。如果能夠确定待決案件應予适用的法條,或者已有參考案例中法院作出判決引用的法條,則以該法條為關鍵詞檢索其他依據該法條作出的判決。這裡需注意:法條序号的大小寫、相關法律法規有無書名号,建議作全部檢索。 2.關鍵詞檢索法。通過提取待決案件的核心事實、争議法律問題及法律關系中的關鍵詞進行檢索。 3.主體關聯檢索法。以訴訟參與人作為檢索對象,通過發現其産生的與待決案件相似案情的已生效裁判文書檢索類案。這裡的“訴訟參與人”不限于待決案件的當事人,還包括審判人員、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員等。 五、關鍵詞的使用 1.選取途徑:(1)從中文文本中選取,比如同義詞、近義詞、反義詞;(2)從相關法條或法理表述中選取;(3)從行業習慣用語中選取。 2.使用規則:(1)選取的關鍵詞應當盡量符合所使用檢索平台的要求及其邏輯算法;(2)應當先精确檢索,再模糊檢索;(3)應适當調整檢索口徑,當檢索結果過多時,可通過增多檢索項的方法,縮小檢索口徑;當檢索結果過少時,可先确定必要關鍵詞,配合不同的輔助關鍵詞多次檢索。 六、如何選取類案 1.類案的識别 在識别是否為類案時,請務必要把待決案件的核心事實、争議法律問題及法律關系作為基本識别要素,同時結合當事人的舉證情況、法院審理案件所處的訴訟程序等因素,綜合判斷在先生效判決與待決案件是否屬于同類案件以及在先生效判決的裁判規則是否具有可參考性。 2.類案的範圍及其順位 以下是類案的範圍及其順位:(1)“兩高”發布的指導性案例;(2)“兩高”發布的典型案例;(3)最高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4)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參考性案例;(5)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6)待決案件審理法院的上一級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7)待決案件的審理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這裡需注意:第一,除指導性案例以外,優先檢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第二,已經在前一順位中檢索到類案的,一般可以不再進行檢索;第三,如果類案檢索報告有特别用途,比如希望案件提級審理,需要證明同級别人民法院之間近三年裁判生效的同類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的,應當根據類案檢索報告的目的選取檢索案例。第四,注意檢索案例的時效性。比如案例引用的法律條文是否存在變化,如果該法律條文已被廢止或被實質性修改,則不應再将其作為類案。 第三部分 報告制作 一、報告基本要素 類案檢索報告一般應當包括7個要素:檢索主體、時間、平台、方法、結果,類案裁判理由以及待決案件争議焦點等内容,并應當做到客觀、準确、全面、簡潔。 二、制作注意事項 1.類案法律适用存在較大争議的,要客觀總結,嚴禁故意曲解、虛假表述案例的結論; 2.要對争議法律問題及案例的裁判規則進行概括、歸納,不應增删、修改裁判規則的适用條件; 3.要注明案例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名稱、審理法院、案号、審理法官、裁判日期等; 4.要歸納案例的基本案情,可删除與待決案件法律适用問題無關的事實; 5.陳述案例的裁判理由時,應盡量進行原文引用,關聯性較弱的部分可以使用省略号代替; 6.要完整披露案例裁判文書全文,可作為報告附件一并提交。 7.制作主體應體現為機構及其人員。 三、報告内容及格式 (一)檢索說明 1.檢索主體。載明制作報告的律所及律師。 2.檢索時間。載明報告制作完成的時間。 3.檢索平台。載明檢索案例使用的數據庫。如果通過出版物檢索案例,應當注明出版物的名稱、出版社、出版年份、版次等信息。 4.檢索方法。載明報告使用的檢索方法。 特别提示:在頁眉處可添加待決案件的相關信息,比如當事人名稱、案由、案号等。 (二)檢索目标 載明待決案件需要檢索的争議法律問題。 (三)檢索結果 載明經分析案例後得出的結論,即類案裁判規則。 特别提示:如果檢索目标有多個,應當按照檢索目标的順序排列檢索結果。 (四)檢索内容 載明案例的基本信息、基本案情及裁判理由。 特别提示:1.案件名稱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等檢索平台載明的名稱為準;2.基本案情可以進行歸納,在描述準确的基礎上應當力求精簡;3.裁判理由的重點部分可以加粗或用下劃線提示閱讀者重點關注,并可注明在附件中案例裁判文書全文中的頁碼;4.案例原則上以前述類案的順位由高到低、裁判時間由近到遠的順序排列。 (五)附件 本部分為報告的案例裁判文書全文。 特别提示:1.所附案例裁判文書建議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等檢索平台下載word和PDF雙版本,如無背景水印,則可打印網頁版本;2.所附案例裁判文書應當按照報告主文載明的案例順序進行排列;3.可将所附案例裁判文書的重點部分進行加粗、加下劃線或高亮處理。4.如果案例較多,附件可設置目錄并制作标簽,便于閱讀者查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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