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使我意識到小說原來可以這樣寫。一天晚上,一個朋友借給我一本弗朗茨·卡夫卡的短篇小說集。回到居住的廉價旅店,我開始閱讀《變形記》。
第一行就幾乎把我從床上震下來。我讀得目瞪口呆。他這樣寫道:“一天清晨,格裡高爾·薩姆沙從煩亂不安的睡夢中醒來,發現自己躺在床上變成了一隻可怕的甲蟲……”
讀到這行文字的時候,我跟自己講,原來可以這樣寫東西。如果早知道,很早之前我就開始寫作了。因此我馬上開始寫短篇小說。
開頭的第一段必須已經具有一切
開頭的第一段必須已經具有一切。這一點我已經說過多次了。第一段是全書最困難的部分,因為作者必須在這裡考慮到所有方面:風格、語氣、節奏,
所以它必須非常紮實,特别是此時作者沒有任何支撐點,完全處于雲遮霧障的狀态,而他必須從這兒起步,把書寫出來。真是要命。
靈感不在的時候需要技巧來補償
在最初寫的幾個故事中,我對作品的基調有個大緻的概念,但是我常常注意寫作過程中突然出現的想法。
我早年得到的最好的建議是:年輕的時候這樣做完全可以,因為那時有很多靈感。但是有人告訴我如果不學習技巧,等到以後靈感枯竭的時候,就會遇到麻煩。
靈感不在的時候需要技巧來補償。如果沒有及時地知道這一點,我現在就列不出故事結構的提綱。結構純粹是技術問題,如果不早學,你永遠學不會。
讓細節具體、生動
你可以把報刊寫作的技巧用到文學創作上。比如,如果你說大象在天上飛,人們不會相信你。
但是如果你說425頭大象在天上飛,人們可能會相信你。《百年孤獨》中有很多這樣的事情。
一部小說産生于一個形象
我認為對每個作家來講,一部小說的産生都有自己不同的方式。對于我來說,它産生于一個形象。
《愛情和其他魔鬼》這部小說,我腦子裡的第一個形象是一個少女被人揪住頭發在地上拖着走。
當時我問自己,對于一個被人揪住頭發在地上拖着走的少女能幹什麼呢?為什麼抓着她的頭發在地上拖着走?這個形象時時在我腦海裡浮現。
我的方法是讓它留在記憶裡。那些反複不斷地在我腦海裡出現的形象我就認為它們對我有用。
當我一邊寫作《霍亂時期的愛情》時,我一邊仍然挂念着那個女孩子。我知道,毫無疑問,那個女孩子應該生活在一個像卡塔赫納這樣一座充滿詩情畫意的都市裡,
但後來當我寫《迷宮中的将軍》時,我考察了在玻利瓦爾臨終前将要抵達卡塔赫納時這是一座什麼樣的城市,結果我發現當時狂犬病非常普遍。
于是我産生了一個想法:玻利瓦爾在集市上看到一棵大樹上吊着一條死狗,那是告訴人們這條狗死于狂犬病,同時也是讓被它咬過的人去那裡登記。
這時我又記起了那位長發少女,當然,她就是被那條狗咬傷死去的。
這種設想把我直接帶到了玻利瓦爾居住的地方,那是巴爾代奧爾斯侯爵的宅第,而且我意識到這位長發、身患狂犬病的姑娘可能是侯爵的女兒。
就好比一個人開始把一些零散部件粘貼起來一樣,直到有一天,故事好似泉水噴湧,傾瀉不止,無法遏制。
直到這時,我還沒有動筆,而是在頭腦中進行組裝,它已經完整無缺了,就像我把它讀了一遍似的。
特别鐘情的人物
在我的每部書中,都有一個讓我特别鐘情的人物,我對這樣的人物傾注了全部情感。
在這本書中是阿夫雷農西奧大夫,在某種程度上是《霍亂時期的愛情》裡的赫雷來亞斯·德聖瑪利亞和《百年孤獨》裡的梅爾基亞德斯。
概括起來說,都是我想成為的人物,理所當然,他們都是我特别喜歡的人物。我最刻意追求的是淡雅質樸的基調。
我舍棄了那些矯揉造作的形容詞和那些過分雕琢的比喻,采用了一種符合曆史的風格,因為是曆史決定風格而不是風格決定曆史。
我的所有人物身上都有某一小部分和我相像。我認為,對于一個用全部身心寫作的小說家,他筆下人物都帶有自傳體成分。
就像我正在做的這樣,人們的唯一真實經驗是他們自己的體驗。
寫作對我而言,是莫大的享受
寫作對我而言是莫大的享受。寫作時,我不生病,什麼疼痛也沒有,一點兒也沒有;
另外,我設法使自己有一種鍛煉身體的規律,以便每天都能保持良好狀态。睡眠不好或精神沮喪會使一個人醒來後完全兩樣。
在這種情況下坐下來寫作與昨天寫作的他就不能同日而語。所以我非常注意不過量飲酒。
而且在寫作期間(一般都在夜裡),我也非常注意參加聚會,注意充分休息,我十分在意食品及飲料,掌握适量,尤其注意和誰喝酒。
因為我曾說過,使人産生心情不快的不是酒本身,而是和誰喝酒。我非常注意這些,以保障我每天早上醒來時都有充沛的精力。
這一點雖然不能完全做到,但用來寫作還是綽綽有餘的。我期望寫出很多作品,我已經到了這種地步,如果不寫東西,我就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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