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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 | 羅素:我們為什麼要工作?

伯特蘭·羅素(1872—1970),二十世紀英國著名哲學家、數學家、邏輯學家,代表作:《幸福之路》《西方哲學史》《數學原理》《物的分析》等。

我們為什麼要工作?

工作應當列為快樂的原因抑或不快樂的原因,也許尚屬疑問。的确,有許多工作是極煩人的,而過度的工作又是很痛苦的。然而我認為,隻要不過度,即使是最單調的工作,對大多數人來說,也比無所事事容易忍受。


工作應當列為快樂的原因抑或不快樂的原因,也許尚屬疑問。的确,有許多工作是極煩人的,而過度的工作又是很痛苦的。然而我認為,隻要不過度,即使是最單調的工作,對大多數人來說,也比無所事事容易忍受。工作有各種等級,從單純解悶直到最深切的快慰,要視工作的性質和工作者的能力而定。多數人所做的多數工作,其本身是乏味的,但即使是這類工作也有相當大的益處。首先,它們可以消磨一天中的許多時間,而無須你決定做什麼。多數人一旦能按照自己的選擇去消磨他們的閑暇時,總是難以想出什麼愉快的事情值得一做。無論他們決定做的是什麼,他們總覺得還有一些更愉快的事情不曾去做,這個想法使他們十分懊惱。能夠明智地安排閑暇是文明的最後産物,目前還很少有人達到這種水平。另外,選擇本身便是令人厭煩的。除了主動性特強的人以外,人們總是樂于由别人告訴每小時應做之事,隻要所要求的事情不是太不愉快就行。多數閑散的富人都在忍受着難以言喻的苦悶,仿佛在為免于苦役而付出代價。有時他們去非洲狩獵或周遊世界,聊以排遣,但這類轟轟烈烈的事情是有限的,尤其在青春逝去之後。因此比較明智的富人都盡量工作,好像他們是窮人一樣,而有錢的女人大多忙着無數的瑣碎之事,自信那些事情有着震撼世界的重要性。

人們所以渴望工作,主要是因為它可免除煩悶,一個人做着雖然乏味但是必要的工作時也會感到煩悶,但決不能和那種百無聊賴的煩悶相比。與工作的這種好處相關的,還有另一種好處,就是使得假日格外美妙。一個人隻要沒有過分辛苦的工作來消耗他的精力,定會對于自由的時間較之一個閑散的人有更加濃厚的興緻。

在多數有報酬的工作和某些無報酬的工作中,第二種好處是它給人以成功和發展雄心的機會。在多數工作中,成功是以收入來衡量的,隻要資本主義社會繼續存在,這是無法避免的。唯有遇到極卓越的工作,這個尺度才失去效用。人們渴望增加收入,這既是渴望成功,也是渴望更高的收入能帶來更多的舒适。無論怎樣乏味的工作,隻要能借以博得名聲,無論是廣大社會裡的名聲抑或自己小圈子裡的名聲,那工作就忍受得了。目的持續終究是快樂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對大多數人來說,這主要是靠工作來實現的。在這方面,那些以家務消磨生活的女人,較之男人或戶外工作的女人,要不幸得多。管家的妻子沒有工資,無法改善她的狀況,丈夫認為她的操勞是理所當然的(實際上認為她什麼也沒做),他重視她并非由于她的家務勞動,而是由于她的别的優點。當然,那些相當富有,能把屋舍庭園布置得很美,讓鄰居羨慕的女人,是不在此列的;但這類女人比較少見,而且絕大多數家務所帶來的滿足都遠不及他種工作給男人或職業女人所帶來的滿足。

多數工作都會使人得到兩種滿足,一是消磨時光,二是給抱負以一定的出路,而這就足以使一個即使工作乏味的人,也比一個無工作的人快樂得多。但是當工作有趣時,它給人的滿足将遠遠優于單純的消遣。凡屬有趣的工作可依次進行排列。我将從趣味較為平淡的工作開始,一直講到值得耗費一個偉人全部精力的工作。

使工作有趣的因素主要有兩個:第一是技能的運用,第二是建設性。

凡擁有某種特殊技能的人,總樂于施展出來,直到那技能不足為奇或不能再完善時為止。這種行為的動機始于童年:一個能倒立的男孩子總是不滿足于正常的站立姿勢。許多工作所帶來的歡樂都與那種源于遊戲技能的歡樂完全相同。律師和政治家的工作含有大量美妙的樂趣,這與打橋牌時的樂趣毫無二緻。當然,這裡不僅有運用技巧的樂趣,也有與高明的對手勾心鬥角的樂趣。但是,即使在沒有這種競争因素的場合,一件需要高超技巧的工作也能帶來歡樂。一個能做特技飛行的人感到其樂無窮,以緻為之甘冒生命危險。我想一個能幹的外科醫生雖然要在痛苦的環境中工作,但他依然能從準确實施手術中得到滿足。同樣的樂趣也可在大量較為粗陋的工作中獲得,隻是強烈度差些而已。一切需要技巧的工作都能給人帶來歡樂,隻要那技巧要求變化,或能精益求精。如果缺少這些條件,那麼一個人的本領達到最高點時,它所引起的興趣也就消失了。一個長跑運動員一旦過了能打破自己所創紀錄的年齡,就不再感到長跑之樂。幸而在無數的工作中,新的情況需要新的技巧,使一個人能不斷地進步,至少直到中年為止。在某些需要技巧的工作中,例如政治,人們要在六十至七十歲之間才能最大限度地施展才幹,因為在這類事業中,廣博的閱曆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成功的政治家在七十歲時要比他的同齡人更快樂。在這方面,隻有大企業的巨頭才能與之相比。

然而,最卓越的工作還有另一種因素,作為快樂之源,它甚至比技巧的運用更重要,那就是建設性。在一些工作中,雖然不是在大多數工作中,當那項工作完成時,會建立起某些類似紀念碑的東西。區分建設與破壞,或可根據下列标準。在建設性中,事情的原始狀态具有偶然性,但到最終狀态時卻具有目的性;破壞性則相反,事情的原始狀态具有目的性,但到最終狀态時卻具有偶然性,這就是說,破壞者旨在産生一種毫無目的性的狀态。這一标準适用于最實在、最明顯的例子,即房屋的建造與拆毀。建造一幢房子總是依照預定的計劃進行的,但若要拆毀,那麼誰也不會決定在房子完全拆除後怎樣放置材料。當然,破壞作為日後建設的準備,往往是必要的;在這種情形中,它不過是一個具有建設性的整體中的一部分。但是一個人所從事的活動,往往僅以破壞為目标而未想到日後的建設。他往往對自己隐瞞這一點,相信自己隻是做着清除工作,目的在于重建,但若這真是一句托辭,我們不難把它揭穿,隻要問他日後如何重建即可。對于這個問題,他的回答必是含糊而冷漠的,不像他談到前此的破壞工作時,說話又确切又有力。不少的革命者、軍國主義者乃其他提倡暴力的人,都是如此。他們的行為總是不知不覺地被仇恨所支配:破壞他們所恨的東西是他們的真正目的,至于以後如何,他們是漠不關心的。我不否認破壞性的工作也許和建設性的工作同樣有趣。那是一種瘋狂的、在當時也許是更強烈的歡樂,但它不能給人以深刻的滿足,因為破壞的結果沒有多少令人滿足的成分。你殺死你的敵人,他一死,你的事情即告結束,于是你因勝利而感到的滿足很快便會消失。另一方面,當建設性的工作完成時,人們想起來便會感到快樂,況且那工作的完美也不會達到無以複加的程度。最令人滿足的工作能使人無限制地從勝利走向勝利,永無最終的結局。由此可以看出,建設較之破壞是更重要的快樂之源。更确切地說,凡在建設中感到滿足的人,其滿足要大于在破壞中感到滿足的人,因為你一旦充滿了仇恨,你便很難再像他人那樣從建設中獲得快樂。

同時,要克服仇恨的習慣,也不如做一項重要的建設性工作。

那種源于完成一項偉大的建設事業的滿足,是人生所能給予的最大滿足之一,雖然不幸的是,這種最高等級的滿足感隻有那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方能體驗到。任何東西都不能奪走一個人因成就一項重要的事業而獲得的快樂,除非他的工作被證明是糟糕的。這類滿足有很多種形式。某人通過灌溉計劃使一片荒地變為良田,他的快樂是最實在的。創建一個組織也許是件無比重要的工作。少數政治家在混亂中建立秩序的努力便屬于這種工作,其中列甯是當代的最高典範。最顯著的例子還有藝術家和科學家。莎士比亞談到他的詩作時說:“人類能呼吸多久或能觀看多久,這些東西就存在多久。”毫無疑問,這種想法使他在患難中感到安慰。他在自己的十四行詩中聲稱,對朋友的思念使他重新與人生合拍,但是我不禁猜想,在這一點上他寫給朋友的十四行詩比朋友本身更為有效。大藝術家和大科學家做着本身就令人愉快的工作;他們一邊工作,一邊獲得有價值的人的尊敬,這就給他們一種最基本的權力,即控制人們思想與情感的權力。他們也有最可靠的理由來珍視自己。人們一定會想,這許多幸運的情況集于一身,足以使任何人都快樂起來。然而情況并非如此。例如,米開朗琪羅是一個很憂郁的人,他認為(我不相信這是真的)假如沒有貧困的親戚向他催債,他決不願費心去制作藝術品。創造偉大藝術的力量,往往雖然不是永遠和性格上的憂郁連在一起,但那憂郁之深,竟使一個藝術家若非為了工作之樂便會趨于自殺。因此,我們不能斷言最偉大的工作定會使一個人快樂;我們隻能斷言它定會減少一個人的不快樂。然而,科學家在性格上的憂郁遠不及藝術家那樣常見,而且總的說來,那些從事偉大的科學工作的人是快樂的,因為他們的快樂主要源于工作。

目前,知識分子不快樂的原因之一是,他們當中的許多人,特别是那些有文學才能的人,找不到機會獨立施展他們的才華,他們受雇于實用主義者把持的富有團體,被迫制作着有害的毒品。假如你去問英國或美國的記者是否相信他們所屬的報紙的政策,你将發現隻有少數人作肯定的回答;其餘的人都是為生活所迫,出賣他們認為有技能去促成他們有害的計劃。這類工作不會帶來真正的滿足,一個人勉強去做時,會變得玩世不恭,以緻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能獲得充分的滿足。我不能責備那些從事這種工作的人,因為饑餓的威脅太嚴重了,但是我認為,如果能做一種可滿足建設沖動的工作而又不緻挨餓,那麼為他自己的快樂着想,最好還是選擇這種工作而放棄那種報酬雖優越但他認為不值得做的工作。沒有自尊心就難有真正的快樂,而以自己的工作為恥的人就難有自尊心。

誠然,建設性工作的滿足也許是少數人的特權,但這少數人的數量可能很多。凡能支配自己工作的人都能感到滿足;凡認為自己的工作有益并需要相當技巧的人也能感到滿足。培養出令人滿意的孩子是一項艱苦的建設性的工作,它能給人以深切的滿足。凡做到這一點的女人都能感到正是由于她的勞動,世界才包含着某些有價值的東西。人類在把人生視為一個整體的問題上大有差别。對某些人來說,這是很自然的,能以滿足的心情來做到這一點是快樂的關鍵。對另一些人來說,人生是一系列不相關連的事件,既談不到有指導的動作,也談不到統一性。我認為前者較之後者更能獲得快樂,因為前者會逐漸造成他們能夠快慰和自尊的環境,不像後者随着情況的推移,東一下西一下地亂撞,永遠找不到歇息地。視人生為一個整體的習慣是智慧和真正道德的主要組成部分,應當通過教育加以鼓勵。始終如一的目标不足以使人生快樂,但它幾乎是快樂人生不可或缺的條件。而始終如一的目标則主要體現在工作中。

文字來源:《幸福之路》,中央編譯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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