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醫病證規範化顯得日益重要的今天,中醫診斷分類的統一問題,已成為直接影響其研究進程的前提。
朱文鋒教授在題為“建立辨證統一體系之我見”的論文中,(見北京中醫學院學報1984年第3期),提出了以八綱之六要作為病位、病因、病性之大綱,來分類其他所有具體辨證方法的設想,但這種初步統一,在實際運用中,仍面臨着“不先辨清病種之内傷雜病與外感時病,就不便選擇何種辨證綱領”的難題,因為在中醫臨床上往往需要直接從分析症狀進入辨證診斷,而辨病隻能放在參考的附屬地位。如外感發熱,在未辨之前,并不能預先知道其傷寒、溫病、或濕溫,又如何能事先選擇六經、衛氣營血或三焦等不同的綱領進行辨證呢?如果強行要求“先辨病後辨證”的程式,那麼面對中醫辨病并不成熟的現實,又如何能發揮中醫不拘病名的辨證優勢呢?
我院教授姚荷生先生,早自50年代起,就先後提出了“統一中醫診斷分類”、“傷寒溫病統一辨證綱領”的學術觀點、并進行了相關專題的深入研究。本文僅是筆者對其統一中醫診斷分類的基本觀點,作的一些初步總結與闡發。
1.統一中醫診斷分類的基本原則
統一中醫診斷分類,必然包括辨證〔證名)分類與辨病(病名)分類這兩方面,但根據現實需要與可能,當務之急又在于統一辨證診斷的分類綱領。如何統一辨證綱領,甚至如何統一整個的中醫診斷分類,都首先應從中醫診斷活動的實質意義中,去把握其診斷分類的基本原則。
姚荷生先生認為,中醫之發病機理,總是一定的病因(包括六淫、七情、痰、瘀、水、蟲、飲食、勞逸、中毒、外傷等),幹擾機體某部(包括髒腑、經絡、體竅等〕的生理功能包括衛營、氣血、津液、精神等),以緻影響整體,産生陰陽、寒熱、表裡(上、中、下)、虛實各有偏差的異常轉變。因此疾病的病理本質就是病因(緻病因素)作用于病位(受病處所)産生病機(病變機轉一包括病性、病勢)的過程。疾病的進退勝負則取決于緻病因素(邪)與抗病因素(正)的力量對比。不同病理本質的疾病會有不同的表現特征利不同的演變過程,因而反映出一定的規律性。因此,病因、病位、病機、病征(主要現症特征)和病程(傳變特點)是反映疾病本質與規律的基本要素,而如何系統完整地展示疾病之病因、病位、病機、病征和病程的具體類别,這就是中醫診斷的基本目标,也就是中醫診斷分類的基本原則。
中醫原有的各種診斷分類,之所以各有優點,在于它們各自從不同的方面豐富了這些診斷目标的基本要素,其所以各有不足,也在于它們各有偏頗、各有疏漏,尚未能達到反映全面的分類要求:如:病因辨證突出病因診斷,氣血津液辨證突出病機診斷,而病位顯示皆較粗疏;髒腑辨證突出出病位分類,習慣上也多結合病因病機診斷,但主要限于裡證,不能包括各種外感表證,故僅适用于内傷雜病範圍;六經辨證、三焦辨證,雖然一縱一橫病位統括性大,而且傷寒溫病病因囊括較廣,但經驗上多習用于外感病變,于内傷雜病則内容粗陋生疏。至于經絡辨證,則比較局限于經絡病變,衛氣營血證是對側重外感病機分類的重要補充。唯有八綱辨證,似能以表裡統括病位淺深,以寒熱代表病因性質,以虛實顯示正邪病機,概括最廣、統括最強,但同時也暴露其失之粗泛的缺點。如表是在肌腠還是經絡?裡是在何髒何腑?寒是風寒還寒濕?熱是風熱還是燥熱?實是瘀滞還是痰阻?虛是氣弱還是血少……,令人非常模糊,治雖然可以八法(汗吐下和溫清消補)統攝,使人不緻于南轅北轍,但仍不能具體決定選方用藥,治療不能達到有的放矢的貼切效果。
2.統一辨證綱領的基本構架
辨證診斷的分類,根據辨證診斷的目的與意義,其基本構架應以能夠充分顯示疾病當前階段病因,病位與病機的立體關系為努力目标。由此立場出發去反審原有各種辨證方法之所長所短及其彼此關系,就不難發現:諸辨證綱領之間,“分之則偏、合之則全”。因此統一分類的關鍵在于如何“合”。
姚荷生先生認為:辨證方法與病種的适用性是相對的,并無不可逾越的鴻溝。如傷寒論雖以六經辨證為主,但也牽涉營衛氣血,如同一太陽病、有寒傷衛分為主的麻黃湯證,有風傷營分為主的桂枝湯證,有水阻氣分為主的五苓散證,還有熱結血分為主的桃核承氣證;同一下利,有當理中焦之理中丸、有當澀下焦之赤石脂禹餘糧丸;同一嘔吐,有上焦不通之小柴胡湯證,有中焦痞塞之半夏瀉心湯證,有下焦虛寒之四逆湯證……。溫病條辨雖強調衛氣營血與三焦辨證,但最後還要具體到手足分經、髒腑定位;如同一上焦溫病,有屬手太陰肺之桑菊飲證,有屬足陽明胃之栀子豉湯證,有屬手厥陰心包之清宮湯證;同一氣分濕溫,有偏上而屬手太陰肺的加減葦莖湯證,有偏中而屬足陽明胃的加減瀉心湯證,有偏下而屬手陽明大腸的宣清導濁湯證……。《金匮要略)看重髒腑、氣血津液辨證,但也涉及六經、三焦分類。如論三焦,有屬上焦之肺痿胸痹,有屬中焦之腹滿寒疝,有屬下焦之淋秘尿血;論六經,有屬太陽之濕痹,有屬陽明之谷疸、有屬少陰之水氣,有屬厥陰之消渴……因此,諸辨證方法,原則上它們相關的生理、病理基礎是自然相通、渾然一體的,不同辨證綱領的觀念分類,是由于對不同病種的相對方便,個人經驗的偏愛與習用以及學術思想的溝通不夠、還有文獻總結的内容不全所緻。其實隻要從中醫生理病理的一貫理論出發,是不難從反映疾病之病因、病位和病機的最終共間點上找到它們内在的統一關系的。
因此,統一辨證分類,要打破病種的約束(正如柯韻伯所倡導的“但當于六經上求根本,不在病名上尋枝節),本着明确病因、病位與病機診斷的共同目标,以達到對“證”之病因、病位、病機三位一體的完整分類為最終結點,将諸辨證方法按照病位關系由大到小、粗細分層、病因病機同類相聚、異類互補的原則,互相滲透和有機組合。為此,姚荷生先生提出了以病因病位病機為基本點,以六經結合八綱為粗線,囊括髒腑、經絡、營衛、氣血、津液、精神及病因辨證等具體内容的基本框架。
分類框架(見附圖)說明:
(1)八綱不能平看,而應豎看。即隻有縱向排列才能使表裡、寒熱、虛實三對綱要有機結合并豐富證型類别。這樣既能發揮其統領病因、病位、病機的原則作用,又能進一步與各具體證型産生過渡聯系。
〔2)八綱之陰陽,具體落實到三陰三陽,這既避免空洞無物或與六要重複,又為六要與六經的聯系找到适當的結合點即各經病皆有表裡、寒熱、虛實的不同病變,不過所主各有側重。
(3)六經、三焦、髒腑、經絡證都是以病位分類為主,不過有寬窄大小之不同。“經"為經界、經緯、經常之經,六經不離髒腑、經絡、但六經界定大于髒腑、經絡,故髒腑、經絡可統屬于六經。三焦分類,本質上隻是髒腑的區域分類,與少陽三焦腑實質有别,故仍可具體從屬于六經的手足分經,如手少陰屬上焦、足少陰屬下焦、手太陰屬上焦、足太陰屬中焦等。
(4)六經分類本有衛營(表)、氣血(裡)、陰陽(裡中之裡)的層次(如營衛違和、血弱氣盡,陰陽俱虛,津液内竭等),故可将衛氣營血、氣血津液辨證并入作為病機分類的重要補充。
(5)六經是以經氣氣化為核心,以營衛氣津精神為功用,以髒腑經絡體竅為體架的六大生理體系,乃人身之本有、其能上應天之六氣、下合地之五運、内應髒腑精氣,外合經絡體竅,各種病因侵犯人體為病,皆不能出其範圍,即“”六經乃萬病之六經,非獨傷寒也”。因此病因辨證内容可以作為病因分類的重要補充,融合于六經之中。何況六經各有主氣、而各經又各具六氣、這本是六淫為病的内在基礎。
(6〕病因與病機本是因果關系,但由于疾病在發展過程中,會倒果為因,即病機結果成為繼發的緻病因素,故痰、瘀、水、郁、虛等皆可成為附加病因,或與病機雙跨。
(7)此分類框架顯示了“證”有大小層次的不同,雖然以具體的病因、病位、病機三結合作為最後的證型結點,但實際運用允許粗細有别、主次有偏,允許不完全性證名的診斷:如肝血虧虛(略病因)、血分有熱(略病位)、陽明燥熱(略病機)等。
(8)本分類框架似能達到“寒溫溝通、内外統一”的辨證分類要求。唯有奇經八脈病變未能統括于内:筆者建議,根據除有自己特定腧穴的督任二脈之外,其他六脈皆與十二正經及其髒腑有穴位上的互屬關系,是否可将此六脈病變作為六經多經相兼為病的特殊類型,
附屬于六經分類,而督一身之陽的督脈與任一身之陰的任脈,作為新的陰陽兩經,并列于六經,成為八經(四陰四陽〕分類的完整體系。如此是否妥當,還有待與各位同道進一步探讨。
3.中醫病案診斷格式的設計
根據現實的需要與可能,兼顧今後的努力方向。我們認為,診斷分類的格式要求,應本着先辨證、後辨病,先中醫、後西醫的分段原則,具體以如下層次設計:
第一層,獨立診斷:(1)病因診斷;(2)病位診斷;(3)病機診斷。
第二層,證名診斷:當前階段的主要病因、病位與病機的概括。
第三層,病名診斷:(1)中醫病名(全程全貌的共性概括):(2)西醫病名。
格式分層顯示了對診斷的初、中、高級的不同要求初步要求:至少要給出病因、病位的診斷;中等要求:再給出病機診斷和證型名稱;最高要求:最好能再給出中西病名。此中醫病名,列于參考地位,西醫病名不應忽略,中西醫雙軌診斷,不僅對滿足臨床需要有取長補短之效,而且對中醫辨病分類的研究,以至今後中西醫結合的臨床與基礎研究,都将提供非常有力的實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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