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譚一、經法
1、《黃帝四經》是兩千多年前原汁原味的經典——《黃帝四經》譚
據網絡《古詩文網》,得知《黃帝四經》是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初付于帛書老子乙本前,當時稱《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後經專家鑒定,認為此書是失傳已久的《黃帝四經》。《黃帝四經》包含四部經典:《經法》、《十大經》、《稱經》、《道原經》。因此說《黃帝四經》是兩千多年前原汁原味的經典,是沒有在兩千多年中留下傳承痕迹的經典。對此,在直接與兩千多年前的聖賢直接交流中學習,不勝榮幸之至。慢慢譚來。
2、中華傳統文化曆來就認為:“道”是客觀存在的——《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口執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廢(也)。□能自引以繩,然後見知天下,而不惑矣。”譚:宇宙根本之“道”的變化産生了各項“法”,法就像繩墨辨明曲直一樣決定着事物的成敗得失。中華傳統文化曆來就認為:“道”是客觀存在的,由宇宙根本之“道”的變化而産生的天下萬物之“法”,也就是萬物各自的“道”同樣是客觀存在的。因此遵守宇宙根本之“道”,由此産生萬物各自的“法”是不可違犯;萬物各自的“法”一旦設立便不可廢弛。如自能運用如繩墨的“法”,而掌握萬物各自的“道”,然後去認識天下萬物,就不會感到迷惑。
3、天下萬物的“欲”望都是不知足的——《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虛無(刑)形,其冥冥,萬物之所從生。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譚:“道”是虛空無形無影,寂靜渺茫深遠,萬物是在“道”的變化中産生,一經産生便伴随着禍害,這就是“欲望”,這就是不知足。天下萬物的“欲”望都是不知足的,注意:這并不是天下萬物(包括人在内)各自的“本性”,而是“本能”。
4、天下萬物為了生存必然要“動”欲望——《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生必動,動有害,曰不時,曰時而□。動有事,事有害,曰逆,曰不稱,不知所為用。”譚:天下萬物為了生存必然要“動”欲望,欲望一動便會伴随着禍害,這就是欲望不合時宜,就是逆時而動;因欲望一動就要有發生一些“事”,這些事就會伴随着禍害,這就是逆時而動,就是與天下萬物各自的“法”不相稱。這就是不知“道”,不知“法”的運用。
5、天下萬事萬物的變化都有一定的道理——《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誣,曰虛誇,以不足為有餘。”譚:凡“事”必有一定的道理,有一定的道理就伴随着一定的禍害,這就是一些事不可相信;這就是不知敬畏人的作用;這就是人自對一些事的錯誤理解,這就是使人對一些事變的虛無缥缈,以對一些事理解不足而留下人繼續認識的餘地。天下萬事萬物的變化都有一定的道理,也都伴随着一定的禍害,因此人的認識是無止境的。
6、天下萬事萬物生于“道”卻不知 “道”——《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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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同出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敗,或以成。禍福同道,莫知其所從生。見知之道,唯虛無有。”譚:天下萬物萬事都生于冥冥之中的“道”,其死生成敗都是來至“道”。禍福同出一“道”,但萬事萬物卻不知其産生的原因。要想明白死生、成敗、禍福之“道”,唯有在人認識的虛無中去尋找永遠變化的“道”。天下萬事萬物生于“道”,卻不知在虛無中變化的“道”。正可謂是“道可道,非恒道”呀!
7、“道”的變化決定了萬事萬物的形态與名字——《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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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無有,秋稿(毫)成之,必有形名。形名立,則黑白之分已。”譚:在虛無中“道”的細微變化,就會産生天下的萬事萬物,天下的萬事萬物必有相互區别的形态與名字,相互區别的形态與名字的觀念一旦被人确立,那麼是非黑白的分界也随之分開了。“道”的細微變化決定了天下萬事萬物相互區别的形态與名字。正可謂是“名可名,非恒名”呀!
8、萬事萬物生存之“道”與其“名”是客觀存在的——《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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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執道者之觀於天下(也),無執(也),無處也,無為(也),無私(也)。是故天下有事,無不自為刑(形)名聲号矣。刑(形)名已立,聲号已建,則無所逃迹匿正矣。”譚:所以尊“道”而行的人細心觀察天下的細微變化,不固執、不依賴、不妄為、不徇私。因為,天下所有之事物,自行成形,自有其名和在生存環境中的聲号也。形态與名字的觀念一旦被人确立,在其生存環境中的聲号建立起來了,則天下萬事萬物均無處逃避其痕迹,掩蓋其生存的正“道”。天下萬事萬物生存之“道”與其“名”都是客觀存在的。
9、“公者明”是放之四海曆經千古而皆準的真理——《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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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靜,至靜者聖。”譚:心懷衆生能包容一切的人,是對人生與人類社會,看的最明白的人。最明白的人總是能為衆人的生存帶來最好的生活的。這樣遵循正道的人是安詳平靜的,達到了至靜的人就是聖人。“公者明”是放之四海曆經千古而皆準的真理。至今閃爍着耀眼的光芒。
10、人群中領頭的首腦者必須是無私的——《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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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私者知(智),至知(智)者為天下稽。稱以權衡,參以天當。天下有事,必有巧驗。”譚:隻有無私的人才是最睿智的,隻有至智的人,才可以成為天下稽考道法的人。用道法來權衡天下萬事萬物的變化,并進一步的探究預測天之道法的變化,那麼天下萬事萬物事發生的變化事,必然都可以得到有效的驗證。人群中領頭的首腦者必須是無私的,隻有無私才可掌天下事。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一個團體、一個企業都是如此。否則,必敗!!!
11、人類認識與掌握生存環境是在不斷的進步中——《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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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如直木,多如倉粟,鬥石已具,尺寸已陳,則無所逃其神。度量已具,則治而制之矣。”譚:天下的事,就像林中一根一根向高生長的樹木,多得如倉中的粟米,然而辨别其的用具,衡量其的尺寸已經具備,則天下萬事萬物的變化,是沒有能躲得過人們掌握的。所以說人們掌握天下萬事萬物變化的法度已經具備,則所有事物的治理都是可得到有效的節制的。天下萬事萬物的變化在人們的掌握之中。人類認識與掌握生存環境,是在不斷的進步中。
12、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天之道也——《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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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而複屬,亡而複存,孰知其神。死而複生,以禍為福,執知其極,反索之無刑(形),故知禍福之所從生,應化之道,平衡而止。輕重不稱,是(胃)謂失道。”譚:天下萬事萬物,斷絕了的還會重新有所歸屬,滅亡了的還會重新出現,誰能知道其中的神秘呢?面臨着死亡而又恢複的生機,這樣以禍事為福事,誰能知道其中的究竟呢?隻要反求于道法,便可以懂得禍福之所以變化的原因,隻不過是适應天下變化之道法,适應平衡了而事物的變化就會相對的穩定。事物變化的尺度輕重與天下變化之道法不相稱,便是背離天下變化之道法——失道了。老子進一步說到:“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天之道也。
13、天地與天下萬事萬物各行其道——《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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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恒常,萬民有恒事,貴賤有恒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天地之恒常,四時、晦明、生殺、(柔)剛。”譚:天地之間存在着永恒的常規,萬民各自有着不變的生存之事,人間貴賤也都有固定的品味,使用下臣有确定的方法,統治百姓有既定的法度。天地之間永恒的常規表現在:四季更叠、晝夜交替,榮枯變換、柔剛轉化。天地與天下萬事萬物各行其道。“道”本身也在變化,但是相對穩定,因此“恒常”。
14、所有的人事都是有“道”理的有法度約束的——《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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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民之恒事,男農,女工。貴賤之恒立(位),賢不宵(肖)不相放(妨)。畜臣之恒道,任能毋過其所長。”譚:男耕、女織是老百姓不變的生存之事。有才德和無才德的人是不相同的,這就是貴賤固定的品味。要按能力選任官吏,這便是使用下臣的确定方法。所有的人事與自然一樣都是有“道”理的,有法度約束的。都是有規律可循的。
15、治理百姓法度的關鍵是“去私而立公”——《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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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變恒過度,以奇相禦。正、奇有立(位),而名口弗去。”譚:治理百姓是有既定的法度。那就是去私欲而立公道。如果一旦出現了違反統治百姓既定法度的事情,就要相應地采取非常規的手段加以控制。而治理國家所使用的常規之道,和非常規的法度是各有其作用的,而個“道”“法”是各有其名,那是不能亂用的。治理百姓是有既定的法度,堅守這個“道”理關鍵是“去私而立公”,這是古今中外治國最根本的思想。
16、事物依道而行就會各有其名與形态——《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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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無大小,物自為舍。逆順死生,物自為名。名刑(形)已定,物自為正。”譚:事物無論巨細大小,都由事物各自為了生存來決定其取舍;逆順死生等一切事情,都是由事情本身的道法來決定其特有的名;天下萬物萬事的特有的名與形态已定,那麼,事、物就會按其生存之道法,各自依道而行。事物依道而行就會各有其名與形态。
17、聖人能為天下萬物萬事指明“正道”——《黃帝四經》譚《經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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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唯執(道)者能上明於天之反,而中達君臣之半,當密察於萬物之所終始,而弗為主。故能至素至精,(浩)彌無刑(形),然後可以為天下正。”譚:因此,隻有聖人上能感悟天道變化的反複;中能理解君、臣相伴的各自之道;下能詳察萬物變化的始末之道。而卻從不以天地萬物的主宰自居,所以聖人能最質樸最精準的感悟天下萬事萬物的千變萬化,然後方能為天下萬物萬事指明“正道”。人群中的“聖人”是在人類為了更好生存的鬥争中湧現出來的。中華民族是崇尚聖人、賢人、英雄的民族。
18、分封制的曆史意義是天下大一統的保證——《黃帝四經》譚《經法》國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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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失其次,則社稷大匡。奪而無予,國必遂亡。必盡天極,衰者複昌。”譚:治國如果失去其法度,天下就會不安定。攻奪他國而不進行分封,便不能真正滅亡其國并長久地占有。因為,不能達到天道所限定的法度,則被征伐本已衰落的國家就會重新振興起來。分封制是有其曆史意義的,是天下大一統的保證。
19、當滅其國必滅其國天道也——《黃帝四經》譚《經法》國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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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禁不當,反受其央(殃)。禁伐當罪當亡,必虛(墟)其國。兼之而勿擅,是胃(謂)天功。”譚:在讨伐亂逆禁止暴虐時如果法度不當,反而會招惹禍患。在禁暴讨伐應該治罪應該滅亡的國家時,必須毀滅這個國家。兼并其國家但不能獨攬其功,因為這是冥冥天道所促成的功績。當滅其國必滅其國天道也。有一些管子的思想,未見儒家思想痕迹。
20、事物變化是客觀的人隻不過是其中之一而已——《黃帝四經》譚《經法》國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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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無私,四時不息。天地立,聖人故載。過極失(當),天将降央(殃)。人強勝天,慎辟(避)勿當。天反勝人,因與俱行,先屈後信(伸),必盡天極,而毋擅天功。”譚:天地是公正無私,因此,四季、晝夜、生死等現象才能無限的循環,天地萬物萬事才能各有法度,聖人才能運用其法度。任何事物如果超過或運用失當其法度,都會受到天降禍患的懲罰。因此,當在敵國強盛的順天得道時,要謹慎地避開它;當敵國由強轉弱逆天而行時,就應該乘機去征讨它,這便是先屈後伸的道理。這隻不過是盡天道而行,而不要貪天功為己有。天地萬事萬物的變化都是自然客觀的,人隻不過是其中之一而已。又有些老子無為的思想,仍未見儒家思想。
21、治國用兵能盡天道運用得當為聖人——《黃帝四經》譚《經法》國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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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人之國,修其國郭,處其郎(廊)廟,聽其鐘鼓,利其資财,妻其子女。是胃(謂)□逆以芒(荒),國危破亡。故唯聖人能盡天極,能用天當。天地之道,不過三功。功成而不止,身危又(有)央(殃)。”譚:兼并他國後,便修其的城郭,占據其宮室廟宇,享用其鐘鼓音樂,貪取其資财,霸占其子女,這些做法就是大逆天道的取敗之道,必然導緻國家危殆而最終滅亡。所以說,隻有聖人在治國用兵時能盡天道運用得當。天地之道不過是“三功”而已。如果成就此三功再觊觎其他,那麼就難免有危身殃國之患了。治國用兵能盡天道運用得當為聖人。看來劉邦進鹹陽的“約法三章”是高明的。
22、聖人之道是天下大一統之道——《黃帝四經》譚《經法》國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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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聖人之伐(也),兼人之國,隋(堕)其城郭,棼(焚)其鐘鼓。布其資财,散其子女,列(裂)其土地,以封賢者,是胃(謂)天功。功成不廢,後不奉(逢)央(殃)。”譚:所以聖人的征伐之道是,兼并他國後,要拆毀其的城郭,焚毀其的鐘鼓,均分其的資财,散居其子女後代,分割其土地封賞有賢能之人,因為這是天道之功。這樣才能功成而不去,以後也不會面臨禍患。聖人之道順天而為毫無私心,是天下大一統之道。而貪天功為己有必遭禍患。
23、聖人征伐之道是毫無私心私情的替天行道——《黃帝四經》譚《經法》國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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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陽竊,毋陰竊,毋土敝,毋人執,毋黨别。”譚:聖人的征伐之道,不應從顧忌敵方的生存去征伐,也不應為了殺戮敵方去征伐,不應是為了毀壞敵方的國土去征伐,不應是為了緝拿敵方百姓去征伐,不應是為了那一幫派的利益去征伐。總之聖人的征伐之道是毫無私心私情的替天行道。此處的聖人非儒家的聖人,還是管子的思想。
24、總之違背聖人的征伐之道必受其殃——《黃帝四經》譚《經法》國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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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竊者天奪(其光),(陰竊)者土地芒(荒),土敝者天加之以兵,人執者流之四方,黨别(者)□内相功(攻)。”譚:征伐他國:如果顧忌敵方的生存去征伐,那麼天道将奪取你的成功;如果為了殺戮敵方去征伐,那麼必導緻土地芒荒;如果為了毀壞敵方的國土去征伐,那麼就猶如天助敵兵;如果為了緝拿敵方百姓去征伐,那麼百姓必然要流徒四方;如果為了那一幫派的利益去征伐,那麼必然會内結幫營私外通敵叛國。總之違背聖人的征伐之道必受其殃。
25、五逆是人欲超過天道極限必遭禍害——《黃帝四經》譚《經法》國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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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竊者疾,陰竊者幾(饑),土敝者亡地,人執者失民,黨别者亂,此胃(謂)五逆,五逆皆成,□□□□,□地之剛,變故亂常,擅制更爽,心欲是行,身危有(央)(殃),(是)胃(謂)過極失當。”譚:顧忌敵方的生存去征伐,那是患了假仁義之病;為了殺戮敵方去征伐,那必然導緻饑荒;為了毀壞敵方的國土去征伐,那是必會造成死亡之城;為了緝拿敵方百姓去征伐,那必然會失去民心;為了那一幫派的利益去征伐,那必然會造成内外大亂。如此做法可被稱為五逆,五逆之行,上違天道,下背地法,攪亂常規,一意孤行,不知改悔,最終必會加害自身殃及國家。此謂人欲超過天道極限而行為失當。總之,五逆是人欲超過天道極限而行為失當必遭禍害。
26、治國之要:要先得民心,後管民行,再用民力——《黃帝四經》譚《經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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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從其俗,二年用其德,三年而民有得,四年而發号令,(五年而)□□□,(六年而)民畏敬,七年而可以正(征)。”譚:君主為政治國的方針應是,第一年要順從民衆的風俗,第二年要用民衆中有德之人參與管理,第三年要使民有所得,第四年可向民衆發号令了,第五年可用立法來治理民衆,第六年民衆就會有了敬畏之心,第七年便可指揮民衆從戎出征了。治國之要:要先得民心,後管民行,再用民力。
27、可見管子的富民強國之“道”理——《黃帝四經》譚《經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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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從其俗,則知民則。二年用(其德),民則力。三年無賦斂,則民有得。四年發号令,則民畏敬。五年以刑正,則民不幸()。六年□□□□□□□□。(七)年而可以正(征),則勝強适(敵)。”譚:第一年順從民衆的風俗,可知民衆生活的規矩;第二年用民衆中有德之人參與管理,民衆就會心甘情願的用力;第三年免賦稅征斂,民衆就會有所得;第四年發号施令,民衆都會服從;第五年以刑法來治理,民衆就不敢有僥幸心理;第六年民衆就會有了敬畏之心,便會懂得刑法不敢觸犯;第七年可率民衆出征敵國,便能戰勝強大的對手。可見管子的富民強國之“道”。
28、進一步的講明治國之道之理——《黃帝四經》譚《經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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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者順民心(也)。德者愛勉之(也)。(有)得者,發禁拖(弛)關市之正(征) (也)。号令者,連為什伍巽(選練)賢不肖有别 (也)。心刑正者,罪殺不赦(也)。 (也)。可以正者,民死節 (也)。”譚:要順從民衆的風俗,是為了是順應民心;要用有德的人為官,是為了勉勵民衆用力;要使民衆有所得,而要廢除山澤之禁及關口集市征稅;要有效地發号令,就要以什伍連坐的方式将人們組織起來,以辨别賢與不賢的各等民衆;要以刑法治理民衆,要有罪必罰使民衆不敢觸犯刑罰;要可率民衆出征并戰勝強敵,這樣民衆就會視死如歸。進一步的講明治國之道之理。
29、這真是正國君之“道”理——《黃帝四經》譚《經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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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号令發,必廄(究)而上九,壹道同心,(上)口口口口口下不,民無它(志),然後可以守單(戰)矣。号令發必行,俗也。男女勸勉,愛也。動之靜之,民無不聽,時也。受賞無德,受罪無怨,當也。貴賤有别,賢不宵(肖)衰也。”譚:若号令傳下,民衆必應聲集結而上合君意,齊心一緻,上下同心同德,民無異心,這樣就可以為國或守戰或征戰。如此,号令發出民衆必定執行,因為服從命令已經成為風俗。男女民衆争相勸勉,這是因為君主仁愛的緣故。或征伐或務農,民衆無不聽命,這就是君主順天時得民心;使民衆受賞不戴德,受罰不含怨,這是因為賞罰得當。因此,貴賤有别,賢與不賢能就會分出來了。這真是正國君之“道”理。
30、這是規勸國君之“道”理——《黃帝四經》譚《經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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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備(服)不相綸,貴賤等也。國無盜賊,詐僞不生。民無邪心,衣食足而刑伐(罰)必也。以有餘守,不可拔也。以不足攻,反自伐也。”譚:衣服穿戴都要有一定的規格不能僭越,這是标志着民衆貴賤的身份等級。國家沒有了盜賊,奸詐虛僞之心不生,民無邪念,這是由于百姓富足且刑罰律令得到了堅決的執行。以充足的國力據國防守,國家就不會被攻取,而以不足的國力去攻伐他國。結果反是自取滅亡。這是規勸國君之“道”理。
31、仁者得天下是惡者失天下的結果——《黃帝四經》譚《經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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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生死之時,國有生死之正(政)。因天之生也以養生,胃(謂)之文。因天之殺也以伐死,胃(謂)之武。(文)武并行,則天下從矣。”譚:天下萬物存亡決定于天時,國家萬事成敗定于國政。因順天道的治國強國,被稱之為“文”;而順天意去讨伐兼并逆天道之國,這就被稱為“武”,文武并舉,則天下無不順從。此處又有孟子的“為湯武驅民者,桀與纣也“的仁者得天下,是惡者失天下的結果。
32、此段更顯管子富國強軍的思想——《黃帝四經》譚 《經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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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時,時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節。知地宜,須時而樹。節民力以使,則财生。賦斂有度則民富,民富則有佴(恥),有佴(恥)則号令成俗,而刑伐(罰)不犯,号令成俗而刑伐(罰)不犯則守固單(戰)勝之道也。”譚:人生存之本在于土地,使用土地之本在于适宜,适宜萬物生長在于時節,把握時節在于民衆,使用民衆在于用民力,是用民力在于要有節制。要知道土地适宜于種植什麼,必須根據時節來種植五谷。适度地使用民力,就能有效地創造财富。賦斂适度則民衆富足。民衆富足則懂得廉恥。廉恥觀念形成則法令就會成為風俗,就使得百姓不敢觸犯刑罰,法令就會成為風俗,則百姓不敢觸犯刑罰,這便是守國則固,伐國則勝的“道”理所在。此段更顯管子富國強軍的思想“倉廪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33、三者皆備天下萬事都可以成功——《黃帝四經》譚 《經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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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度者,正(政)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亂也。而生法度者,不可亂也,精公無私而賞罰信,所以治也。苛事,節賦斂,毋奪民時,治之安。無父之行,不得子之用;無母之德,不能盡民之力。父母之行備,則天地之德也。三者備則事得矣。”譚:法度,是至為公正的。而以法度來治理國家,是不能任意亂來的。而創制法度,更是不能任意亂來的。公正無私而賞罰分明便能取信于民。所以能實現天下大治。如此方能省去很多煩瑣的政事,有節制地征收賦斂,不侵占民衆的農時,治國才能安定。如君主沒有像父一樣的義行,就不能使子民為君所用;如君主沒有像母親一樣仁德,就不能使子民為君效力。父母仁義之行則是天地之德。執行法度、取信于民、父母仁義此三者皆備天下萬事都可以成功。
34、君如正天下歸——《黃帝四經》譚 《經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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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收天下豪票(骠)雄,則守禦之備具矣。審于行文武之道,則天下賓矣。号令阖(合)于民心,則民聽令。兼愛無私,則民親上。”譚:君主如能廣招天下骁健之賢士,則是守國禦敵最好的常備武器;如能懂得實行文武共舉之道,則天下都會歸順;如能發号施令合于民心,民衆就會自覺地聽從命令;如能兼愛天下而無私,則天下民衆就會蜂擁而來。君如正天下歸。
35、能治理好一國政事的能為其主——《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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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國者觀主,觀家觀父。能為國則能為主,能為家則能為父。”譚:了解一個國家如何,關鍵在了解這個國的國君,了解一各家如何,關鍵在了解這個家的父。能治理好一國政事的能為其主,能主持一各家事務的能為其父。一個團隊的成敗就在于這個團隊的領導。
36、這就是僭越,内必生大亂——《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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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觀國,有六逆:其子父,其臣主,雖強大不王。”譚:凡是要了解一個國家,有六種悖逆的現象需要注意:第一是為太子具有了君父的權威。第二是作為大臣的具有了君主的權威,這樣的國家雖然強大也不能稱王天下。這就是僭越,内必生大亂。
37、忠臣可救國于危難之時——《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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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謀臣在外立(位)者,其國不安,其主不(禦)則社稷殘。其主失立(位)則國無本,臣不失處則下有根,(國)憂而存。”譚:第三是謀臣有外志者,其國就不會安定;國君意識不到這一點,國家就會受到損害。第四是國君失位,則國家便失去了根本,而大臣此時如能克盡職守,國雖有憂患尚可保存。忠臣可救國于危難之時。
38、君昏臣奸後宮生亂必定亡國——《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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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失立(位)則國芒(荒),臣失處則令不行,此之胃(謂)國。主兩則其失明,男女掙(争)威,國有亂兵,此胃(謂)亡國。”譚:第五是國君失位政事荒廢,此時大臣再不能克盡職守,則政令不能下達,這便可稱作“危國”。第六是國君與後妃同時掌政,政令失明,加之王、妃争權,勢必導緻國家内亂,這便可稱作“亡國”。君昏臣奸後宮生亂必定亡國。
39、國君失權就是亡國的征兆——《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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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嫡)子父,命曰上日費。群臣離志,大臣主,命曰雍(壅)塞;在強國削,在中國破,在小國亡。”譚:太子具有了國君的權威,這就稱作逆上,會使群臣不能與國君一心一德;大臣具有了君主的權威,這就稱作僭越,會使國君成為傀儡,上述兩種情況,發生在大國會使大國削弱,發生在中等國家會使中等國家破敗,發生在小國會使小國滅亡。進一步地指出:國君失去權威就是亡國的征兆。
40、臣有二心會使國家面臨危險——《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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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臣(在)外立(位)者,命曰逆成,國将不甯;在強國危,在中國削,在小國破。”譚:謀臣有二心,心在外為他國,這就是忤逆,國将不得安甯。此種情況發生在大國會使大國面臨危險,發生在中等國家會使其削弱,發生在小國會使其破敗。進一步指出:臣有二心就會使國家面臨危險。
41、股肱忠臣是社稷之幸——《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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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失立(位),臣不失處,命曰外根,将與禍冷蔺(鄰);在強國憂,在中國危,在小國削。”譚:國君失去王位,大臣還能盡職,這就稱作國家主尚有依托,但已接近禍患了,此種情形,發生在大國是令人擔憂的,發生在中等國家是很危險的,發生在小國會使其削弱。股肱忠臣是社稷之幸。
42、君失位,臣失職國将亡也——《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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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失立(位),臣失處,命曰無本,上下無根,國将大損;在強國破,在中國亡,在小國滅。”譚:國君失位,而大臣又失職,這就是國家失去了生存的根基,根基一失,國家也就将受到大的損害。此種情形,發生在大國會使其破敗,發生在中等國家會使其衰亡,發生在小國會使其覆滅。君失位,臣失職國将亡也。
43、天欲其亡必先與其狂——《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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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暴臣亂,命曰大芒(荒),外戎内戎,天将降央(殃);國無小大,又(有)者滅亡。”譚:國君行為暴戾,臣下位次混亂,這就稱為萬事荒廢不可救藥,外患内亂必接踵而至,違背天理天必降災,這種情況,無論發生在什麼國家都會滅亡。這真是:天欲其亡必先與其狂。
44、不能齊家焉能治國?!——《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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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兩,男女分威,命曰大麋(迷),國中有師;在強國破,在中國亡,在小國滅。”譚:國君與後妃分争權力,導緻國家出現二主,這就使群臣大為迷惑無所适從,國家因此會有兵亂,這種情形,發生在強國會使其破敗,發生在中等國家會使其衰亡,發生在小國會使其覆滅。這真是不能齊家焉能治國?!
45、這就是儒家思想的君君臣臣之道——《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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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觀國,有大<六>順:主不失其立(位),則國□□。(臣)失其處,則下無根,國憂而存。主蕙臣忠者,其國安。主主臣臣,上下不者,其國強。主執度,臣循理者,其國(霸)昌。主得□臣輻屬者,王。”譚:考察一個國家,有六種順當的現象,這就是:國君不失其位,國家便具備了存在的根基;而如果大臣不能盡職,這就使國君失去了依托,這樣的話,國家還可以在憂患中繼續生存。國君慈惠愛下,大臣忠心事上,則國家安定。國君大臣名副其實,不相僭越,君上臣下一心一德,則國家強盛。國君理政秉法執度,大臣行事遵循事理,則國家昌盛稱霸天下。國君居得其位,大臣團結在國君周圍,這樣便可稱王天下。這就是儒家思想的君君臣臣,“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之道。
46、公正明德順天時地利又施恩德于天下而無私——《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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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順六逆□存亡□□之分也。主上者執六分以生殺,以賞□,以必伐(罰)。天下太平,正以明德,參之與天地,而兼複(覆)載而無私也,故王天下。”譚:六順與六逆是決定國家存亡興衰之分,國君掌握判斷這六順、六逆的标準,并以此來施行生殺、賞罰及果決征戰。這就是說天下太平,在于國君公正明德,順天時地利,而又施恩德于天下而無私,因此就可以稱王天下。
47、這又是管子的天時地利牧民治國強軍之道——《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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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下)者之道,有天焉,有人焉,又(有)地焉。參(三)者參用之,□□而有天下矣。為人主,南面而立。臣肅敬,不敢敝(蔽)其主。下比順,不敢敝(蔽)其上。萬民和輯,而樂為其主上用,地廣人衆兵強,天下無适(敵)。”譚:稱王天下之道,必須上合天時、中合人事、下合地利,綜合利用這三方面的條件,然後才能稱王天下。為國君就要面南居其位。大臣恭敬,不敢蒙蔽國君。下屬和順,不敢欺蒙其上。百姓和睦,而甘願為國君效力,地大民衆兵強,可無敵于天下。這又是管子的天時地利牧民治國強軍之道。
48、王道在于德,王術在于度——《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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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德廄(究)于輕細□刃于□□,王之本也。然而不知王述(術),不王天下。知王(術)者,驅騁馳獵而不禽芒。飲食喜樂而不面(湎)康,玩好好則惑心,俱與天下用兵,費少而□功。□□□□□□□□□□則國富而□□□□□□□其□”譚:文德關鍵在于禮儀有序,武德關鍵在于征伐有道,這是王道的根本。然而不懂王術,還不足以稱王天下。懂得王術的人,田獵有度,飲宴有節,珍寶聲色不惑于心,具有發動天下人從事征伐的能力,就會以少而建奇功,令行禁止征伐必勝,則民富國強。而的聖人輔佐,天下人也都會親近追随他。王道在于德,王術在于度。
49、欲望揮霍無度無德無術必亡國——《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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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王述(術)者,驅騁馳獵則禽芒(荒),飲食喜樂則面康,玩好好則惑心;俱與天下用兵,費多而無功,單(戰)勝而令不□□□失□□□□□□□□空□與天□□則國貧而民芒(荒)。□聖之人弗留,天下弗與。如此而有(又)不能重士而師有道,則國人之國已(矣)。”譚:不懂得王術的,田獵無度,常常沉湎于飲宴,珍寶聲色蠱惑其心,雖然也能發動天下多人從事征伐,但也會多而無功,不能令行禁止而喪失民心,财物耗盡而倉廪空虛,違逆天道,則國困民貧。有德能之人便會遺棄他,天下人也要背離他。如此而又不能重視有識之士,尊有道的人為師,那麼國家将為他人所有了。欲望揮霍無度無德無術必亡國。
50、賤财賤身重視志士仁人稱王之道——《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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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下者有玄德,有□□獨知□□□□王天下而天下莫知其所以。王天下者,輕縣國而重士,故國重而安身;賤财而貴有知(智),故功得而财生,賤身而貴有道,故身貴而令行。□□天下□天下則之。”譚:譚:稱王天下的人要具備天德,有了天德,還要懂得王術,所以能稱王天下,而天下的人卻不知其中的緣故。稱王天下的人,要看輕一城一地而重視志士仁人的歸附,這樣就使國家穩固而自身安逸;看輕财利而尊重知識,所以功成而财生;卑屈己身而尊重有道之人,所以能使自身顯赫而令行天下。因此稱王天下的人,天下人都會以其為表率。賤财賤身重視志士仁人稱王之道。
51、效法天地覆載天下公正無私王也——《黃帝四經》譚 《經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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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主積甲士而正(征)不備(服),誅禁當罪而不私其利。故令行天下而莫敢不聽。此自以下,兵單(戰)力掙(争),危亡無日,而莫知其所從來。夫言(霸)王,其□□□唯王者,能兼複(覆)載天下物曲成焉。”譚:稱霸積蓄兵力以征讨不聽命的諸候國,誅伐理當治罪的國家而不圖私利,所以能令行天下而沒有敢于違抗命令的。除此之外,像那些不講王術,隻是憑借武力,為了私利而窮兵黩武的人,身亡國危指日可待,而他們居然還意識不到是因為什麼。至于說到稱霸,因為他們能效法天地、覆載天下,公正無私,所以能使天下萬物萬事各得其宜。
52、不該做的做了就是逆天命而行——《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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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君臣易立(位)胃(謂)之逆,賢不宵(肖)并胃(謂)立(位)之亂,動靜不時胃(謂)之逆,生殺不當胃(謂)之暴。”譚:國君、大臣改變了相互正常的位次就稱為逆,賢與不賢的人貴賤無别就稱為亂,違反了服役、務農的時節就稱之為逆,不該生殺的生殺了就稱之為暴。不該做的做了就是逆天命而行。
53、失本、失職、失天、失人國将不國——《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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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則失本,亂則失職,逆則失天,暴則失人。”譚:違反了君臣的正常位次就會使國家失去了生存的根本,混亂了賢與不賢人的貴賤位序就會使之各自迷失本身的身份職守,動靜違逆時令,就會失去上天的保佑,君主暴戾就會失去民心。失本、失職、失天、失人國将不國,總結的精辟。
54、真是天道不遠人人自遠——《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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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本則亡,失職則侵,失天則幾(饑),失人則疾,周遷動作,天為之稽。天道不遠,入與處,出與反。”譚:國家失去根本則是亡國之征兆;賢與不賢的人迷失了各自的職責則會發生越權之亂事;失去天時則會發生饑荒;失去民心就會遭到天下的憎恨。所作所為,都必須以天道作為法則。天道不遠,人順天而行則生,逆天而行則亡。真是天道不遠人人自遠。《中庸》“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
55、順應天時地利人心是國君之天命——《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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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君當立(位)胃(謂)之靜,賢不宵(肖)當立(位)胃(謂)之正,動靜參與天地胃(謂)之文,誅□時當胃(謂)之武。靜則安,正治。文則(明),武則強。安得本,治則得人,明則得天,強則威行。參于天地,阖(合)於民心。文武并立,命之曰上同。”譚:君臣各安其位就會安靜,賢與不賢的人貴賤各安其位就是正當,耕戰合天時地利可稱作“文”,誅殺适當可稱作“武”。君臣安靜則天下安定,賢與不賢位次正當則天下大治,文德則政明,武德則國強。安定是立國的根本,大治則得天下人才,政明則得天助,國強則威懾天下。順應天時地利,順應人心,文德武德并舉,是國君之天命呀!
56、如果内、外順天國君命安天下——《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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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知四度,可以定天下,可安一國。順治其内,逆用于外,成功而傷。逆治其内,順用其外,功成而亡。内外皆逆,是胃(謂)重央(殃),身危為戮,國危破亡。外内皆順,命曰天當。”譚:深刻體會上述四項準則,大可平定天下,小可安治一國。如果能順天道治理内政,而在對外卻逆天道而行,則治國雖會成功但會有損傷;如在内政是逆天道而行,而在對外卻能順天道而行,那麼征伐雖有成功也會有亡國的可能。如果内、外都逆天道而行,那就是禍國殃民,國君将身陷危難并有被殺的危險,最終危及國家滅亡。如果内、外都順天道而行,那就是國君命安天下。
57、執道循理必須從順天道為人的根本做起——《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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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成而不廢,後不奉(逢)央(殃)。□聲華□□者用也。順者,動也,正者,事之根也。執道循理,必從本始,順為經紀,禁伐當罪,必中天理。不(倍)約則窘,達刑則傷。(倍)逆合當,為若又(有)事,雖□無成功,亦無天央(殃)。”譚:治國成功了而不要廢除天道,如治國成功後不順天道而行了,必遭災禍殃及國家,這就是天道對不真誠者的懲罰。順天道行者,按天時而動;正當為人者,辦事之根本。執守天道,遵循事理,必須從順天道為人的根本做起,以順天道而行,為綱紀法度,禁令、征伐、當罪必有天道之理。不按天道的約束必陷于窘困,征伐則必受損傷。不逆行合天時,若要一旦内、外發生戰、亂之事,雖然就是無取勝的可能,也不會有什麼大的災禍。
58、陰陽物極必反的辯證規律——《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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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毋禦死以生,毋為虛聲。聲洫(溢)於實,是胃(謂)滅名。極陽以殺,極陰以生,是胃(謂)逆陰陽之命。”譚:不要用永生去阻止死亡,不要用死亡去阻止新生,不要虛張聲勢徒有虛名。名聲超過實際其結果反而是無名。在陽氣極盛時反而孕育着死亡,在陰氣極盛時卻會孕育着新生,這種現象,可謂逆陰陽之命。陰陽物極必反的辯證規律。我們的祖先真是偉大。
59、此處分析的真是經典之最——《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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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陽殺於外,極陰生於内,已逆陰陽,有(又)逆其立(位),大則國亡,小則身受其央(殃)。□□□□□□□□建生。當者有□,極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李(理)也。”譚:陽氣極盛時反而孕育着死亡的征兆會表現與外;陰氣極盛時卻會孕育着新生的征兆會表現與内。如果一個國家出現了如此逆的陰陽的征兆,又不能及時擺正君臣的位次,那麼大則國家敗亡,小則殃及自身。因此當國家出現逆陰陽的征兆時,為了國家的生存和重建,在陽極陰生時,要果斷地讨伐開始走向衰落之陽,當政的君臣要懂得:陰陽至極時就開始走向反面,國家極盛時就有可能開始走向衰落;這不僅是天地之道,人世間之道理。“極陽殺於外,極陰生於内,”此處分析的真是經典之最。頗有老子的思想。
60、是老子示弱謙卑上善若水之道——《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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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順同道而異理,審知逆順,是胃(謂)道紀。以強下弱,以何國不克。以貴下賤,何人不得。以賢下不宵(肖)。□□不□。”譚:逆、順兩種狀态是同一“道”,而道之理卻是相反的。要真正懂的逆、順,就可稱謂懂的道之理。以強盛的向弱小的表示謙卑,又有什麼國家不能戰勝呢?以高貴的向卑賤的表示謙卑,又有什麼人不能歸附呢?賢人向不賢的人表示謙卑,又有什麼國事不能治理呢?是老子示弱謙卑上善若水之道。
61、人間規矩與自然規律都是天道也——《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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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之内曰員(圓),櫃(矩)之内曰(方),□之下曰正,水之上曰平,寸尺之度曰小大短長。權衡之稱曰輕重不爽,鬥石之量曰小多有數,八度者,用之稽也。日月星辰之期,四時之度,□□之立,内外之處,天之稽也。“譚:規用來畫圓,矩用來畫方,懸用以測端正,水用以測水平,用尺寸度量小大短長,用權衡稱量輕重,用鬥石量多少,用繩準來測度曲直。以上八種度量标準,是人們日常生活中應用的準則。日月星辰運行都有一定的周期,四時更叠都有一定的次序,晝夜轉換都有一定的位次,自身的變化與外在的表現,這都是天道變化的法則。人間規矩與自然規律都是天道也。
62、秉公執行其道方是天下之正道——《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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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下)不敝(蔽)其刑(形),美亞(惡)不匿其請,地之稽也。君臣不失其立(位),士不失其處,任能毋過其所長,去私而立公,人之稽也。美亞(惡)有名,逆順有刑(形),請(情)為有實,王公執□以為天下正。”譚:地上的高下各有其位,從不隐蔽不明。地上的美惡各不相同,從不至隐匿不清,這都是地道變化的法則。國君臣子都各居其位,士者各的利用,擢用賢能量才授官,去私而立公,這是人道的法則。是非美惡各有其名,逆順各有其狀态,都有實情為實,國君隻有秉公執行其“道”的法則,方是天下之正道。
63、文武一張一弛天下大治——《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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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天時,伐天毀,胃(謂)之武。武刃()而以文随其後,則有成功矣。用二文一武者王,其主道離人理,處狂惑之立(位)而不吾(悟),聲必有廖(戮)。”譚:順應天時誅伐逆天時要滅亡的國家,這叫“武”。在武功殺伐之後繼之以文德安撫,這樣就會大獲成功。而使用二分文德一分武功就可以稱王天下。像那種棄天道、背離人理、處于悖逆之位而尚不省悟的國君,必有殺身之禍。文武一張一弛天下大治。
64、一弱一強得道失道之命不同——《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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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弱者無罪而幾,不及而翟,是胃(謂)柔弱。□正而□者□□而不既。名功相抱,是故長久。名功不相抱,名進實退,是胃(謂)失道,其卒必有身咎。”譚:柔弱者無罪過而無憂患,禍患未至卻能随時警惕,這便是柔弱的道理。正相反而強硬者不知有罪,禍患已經臨頭卻絲毫意識不到。如果名聲與功績相符,所以方能長存久安。如果名聲與功績不相符,名聲超過實際,可稱謂失道,最終必因罪身亡。一弱一強得道失道之命不同。
65、财、色惹怨之本生亂之根——《黃帝四經》譚 《經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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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玉珠臧(藏)積,怨之本也。女樂玩好燔材,亂之基也。守怨之本,養亂之基,雖有聖人,不能為謀。”譚:厚積藏黃金珠玉,這就是惹怨的根本。好女樂珍玩祭祀用的玉帛,這久是生亂的禍根。守着惹怨的根本,養着生亂的禍根,即便有聖人,也不要與之相謀。正可謂财、色惹怨之本生亂之根,之警世醒言。
66、天道地道人道都是客觀之道——《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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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者,天地之□也,号令之所出也,□□之命也。不尊天則失其神,不重地則失其根,不順(四時之度)而民疾。不處外内之立(位),不應動靜之化,則事窘於内,而舉窘於外。(八)正皆失。”譚:君主者就是順天地之道,因此發出的各項政令,決定了天下的命運。如果不遵循天道就會失去其神威,不尊重地道就會失去其根本,不順從四時節氣而民怨恨。不能适度的處理各級官員的内外位子,不能順應治國該做與不該做的動靜變化,則治國内政難以處理,對外難以應付。此八正治國之道都會失去作用。天道地道人道都是客觀之道,隻可順不可違。
67、國君天人合一之道的理念——《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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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地)則得其根。順四(時之度),□□□而民□□疾,□外□□□□□□□□□(事)得于内,而得舉于外。八正不失,則與天地總矣。”譚:倘若君主遵循天道就會展現其神威,尊重地道就會得到其根本,順從四時節氣農耕興旺而民無怨。能适度的處理好各級官員的内外位子,又能順應治國該做與不該做的動靜變化,則治國内政順當,對外自如。八政作用沒有失誤,這才是為君主者國政與天地之道相合。國君天人合一之道的理念。
68、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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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執一明(三定)二,建八正,行七法,然後□□□□□□之中無不□□矣。岐()行喙息,扇蜚(飛)()動。無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不失其常者。天之一也。”譚:天依靠道的作用生成了日月星辰,形成了陰陽變化。在人世間建立八政,頒行七法,然後施行于天下。同樣使天下萬物的生存繁衍,無不是依道而行,也與人間一樣都能各行其道。天下包括人在内的萬物無不是在遵循天道,而不違背各自的常規,這些都是由恒一的天道所決定的。《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運用。
69、這是用老子“道” 的思想來認識世界——《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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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執一以明三。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極,(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進退有常,數之稽也。列星有數,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天明三以定二,則壹晦壹明,□□□□□□□□(天)定二以建八正,則四時有度,動靜有立(位),而外内有處。”譚:天靠着道生出日月星辰,其中太陽按照固定的時間東升西落,也就有了南北的方向,這是由太陽運行度數所決定的;月亮按照固定的時間由元月而逐漸的消失,形成了盈虧滿損的常規,這是由月亮運行之數所決定的;衆星運行也各有度數,而從不離失它們的運行軌道,這是由衆星各自運行的度數所決定的。天依靠道的作用生成了日月星辰,形成了陰陽變化,這樣便有了晝夜明暗轉化的變化,也有了寒暑冷熱更叠的變化。天道的陰陽變化,在人世間建立了八政。因此,四時節候有常規,人間動靜有秩序,國政内外處理适度。這是用老子“道” 的思想來認識世界。
70、天道、天度、天期、天性、天命、天常、物命——《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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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建□□□□□明以正者,天之道也。适者,天度也。信者,天之期也。極而(反)者,天之生(性)也,必者,天之命也。□□□□□□□□□者,天之所以為物命也。此之胃(謂)七法。”譚:天決定了萬物的生存繁衍,這就是天道;天下萬物适應天道,這就是天的度數;天下萬物按照天固定的度數運行,這就是天的要求;天下萬物發展到一定的極限就必然向相反的方面轉化,這就是天的特性;天下萬物的生存都是必然的,這就是天命;天下萬物各行其常規,這就是天常;這就是天道決定了天下包括人在内的萬物各自命運的道理。此上述可謂“七法”。天道、天度、天期、天性、天命、天常、物命謂之“七法”也。
71、事物的名是因其特性而各有其道理的——《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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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各當其名,胃(謂)之物。物各□□□□胃(謂)之理。理之所在,胃(謂)之□。物有不合于道者,胃(謂)之失理。失理之所在,胃(謂)之逆。逆順各自命也,則存亡興壞可知。”譚:七法各有其适當的名稱,可稱作相互有區别的事物。事物因各有其特性而各有其道,這便稱做各自的道理。事物有不合于其道的,這便稱作失理,失理的事物就是逆。逆和順這兩種不同狀态的存在,在于各自的特性不合天道,而決定了各走的命運,懂得了這一點,存亡興壞的道理也就懂了。萬事萬物的名是因其特性,而各有其道理的。這也真是“名可名,非恒名”呀!
72、人隻有心靜神安方可知“道”懂“理”——《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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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慧,慧則正,(正)則靜,靜則平,平則甯,甯則素,素則精,精則神。神之□,(見)知不惑。”譚:隻有懂的天下萬物萬事的道理,則會産生智慧;智慧則心正;心正則人安靜;人安靜則氣平和;氣平和則生活安甯;生活安甯則素樸無欲;素樸無欲則精神充沛,精神充沛則神通廣大。神通廣大的無所不知,認識便不會再迷惑了。此處,近似于《大學》“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人隻有心靜神安方可知“道”懂“理”。
73、成事之道關鍵在于名副其實而不被迷惑——《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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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者,知此道也。是以守天地之極,與天俱見,盡□□四極之中,執六枋(柄)以令天下,審三名以為萬事□,察逆順以觀于(霸)主危亡之理,知虛實動靜之所為,達於名實□應,盡知請(情)僞而不惑,然後帝王之道成。”譚:作為帝王要深知此“道”。就是要固守根本的天地之“道”絲毫不差,與天地之道同運行,要在天下四極之中,把握六種治國的道術來統治天下,審視三種名實關系來處理萬事,考察逆、順天道的事實來明确霸主危亡的道理,了解虛實動靜有所不同的狀态,達到名實相應,盡知事物真假而不被迷惑,然後方可成就霸王之道。任何成事之道關鍵在于名副其實而不被迷惑。
74、道術道之術就是遵循“道”的辦法——《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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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枋(柄):一曰觀,二曰論,三曰僮(動),四曰轉,五曰變,六曰化。觀則知生死之國,論則知存亡興壞之所在,動則能破強興弱,轉則不失諱(諱)非之□,變則伐死養生,化則能明德徐(除)害。六枋(柄)備則王矣。”譚:治理國家的六種道術,一是仔細觀察,二是綜合論證,三是适時而做,四是順天轉換,五是主動應變,六是善于化解。仔細觀察可知國家的死生征兆;綜合論證可知國家存亡興衰的問題所在;适時而做能勝強敵興弱國;順天轉換則不會失去有所顧忌是非的機會;主動應變則能在征伐中以最少的犧牲保護更多人的生命;善于化解能明德除害。六種道術具備,就可以稱王天下了。道術道之術就是遵循“道”的辦法。
75、也就是儒家的“必也正名乎”的意思——《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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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亦曰正名,一曰立而偃,二曰倚名法而亂,三曰強主滅而無名。三名察則事有應矣。”譚:三名就是正名,一是任何事物的名子一旦确立必名實相符,因此政令會得到普遍的執行;二是任何事物的名子一旦名實不符,則法度荒廢而造成混亂;三是國雖強但滅亡,就是因名實不符由無實到了無名的程度。懂得了以上三種名實的關系,則任何事都應做到名實相符。也就是儒家的“必也正名乎”的意思。
76、真可謂是:順天讨逆,天賜福也——《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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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靜不時,種樹失地不宜,□□地之道逆矣。臣不親共主,下不親其上,百族不親其事,則内理逆矣。逆之所在。胃(謂)之死國,伐之。反此之胃(謂)順之所在,胃(謂)之生國,生國養之。”譚:動則征伐,靜則農耕不順天時,猶如種樹逆地之道,而在不宜種樹的地方,這便是違背地之道的大逆。大臣不忠于共同的國君,下屬不聽令于上極,各行各業的不專心于各自的事情,這便是違逆了人類社會之道理。違逆所在的國家,則可稱之為亡國之征兆,這樣的國家可以去征伐。與上述做法相反的國家便稱作“順”,“順” 所在的國家,則可稱之為充滿生機的國家,這樣的國家就要去扶植聯合。真可謂是:順天讨逆,天賜福也。
77、國力之名與實虛是國之機密——《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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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順有理,則請(情)僞密矣。實者視(示)(人)虛,不足者視(示)人有餘。以其有事起之則天下聽。以其無事安之則天下靜。”譚:懂的了國家逆順的道理,則要把國家的實情僞裝的秘密些。名實者,則視人以虛;名虛者,反到視人以力量有餘的樣子。一旦國家發生了不測之事時,天下人隻能是在探聽是怎麼回事,而不明其真情。當以為無事安定了則天下就會安靜下來了。國力之名與實虛是國之機密。此處是“名實”道理的運用。
78、天下萬物之名都是各自的天命——《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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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實必相應則定,名實必相應則靜。勿(物)自正也,名自命也,事自定也。三名察則盡知請(情)僞而(不)惑矣。有國将昌,當罪先亡。”名實必相符則安定,名實必相符則安靜。天下萬物各自遵循天道而自正其名的,天下萬物的各自之名也就是各自的命運,凡事都是各自遵循天道而定的。弄懂了“三名”就可以完全掌握天下萬物名子實情的真僞了。如此,有國家就會昌盛,當有罪就會滅亡。天下萬物之名都是各自的天命。真是“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呀!
79、無法無天、有法不依國必亡——《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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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凡犯禁絕理,天誅必至。一國而服(備)六危者滅。一國而服(備)三不辜者死。廢令者亡。”譚:凡是違犯了禁忌就是逆天道之理。必然要受到天的懲罰。一個國家具備了六種悖逆的現象,這個國家必被滅亡;一個國家出現了肆意殺戮三種無罪的人,必将自己置于死地。這都是因為廢弛法令的國家必然滅亡無疑。無法無天、有法不依國必亡。
80、國君驕溢、臣下驕奢國之将亡——《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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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之君而服(備)三壅者,亡地更君。一國而服(備)三兇者,禍反(自及)也。上洫(溢)者死,下洫(溢)者刑。”譚:一個國君的政令出現了三個方面者壅塞不通的狀态,就會喪失國土,更換君主。一個國君具有三種兇惡行為的話,就會為自己招來災禍。這是因為,國君驕溢,必被戮而死;臣下驕奢,必處以刑罰。國君驕溢、臣下驕奢國之将亡。
81、此五種皆是為利而自取其禍——《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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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溥(簿)而功厚者隋(隳),名禁而不王者死。抹(昧)利,襦傳,達刑,為亂首,為怨媒,此五者,禍皆反自及也。”譚:隻重武功而輕視文德的國家會受到極大的損害,名義上的禁忌而得不到執行會導緻國家滅亡。因為,觊觎貪戀别國的土地資财,輕易地改變主意背棄盟約,不恭行天意對于有罪之國予以懲罰征讨,扮演禍亂的肇始者,充當引起怨恨的媒介,此五種情況,都是自取禍患。此五種皆是為利而自取其禍。
82、逆天而行有成功的可能但終會遭天懲——《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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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國而侍(恃)其他險者削,用國而侍(恃)其強者弱,興兵失理,所伐不當,天降二央(殃),逆節不成,是胃(謂)得天。逆節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譚:防守如果僅僅憑藉地勢險要,城郭牢固勢必有被侵削之危;進攻倘若完全依仗軍事上的強大,必定會由強變弱。出兵失去道理,征伐不合天道,天就會降二禍。一是逆天行事而未成功,這就是得到了天道的懲罰;二是逆天行事反而獲得成功,天道将不會滿足其命運,而會重施刑罰。逆天而行有成功的可能,但終會遭天懲。
83、天意難違,天道難行全在把握适中——《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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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極不靜,動舉不正。赢極而不靜,動舉而不正,(是)胃(謂)後命。大殺服民,戮降人,刑無罪,過(禍)皆反自及也。所伐當罪,其禍五之。所伐不當,其禍什之。”譚:當事物變化到極點時,人們往往安靜不下來,所發生的事情,往往是難以端正适度的。事物變化到極點時,而人們安靜不下來,所發生的事情,而是難以端正适度,這可稱謂違背天命。表現為:殺戮已經服從的百姓,殺戮已歸降的戰俘,施刑罰與無罪之人,如此必将會自取其禍。所以,讨伐之敵就是該當此罪,自己也就會得到其禍有五;讨伐之敵如果不該當罪,那麼自己就會得到其禍有十了。天意難違,天道難行,全在把握适中呀!
84、各自為政以營私是國政通病——《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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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受兵而不知固守,不邪恒以地界為私者□救人而弗能存,反為禍門,是胃(謂)危根。”譚:國家受到侵犯,國君不知堅固防守,屬下沒有全局與長期的打算,也隻是随意劃分管界但求自保。援救他國卻不能使之免于危難,反而給自己招來禍患。上述三種情況是使國家招緻危險的根源。各自為政以營私,是國政通病。
85、名實不符往往會違背天理——《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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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華實寡,危國亡土。夏起大土功,命曰絕理。犯禁絕理,天誅必至。”譚:不具實力反而虛張聲勢地去進攻别國,結果是國家危險,土地喪失。農忙季節卻大興土木,這是違背天理農時的。這是犯了緊急違背了天理,必然會受到上天的懲罰。名實不符往往會違背天理。
86、所以孔子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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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危:一曰适(嫡)之父。二曰大臣主。三曰謀臣□其志。四曰聽諸侯之所廢置。五曰左右比周以雍(壅)塞。六曰父兄黨以。危不勝,禍及於身。”譚:所謂“六危”:一是太子行使君父的權力;二是大臣行使君主的權力;三是謀臣懷有外心;四是國君對和官吏的任免聽任諸候的意願;五是群臣勾結蒙蔽國君;六是國君的伯叔兄弟各自結黨擴展勢力以違抗君命。存在此六種危險因素不能克服,國君必然會自取其禍的。所以孔子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呀!
87、肆意殺罰無辜失民心逆天理——《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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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辜:一曰妄殺賢,二曰殺服民,三曰刑無罪。此三不辜。”譚:所謂“三不辜”:一是肆意殺害賢良,二是殺戮已經歸降的人,三是對無罪之人濫施刑罰,這就是“三不辜”。肆意殺罰無辜失民心逆天理。
88、國君成為了傀儡國必亂——《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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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雍(壅):内立(位)勝胃(謂)之塞,外立(位)勝胃(謂)之,内外皆勝則君孤直(特)。以此有國,守不固,單(戰)不克。此胃(謂)一雍(壅)。”譚:所謂的三雍:以後妃為代表的外戚勢力過大,這就叫閉塞不通。朝官的權威過大就稱為逆上;外戚和朝官權威都過于強大,國君就會勢單力薄。在這種情況下統治國家,防守不會牢固,攻戰不會取勝,這就是“一壅”。國君成為了傀儡國必亂。
89、平衡朝廷重臣與地方諸侯的關系——《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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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今外胃(謂)之惑,從外今中胃(謂)之□,外内遂诤(争),則危都國。此胃(謂)二雍(壅)。”譚:外戚權臣假藉國君之命,會令各地諸侯迷惑;以各地諸侯勢力來挾制國君,那就是亂臣賊子。各地諸侯與朝廷分争權力,則國家就會受到損害。這就是“二壅”。平衡朝廷重臣與地方諸侯的關系一直在挑戰着國君的權力。
90、國君避免當傀儡就要從點滴小事做起——《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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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擅主,命曰蔽光。從中外周,此胃(謂)重雍(壅)。外内為一。國乃更。此胃(謂)三雍(壅)。”譚:後妃一人控制君主,就比喻為遮蔽日光。後妃為首的外戚勢力以及朝官勢力兩方面對君主實行封鎖,這就形成了嚴懲的壅蔽态勢。一旦權臣勢力與後妃為首的外戚勢力勾結在一起,那麼國家也就要更換君主了,這就是“三壅”。對此,國君避免當傀儡就要從點滴小事做起,尤其是對待後宮。
91、“三兇”集中到一點就是私欲膨脹——《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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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兇:一曰好兇器。二曰行逆德。三曰縱心欲。此胃(謂)(三兇)。”譚:所謂“三兇”,一是恃勇好戰,專嗜殺伐。二是倒行逆施,妄殺賢良。三是無視法紀随心所欲,這便是“三兇”。“三兇”集中到一點就是私欲膨脹。
92、貪天下财必受天下的患——《黃帝四經》譚 《經法》亡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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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天(下之)利,受天下之患。抹(昧)一國之利者,受一國之禍。約而倍之,胃(謂)之襦傳。伐當罪,則利而反,胃(謂)之達利。上殺父兄,下走子弟,胃(謂)之亂首。外約不信,胃(謂)之怨媒。有國将亡,當□□昌。”譚:貪圖整個天下的财利,就要承受天下的災患;貪圖一國的财利,就要承受一國的禍患。簽訂了盟約中途背叛,這就叫作反複無常;讨伐有罪之國,見利便中途而返,這就叫作見利違命;上殺戮父兄,下趕走兒女弟妹,這就叫做禍亂的罪魁;對外約定卻不守信義,這就叫引起怨恨的媒介。因此,有國必将亡國;因此,本已衰敗的敵國也會借此重新昌盛。這真是:貪天下财必受天下的患。
93、天地之道是客觀存在的——《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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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四時有度,天地之李(理)也。日月星晨(辰)有數,天地之紀也。三時成功,一時刑殺,天地之道也。”譚:始于生養而終于肅殺,這就是天地之道。四時的更叠運行自有一定的度,這是天地之道理。日月星辰自有定位和運行有數,這是天地之道紀。春夏秋三季生長收獲而冬季枯萎凋謝,是謂天地之道也。兩千多年前我們的祖先就認識到:天地之道是客觀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唯物論思想。
94、逆還是順天地之道是各有底線的——《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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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時時而定,不爽不代(忒),常有法式,□□□□。一立一廢,一生一殺,四時代正,冬(終)而複始。(人)事之理也,逆順是守。”譚:四時是按時交替而确定的,無差無錯,是常有的法則,天地之道。有繁榮就有枯萎,有生長就有肅殺,四季更叠,終而複始。人類社會運行的事理,是逆天地之道,還是順天地之道是各有底線的。
95、人類順應天地之道的天人合一的思想——《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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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洫(溢)於天,故有死刑。功不及天,退而無名。功合于天,名乃大成,人事之理也。”譚:如果人類社會行事超過了天地之道的度數,便是敗亡的緣故;人類社會行事達不到天地之道規定的度數,便是無功而返的緣故;隻有人類社會行事恰與天地之道的度數相符合,便是功成名就的緣故。這便是人類社會行事的道理。人類順應天地之道的天人合一的思想。
96、背離了天地之道國家便會失去根本——《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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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則生,理則成,逆則死,失□□名。(倍)天之道,國乃無主。無主之國,逆順相功(攻)。伐本隋(隳)功,亂生國亡。”譚:順應天地之道便得以生存,合天道地之道理方能取得成功;逆天地之道便會滅亡,失天地之道則會一事無成。如果背離了天地之道,國家便失去了根本。失去了根本的國家,就會出現逆順法則混亂的狀态。國家的根本遭破損、法則混亂,那麼就會天下大亂而導緻國家滅亡。背離了天地之道國家便會失去根本。
97、逆天地之道比遭天懲——《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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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若得天,亡地更君。不循天常,不節民力,周遷而無功。養死伐生,命曰逆成。不有人戮,必有天刑。逆節始生,慎毋□正,皮(彼)且自氏其刑。”譚:為此就要得到天地之道的懲罰,而喪失國土,更換君主。不遵循天地之道的常規,不節約民力,其結果便是一事無成。養護垂死的,殺伐新生的,其命運是逆天而行,不遭到人的殺戮,必遭到天的刑罰。因此,凡是逆天地之道的節數行事,開始會有些生氣,要謹慎的糾正它,其必将是自遭天的刑罰。逆天地之道比遭天懲。
98、觀察問題必審其:起因、屬實、順逆、原則再定興衰—《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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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執道者之觀于天下也,必審觀事之所始起,審其刑名。刑名已定,逆順有立(位),死生有分,存亡興壞有處。”譚:因此,掌握“道”的聖人,觀察天下。必須要首先詳細考察事物起因,審查其形和名。形與名屬實,逆或順天地之道區别,垂死與新生分界,存亡興衰有定位。觀察問題必須審查其:起因、屬實、順逆、原則再定興衰。真有道理!
99、遵天地之道行事為“有道”—《黃帝四經》譚 《經法》論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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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參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禍福死生存亡興壞之所在。是故萬舉不失理,論天下而無遺策。故能立天子,置三公,而天下化之,之胃(謂)有道。”譚:然後再遵天地不變之道,就可以确定禍福死生存亡興衰的原因所在了。這樣的話,一切舉措都會合道理,謀慮天下萬事都不會失算。因此,能設立天子,置建三公,而天下百姓都會受到教化,這就可稱為“有道”。遵天地之道行事為“有道”,而且是各有其道。
100、神明制約着事物在度之内與度之外的變化——《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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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者,神明之原也。神明者,處于度之内而見於度之外者也。處於度之(内)者,不言而信。見于度之外者,言而不可易也。”譚:道,是天地間所有神靈、神奇作用的本原。所有神靈、神奇的作用存在于一切事物适度的變化之内,又表現在一切事物超出度數制約變化之外。當事物處于适度的變化之内時,不需用言語去說明而其事物會自性其道;當事物超出度數制約變化之外時,無論怎樣用語言去說明,其事物在神靈的作用下,所發生的神奇變化是不可改變的。神明制約着事物在度之内與度之外的變化,此處已經體現出了“中庸”的思想。“神明”可謂“中”,“度”可謂“和”。
101、事物變化中相對“動”與“靜”的辯證法——《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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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于度之内者,靜而不可移也。見于度之外者,動而□不可化也。動而靜而不移,動而不化,故曰神。神明者,見知之稽也。”譚:事物的變化處于适度之内時,其變化是相對靜止,而其不可超出适度的範圍;當事物的變化超出适度之外時,其變化是相對變動的,而其超出适度之外的變化是不可改變的。這種事物的變化過程,相對的靜止而其不可超出适度的範圍:相對的變動而其超出适度之外的變化是不可改變的。就可稱為“神明”。人們通過認識“道”的這種“神明”的作用,來指導人們的言行。此處,也就是在神靈作用下事物發生的神奇的變化。這就是一切事物變化中相對“動”與“靜”的辯證法。我們的古聖賢講的真是透徹。今人愧之呀!
102、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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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物始□,建于地而洫(溢)于天。莫見其刑(形),大盈冬(終)天地之間而莫知其名。”譚:天下萬物始于“道”,其深于地下而超于天上,無人知“道”是什麼樣子,其大的充滿極盡于天地之間,而沒有人知道其如何稱呼。真是:“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
103、人們對“道”的認識的過程——《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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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能見知,故有逆成。物乃下生;故有逆刑,禍及其身。養其所以死,伐其所以生。”譚:因為,人們不能完全認識“道”,所以,逆行其“道”的事情常有發生;因為,事物之始就逆行其“道”,所以,就有了悖逆的行為,最終自取其禍。就會産生維護了因悖逆而垂死的事物,損害順“道”的新生事物。人們對“道”的認識是有一個過程的。
104、不順“道”而行的曆史教訓——《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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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其本而離其親,伐其興而□□□,後必亂而卒於無名。”譚:損害了立國之根本,而使親族離散。損害了順道興國之臣,而使國政逆行。其後果必是國中大亂,而國君死于一事無成。不順天地之道而行的曆史教訓。
105、“滿則溢、滿招損”的運用——《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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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燔如卒,事之反也。如由如驕,生之反也。凡萬物群财,佻長非恒者,其死必應之。”譚:火燒的過旺了就會毀了一切,同樣的道理事情一旦發展到極盛就會走向反面;人要是過于任性就會驕橫狂妄,人的生存就會走向反面;天下萬物群生,随意過分的生長而超出其“道”不變的限制,那麼其死亡就會成為必然。這是“滿則溢、滿招損”中華傳統哲學思想的運用。
106、外顯強、内則弱事必敗——《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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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皆動于度之外而欲成功者也。功必不成,禍必反□□□以剛為柔者栝(活),以柔為剛者伐。”譚:上述三事都是其自身所為超出了“道”制約的度數,如欲所為成功是絕對辦不到的;非但如此,反而會自取其禍。以剛強有力卻表現為虛弱無能可以生存,虛弱無能卻要顯示為剛強有力必定敗亡。正如《論語》:“色厲而内荏,譬諸小人,其猶穿窬之盜也與?”外顯強硬内則虛弱的小人事必敗。
107、行示弱、言守信大吉大利——《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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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柔者吉,重剛者滅。若(諾)者,言之符也,已者言之絕也。已若(諾)不信,則知(智)大惑矣。已若(諾)必信,則處于度之内也。”譚:尊崇柔弱示弱者的所為将會吉利,追求強剛示強者的所謂将會毀滅。諾,言出表示的是應允;已,言出表示的是拒絕。已經承諾了卻失信,這是智者最大的迷惑。已經承諾了就必定守信,就會處于“道”制約度數的範圍之内。行示弱、言守信大吉大利。
108、處理事情要研究事出有名的“道”理——《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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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有事,必審其名。名□□循名廄(究)理之所之,是必為福,非必為(災),是非有分,以法斷之。虛靜謹聽,以法為符。”譚:處理天下萬事,首先必須審查它們的事出有名的名稱。順着事出有名的名稱追究其“道”理之所在,如此正确的審查必能得到因事情的解決而給人帶來福分,如果,非如此來解決所發生的事情,必因事情的處理而給人帶來災禍。事情是非的區别,是要以“道”的法度來決斷的;對此要謙虛、安靜、謹慎的了解事出有名的名稱及追究其“道”理的之所在,以符合“道” 的法度為依據。處理事情要研究事出有名的“道”理。
109、“究理”就是追究事物之名的“道”理——《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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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察名理冬(終)始,是胃(謂)廄(究)理。唯公無私。見知不惑,乃知奮起。”譚:在處理事物時,要把審察事出有名的名的“道”理貫穿于全過程,這就是稱之為“究理”。隻有依“道”的法度辦事而不偏執一己之私,方能認識天地之道而不迷惑,方能知發奮自強。“究理”就是追究事物之名的“道”理,也就是《大學》中的“緻知在格物”。
110、處理事務都是要循其名究其理——《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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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執道者之觀于天下也,見正道循理,能與(舉)曲直,能與(舉)冬(終)始。故能循名廄(究)理。”譚:因此,能夠掌握道的聖人在觀察天下時,要遵循天地之道的法理,這樣就能夠對事物做出是非曲直的判斷、就能夠全面的貫穿事物的始終。做到這一點,就就能遵循事物事出有名的名,而追究其道的法理。任何時代處理事務都是要循其名究其理。
111、天下任何一種事物都是名實相符的——《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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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名出聲,聲實調合,禍(災)廢立。如景(影)之隋(随)刑(形),如向(響)之隋(随)聲,如衡之不臧(藏)重與輕。”譚:任何事物都有其形名,而每一事物的具體名稱與其具體實際是相符合的,那麼福禍興衰的“道”理也就在其中了。如某個事物的影必與其形相随,如某個事物的響聲必與其發聲相随,如衡器必能确定物體的重與輕。天下任何一種事物都是名實相符的。應為任何事物其名都是有“道”理的,都是其實際的反映。
112、隻有掌握了“道”方能達到虛靜公正的境地——《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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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唯執道能虛靜公正,乃見□□,乃得名理之誠。”譚:因此掌握道的聖人能夠虛心平靜的公正所有事物,因此能夠認識天下萬物萬事之“道”的法度,能夠把握識天下萬物萬事其名的實質。隻有掌握了“道”方能達到虛靜公正的境地。
113、逆天之道驕橫恣肆怙惡不悛必自取滅亡——《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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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積于内而稱失於外者伐亡。刑成於于而舉失于外者滅,逆則上洫(溢),而不知止者亡。”譚:國内積累着動亂,而對外舉措又失利,這是亡國之道;國内已現亡國之形象,而又舉國對外興兵失敗,這是滅國之道;違逆天地之道則是國君驕橫恣肆,而怙惡不悛必自取滅亡。
114、逆道反認守道一意孤行必亡——《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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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舉襲虛,其事若不成,是胃(謂)得天,其事若果成,身心無名。重逆□□,守道是行,國危有央(殃)。兩逆相功(攻),交相為央(殃),國皆危亡。”譚:舉國之兵而攻襲一弱小國家,如其事未成,那就是天的報應;如其事若成,那也是以強欺弱絕無功名可言。大逆天地之道,反而自認為是遵循“道”而一意孤行,必是國家危亡、自取禍殃。這就是逆上加逆,釀成大患,國無大小必然滅亡。逆道反認守道一意孤行必亡。真可謂如此執迷不悟天下屢見不鮮。
115、假借黃帝之名以弘揚此道——《黃帝四經》譚 《經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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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四經》譚 的《經法》篇共九章,到此結束。總的感覺到這就是老子,或者是某人運用《道德經》的哲學思想,針對戰國時期的社會現狀提出的論述。又是後人假借黃帝之名,黃帝的時代決不能由此論述。正如所謂的《黃帝四經》是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初付于帛書老子乙本前,當時稱《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不知何因後經專家鑒定,認為此書是失傳已久的《黃帝四經》。對此,隻有一個答案:那就是戰國時期的某人,或者就是老子假借黃帝之名以弘揚此道。正可謂是黃老之學産生于中國戰國時代呀!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