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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領導樹立威信的标準操作,其詳盡程度沒有先例,堪比教科書!

沒有規矩的組織,隻是一群不堪一擊的烏合之衆。而沒有威信的領導,隻是一個受人擺布的提線木偶。沒有領導者會希望自己變成傀儡,因此在組織内部樹立起威信,就是其安身立命的“必修課”。筆者研讀案例不計其數,還是認為下面案例的記錄,才真的算是“立威之術”的标準操作,對于其中的關鍵環節也毫無遺漏。

【案例原文】十二月,戊寅,以樞密直學士呂公弼為龍圖閣學士、知成都府。公弼初至,其治尚寬,人疑其少威斷,會營卒犯法當杖,不肯受,曰:“甯請劍,不能受杖。”公弼再三谕之,不從,乃曰:“杖,國法,不可不從。劍,汝所請。”乃命杖而複斬之。軍中肅然。

案例剖析】北宋時期,朝廷的控盤能力有限,而四川一直是動蕩多發的地區。主管人員稍微有些策略失當,都會引起當地人“揭竿而起”,戰火波及整個蜀地。因此,能派到蜀地為官的人,要麼是仕途失意,要麼是身懷絕技。而本案例中,呂公弼則屬于後者,他在樞密院等要害部門供職多年,早就深谙謀略,終于有機會“學以緻用,一展手段”了。那麼作為一介書生的他,是怎麼在一個戰亂多發地區坐穩封疆大吏的位置的呢?那是因為他極為完整地施展出“立威之術”的各項動作。

1. 假癡不癫,瞞天過海。

偉人講:“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新來的領導者,想要在組織内部說話有人聽,不先做好紮實的摸底工作,那是不可想象的。然而職場江湖的水深得很,即便是普普通通的基層員工都懂得戴上精緻的“面具”進行僞裝,更何況那些盤根錯節的本土勢力。為了不“被人蒙在鼓裡”,呂公弼首先采用了“假癡不癫”之計,通過一直裝糊塗,讓其他人都認為他隻是一介書生,缺乏足夠的決斷力和執行力,很容易被他人操縱。這是因為合乎時宜的“韬光養晦”,呂公弼成功的在成都站穩腳跟,并赢得了足夠的時間實施“瞞天過海”之計,他在暗中對蜀中地區的勢力格局和風土人情進行了詳盡的調查,真正搞清楚了“敵”、“友”、“我”三方的力量對比和利害關系。

2. 張網以待,引蛇出洞。

完成了調查研究等前期工作,呂公弼就要為自己作為蜀中地區一把手閃亮登場開始布置了。為了刷新人們腦海中對他業已形成的錯誤印象,他必須選擇一個好的“突破口”,通過施展鐵腕手段處置某些具有代表性人物來“祭起自己的大旗”。為此,他多處“撒網”,在自己權限範圍之中物色适合“祭旗”的對象。功夫不負有心人,正巧軍營之中有一個“刺頭”冒了出來,适合作為“祭旗立威”的“犧牲品”。

3. 老生常談,小題大做。

由于這個“刺頭”所犯的罪狀并不嚴重,按照常規處置僅僅隻适用于“杖刑”。對于急于立威的呂公弼來講,這樣不痛不癢的“案件”與自己的期望相差甚遠,不能産生轟動的輿論效果。怎麼才能不錯失良機呢?城府極深的他深知這些“大老粗”的緻命弱點,那就是“意氣用事,死要面子”,于是故意用言語“喋喋不休”刺激對方,最終“話趕話”使得對方不惜“豁出性命”來跟他較勁。于是,這招“小題大做”,成功使得一個小案件升級為重大案件。

4. 仁至義盡,殺雞儆猴。

由于蜀中地區多奇人異士,呂公弼這番“小題大做”又不是無懈可擊, 很容易被人看出端倪。怎麼才能夠堵住這些“流言蜚語”呢?他不得不還是要做出一番“仁至義盡”的姿态,通過反複詢問對方是否真的希望“引劍自裁”,從而将責任推卸給對方。由于武人讀書少,不知是計,加之過于輕視領導的魄力,最終使得自己成為“殺雞儆猴”的犧牲品。

古人講:“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如果呂公弼不是在樞密院之中苦心研究謀略多年,深谙馭人之術的精髓,那麼即便是獨當一面的機遇出現,他也可能因為準備不足而位置不穩,甚至成為前任的“背鍋俠”而結局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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