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内經365·
·第一章 生氣通天·
·第七節 曆法·
三、四時二十四氣(032)
(一)四時。
1、四時的成因。
春夏秋冬四時的概念最早起源于古人的“觀象授時”。如《尚書·堯典》所載,以黃昏時分星、火、虛、昴四中星出現在南方天空,分别确定為仲春、仲夏、仲秋、仲冬。又如《鹖冠子·環流》雲:“鬥柄東指,天下皆春;鬥柄南指,天下皆夏;鬥柄西指,天下皆秋;鬥柄北指,天下皆冬。”
在天文上,四時是以地球圍繞太陽公轉軌道上的位置确定的。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軌道是橢圓形的,而且與其自轉的平面有一個23°26′的夾角,因而當地球處在公轉軌道的不同位置時,地球上各個地方受到的太陽光照,接收的太陽熱量不同,于是形成了季節的變化和冷熱的差異。四時不僅是溫度的周期性變化,也是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周期性變化。
2、春夏秋冬釋義。
(1) 春。春字從豐從日,意為草木逐日生長。春字的篆書寫作“萅”,亦作“旾”。《說文》:“萅,推也,從艸從日。艸,春時生也,屯聲。”又“屯,難也,象草木之初生,屯然而難。”一說“春者蠢也”,蠢,蟲類蠕動貌。
春天是陽氣啟升的季節,也是耕種的季節,萬物生長。一年之春猶一日之晨,早晨太陽從東方升起,故春天的時位為東,東方應木,木主生發。
(2) 夏。夏從【一自】從夊。《說文》:“【一自】,頭也,象形。”這個字是“首”或“面”的省字,其中都有一個“自”字,自者鼻也,有“基準”之義。古人以南為正,以南為陽,正南方是基準方向。夊(zhi)在這裡不是反文旁的“攵”,正确的寫法,一捺的起筆是出頭的,《說文》解為“象人兩胫有所躧(束紮)也”,止步的意思。所以夏是“南面止步”的意思,也即“持續面向南”。
另外,夏字的篆體,《說文》解為:“中國之人也,從夊從頁從臼,臼兩手,夊兩足也。”夏的小篆尤其是金文就是人的象形字,所以,夏字的本義是人,也是古代漢民族的自稱,如華夏,諸夏。
夏季陽氣漸至極盛,萬物進入旺盛的生長期。夏的時位為南,南方應火,火性炎熱而上。
(3) 秋(龝)。大篆的龝字,龜下面還有一個火字,小篆省龜為秋。《說文》:“秋,禾榖熟也,從禾龜火,省聲。”禾即谷物,龜指龜蔔。古人春天耕種時燒灼龜甲以蔔收成,秋收時就能得到應驗。
秋天是莊稼成熟收割的季節,與春天有因果聯系,春種因,秋收果,所謂秋後算賬嘛。此時陽氣漸收,陰氣漸長,一派肅殺氣象,猶一日之太陽西落,涼意襲人。故秋天的時位為西,西方應金,金主收斂。
(4) 冬。冬從夊從仌。夊是兩腿被束紮的形象,原義是止步,引申為“終止”。《說文》:“冬,四時之盡也。”冬的字形與夏相反,冬字夊在上,夏字夊在下;夏字上頭下足,為面南止步,則冬字為面北止步。
金文的冬字很有意思,在“夊”的中間有一個“日”字,表明陽氣被包裹起來了。小篆出現時,把金文當中的“日”去掉,在下面加了一個“仌”(古冰字),不見太陽隻見冰,更加形象。後來把“仌”省為二點,就成了我們現在看到的冬。
冬天陽氣伏藏,陰氣極盛,氣溫進入一年中最寒冷的時期。冬天的時位為北,北方應水,水性寒凝而下。
3、四時的劃分。
四時的劃分,一般以太陽在黃道上的視位置為依據,以“二分二至”或“四立”為界限。
我國傳統的四時劃分,首先确定二分二至。古人豎八尺标杆,以日影最長的一天定為冬至,那一天黑夜最長;以日影最短的一天定為夏至,那一天白晝最長;冬至到夏至之間晝夜等分的那一天定為春分;夏至到冬至中間的那一天定為秋分。二分二至分别處在四時的仲月,稱為“四正”。冬至到春分的中間那天為立春,春分到夏至中間那天為立夏,夏至到秋分中間那天為立秋,秋分到冬至中間那天為立冬。四立之日,既是四時的交節日,也是四時的起始日。立春太陽黃經為315°,立夏太陽黃經45°,立秋太陽黃經135°,立冬太陽黃經225°。每過一季,太陽黃經移動90°。
傳統的四時劃分以陰陽消長規律為依據,體現了陽氣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的特點。《黃帝内經》遵循了這一規律。在此之外,《内經》又将四時分為五時,即在夏秋之交增加一個“長夏”,通常指夏曆六月。長夏五行應土,在五髒應于脾。《内經》又有“無土不成時”的說法,意思是四時交接,需要經過土的轉換,就是先在土那裡寄上十幾天,稱為“寄治”,所以又将四時的四個季月(醜辰未戌)劃歸為土。
近代天文學從強調氣候意義的角度劃分四季。西方分類以二分二至作為四時的起點。氣候學上又采用平均氣溫劃分法,以反映各地的實際氣候情況。規定平均氣溫大于或等于22℃的時期為夏季,小于或等于10℃的時期為冬季,介于10--22℃之間的為春秋季。這一分類法的四季長度不等,差距拉得很大。
(二)二十四節氣概述。
二十四節氣是中曆區别于世界其它曆法的最顯著的特點。二十四節氣完全由太陽的位置決定,以立春為歲首,交節日為月首,與朔望月無關。國人對二十四節氣都比較熟悉,按時間順序排列如下表:
四時 |
二 十 四 節 氣 |
春 |
立春 雨水 驚蟄 春分 清明 谷雨 |
夏 |
立夏 小滿 芒種 夏至 小暑 大暑 |
秋 |
立秋 處暑 白露 秋分 寒露 霜降 |
冬 |
立冬 小雪 大雪 冬至 小寒 大寒 |
表032-1 二十四節氣表
有一首歌訣可以幫助記憶:
春雨驚春清谷天,夏滿芒夏暑相連;
秋處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古人通常将二十四節氣稱為“二十四氣”,每個月包含相連的兩個節氣,其中處在月首的稱為“節”,意思是上下月之間的交接點;處在月中的稱為“氣”,也叫“中氣”,指月中之氣(因為古人确定交節之日為一個月的開始,所以“節”後面的“氣”就是中氣)。二十四節氣中有八個節氣位置比較特殊,古人稱之為分、至、啟、閉“八節”。“分”指春分、秋分,表示各分春、秋二時之半,又表示晝夜等分;“至”指冬至、夏至,冬至說明寒冷已至,夜晚最長,夏至表示炎熱來臨,白晝最長;“啟”指立春和立夏,表示一年中陽氣啟升;“閉”指立秋和立冬,表示一年中陽氣閉藏。啟、閉四個節氣又合稱“四立”,都是圍繞陽氣的生、長、收、藏而來。八節之外的其它十六個節氣,可以根據字面意義結合物候氣象和農時來理解。
二十四節氣并不是同時确立的,而是古人在長期的生産生活實踐中逐步完善的。最早可能是根據日景定出“四中”:把午時日景最長的那天定為冬至,最短的那天定為夏至,把二至中間那天分别定為春分和秋分,這二日又正好日景相等,晝夜相當。第二種說法是以黃昏時分星、火、虛、昴四中星見于南方天空分别定為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第三種是以北鬥鬥柄的指向确定四時,如《鹖冠子·環流》所說:“鬥柄東指,天下皆春;鬥柄南指,天下皆夏;鬥柄西指,天下皆秋;鬥柄北指,天下皆冬。”就是說,當二至二分黃昏之時,北鬥鬥柄分别指向東(卯)、南(午)、西(酉)、北(子)四正向,時當仲春、仲夏、仲秋、仲冬“四仲月”,稱為“中”;而四立之時,鬥柄分指東北、東南、西南、西北四隅(維),時當孟春、孟夏、孟秋、孟冬“四孟月,稱為“節”。《淮南子·天文訓》又以日的出沒位置定分至:“日冬至,日出東南維,入西南維;至春、秋分,日出東中,入西中;夏至,出東北維,入西北維,至則正南。”
據現存史料,戰國時成書的《左傳》已有“八節”,其後《楚辭》、《呂氏春秋》等相繼出現其它一些節氣名稱。據考證,二十四節氣體系應形成于戰國末期。有史可稽的完整的二十四節氣名稱最早見于《淮南子·天文訓》。将二十四節氣與十二辰、十二次和十二律呂相配,如圖032-1所示:
圖032-1 二十四氣鬥綱圖
《天文訓》在叙述這種比配關系後說:“故曰陽生于子,陰生于午。陽生于子,故十一月曰冬至,鵲始加巢,人氣鐘(集聚)首;陰生于午,故五月為小刑,荠麥亭曆(葶苈)枯,冬生草木必死。”
(三)平氣注曆與定氣注曆。
我們已經知道,古人将連續兩個冬至日之間的時距定為一個回歸年,時長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将一個回歸年平均分成二十四段,分置二十四節氣,而以冬至作為二十四節氣之首(鬥柄指子,一陽初生),從指導農業生産的意義上考量,又習慣将立春作為歲首而厘定四時,并與物候相聯系。古人将五日定為一“候”,三候共十五日有餘稱為一“氣”,六氣九十日有餘為一“時(季)”,四時合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為一歲。這種以回歸年二十四等分置氣的方法叫做“平氣注曆”,這個方法一直沿用到清代。
清代以後,采用“定氣注曆”法,即将黃道365°分成24段,太陽視運動每經過一個時段的時間為一個節氣。由于太陽在黃道上的視運動并不均勻,所以各個節氣的時間長度并不相等。春分點為黃經0°,這是一個重要的曆法數據。如表:
春 |
節氣 |
立春 雨水 驚蟄 春分 清明 谷雨 |
公曆月/日 |
02/4,5 02/19,20 03/5,6 03/20,21 04/4,5 04/20,21 |
|
太陽黃經 |
315° 330° 345° 0° 15° 30° |
|
夏 |
節氣 |
立夏 小滿 芒種 夏至 小暑 大暑 |
公曆月/日 |
05/5,6 05/21,22 06/5,6 06/21,22 07/7,8 07/23,24 |
|
太陽黃經 |
45° 60° 75° 90° 105° 120° |
|
秋 |
節氣 |
立秋 處暑 白露 秋分 寒露 霜降 |
公曆月/日 |
08/7,8 08/23,24 09/7,8 09/23,24 10/8,9 10/23,24 |
|
太陽黃經 |
135° 150° 165° 180° 195° 210° |
|
冬 |
節氣 |
立冬 小雪 大雪 冬至 小寒 大寒 |
公曆月/日 |
11/7,8 11/22,23 12/7,8 12/21,22 01/5,6 01/20,21 |
|
太陽黃經 |
225° 240° 245° 260° 275° 290° |
表032-2 二十四節氣與太陽黃經對應表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二十四節氣與西曆黃道十二宮有對應關系,如春分至谷雨為白羊座,谷雨至小滿為金牛座等。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