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教育 > 正文

附件二:龍口市共同體名師工作室成員考核評估标準

工作室名稱

名師、能手姓名

考核

項目

考 核 細 則

滿分

自評得分

檢查得分

一、個人基本

表現

(20分)

1.職業道德:無違反師德師風“十個禁止”(附件3)行為或在年度考核中“合格”以上(5分);有違反行為或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0分)。

5分

2.常規工作:個人發展三年工作規劃(附件4)和對“提名侯任名師、教學能手”的指導方案(附件5)(2分),個人工作計劃(附件6)(1分),階段性和年度工作總結(2分)

5分

3.工作例會:每月參加一次“工作室”例會,并有研讨交流記錄。會議記錄(附件7)每次活動時間不得少于1個小時。每1次活動累積加1分。

5分

4.網站(博客圈)建設:積極參與網站建設,年度上傳或提交資源5篇次以上(5分),,3~5篇次(3分),1~2篇次(1分)。注:工作室成員每學期要提交2篇資源。

5分

二、培養和指導教師情況

(50分)

5.示範課或講座:每個學期,本校或共同體内評課不少于4節(評課記錄表附件8)(1分,無記錄0分);本年度在本學科範圍内,共同體和縣級以上示範課(或講座)不少于3節次(3分),煙台市級以上公開課(或講座)不少于1節次(2分),以上基本分為6分,縣級及以上的公開課和講座每增加1項次累積增加1分。

13分

6.幫培教師:每學期指導培養共同體内學校3-4名(不同學校各培養1名)中青年教師,簽訂責任書(附件9),有計劃、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果且有過程性材料(6分);對象不明确,或無過程性材料該項為0分;每學期聽每位幫培教師至少2節課且寫出指導意見(4分);幫培的教師榮獲縣級以上教育行政表彰,縣/市/省/國家級獎一人次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可按等級人次累加。說明:無幫培計劃、相關活動材料和獲獎證書等不計分。

20分

7.送教下鄉:本人出示公開課(或講座),且有計劃和教學設計(或講稿)等相關材料,每次3分;無相關材料0分。

9分

8.其他活動:以研讨會、報告會、名師論壇、專題記錄片、現場指導、觀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市範圍内介紹推廣教育教學成果。每一項次累積增加2分。說明:不與5重複計算。

8分

三、教育教學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績

(30分)

9.校本教研:每學期共同體或校内教研活動、本人活動記錄10次以上(記錄表附件10)(4分),10次~5次(2分),5次以下(0分);其中專題講座(或專題發言),有講稿(或發言稿)1次2分;累計不超過10分。說明:此項要有教研組長簽字和學校教務處蓋章。

9分

10.課題研究:參與市級以上課題研究,有階段性成果或已結題,并通過鑒定或在市級及以上正式刊物(有CN刊号)發表與課題有關的教育教學論文。課題立項(1分)、階段性成果(課題相關獲獎或發表論文等)(2分)、結題(4分)。

5分

11.論文發表或獲獎:工作室内成員在省級以上(有CN刊号的)發表教育教學教研論文每一篇2分,縣市級以上發表的教育教學教研論文每一篇1分。參加論文評選獲國家級一等獎每篇2分;省級一等獎以上每篇1分,縣市級一等獎以上每篇0.5分。

說明:同一篇論文在課題研究、發表或獲獎中隻能使用一次。

6分

12、.教學比賽(優質課評選):工作室内成員每有一位獲國家級三等獎以上6分;省級三等獎以上4分 ;市級3分;縣級2分 。

10分

總分

100分

每學段評50%的級工作室,被評為A級的在評先選優中優先

你可能想看:

有話要說...

取消
掃碼支持 支付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