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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第一賢相——子産》第三十四章 子産知禮 以禮安邦

晉平公去世後第二年,公元前530年三月,鄭簡公謝世了。鄭簡公五歲登基,為君三十六年。他父親僖公君位五年(魯襄公二年——魯襄公七年),被權臣派人趁黑夜暗殺,不能壽終正寝。其子比其父幸運!更幸運的是,後世對鄭簡公評價甚高。經學家宋儒高闶,稱頌鄭簡公為“春秋之賢諸侯”。理由兩個:一是鄭簡公即位後,确立“從晉”國策,“遂息諸侯之兵”:中原各國從此再不因其從楚而讨伐、侵犯鄭國。二是“子産相之,薰然慈仁,民蒙其惠,蔚為春秋之賢諸侯。”意思是:在子産輔佐下,簡公仁慈之美德像和煦的春風,沐浴着整個國家,百姓民衆都承受了他的恩惠。

其實,從《春秋三傳》的記載看、從其他典籍看,簡公五歲坐上國君寶座,終其一生,好像并沒有什麼大的作為。這與齊景公倒有一比。曆史上另一位經學家名叫家铉翁的說:“齊景賢君,每欲有為,辄為近幸小人所阻,優遊不斷,以逮終老,而國非其國矣。”家铉翁斷定齊景公是位“賢君”(就是“俯首甘為孺子牛”的那位齊君),但是齊景公每次打算有所作為,都被寵幸的近臣、親近的小人阻攔阻撓。因此終其一生,國家根本就不能成為他自己的國家。(晏嬰此時是輔佐大臣)

齊景公可悲,鄭簡公可幸。齊景公欲有為卻不能遂願,鄭簡公無為卻勝似有為。鄭簡公的“無為”,是他“垂衣拱手”無為而治;鄭簡公的“有為”,在于他始終信賴重用子産。鄭簡公在位期間,國内政局穩定,國際關系融洽,鄭簡公之被譽為“春秋之賢諸侯”,實與子産真心輔佐且政績頗豐有關。子産有功,功不可沒。我們稱子産為春秋第一賢相,也與子産輔佐鄭簡公使其成為“春秋之賢諸侯”這一曆史性功績有關。試問:春秋時期,數百年間,被後世經學大師尊為“賢諸侯”的有幾位?春秋有“五霸”,“五霸”有蓋世之功,但“五霸”是“賢諸侯”嗎?古人認為:“五霸者,功之首,罪之魁也。”(宋元人注四書五經《春秋三傳·春秋卷首》)

春秋時期弑君現象非常普遍,從某種程度上說,一部春秋史就是弑君現象連篇累牍的曆史。子産深明大義,謹遵君臣大禮,君臣之間相處諧和,鄭國也因此政通人和,呈現一片太平景象。隻可惜簡公隻有四十一年的壽命,正值壯年就魂歸地府了。

子産尊重國君,維護國君權威,是憑空想象出來的嗎?不是,孔子說子産“有君子之道也四焉”,其中就有“其事上也敬”。這在《左傳》中也有反映。例如:子産流放子南之前列舉子南罪狀時有這樣的話:“今君在國,女(汝)用兵焉,不畏威也”,意思是:現在國君正在國都,你竟敢在國都動用兵器,這是對君主不敬畏。懲罰的是子南,維護的是國君的權威。

子産不僅對簡公非常恭敬,對其子定公也是恭敬有加,一如既往維護少主權威。前526年,鄭定公剛剛即位四年,晉相韓宣子趁訪問之機向鄭國君主“索賄”(見後文),子産對子大叔、子羽解釋不獻玉理由時說:“大國之求,無禮以斥之,何饜之有?吾且為鄙邑,則失位矣。”對于“失位”的話,孔穎達注疏:“若晉之大夫求無不得,則鄭國乃為晉之邊鄙之邑,不複成國,謂失國君之位。”子産此舉,是既要維護國家尊嚴、也是在維護少主定公諸侯之位。論輩分,子産是簡公叔祖父,定公是子産曾孫。他們都是鄭穆公後裔,子産對二位少主恪守君臣之禮,并未見史書子産妄自尊大的記載。

中國兩千多年封建社會中,“主幼國疑”似乎是一種常态,權臣乘機作威作福專權跋扈也成了一種常态。春秋亂世,甚至“陪臣執國命”,子産卻“一反常态”,對幼主“事上也敬”,這正是子産知禮、守禮的表現。

由其父扯到了其子,把後話也掂了出來,罷了,說一件與葬禮有關的事情。鄭簡公下葬日子快到了,需要清除送葬道路上的障礙物。恰好遊氏祖廟也在清除之列,有關部門派人通知要拆毀。大臣遊吉讓他手下清道的人拿着工具站着,暫時不要毀掉自己的祖廟。遊吉斷定子産會權宜行事,他對清道的衆人說:“子産上朝一定經過這裡,如果問你們為什麼不動手,你們就說:'實在不忍心拆毀祖廟。既然您有命令,那就趕快拆吧!’”果然不出遊吉所料,子産問明情況以後,就讓清道的人避開祖廟。

道路繞廟而修,經過一段路程以後,前邊有一些民房當道,是掌管公墓的大夫其徒屬之家,相當于後世老百姓的“居民區”“棚戶區”。拆了它,道直,可以在早晨下葬;不拆,則須繞道,要等到中午才能下葬。遊吉請求拆了它,理由是:不能延誤時間而嫌得慢待各國賓客。子産不同意遊吉的說法,說:



“各國賓客既然能夠前來參加我國葬禮,難道還會擔心遲至中午?既不慢待賓客,又不危害百姓民衆,為什麼不做這樣兩全其美的好事呢?”



最終沒有拆毀民房,直到中午下葬。這個故事叙完之後,《左傳》評論道:“君子謂子産于是乎知禮。禮,無毀人以自成也。”“君子”不僅稱許子産“知禮”,還說:“禮,不能毀壞别人而成全自己的事業。”這句話從反面講出了“禮”的本質:不能損人利己。“君子”贊揚子産的同時,分明對遊吉也進行了批評,不過是含蓄的。

這個遊吉大夫,自己祖廟不忍心拆,拆起民房來卻一點也不心慈手軟。遊吉既知子産又不知子産,知子産:子産知禮不會毀其祖廟;不知子産:子産執政會以安邦甯民為上,“民生為貴,喪禮次之”。也正是這個遊吉大夫,此事以後,想必如同魯賢臣孟僖子一樣愧而學禮,并成為行家。如其不然,為何會在若幹年後出使晉國,根據子産制定的“教學大綱”給趙簡子上那麼一堂生動的“禮之教育課”呢?竟使趙簡子感歎道:“甚哉,禮之大也!”——禮的作用太重大了!

兩年前的晉平公之葬,子産懂得霸主新君居喪期間不宜接受各國使者拜賀之禮,更知道國家财力不可肆意糜費,執政者要愛護民力,珍惜國家資财;今年的鄭簡公之葬,子産既知禮、不毀人祖廟,又維護下人利益使民衆得以安居。“禮為天經地義民之行”,子産不僅明白其中的道理,而且身體力行。可貴的是,子産“以禮治國”并不是偶而為之,而是一以貫之。前邊所述,“子産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的政治改革,子産以“國之大節”為據宣判子南五條罪狀而放逐之,都是用實際行動,貫徹“禮”、維護“禮”,以使國家社會保持穩定,充滿“和氣”。

盡管古人對禮之功能有“拔高之嫌”,像子産那樣竟視其為天地之經緯,但我們不能苛求古人,更不能走另一個極端:漠視、忽視禮的作用。于古,講“禮”總比侈談武力、迷信暴力要好得多;于今,講究禮儀也是文明人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質。“不知禮,無以立。”言之有理,不可不慎!我們現在常常會說我們中國是“禮儀之邦”,并為此而感到自豪和驕傲。而這“禮儀之邦”的名譽正是我們的先人,諸如子産這樣的賢者及廣大民衆,一代一代,用他們的思想和行動,一點一點鑄就的。猶如雄偉壯觀的萬裡長城,是用一塊一塊磚石、辛辛苦苦築就的一樣!



上章說過,晉平公葬禮剛結束,各國使臣欲朝賀新君而未果。那麼何時方可呢?按禮:必須等到新君(當時還隻能稱“子”)守孝期滿後,才能選擇吉期舉行登基慶典,各國諸侯才能派員或親自朝賀。屆時,鄭簡公去世後的公元前530年夏天,子産輔佐少主鄭定公赴晉國朝賀新君。

晉君要舉行國禮中最隆重的“享禮”,招待同時而至的齊侯、衛侯、鄭伯,可是子産卻拒絕晉人邀請,不讓定公參加“享禮”,晉人也答應了。《左傳》說:“晉人許之:禮也。”人家盟主給這麼大的面子,你卻要拒絕;晉國君臣不但不因其拒絕感到難堪、反而很痛快地答應,左氏還說這是合乎“禮”,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原因很簡單:剛剛過世的鄭簡公還未下葬。其父還未舉行葬禮,其子參加喜慶典禮,這在那個年代就違背了人倫大禮。那前面所說“日中而葬”是怎麼回事呢?孔疏:“葬時下棺于圹之事”,這是整個國葬之禮的一部分,叫“安厝”,是一種臨時性措施。之前,一定會舉行可能類似後世“追悼大會”或“遺體告别儀式”的祭奠儀式,正式下葬“入土為安”,根據周禮規定:諸侯“五月而葬”,必須滿五個月才能舉行安葬儀式進入墳墓。

既然鄭定公還在服喪期間,為何還要匆匆忙忙趕赴晉國賀喜呢?這不是與禮不合嗎?這确實是個問題。孔穎達給我們解開了這個謎團,他說:鄭偪近于楚,鄭國既然堅定地與晉結盟,所以盡管鄭簡公尚未下葬,還堅持赴晉朝賀,是不得已而為之,“于情可許也”。不過,他又說:“享禮”有歌舞表演之類的娛樂節目,“未葬不可以從吉,故辭享為得禮”。意思是:鄭簡公還未舉行“五月而葬”的葬禮,其子定公就不能參加有歌舞娛樂節目的喜慶活動,所以說拒絕出席“享禮”是合禮的。



子産“鑄刑鼎”,以法治國;子産知禮,以禮安邦。子産治國,借用今天的話說是:“法”“禮”兩個輪子一起轉。



鄭簡公于公元前530年去世,緊接着,公元前529年,春秋曆史上又發生一件有名的大事件:平丘之會,也叫平丘會盟。(《左傳》記載:“甲戌,同盟于平丘。”甲戌之前,可稱“平丘之會”;甲戌之後,可叫“平丘會盟”。)這次國際會盟,子産提出一個問題,與霸主發生激烈争辯,從中午一直争到黃昏時分。子産提出的是什麼問題、他因何敢向霸主晉國進行抗争、結果是福還是禍呢?請看第三十五章 平丘會盟 子産争承。

《春秋第一賢相——子産》撰者長葛高根明(豫許昌長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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