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筆法”指源自春秋經的寓褒貶評判于曲折文筆之中的寫作手法,現泛指寓褒貶評判于曲折的文筆之中。其意義大概是指微言大義,具體地說是表達委婉而規矩,而背後的立場、褒貶卻十分鮮明。也可以說是話不好好說、話不直接說、正話反着說、反話正着說,等等。例如:
(1)初意卻不過貪圖少寫一個字,并非有什麼春秋筆法。(魯迅《反對“含淚”的批評家》)
(2)這些陳述完全回避了被告方關于作案情節的質疑,處處都讓人感受到了“春秋筆法”。雖然算不上“失實”,但是與非的界限卻變得模糊起來。(千龍新聞網《“槍下留人”案判決書是否用了“春秋筆法”》)
(3)方鴻漸羞愧得無地自容……便痛罵《滬報》一頓,把幹丈人和假博士的來由用春秋筆法叙述一下,買假文憑是自己的滑稽玩世,認幹親戚是自己的和同随俗。(錢鐘書《圍城》)
(4)朱鋒:這一動作看起來不大,但是一種“春秋筆法”,在國民心理上,為未來日本可能的“擁核”選擇打“預防針”。(《南方周末》郭力《中國,如何不陷入“東亞核競賽”泥沼》)
例(1)的“春秋筆法”就是指微言大義。 例(2)在陝西高院因被質疑重新審理某個案件後維持原判而沒有給出清晰明确的說法之後,作者使用了加引号的“春秋筆法”,此處,“春秋筆法”已經僅僅被概括抽象為“不明言”、“模糊”和“隐諱”。同樣,例(3)中的“春秋筆法”意為将不利于自己的信息“語焉不詳”,“一帶而過”。例(4)訪談對象北大國際關系學院教授朱鋒将日本政府把“即便是核武器,我們認識到,隻要限制在這一程度内,擁有它們并不必然違反憲法”寫入以内閣名義公布的正式文件中的這一“做法”稱為“春秋筆法”,更是剝離掉“春秋筆法”原義中指某種寫作手法的含義,直接運用為指稱别有用意的某種行為。
語言的曆史和民族文化的曆史是緊密地交織在一起的,因此,無論是對語言曆史的研究或語言現狀的理解,都必須緊密結合說這種語言的人民的文化曆史背景加以論析。“春秋筆法”與儒家經典著作《春秋》有着密切關系。
據說孔子編寫《春秋》,在記述曆史時,從當時的倫理道德出發,以定名分、明等級作為評判人物和事件的标準,有時一字暗含褒貶。行文中雖然不直接闡述對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通過細節描寫、特定稱謂、材料的篩選等,委婉而微妙地表達作者的看法。如:《春秋》中對“鄭伯克段于鄢”一事的記載,就集中體現了“春秋筆法”的特點。鄭國國君滅弟弟段的做法很陰險,所以稱其為“伯”,而不稱為“莊公”;弟弟不像弟弟,所以稱“段”,而不稱“弟”;兄弟間像兩國國君作戰,所以稱“克”。如此,作者對整個事件的好惡褒貶就都表現出來了。再如,同樣是殺人,又有“殺、弑、誅、戮”等不同字眼:“殺”可指殺有罪之人,也可指無罪之人;“弑”在古代指子殺父、臣殺君,一般指下殺上;“誅”主要用于殺有罪,殺不仁者,可以下殺上,也可以是上殺下;“戮”的對象可以是有罪之人、不仁之人,也可以是無罪之人。簡單的言語就透露出社會價值觀和道德的評判。
《春秋》,魯國史書。相傳為孔子所修。經學家認為它每用一字,必寓褒貶,後因以稱曲折而意含褒貶的文字為“春秋筆法”。曆史上,左丘明發微探幽,最先對這種筆法作了精當的概括:“《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污,懲惡而勸善,非賢人誰能修之?”過常寶教授指出:“《春秋》叙事的外在形式表現為對事件的直接呈現,其中既沒有因果、過程,也沒有評判。然而依照傳統看法,《春秋》是一部憂患之書,含有'微言大義’,可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讨大夫,以達王師而已矣’。”而《春秋》之所以能不動聲色地表達出至深至隐的“大義”,在于它所特有的“筆法”,這種筆法概括起來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通過對史實有選擇的記錄體現作者價值取向。春秋時期史官叙事遵循“常事不書”,即按照四時例行的禮儀活動不記錄在冊,一旦常事被記載下來,必然有違常之處,反之,一些本應被記錄的重大事件,《春秋》卻“諱書”。呈現與否成為某種價值标準,使得記錄本身已經形成評價。二是通過表述上使用特殊的句法和用詞傳遞作者的主觀評判。典型的例子是《春秋》中“鄭伯克段于鄢”一句,《左傳・隐公米年》給出的注解是:“書曰:'鄭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這裡《春秋》僅用6個字簡潔地記錄了鄭國統治者兄弟之間的政治鬥争,但這6個字中,對兄弟二人的特殊稱呼,以及對通常使用于敵對的雙方或敵對政治集團間的“克”字的選擇,包括“諱書”公叔段出奔共國,都暗含了作者對鄭莊公和公叔段失之兄弟之儀、莊公有失教弟之責意在誅之的強烈不滿和批判。然而,也有學者對所謂的“春秋筆法”表示懷疑,如姚曼波女士提出“微言大義”乃子虛烏有。她說:“《春秋》的宗旨,曆來是懲惡揚善,但由于《春秋經》的記事國語簡陋,褒貶不明,是非不清。為了讓它能吻合孟子所說'竊義’之語,于是曆代經學家生拉硬扯,穿字鑿句,生發'微言大義’。”“在三傳,隻是出于主觀主義的附會和臆測;在漢儒,則出于利祿之驅使而有意識杜撰――為了把孔子和《春秋經》神學化、偶像化,同時也是為了濟《春秋經》記事簡陋之窮。”
“春秋筆法”的發展演變中,詞義對《春秋》經特殊叙事方法和話語體系有一個偏離過程,并且這一過程始終是動态的、不斷進行的。也就是說,從語言學角度觀察這一語詞時,我們發現“春秋筆法”一詞的産生和發展演變,正好體現了語言符号具有的抽象概括和約定俗成的特征。例如:
(5)何先生是個頗具中國畫功底的人,對中國畫的春秋筆法十分撚熟,寥寥幾筆,一個鮮活的形象便躍然紙上,與文字渾然一體,相得益彰,看過之後,會心一笑之餘,回味無窮。
(墨瘋《我與“武打”作家何立偉的一段畫緣》)
(6)《笑傲江湖》是金庸唯一一部春秋筆法了年代背景的小說。(雪焰《又談金庸》)
(7)山東魯能用自己的春秋筆法,顯示出一個隊伍的由春到秋的成熟,明年,他們會更加成熟。(南山樵夫《山東魯能的春秋筆法》)
例(5)将春秋筆法用于有别于文學史傳的另一個門類――繪畫,借以說明國畫含蓄而别有用意的藝術表達精髓。例(6)中更是将春秋筆法用作動詞,表示刻意的模糊、隐去。此時我們再反回頭來,發現姚曼波女士所謂“微言大義乃子虛烏有”的觀點也隻可能存在于考據學範圍之内,因為從詞義的形成角度觀察,“隐諱”、“暗含”、“别有深意”等語義特征已然被約定俗成在“春秋筆法”這個詞語之上,而實際的《春秋》經中是否存在春秋筆法、微言大義已經并不重要甚至可以忽略,即使考據的最終結果證實了“微言大義乃子虛烏有”說,“春秋筆法”一詞的使用預設仍然是自古規約而成的“寓褒貶評判于曲折文筆中”,所以,“春秋筆法”詞義演變對本義的偏離指的是這個詞與《春秋》經實際邏輯聯系的偏離。例(7)比較特殊,幹脆将春秋筆法中的春秋二字用作指稱客觀的時序季節春天和秋天,概括山東魯能隊一個年度的表現,而這恰好又與“春秋”開始作為史書名稱指代曆史的緣由暗合。例(6)的用法還屬極個别現象,甚至可以看作是對成語的誤用,但當這種所謂的誤用普遍進入社會言語交際系統時,誤用也可能被規約為一種正用。
語言植根于文化之中。民族文化不僅是民族語言活動的廣大舞台,更是民族語言形成、發展和演變的根本動力。伴随着《春秋》經儒家經典地位的确立,“春秋筆法”這種固定的說法也逐漸深入人心。同時,圍繞“春秋筆法”,漢語還産生了“微言大義、一字褒貶、皮裡春秋、不贊一詞、筆則筆,削則削”等一系列相關的“春秋”語彙。
微言大義,微言,指精當而含義深遠的話,大義,本指經書的要義,後指大道理。微言大義即包含在精微語言裡的深刻的道理。漢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書》:“及夫子殁而微言絕,七十子卒而大義乖。”《漢書・藝文志》:“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
一字褒貶,原謂《春秋》筆法嚴謹,一字即寓褒貶之意。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序》:“《春秋》雖以一字為褒貶,然皆須數字以成言。”孔穎達疏:“褒則書字,貶則稱名。”範甯《春秋谷梁傳序》:“一字之褒,寵逾華衮之贈;片言之貶,辱過市朝之撻。”劉勰《文心雕龍・征聖》:“故《春秋》以一字為褒貶。”後亦泛指論人議事用詞嚴謹而有分寸。柳宗米《上揚州李吉甫相公獻所著文啟》:“又不得效薄技于前,以希一字之褒貶。”方幹《酬孫發》詩:“從來一字為褒貶,二十八言猶太多。”
皮裡春秋,指藏在心裡不說出來的評論。《晉書・褚裒傳》:“谯國桓彜見而目之曰:'季野有皮裡陽秋。’言其外無臧否,而内有所褒貶也。”
不贊一詞,《史記・孔子世家》:“至于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贊,增添。原指文章寫得很好,别人不能再多添一句話,又作一辭莫贊。《魯迅書信集・緻台靜農》:“然文字之學,早已一切還給章先生,略無私蓄,所以甚服此書之浩瀚,而不能贊一辭。”後來也指一言不發。《呐喊・頭發的故事》:“我大抵任他自言自語,不贊一詞,他獨自發完議論,也就算了。”
筆則筆,削則削,出處同上。筆是“錄”,削是“不錄”,孔子作《春秋》有魯國舊史作底,但并不因襲照抄,對史料進行取舍,筆削之間大有深意。
這些成語或固定說法豐富了“春秋筆法”詞義的内涵,它們成系列彙聚為一個詞群,也為詞語文化意蘊的社會性提供了明證。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