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馬上就要接近尾聲了,會計人員在彙算中也是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今天的幹貨普及是關于固定資産處置的彙算清繳報表填寫,話不多說,我們一起來學習下怎麼填寫吧~
一、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2018]15号公告規定,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産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産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産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産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涉及的彙算報表:
進行資産損失專項申報的企業(涉及重組除外)彙算清繳時需填寫資産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固定資産涉及折舊稅會差異的還需填寫資産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
(注:分錄編寫依據會計準則,不考慮增值稅情況)
三、案例分析
假設JS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出售了一台辦公設備。該設備于2019年12月購入,并于當月入賬,入賬價值80萬,于2020年開始折舊(假設不考慮設備殘值),折舊期限為5年,每年折舊16萬。假定該資産稅法折舊和會計折舊時間、年限均相同,假定不考慮增值稅。
題目分析:
出售時候,該辦公設備已累計折舊2020年-2022年合計3年,賬面累計折舊金額80/5*3=48萬,該辦公設備賬面淨值80-48=32萬。取得該辦公設備出售收入30萬,不考慮增值稅。
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産清理32萬
累計折舊16萬*3=48萬
貸:固定資産80萬
借:銀行存款30萬
貸:固定資産清理30萬
借:資産處置損益2萬
貸:固定資産清理2萬
我們在2023年度填報2022年度彙算清繳報表,具體填列如下:
(主要涉及到的報表有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資産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資産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
提醒事項: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本表小型微利企業可以選擇免填哦~
提醒事項:資産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本表這裡資産的計稅基礎,填報納稅人按稅收規定計算的發生損失時資産的計稅基礎,含損失資産涉及的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由于該資産稅收上折舊年限和會計處理一下,其實2022年處置時候,其固定資産計稅基礎和賬上固定資産淨值是一樣的,也就是32萬。
然後我們再看看表格中的資産損失的稅收金額,其實它是在資産計稅基礎上算的,即32萬-30萬處置收入,也是2萬。不存在調整事項。
提示:資産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本表可不能忘記填寫哦~沒有其他注意事項,跟正常資産折舊填寫一緻~
提示: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本表資産折舊信息從資産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中自動帶過來的,注意核對哦~
綜上所述,關于固定資産處置的彙算填寫,你學會了嗎?還有什麼想要知道的,快來留言,我們下期出~
END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