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情感 > 正文

道德經聖解(五十八)

第四十四章

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①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③

[注釋]

①奚侗曰:“《說文》:‘多,重也。’義為重疊之‘重’,引申可訓為輕重之‘重’。《漢書·鲸布傳》‘又多其材’,師古注:‘多,猶重 也。’”司馬溫公曰:“得名貨而亡身,與得身而亡名貨,二者孰病?”亡,一本作“文”。

②景龍、王弼等本作“是故甚愛必大費”,此從河上、遂州、室町、柰卷本。蓋甚愛則不與物通,多藏則不與物散,聚多必敗,故 大費厚亡。

③各本多無“故”字,此從景龍、敦煌本。叟案:知足則箪食瓢飲而自樂,知止則功成名遂而身退。道體柔弱,道用順應,唯其不 聚,故得長久。

總闡知足知止之教第一

老子承上章而提出其知足知止之教,使人知有所自守自為自養也。莊子有言曰:“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 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餘亦嘗謂:“善吾死者,乃所以善吾生。”人莫不為其“生”計也,而鮮人及其生以為其“死”計者,不亦 大可哀乎?老子曰:“死而不亡者壽。”此死而不亡之道,須及其生以為之與養之也。聖人遊于世,欲能超世而獨立,入塵俗而不染塵俗, 住世間而能解脫世間.藏身于天地兩間,其生不得遁,而其神皆存,玄同萬物而與化為徒,與天合一,無所待而不亡!非聖人之善養其 身而若無身者,其孰能之!

老子懼人之以身殉名,以身殉利,以身殉得,以身殉其甚愛,以身殉其多藏,此皆人之大欲存焉,亦恒物之大情也。故重誡之曰: “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凡此皆不知自守于内、自足于心性,而向外馳求,以期有足于物 欲也。孰不知以天地之大,品物之繁,欲望之無止期,窮有限之生年以求之,其不以身殉者幾希!故莊子曰:“小人則以身殉利,士則以 身殉名,大夫則以身殉家,聖人則以身殉天下。”凡有求于外,而不知自足其足于内者,其為殘生傷性,而至以身相殉,至死不能自已者, 則一也。夫欲欲不能終滿,物物不能盡得,事事不能盡如意,貪得無厭,無可止極,不亡何待?此皆不能自安其天,自足其心,自止其欲, 自全其性,有以緻之。故老子結之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此乃為世人救病之心法也。

就最上一乘聖義言,知足者,乃自足于心,自足于性,自足于天也;知止者,乃自止于一,自止于中,自止于道,亦即孔門《大學》所謂 “止于至善”也(“止至善”聖解,參拙著《大學中庸貫義》一書)。能自足于心,則寡欲,由寡欲而至無欲,無欲則剛。能自止于道,則寡求, 由寡求而至無求,無求則聖。餘故嘗曰:“自心無欲心方大,自性無求始通神。”了乎此,則知足知止,豈僅能不辱不殆而已哉?老子稱 之為“可以長久”者,其玄旨亦即在此也。

最後,釋德清注此章文,極簡易淺近,可供初學入德之一助,特錄之。其言曰:“此者名利損生,誡人當知止足也。謂世人隻知名之 可貪,故忘身以殉名。殊不知名乃身外之虛聲耳,與身較之,身親而名疏。故曰孰親。貨,利也。謂世人隻知利之可貪,故忘身以殉利。 殊不知利乃身之外物耳,與身較之,身在則有餘,故曰孰多。世人不察,每役役于名利之間,貪得而無厭,戕生而傷性。與夫貪得而身 亡,不若身存而遠害。故曰得與亡孰病。故凡愛之甚者,費必大。藏之多者,亡必厚。如以隋侯之珠,彈千仞之雀,雀未得而珠已失。 此愛之甚,而不知所費者大矣。如斂天下之财,以縱鹿台之欲,天下叛而台已空。此藏之多,而不知所亡者厚矣。不唯愛者費而藏者 亡。抑且身死名滅,國危而不安,斯皆不知止足之過也。故知足則不辱,知止則不殆,即斯可以長久矣。噫,老氏此言,可謂破千古之重 昏,啟膏盲之妙藥,昭然如揭日月于中天也。而人不察乎此,惜哉。”三複斯言,當知所以自警矣。

參證章旨第二

此章旨在教人,宜重其本而輕其末,重其内而輕其外;不可逐于物而忘其身,縱于欲而忘其生。前五句說理也,理在使人自明,而善 守其知足知止之教。唯如何方為至善之“足”地,如何方為至善之“止”地,此聖人之所以自體而自存者也。而二“知”字,尤宜細玩,此 中大有“聖功神化”之事在,切不可以世俗之心量度之也。自足其所當足,而不足其所不當足;自止其所當止,而不止其所不當止。人天之别,聖凡之分,微乎微乎,差以毫厘,謬以千裡,此則不可不慎也。

世人每即以此為老子“貴生重身”之教,并舉老子十三章之“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以為例證,而 謂楊朱之學,其所得于老氏者在此。不知老子于該章說此教之聖義,首在以“無身無我”為神髓。曰:“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 及吾無身,吾有何患?”嘗試論之,不愛其身者,豈有愛人之身,兼愛天下人之身者乎?不貴其身者,豈有貴人之身,兼貴天下人之身者 乎?無身以為天下,無私以利天下,無我以成天下,乃聖人之善能藏其身于天下人之身,善存其性于天地之性,乃天長地久之道,亦即莊 子所謂“藏天下于天下”之道也。心如此參悟,始能得老子之大,而不流于世俗之見。謂此僅為明哲保身之教者,讀此當知有所省矣。

且夫以道觀之,寵之與辱,安之與殆,以至成之與毀,生之與死,皆一也。老子于世間萬千相對物,莫不皆通其分而一之于道,亦即 所謂“玄同宗”者是。又豈有“分别相”,而以“分别觀”說教哉?要亦為方便法門耳!有志于向道,均宜當下截斷衆流,而向最上一乘會 去,方能有少分相應耳。

你可能想看:

有話要說...

取消
掃碼支持 支付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