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典型範例:
1. 年月日時起卦: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觀梅,見二雀争枝墜地。先生曰:“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墜地,怪也。”因占之,得澤火革,初爻變鹹,互見乾、巽。
2. 體用互變解卦:先生斷之曰:明晚當有女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驚墜地,遂傷其股。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互見巽木,複生起離火,則克體之卦氣盛。兌為少女,因知女子被傷;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況金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為股,故有傷股之應。幸變為艮土,兌金得生,知女子但被傷,而不至于兇危也。
二、 費猜之謎:
在《梅花易數?八卦萬物類占》中,單單兌卦類象,作者列舉了二十七類一百一十二象。為什麼在“觀梅占”中,獨獨以兌卦為少女呢?為什麼“觀梅占”獨驗于人事呢?這确實是一個困擾後人的費猜之謎。
對于這個問題,前人已作了初步研究。《梅花易數?心易占蔔玄機》說:“謂他人折花有毀,皆可切驗之真,是必有屬矣!”這是一種猜測,究竟有何“屬”呢?不得而知!
《梅花易數?三要靈應篇》中。作者提出了十五類外應情況。顯然,外應思想大大地擴展了占蔔的信息來源。外應是特定條件下的信息反應。《梅花易數》“觀梅占”的外應是什麼呢?為了推測當時的外應信息,我們不妨先看另一個占例:
1. 觀物占例:據《字觸?外部》轉載:南宋時期,安徽新安人汪龍,雙目失明,人稱“瞎龍”。他善于“遇物起數,多奇中”,因而門庭若市。徽州太守怕他妖言惑衆、聚衆鬧事,想刁難并法辦他。有一天召汪龍到府衙,太守問他:“我手中何物,如果說對了就放了你;如果說錯了,就用亂杖打死你。”汪龍請求指一個東西提示提示,以便猜射。大堂之上剛好有一名少婦替亡夫訴冤,太守指了指少婦,汪龍立刻回答說:“是一隻麻雀。”太守吃驚地問:“是活的還是死的?”汪龍機敏地答道:“生死在老爺手中掌握着。”太守聽罷,說:“可以與這個盲人談術數。”并問何以知之。汪龍回答說:“那個婦人是一個年少佳人,又穿孝服,以意解之,就知道是麻雀。”
2. 有益啟示:汪龍的遇物起數,實質上就是邵子的觀物起數。北宋與南宋相去不遠,邵子的“觀梅占”,汪龍或有所知。從汪龍的觀物占例中,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啟示:從拆字的角度看,“雀”可拆為“少”、“佳”,以“對關法”完整地說,乃“少年佳人”。
3. 觀梅占例:在“觀梅占”中,邵子見“二雀争枝墜地”,以“雀”為“少年佳人”,以兌卦應少女,誠有以也。
綜上所述,“觀梅占”中,作者秘而不宣的外應,其實就是拆字之應。它正是《梅花易數?三要靈應篇》中的第十一應也。本文引述“觀梅占例”是虛,以《梅花易數》解《梅花易數》是實。外應系統非常複雜。書不盡意,言難盡傳,所以曆代占蔔高手稱其為不宣之秘。
觀梅占之古例新解
“梅花易數”此名,便是因“觀梅占”此例而得。(卦象在下面,也可參看附錄在後面 的“觀梅占”全文。)
卦象是:“澤火革”之“澤山鹹”,上互卦為乾,下互卦為巽。 在這個卦例中,起卦者(也是斷卦者)将梅花易數的精髓(卦象與外應)發揮得淋漓盡 緻,令人歎為觀止。 (詳見附錄在後面的“觀梅占”全文)。
對于起卦者(也是斷卦者)的思路,我解析如下: 兌為少女,受離火之克,巽木又煽起離火,變卦下卦艮土雖生體卦兌,怎奈距離太遠( 體卦與變卦之間夾有互卦),故助力不足,少女受傷難免。為什麼說少女是從樹上摔下 來的呢?根據外應“二雀争枝墜地”。上互為乾為頭下互為巽為股,表示她摔下來的 時候是頭上股下,股着地(用變艮土為地)。為什麼說是明晚呢?卦中離為火,緊靠着 它的是用互巽(木把),合在一起便是火把,白天要火把何用?必在晚上也。花是生命 短暫的東西,以日時斷之(結合外應,這裡取時辰)。上卦數兌數二,下卦數離數三, 加起卦時辰數申時九,得數為十四個時辰(即現代二十八個小時),用另一法觀之:上
卦數兌二,下卦數離三, 變卦上卦兌數二,變卦下卦艮數七,合起來也是十四個時辰,即農曆十八日 戌時。當晚月光很強,那少女借着月光爬上樹欲折一梅花枝,那園丁在較遠處借着月光 依稀看見樹上有個人,誤以為有人在搞破壞,于是舉着火把呵斥着從遠處趕來,那女子
一慌,腳下一滑便摔下樹來,幸虧股部先着地,故傷得不重。
澤火革 天風姤 澤山鹹
▆ ▆ ▆▆▆ ▆ ▆
▆▆▆ ▆▆▆ ▆▆▆
▆▆▆ ▆▆▆ ▆▆▆
▆▆▆ ▆▆▆ ▆▆▆
體 ▆ ▆ ▆▆▆ ▆ ▆
▆▆▆ 動 ▆ ▆ ▆ ▆
[本卦] [互卦] [變卦]
附原文及譯釋:
《梅花易數》原文:觀梅占(年月日時占例):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觀 梅,見二雀争枝墜地。先生曰:“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墜地,怪也。” 因占之:辰年五數,十二月十二數,十七日十七數,共三十四數,除四八三十二,得二 ,屬兌,為上卦;加申時九數,總得四十三數,五八除四十,零得三數,為離,作下 卦。又上下總四十三數,以六除,六七四十二,得一零為動爻。是為澤火革,初爻變鹹 ,互見乾、巽。 斷之曰:詳此卦,明晚當有女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驚墜地,遂傷其股。右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互中巽木,複三起離火,則克體之卦氣盛。兌為少女,因知女子 被傷;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兌金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為股,故有傷股之應。幸變為艮土,兌金得生,知女子但被傷,而不至于兇危也。
譯釋: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邵康節先生偶然觀賞梅花,看見兩隻麻雀為搶占 枝頭而墜落在地上。邵康節先生說:“不發生變動不占卦,沒有事情不占卦。現在兩隻 麻雀為搶占枝頭而掉到地上,真是怪事。”因而占之:辰年的數是五,十二月的數是十 二,十七日的數是十七,三數相加共三十四。三十四除以八,餘數是二,二屬兌卦。以 兌卦作為上卦。加上申時的數九,共有四十三,被八除,得餘數三,三為離卦。以離卦 作為下卦。這樣就得到了革卦。 再将上下兩卦的總數(其實是下卦的總數)四十三用六去除,餘數為一,表示初爻動。 革卦初爻動變為鹹卦。其中革卦中間的四個爻互卦是乾卦與巽卦。
因此,邵康節先生占斷說:“細推這一卦,明天晚上應當有女孩子來折花,園丁誤以為 她在搞破壞,于是追趕她,她受驚而墜落到地上,摔傷了大腿。因為在所占得的革卦中 ,上卦為體,兌是金,下卦離為火,為用;兌金為離火所克,互卦中巽木又生起離火, 火熱很盛,克體的卦氣旺極了。兌為少女,因此推知有女孩子被傷,互卦中的巽木,又 遇上乾金、兌金克它。于是知道巽木被折,而巽木在人體表示大腿,因此有女孩子摔傷 大腿的應驗。幸虧初爻動離變成艮,兌金得到艮土的資生,可以推知女孩子隻是被摔傷 ,而不至于有兇險.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