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所職業院校在升格為本科後,教育部批複更名均保留“職業”二字。
按照教育部審批高校升格更名的慣例,從申報設置列入考察名單到拟批準設置這一步會有淘汰率,但一旦列入拟批準設置名單,原定的更名一般不會有改變。這次卻有點“插曲”:2018年1月19日,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公布《關于2017年度申報設置列入專家考察高等學校的公示》;5月31日,《關于2018年拟批準設置高等學校的公示》正式出爐;到2018年年底,已有“近20所高校宣布成功更名”,其中“學院”升“大學”的都順利通過,但專科層次高職升本科的卻卡了殼。如海南科技職業學院升格後申請建校名稱是“海口科技學院”,在去年年底已“官宣”成功升本,但校名卻沒有如願改變,暫定名為“海南科技職業學院(本科)”。其他如南昌職業學院、江西先鋒軟件職業技術學院等也碰到了同樣的問題。如今,這一批升本的民辦高職更名為“職業大學”或“職業技術大學”,其中“職業大學”本就是部分專科層次高職院校的通用名稱,如目前還有天津職業大學等近10所高職院校以此為名。如此,新舊交雜,實際上給職業院校帶來了新一輪的命名混亂,對于國家正在大力提高職業教育吸引力的決策勢必會造成一定的妨礙。
建立起成熟的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必然會出現在這個體系内職業院校的分層設置,那麼整個職業教育類型各層次職業院校如何命名也是随之而來的一個問題。2014年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中明确了高職教育的三個層次:專科職業教育、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與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體系,也就是說以後高職院校内部會存在專科、本科和研究生三個梯級。2018年12月中央深改委通過的《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首句即明确:“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如此,在職業教育類型中也應該出現與普通教育體系相對應的院校名稱,這也是提升整個職業教育類型吸引力的題中之義。筆者認為,各層次職業院校應有鮮明的“職業教育”标志,同時也應體現與普通高等教育體系“專科學校”“學院”“大學”三級命名的呼應。那麼該擇取何名來逐一規範和統一各層次職業院校的名稱?筆者建議采用“職業學院”“應用技術學院”“技術大學”三級命名體系。
在專科層次采用“職業學院”
一是以“職業”為這一層次院校的核心詞,在于保持職業教育“職業性”本質屬性的原味,在高等職業教育體系的起點上标明此類院校的“職業”特征。同時沿用原有的專科層次職業院校名稱,也可免去認知困擾。二是用“職業學院”而非“職業技術學院”,有順應近年來高職院校更名更青睐“職業學院”之意。高職院校的校名一般由三部分構成:區域名、科類名和層次名,如果用“職業技術學院”光層次名就有6個字,則一校校名短則10字,長可達近20字。三是規避本科層次的“技術”語義,即如果各層次的院校都有“技術”字樣,既不能顯著區分三個層次,也難免有因三個層次的“技術”用詞搭配各異而又難以清晰釋義之困。
在本科“學院”層次采用“應用技術學院”
一是以“應用技術”為這一層次院校的核心詞,在于從廣義的“職業教育”到體現專業和專門性的“技術教育”的遞進性。冠以“應用”進行限定,表明職業教育在專科層次是培養适應職業發展的技能型人才紹興職業技術學院,而在本科層次應側重于高新技術應用的技術型人才。如此在本專科院校中體現出兩個職業教育層次的循序漸進。二是相對于“科技學院”“工程學院”這些可選項來說,“應用技術學院”在于強調“技術”,而對于“科技”和“工程”的強調其實是普通高等教育序列本科院校的慣有命名方式,職業教育不應再與這一命名撞車。而何以不用“技術學院”而采用“應用技術學院”,在于“技術學院”是台灣地區對第二層次技職院校命名的通例,既然大陸地區不能在第一層次采用“科技大學”的命名,第二層次也宜與其進行區分。三是盡管這一層次的固定名稱也如“職業技術學院”一樣有6個字,但“應用技術學院”既包括層次名(學院)也包括科類名(應用技術),則專科高職院校在升格之後的校名上其實隻需在“應用技術學院”之前冠以區域名即可,如紹興應用技術學院、南昌應用技術學院等,也可借此控制專科高職院校升格的數量。
在本科“大學”層次采用“技術大學”
一是以“技術”為該層次院校的核心詞,在于區分于“學院”層次的“應用技術”。即這裡的“技術”已不能停留在技術的“應用”層面,而是面對“技術”的創造性層面,指向最新科學理論的技術實現及其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這也是職業教育在最高層次的應有定位,以與“應用技術學院”形成一條清晰的技術研發和應用的鍊條。如果在本科“大學”層次繼續界定在“應用技術”階段,不僅難以在兩個層次間形成鮮明的遞進性區分,也有自貶職業教育體系的價值之嫌。二是在“科技大學”和“技術大學”的選擇上,因“科技大學”或“科學技術大學”顯然已經成為我國普通高等教育序列固定的命名方式,其本身與職業教育的辦學類型并無關聯,甚至代表的是中國多科性院校中辦學水平較高的一類院校,職業院校不可能去搶占這一名稱,假若以此定名也會帶來進一步的命名混亂。且“科學”與“技術”是一種并列關系,并不存在孰高孰低的問題,在普通高等教育序列尚“科學”的前提下,高等職業教育序列崇“技術”紹興職業技術學院,兩者隻是分工差異而已,亦可明确職業教育體系的突出特征和本質屬性。三是從字數上考慮,也應該順應越到高層次院校則其層次名越簡潔的規律,因而棄“應用技術大學”而取“技術大學”之名。
總之,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各層次院校的命名,采用“職業學院”“應用技術學院”“技術大學”三級命名體系,既可形成層次清晰的校名序列,亦能保持職業技術教育的本質特征,同時彰顯職業教育體系與普通教育體系的區分度,将能有效提升整個職業教育類型的吸引力。
文章原載《中國建設報》,原題:《規範職業院校名稱,提升職業教育吸引力》。
作者:伍紅軍,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教育研究所、紹興市區域教育與産業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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