飨燕飲食之禮
2010-08-11 15:59 來源: 作者:佚名 《周禮·春官·大宗伯》說:“以飨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上古時,飨、燕是有區别的。
1. 飨燕禮 《周禮·春官·大宗伯》說:“以飨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上古時,飨、燕是有區别的。飨禮在太廟舉行,烹太牢以飲賓客,但并不真吃真喝,牛牲“半解其體”,并不分割成小塊;獻酒爵數有一定之規。燕禮在寝宮舉行,烹狗而食,主賓獻酒行禮後即可開懷暢飲,一醉方休。所以,有人說:“飨以訓恭儉,燕以示慈惠”。飨禮規模宏大,有一定之規,重點在禮儀往來而不在飲食。 燕禮當然也有一定的禮儀規範,但重點是吃喝。燕,就是“宴”,二字是通假字。 秦、漢以後,飨、燕之禮很少有人完全照搬禮經的規定去做了,但曆朝天子宴群臣,猶有舊禮遺風。漢、魏時元旦(大年初一)朝會、晉時冬至小會以及唐代聖誕 (皇帝誕辰)朝賀之後,都有筵宴,稱為“大宴”。其他節日,如立春、上元、寒食、上巳(三月三)、四月八日 (浴佛節)、端午、七夕、中秋、重九等,皇帝也常賜宴,稱為“節宴”,宋代稱為“曲宴”。另外,國家有大慶、大禮、事功告成及宮室落成等,也多設宴慶賀。兩漢大宴儀注,隻散見史書中,已無完整程式的記載。唐《開元禮》才有大宴的詳細儀注。大宴氣氛一般比較嚴肅。節宴(曲宴)則比較輕松活潑,通常不在正殿,而在園林樓閣舉行。唐玄宗時,還有宴會中從樓上撒金錢,讓百官在樓下争搶的作法。五代時,又有臣子捐交“買宴錢”,請皇帝賜宴的。這也是一時的風氣。 明代宴會分大宴、中宴、常宴、小宴。大祀天地後之次日、正旦(正月初一)、冬至及萬壽節 (皇帝誕辰)為大宴。大宴行酒九爵,中宴七爵,常宴三、五爵。宣德後,對級别較低,不參加大宴的官員、監生發給錢鈔。清代初期大宴食用烤肉,牲酒,由各親王、世子、郡王等進獻。宴樂則雜用漢古樂、蒙古樂歌、滿舞,後亦逐漸漢化。 2. 飲食之禮 《周禮·春官·大宗伯》說:“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這裡說的“飲食”也是宴飲,通常專指宗族之内的“宴饫(yù)”,而不是日常家居的飲食。族宴,指宗族兄弟合族宴飲,大抵有兩種,一種是逢祭而宴,一種是以時而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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