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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體量有多大?(2022年版)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體量有多大?(2022年版)

【正文】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是很容易被忽視的一類業務,其内涵也在不斷豐富,如銀行承兌彙票、保函、信用承諾、資産管理、資産托管等均屬于表外業務。近年來,表外業務正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系統重要性銀行、票據新規、保函置換預售資金、增信發債、内保外貸等近期相關政策信息便與表外業務密切相關,因此了解表外業務有助于更全面審視商業銀行業務。

一、表外業務新規來了

(一)時隔6年,表外業務新規正式稿終于發布

2022年12月2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辦法》(銀保監規(2022)20号,下稱20号文),對2011年3月22日的《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11)31号)進行全面修訂。需要說明的是,早在2016年11月23日,20号文的征求意見稿便已發布,但後來受到資管新規、理财新規等文件影響,正式稿遲遲未發布。

(二)政策層面對于表外業務的關注最早可以追溯至2000年

應該說,自商業銀行被納入會計準則的約束框架以來,表外業務便已産生,而政策層面對表外業務的關注則大緻可以從2000年算起,特别是在2000-2004年期間,政策層面對表外業務的關注以及研究達到了一個高潮。具體看,

2000年11月9日,央行發布《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銀發(2000)344号),第一次在政策文件中明确了表外業務主要包括擔保和承諾兩大類。2003年6月24日是,剛剛成立不久的銀監會對工、農、中、建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表外項目和表外業務情況進行全面調查,而這裡的表外項目主要指或有項目、委托代理類項目、備查登記項目和其他項目等,具體包括票據、擔保、信用證,以及其他或有資産和負債項目。2004年3月25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不良資産監測和考核暫行辦法》,明确商業銀行不良資産的監測和考核包括對不良貸款、非信貸資産和表外業務風險的全面監測和考核,即不良資産分析包括不良貸款分析、非信貸資産風險分析和表外業務風險分析三個部分。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體量有多大?(2022年版)

(三)新規将表外業務分為擔保承諾、代理投融資、中介及其它等四大類

20号文将表外業務界定為商業銀行從事的,按照現行企業會計準則不計入資産負債表内,不形成現實資産負債,但有可能引起損益變動的業務。過去很長一段時期,表外業務的劃分口徑主要有以下演變曆程:

1、2004年月23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2004年第2号令)明确表外項目主要指以下四類:

(1)一般負債擔保、遠期票據承兌和具有承兌性質的背書等類貸款業務。

(2)投标保函、履約保函、預付保函、預留金保函等與交易相關以及有優先索償權的裝運貨物作抵押的跟單信用證等與貿易相關的或有負債。

(3)承諾中原始期限不足1年或可随時無條件撤銷的承諾(如商業銀行的授信意向)以及信用風險仍在銀行的資産銷售與購買協議(如資産回購協議和有追索權的資産銷售)。

(4)金融衍生品類業務。

2、2011年3月22日,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11)31号)明确将表外業務劃分為擔保類、部分承諾類兩種類型業務。其中,擔保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托對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業務,包括擔保(保函)、備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承兌等。承諾類業務則指商業銀行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包括貸款承諾等。

3、20号文根據表外業務特征和法律關系,将表外業務分為擔保承諾類、代理投融資服務類、中介服務類、其他類等四大類。

(四)表外業務新規的要點梳理

除明确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基本内涵和範圍外,表外業務新規還明确了以下要點:

1、将全部表外業務納入合規管理,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業務管理流程。未經合規審查的、未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和流程的,不得開展該項表外業務。

2、應當将表外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覆蓋表外業務所有風險,應當定期彙總整理全行表外業務發展和風險情況,并作為全面風險管理報告的一部分,向董事會報告。

3、應當建立表外業務内部審計制度……應當将表外業務風險情況及相關會計信息納入年度财務報告審計範圍……應當建立表外業務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4、應當建立表外業務授權管理體系……應當對分支機構的表外業務合作機構和産品進行書面審批授權……應當定期對表外業務開展相關壓力測試。

5、應當建立健全總行統一集中管理的表外業務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制度,并定期跟蹤評價,及時清退不符合條件的機構。商業銀行應當針對不同業務種類,制定差異化的合作機構資質審查标準,書面确定對單個合作機構的風險限額和風險監控方式。

二、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具體分類情況

翻閱各銀行财報會發現,商業銀行對表外業務雖有自己的考慮,但基本大同小異。

(一)重點關注能夠帶來中收的業務

總的來說,商業銀行對表外業務的關注更多聚焦于中間業務,即能夠帶來中收的表外業務上。這一點從商業銀行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的構成上便可見一斑,主要包括結算清算類業務、資産管理業務(含私行)、财務顧問及咨詢等投行業務、銀行卡手續費業務、擔保及承諾業務、資産托管及其它受托業務、代理收付及委托業務等等。

(二)表外業務具體分類情況

1、擔保承諾類等或有事項以及衍生金融工具

(1)這裡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指以交易、套期、資産負債管理及代客為目的叙做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外彙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權益性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貴金屬及其他商品衍生工具等。

(2)擔保承諾類等或有事項主要包括信貸承諾、資本支出承諾、經營及融資租賃承諾、債券承銷及兌付承諾、抵質押資産、法律訴訟及其他事項。其中,這裡的信貸承諾主要包括貸款承諾、銀行承兌彙票、保函及擔保、信用證以及信用卡承諾等。

2、未納入合并範圍内的結構化主體

結構化主體具體指為發行和銷售理财産品而成立的集合投資主體(如非保本理财)以及商業銀行(集團)自身發起設立的基金、信托計劃、資産支持證券以及各類資産管理計劃等。請注意,這裡的結構化主體不包括第三方設立的部分。

3、委托貸款/理财/投資等委托類業務

(1)委托業務主要包括委托貸款、委托理财與委托投資三類。其中委托貸款是指商業銀行接受資金存入者的委托向其指定的特定第三方進行授信的業務(貸款用途、期限、利率等均由委托人明确)。

(2)委托理财是指接受客戶委托負責經營管理客戶資産的業務。

(3)委托投資是指基于委托代理關系,接受單一客戶或多個客戶的委托,代理客戶從事資産營運、投資管理、投資顧問等投資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委托業務的風險和損益由委托人承擔,銀行隻收取手續費。

4、資産托管、财務顧問等其它表外業務

其它表外業務主要包括資産托管、代客交易、代理代付、财務顧問、保管以及代理發行和承銷債券等業務。

(三)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粗略觀察:調整後的表内外資産(需承擔信用風險)

有一個指标可以用來粗略觀察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基本情況,即調整後的表内外資産[1](需承擔信用風險)。2015年1月30日,原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杠杆率管理辦法(修訂)》明确了杠杆率的計算方法,即杠杆率(不低于4%)=一級資本淨額/調整後的表内外資産餘額。其中,調整後的表内外資産餘額=調整後的表内資産餘額+衍生産品資産餘額+證券融資交易資産餘額+調整後的表外項目餘額-一級資本淨額。

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6月底,56家上市銀行經調整後的表内外資産餘額合計超過280萬億元,占其總資産的比例平均為112%左右,也即56家上市銀行經調整後的表外資産餘額合計達到24萬億元左右。具體看,經調整後的表内外資産餘額占總資産的比例從高到低的銀行(超過115%)依次為常熟銀行(126.59%)、甯波銀行(124.69%)、平安銀行(124.31%)、浙商銀行(122.63%)、南京銀行(122.40%)、中原銀行(121.28%)、廈門銀行(120.96%)、中信銀行(120.27%)、興業銀行(120.10%)、鄭州銀行(117.98%)、齊魯銀行(117.80%)、光大銀行(117.64%)、渤海銀行(117.53%)、張家港銀行(117.28%)、上海銀行(116.91%)、北京銀行(1116.33%)、北京銀行(116.33%)、蘇州銀行(116.32%)、晉商銀行(116.29%)、蘇農銀行(115.74%)、招行(115.30%)。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體量有多大?(2022年版)

三、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體量有多大?(以上市銀行2022年6月底數據為例)

如上所述,商業銀行表外内涵較為豐富,從數據獲得性上來講很難全面覆蓋,這裡僅分析具有代表性的幾種表外業務且分析對象聚焦上市銀行,即承擔信用風險的表外業務、委托貸款業務、非保本理财業務以及資産托管業務等。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體量有多大?(2022年版)

(一)非保本理财:59家上市銀行合計近27萬億,占總資産的比例平均為12%

資産管理業務是商業銀行比較重要的一類表外業務,目前59家上市銀行的非保本理财餘額合計達到26.69萬億,占其表内總資産的比例平均為11.60%。

另有11家銀行的非保本理财餘額在500至1000億元之間(合計7333億元),從高到低依次為天津銀行、貴陽銀行、廣州農商行、蘇州銀行、長沙銀行、齊魯銀行、成都銀行、西安銀行、重慶銀行、晉商銀行與哈爾濱銀行。

2、從結構上看,各銀行之間同樣比較分化。青島銀行(31.84%)、招行(29.63%)、杭州銀行(23.15%)、興業銀行(21.46%)、中信銀行(20.58%)的非保本理财餘額占其總資産的比例均在20%以上,光大銀行、平安銀行、華夏銀行、江蘇銀行、上海銀行、甯波銀行、南京銀行、徽商銀行、上海農商行的非保本理财餘額占其總資産的比例亦在15-20%之間。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體量有多大?(2022年版)

(二)資産托管:23家上市銀行合計超200萬億元,占總資産的比例平均超100%

目前23家上市銀行的資産托管規模合計達到201.69萬億元,占其總資産的比例平均為108%。其中,資産托管規模從高到低依次為工行(22.50萬億元)、招行(20.58萬億元)、建行(19.02萬億)、中行(15.36萬億)、浦發銀行(15.04萬億)、興業銀行(14.93萬億)、農業銀行(13.57萬億)、中信銀行(12.82萬億)、交通銀行(12.12萬億)、民生銀行(12.07萬億)、平安銀行(8.22萬億)、光大銀行(7.58萬億)、郵儲銀行(4.51萬億)、甯波銀行(4.06萬億)、江蘇銀行(3。76萬億)、華夏銀行(3。50萬億)、上海銀行(2.53萬億)、南京銀行(2.50萬億)、渤海銀行(1.94萬億)、浙商銀行(1.78萬億)、杭州銀行(1.21萬億)、北京銀行(1.14萬億)、徽商銀行(0.96萬億)。

資産托管規模占其總資産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為招行(211.62%)、甯波銀行(181.27%)、浦發銀行(176.82%)、興業銀行(166.17%)、民生銀行(164.88%)、平安銀行(160.90%)、江蘇銀行(130.88%)、南京銀行(130.73%)、光大銀行(121.11%)、渤海銀行(116.82%)。

(三)承擔信用風險的表外業務:58家上市銀行信用承諾體量合計近36萬億

和意向性授信支持相比,信用承諾更為關鍵或有用,其不僅對銀行有約束力,且還會占用銀行資本。某種程度上說,信用承諾是商業銀行維護客戶關系、收取手續費以及拓展存款的一個重要手段,對商業銀行進行資産負債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1、信用承諾類業務包括銀行承兌彙票、保函、信用證、貸款承諾等

信用承諾又可稱為擔保承諾,根據2016年11月23日原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修訂征求意見稿)》,擔保承諾類業務包括擔保類、承諾類等按照約定承擔償還責任的業務,包括但不限于銀行承兌彙票、保函、信用證、貸款承諾(含信用卡額度)以及信用風險仍在銀行的銷售與購買協議等。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體量有多大?(2022年版)

2、上市銀行的信用承諾餘額合計近36萬億,占其總資産的比例平均在13-14%之間

根據58家上市銀行公布的數據,目前上市銀行向客戶提供的信用承諾餘額合計近36萬億,占其總資産的比例平均為13.59%。其中,國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與農商行平均為10.98%、23.63%、12.71%和8.70%,可以看出股份行對信用承諾最為依賴。

如果從具體銀行來看,則會發現信用承諾餘額占其總資産比例較高的銀行依次為平安銀行(35.02%)、浙商銀行(31%)、招商銀行(25.97%)、華夏銀行(25.06%)、中信銀行(23.91%)、南京銀行(23.68%)、甯波銀行(23.50%)、齊魯銀行(23%)、光大銀行(22.44%)、晉商銀行(21.48%)、九江銀行(20.90%)。可以看出,市場關注度比較高的平安銀行、招商銀行、甯波銀行的信用承諾餘額均比較高。

3、上市銀行信用證與保函業務餘額占其總資産的比例平均在1-1.50%之間

58家上市銀行信用證與保函業務餘額占其總資産的比例平均分别為1.25%和1.33%,國有大行與股份行的信用證業務餘額占比要高一些(分别為2.28%和1.62%),股份行的保函業務餘額占比要高一些(達到2.76%)。

4、部分銀行的信用承諾以貸款承諾(含信用卡)為主(如平安與招商等)

雖然大部分銀行的信用承諾是以開票業務為主,但也有少部分銀行的信用承諾是以貸款承諾為主(包括未使用的信用卡額度),如平安銀行、招商銀行等。截至今年6月底,貸款承諾(含未使用的信用卡額度)占其總資産的比例較高的銀行依次為平安銀行(17.55%)、招商銀行(16.55%)、中行(13.52%)、廣州農商行(11.09%)、中信銀行(9.40%)、交行(.15%)等等。其中,平安銀行與招商銀行則是以信用卡為主。

5、上市銀行提供的銀行承兌彙票餘額占其總資産的比例平均在7%左右

先前我們曾分析過票據貼現(表内)在銀行業務中的占比情況,但這個數據的參考價值并不高。真正有價值的數據是銀行承兌彙票餘額(表外),根據2022年11月18日央行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的《商業彙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辦法》,有兩個紅線不能逾越,即銀行承兌彙票的最高承兌餘額不得超過總資産的15%、承兌彙票保證金餘額不得超過承兌人存款規模的10%。基于此,這裡上市銀行信用承諾中的銀行承兌彙票單列出來進行分析。

58家上市銀行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承兌彙票餘額占其總資産的比例平均為6.98%。其中,國有大和赤1.70%、股份行為10.78%、城商和赤7.58%、農商行為4.95%。可以看出,股份行與城商行對銀行承兌彙票均比較依賴,但也低于15%的紅線要求。

如果從具體銀行來看,則會發現銀行承兌彙票餘額占其總資産比例較高的銀行依次為浙商銀行(16.38%)、平安銀行(14.54%)、齊魯銀行(14.23%)、渤海銀行(13.84%)、甯波銀行(13.76%)、晉商銀行(13.68%)、鄭州銀行(13.66%)、威海銀行(13.48%)、廈門銀行(12.77%)、華夏銀行(12.35%)、南京銀行(12.24%)、光大銀行(11.93%)、蘇農銀行(11.83%)、常熟銀行(11.79%)、無錫銀行(11.27%)、江蘇銀行(10.82%)、九江銀行(10.31%)、中原銀行(10.26%)、興業銀行(10.16%)。可以看出,浙商銀行實際上已經超過紅線,平安銀行、齊魯銀行、渤海銀行、甯波銀行、晉商銀行、鄭州銀行、威海銀行等離紅線也很近。

6、部分銀行披露了保證金存款數據,占比總體上不高

目前有建行、興業銀行、民生銀行、浙商銀行、重慶農商行、西安銀行等6家銀行披露了保證金存款數據,這些銀行的承兌彙票保證金餘額占其存款的比例總體上不高,最高的興業銀行與民生銀行分别為4.85%與3.90%,低于10%的紅線。

(四)委托貸款業務:合計超11萬億,上市銀行委托貸款占總資産的比例平均為3%

委托貸款屬于商業銀行日常開展的表外業務,具體是指委托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币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協助收回的貸款,不包括現金管理項下委托貸款和住房公積金項下委托貸款。

截至2022年10月,委托貸款餘額為11.26萬億元,自2022年6月以來連續四個月上升(累計增加0.38萬億元),結束了長期以來的下降局面。同時,截至2022年6月底,46家上市銀行(農行、中行、交行、郵儲銀行、北京銀行等未公布)的委托貸款餘額合計為94010億元,占其總資産的比例平均為2.89%。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體量有多大?(2022年版)

四、結語

(一)表外業務很重要性,某種程度來說這種重要性甚至不亞于表内業務。實際上,在國内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估标準中,便有多個指标和表外業務有關,如将調整後的表内外資産餘額而非總資産作為規模維度的唯一指标(權重為25%)、将托管資産與代理代銷業務作為可替代性的兩個指标(權重分别為6.25%)、将理财業務作為複雜性維度的一個指标(權重為5%),上述四個指标合在一起的權重約為42.50%。

(二)大多數表外業務具有典型的輕資本(一般不消耗資本或較少消耗資本)與輕周期特征,是商業銀行獲得中間業務收入的主要路徑(如托管與理财手續費、代理業務手續費、财顧咨詢費、信用承諾手續費等等),同時大多數表外業務也是維護客戶關系和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的重要手段。實踐中,表外業務與表内業務可以形成很好的互補關系,表内業務的增長往往需要表外業務的帶動,表外業務的增長又需要以表内為基礎。

(三)雖然多數銀行對表外業務心向往之,但一些比較有技術含量的表外業務門檻也越來越高,特别是在牌照方面,如托管業務需要獲得公募基金托管牌照,理财業務未來可能需要獲得理财子牌照,承銷業務需要獲得承銷資質等等。這意味着,和傳統表内業務相比,表外業務的重要性很高,但複雜度更高、專業性更強。

也即,表外業務的開展情況實際上體現着一家銀行的綜合化金融服務能力,這意味着專業性與輕資本二者實際上是并行的。因此,若讓同業或傳統表内授信業務出身的人去做表外業務,則往往會使表外業務逐漸淪為表内業務的附庸,失去高附加值、專業性強的外衣。

(四)回到銀行來看,表外業務通常分散在不同部門,如托管業務一般由獨立的托管部門負責、理财業務一般由獨立的資管部門負責、承銷及财顧咨詢等一般由獨立的投行部門負責,而其它一些銀行卡結算清算、代理業務等由特定業務部門負責。這意味着,表外業務或中間業務的開展,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齊發力。

(五)目前看,政策層面對表外業務的監管主要基于風險隔離維度(主要針對代理投融資、中介類表外業務),即表内業務與表外業務隔離、自營業務與代客業務在資産、賬務核算、人員等方面隔離,如托管業務與理财業務等。

這意味着,除承擔信用風險的擔保承諾類業務外,其它表外業務的開展可能也要遵循這個監管原則。事實上,實踐中普遍存在的一些問題亦非常值得關注,如銀團貸款中的自營與分銷職能之間是否需要獨立?承擔債券承銷業務的投行部門是否能夠進行自營投資以帶量營銷?财顧咨詢費應歸于哪個部門收取?等等,這些均涉及到風險隔離的問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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