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6日淩晨,一名男子協同轄區警方沖入一棟私人别墅中,當場撞見妻子時尚與奸夫躺在床上。
男子怒火中燒,立刻拿起相機拍下“罪證”,并以「妨害家庭」的罪名把兩人告上法庭。
不久後,一則《老公攜警方出動,台歌手潘越雲被捉奸在床》的新聞,轟動了整個娛樂圈。
但,被捉奸在床的潘越雲卻大呼冤枉,聲稱是遭到丈夫陷害。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倘若如此,那位甘願戴帽子子的男人,又為何出此下策?
一、
潘越雲,原名潘月雲。
1957年5月,出生于高雄一個家境優渥的人家。
她是家裡最小的孩子,上面還有哥哥和姐姐,因此備受父母寵愛,可以說是含着「金湯匙」出生的小公主。
作為潘家的掌上明珠,母親對潘越雲的管教十分嚴格,很少讓她下樓四處玩耍。
以至于童年時期,她為數不多的娛樂方式,就是在一間四層樓的洋房裡聽黑膠唱片。
這些唱片一部分是母親收藏的上世紀50年代上海的流行音樂,另一部分則是哥哥姐姐買回來的西洋音樂。
耳濡目染之下,潘越雲對音樂也有了初識。
命運的轉折點,在她17歲那年。
父母因在一次意外中雙亡,導緻剛上大學才就讀一年的潘越雲,被迫休學外出開始了半工半讀的獨立生活。
剛巧,有一位學長要回台北,她接替成為高雄一家餐廳的駐唱歌手。
那時候,潘越雲每個晚上都在同一個地方My Club演出,抱着吉他自彈自唱,和志同道合的好友一起合作演唱,浪擲青春。
期間,她還認識了一個重量級女歌手——蘇芮。
估計誰也沒想到,兩人日後會相繼成為華語樂壇的“天後級”歌手。
就這樣在酒吧駐唱了幾年。
她有一位在十幾歲就認識的好友——邰肇玫,發行了唱片并迅速走紅,成為家喻戶曉的校園民謠歌手。
有一次,潘越雲去參加學校的一個慈善晚會表演,剛巧在台上自彈自唱時,吸引到台下邰肇玫的注意。
于是,在好友邰肇玫的引薦下,她被推薦到了剛成立的「滾石唱片」試唱。
反正無依無靠一個人,得知有機會成為簽約歌手出專輯,潘越雲拎着一卡皮箱便獨自趕到台北的錄音間試唱了三首歌。
“第一首調很高,是王海鸰的《忘了我是誰》,李敖寫的詞,王海鸰當時還是學生,但這首歌已經是一首口碑很好的校園民歌;第二首我唱了蔡琴的《恰似你的溫柔》,調又非常的低;第三首我就自彈自唱了一首西洋民謠。我覺得他們當時隻是在聽我的音域,而我高的能唱,低的也能唱,這正是他們想要的。”
而這次試唱,也徹底改變了她一生的命運。
二、
1980年5月31日,潘越雲作為「滾石唱片」第一個簽約的歌手,正式出道。
那一年,她才23歲。
得益于「滾石唱片」背後強大的資源,以及自身極高的音樂天賦,她憑借首張專輯的其中一首《我的思念》一炮而紅。
“《我的思念》有三段詞,每段都非常‘文學’。我很幸運,從一開始加入滾石,就能演唱這些很有内涵、有文學味道的作品。這是對提升歌手地位很有幫助的一種符号。”
之後,更是越發不可收拾。
1982年5月,潘越雲發行了第二張專輯《天天天藍》,這結合音樂與文學的作品,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回響,在當時創下了十萬餘張的銷售記錄。
也因此,奠定了潘越雲在歌壇的地位。
次年,憑借這張專輯,她還一舉奪得「金鼎獎」最佳演唱人獎。
1983年5月,潘越雲在電影《野雀高飛》中客串一角,同時為該電影演唱主題曲《野雀高飛》與《野百合也有春天》。
其中,由羅大佑創作的《野百合也有春天》成為經典金曲,後被衆多歌手翻唱。
同年她又發行了《胭脂北投》與《無言的歌》兩張專輯,後者榮獲該年流行歌曲暢銷排行榜《首季金榜第一名》大獎。
這意味着潘越雲僅出道3年,便已走出自己獨特的歌路,同時仍能受到市場的肯定,開啟了屬于自己的歌壇時代。
而這一年,她才25歲。
再之後,潘越雲在音樂領域上屢創佳績。
例如與三毛、齊豫合作,發表的個人傳記式作品專輯《三毛作品第十五号—回聲》。
這張專輯稱為台第一張出版販售的實體CD,被稱之為“傳記音樂”,不僅震撼整個台樂壇,還因為三毛作為制作人,震撼了整個文壇。
同時,《回聲》至今仍被「滾石唱片」譽為最好的專輯。
1989年,潘越雲再創巅峰,發行了第15張經典個人專輯《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
這張專輯雖沒有幫助她拿到「金曲獎最佳女演唱人」,卻拿到了更有含金量的「最佳演唱專輯」獎項。
其中,專輯的同名曲《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一度風靡大江南北,成為她傳唱度最高的經典代表作之一。
即便是在90年代,她的音樂事業依舊順風順水。
1993年,她發行的專輯《癡情》,入圍了第6屆「金曲獎最佳國語女演唱人獎」。
專輯收錄的歌曲《癡情不是一種罪過》,還被選中作為瓊瑤劇《梅花烙》的片尾曲。
然而,這世間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在名利場收獲掌聲、鮮花、狂熱的潘越雲,也敵不過現實生活的頹敗、寂靜、悲涼。
不惑之年,一段糟糕無比的婚姻,更把她毀得一敗塗地。
三、
1997年,40歲的潘越雲在淡水開餐廳時,結識了畫家黃光全。
兩位都是搞藝術的人,彼此相談甚歡,很快就陷入了熱戀當中。
1999年,在交往近兩年後,二人順理成章地領證結婚。
對于父母早逝,孤獨了大半輩子的潘越雲來說,她對家的渴望異于常人,自然格外珍惜家庭生活。
可惜,婚後的生活卻讓她寝食難安。
剛剛度過蜜月期僅3個月,兩人的婚姻就發生了不睦的狀況。
當時,潘越雲的事業正如火如荼,而黃光全在書畫界卻一直沒有闖出什麼名堂,收入也是朝不保夕。
這導緻了,家庭的開支基本都由女方負責。
女強男弱的婚姻組合,讓自尊心天天作祟的黃光全在妻子面前,總感覺低人一等。
據潘越雲的友人透露,脾氣暴躁的黃光全常常借酒裝瘋,對着潘越雲大吼大叫,甚至在她懷孕8個月時,還拿着刀子用恐吓的語氣在她面前揮來揮去。
後來,潘越雲接受采訪也都承認這些事實:“我一直以來都扮演家裡經濟大梁,是我在養這個家。”
在經曆了無數次崩潰和驚吓之後,潘越雲動了分手的念頭,決意徹底離黃光全而去。
從2003年開始,女方就數度協議分手,但男方一直不同意。
心灰意冷的潘越雲,隻好帶着女兒四處搬家生活。隻是搬了3次,依舊沒能擺脫黃光全的糾纏。
“我求助無門的時候,不像别人可以回娘家訴苦。我17歲時爸媽就過世了,每次看到女兒,就會想起我的爸媽。如果他們知道我的婚姻是這樣一敗塗地,一定會替我難過。”
雙方為此糾纏不休,一個心如死灰,另一個不願意放手。
兩人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隻是因為不想影響女兒,才沒有結束這段婚姻。
四、
事件的轉折點在2008年中旬,潘越雲與黃光全協議分居。
分居後,潘越雲與同在唱片界工作的黃啟洲産生了感情,兩人迅速相戀并在一起。
而這件事情,被黃光全發現後惱羞成怒,随後他做了一件讓潘越雲無可原諒的事情。
據悉,他趁着潘越雲出國表演期間,以看望女兒為由進入到潘越雲的家,并私自配了鑰匙。
2008年5月26日淩晨,黃光全又向警察局舉報,自己的妻子不忠誠。
他協同轄區警方一起闖入潘越雲的私人别墅中,當場撞見潘越雲時尚與黃啟洲躺在床上,更是拍下了女方的近照。
當時潘越雲尚未與黃光全分手,兩人名義上還是“夫妻關系”。
有記者緻電法律顧問,在了解了事件情況後,法律顧問表示按照台的法律來處理:
「在分居卻沒分手的狀态下,被丈夫捉奸在床,已構成“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可判處潘越雲以及該通奸男子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兩人對外以夫妻名義長期在一起,還可能被判“重婚罪”而遭更嚴重的法律制裁。
不僅如此,台的法律還支持受害方主張精神損害賠償。處理分手等問題時,法律也會在财産和小孩的分配上偏向受害方,潘越雲最後可能落得“人财兩空”的下場。」
2009年,黃光全一紙訴狀将原配潘越雲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費和名譽損失費,共計800萬新台币。
由于證據确鑿,潘越雲隻能如數上繳這筆賠償金,吞下這個無比惡心的啞巴虧。
不過,她也如願和黃光全分手,并拿到女兒的撫養權。
但,也付出相當慘重的代價。
因為在千禧年後,潘越雲淡出歌壇,與朋友開了珠寶工作室,親自設計珠寶。
然而2008年「金融風暴」襲來,潘越雲沒能躲過,不得已才在51歲的高齡重出歌壇,并與内地的唱片公司接觸。
誰曾料到,剛籌備好新專輯準備推出,「捉奸事件」就鬧得沸沸揚揚,潘越雲的形象受到了嚴重的影響,事業也随之受到了巨大打擊。
面對各種流言蜚語,她很坦蕩地說:
“對我來說,這不是一件很羞愧的事,我也不後悔,即便在法律上、道德上,别人認為目前還有婚約的我在行為上有瑕疵,但我是時尚的大人,我自己做的事,我願意承擔。”
但宣布要發行的專輯,最終被擱置了。
錦瑟年華,誰之若然,流年似水,忘之有誰?
2018年,61歲的潘越雲在經曆了人生的起落之後,先後報考了「文化大學」音樂學系商業音樂碩士班、「台師大」流行音樂産學應用碩士在職專班,并都順利拿到學位。
學成後,她在大學裡當了一名兼職音樂老師,過起了雲淡風輕的生活。
在如今這個“娛樂至死”的時代,提起潘越雲大家都隻記得她婚姻的一地雞毛,卻完全忘記了她在樂壇的貢獻與地位。
本文參考資料:
「南方都市報」:老公攜警方出動,台歌手潘越雲被捉奸在床
「搜狐娛樂」:捉奸事件後潘越雲談丈夫,他既不工作也不賺錢
「新浪娛樂」:潘越雲自曝捉奸醜事:不羞愧 不後悔
「羊城晚報」:潘越雲憶錄“野百合”:羅大佑讓我喝點酒,我喝了整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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