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梅丸主症
多數醫家認為《傷寒論·厥陰篇》的提綱證:
“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
可用烏梅丸治療。筆者認為是正确的,因為它确實體現了在下焦虛寒且陰亦不足基礎上所出現的上熱下寒病機。
但是,問題的關鍵在于,臨床上上述症狀卻是十分罕見的,如果以上述症狀為必見的主症,則烏梅丸的應用範圍必然十分狹窄。
有人說可以根據病機來應用,但病機也要落實到症狀上,所以,最終還是要探索其主症。
筆者從大量臨床病例體會到,其主症有三:
①口苦咽幹而下腹部、下肢畏冷;
②飲食欲冷,但食後不舒;
③脈浮弦按之無力或細弱無力。
①②兩症體現了上熱下寒,③症體現了下焦本虛。其中尤其不可忽視脈象。因為前兩症在多種上熱下寒證中均可出現,并非烏梅丸證所獨有,隻有見此脈象,才證明以上兩症為烏梅丸證。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