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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問之:《紅樓夢》第一回中存在的幾個問題

最近重讀《紅樓夢》第一回時,發現其中有幾處文字讀起來很不順暢,疑似存在一些問題。下面就來作個簡單分析。

《紅樓夢圖詠》之通靈寶石、绛珠仙草

一、“石頭變玉”部分

疑似存在文字脫落現象

先來看一段引文:

這石凡心已熾,那裡聽得進這話去,乃複苦求再四。二仙知不可強制,乃歎道:“此亦靜極思動、無中生有之數也。既如此,我們便攜你去受享受享,隻是到不得意時,切莫後悔。”石道:“自然,自然。”

那僧又道:“若說你性靈,卻又如此質蠢,并更無奇貴之處。如此也隻好踮腳而已。也罷,我如今大施佛法助你助,待劫終之日,複還本質,以了此案。你道好否?”

石頭聽了,感謝不盡。那僧便念咒書符,大展幻術,将一塊大石登時變成一塊鮮明瑩潔的美玉,且又縮成扇墜大小的可佩可拿。

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體倒也是個寶物了!還隻沒有實在的好處,須得再镌上數字,使人一見便知是奇物方妙。然後攜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詩禮簪纓之族,花柳繁華地,溫柔富貴鄉去安身樂業。”

石頭聽了,喜不能禁,乃問:“不知賜了弟子那幾件奇處?又不知攜了弟子到何地方?望乞明示,使弟子不惑。”那僧笑道:“你且莫問,日後自然明白的。”

說着,便袖了這石,同那道人飄然而去,竟不知投奔何方何舍。(人民文學出版社《紅樓夢》2008年第三版,第3-4頁)

上述引文中,“還隻沒有實在的好處,須得再镌上數字,使人一見便知是奇物方妙”這句話中,疑似存在文字脫落。拟将其修補為:“還隻沒有實在的好處,須得賦予幾件奇處。再镌上數字,使人一見便知是奇物方妙。”即在“須得”與“再”之間增補“賦予幾件奇處”六字。下面簡要分析原因。

首先,來看看“石頭”存在的兩個問題。

“那僧又道:'若說你性靈,卻又如此質蠢,并更無奇貴之處。如此也隻好踮腳而已。也罷,我如今大施佛法助你助,待劫終之日,複還本質,以了此案。你道好否?’”

從癞頭和尚這話中,可以看出,“石頭”存在兩個缺陷:第一,質蠢;第二,“更無奇貴之處”。針對這兩個缺陷,癞頭和尚答應了“石頭”,要“大施佛法”幫助它。

其次,來看看癞頭和尚做了什麼事情。

第一步,化石為玉。

“那僧便念咒書符,大展幻術,将一塊大石登時變成一塊鮮明瑩潔的美玉,且又縮成扇墜大小的可佩可拿。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體倒也是個寶物了!”至此,一塊巨大的石頭變成了“扇墜大小的可佩可拿”的“鮮明瑩潔的美玉”,這就解決了石頭的“質蠢”問題。但第二個問題仍然沒解決,所以,癞頭和尚說它“還隻沒有實在的好處”。

甲戌本《紅樓夢》第一回

第二步,便是在玉上镌字。

仔細品味“還隻沒有實在的好處,須得再镌上數字,使人一見便知是奇物方妙”這句話,這中間有些邏輯上的跳脫,似乎缺了一步:就是如何讓“石頭”從“沒有實在的好處”變成“奇物”。

那麼,會不會“镌字”本身就是賦予其“奇處”呢?镌字的目的在這句話中其實說得很清楚,是“使人一見便知是奇物”,即镌字的目的是将其“奇特之處”顯性化,以便更好地吸引世人眼球,從而更好的迷惑人。因此,“镌字”本身似乎并非就能賦予其奇處。

在“化石為玉”與“在玉上镌字”之間,如果增加“賦予幾件奇處”這一步驟,整個叙事的邏輯脈絡顯然會更加清晰:即“化石為玉”解決了“質蠢”這一問題;“賦予幾件奇處”解決了“更無奇貴之處”這一問題;最後通過“镌字”将其“奇處”顯性化。

最後,“石頭”問癞頭和尚“不知賜了弟子那幾件奇處”無所本。如果不是癞頭和尚自己親口說了“賦予幾件奇處”之類的話,那麼,後來的“石頭”之問就顯得很突兀,尤其是還用了“幾件奇處”這樣的措辭。

根據現有的文本,或許可以問出“不知在弟子身上镌刻了什麼字”“不知賜了弟子什麼奇處”一類的話,但要問出“幾件奇處”這樣很具體的問題,就比較難了。它憑什麼知道是“幾件”而不是一件呢?現有文本上,沒有任何信息依據可以判斷出是“幾件”來。

以上就是本人對這個問題的一點思考。此處文字,以我個人的視角看,增補“賦予幾件奇處”六字後,相比現在的文字,文理會更和諧,邏輯會更周延,叙事會更圓融。當然,我相信一定也會有很多不同的意見,這很正常,紅學問題本就共識少。若能因此而促進大家進一步的思考,就算達成本文的目的了。

通靈寶玉正反面圖式

二、“去”還是“卻”

先看一段引文:

今之人,貧者日為衣食所累,富者又懷不足之心,縱一時稍閑,又有貪淫戀色、好貨尋愁之事,那裡去有工夫看那理治之書?所以我這一段故事,也不願世人稱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悅檢讀,隻願他們當那醉淫飽卧之時,或避事去愁之際,把此一玩,豈不省了些壽命筋力?就比那謀虛逐妄,卻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腳奔忙之苦。(人文社本《紅樓夢》,第5-6頁)

這處引文中,有多處文字存在版本異文,其中含義相差懸殊的也有兩個地方:

雲雨樓石印本《紅樓夢寫真》之《甄士隐夢幻識通靈》

一是,“隻願他們當那醉淫飽卧之時”這句中的“醉淫飽卧”一詞,在脂評本中異文頗多。

庚辰本、俄藏本、楊藏本等與此相同,己卯本缺此頁,如果不缺頁,大概也是如此。蒙府本和戚序本是“醉飽淫卧”。舒序本作“醉酒飽卧”。甲辰本作“醉心飽卧”。甲戌本作“醉餘飽卧”。

以上這些異文中,隻有甲戌本的“醉餘飽卧”比較貼切,其它的措辭皆欠妥。“醉餘飽卧”,就是不飲酒的間隙或者吃飽了沒事閑躺着的時候。在這個時候可以看看《紅樓夢》,消遣消遣。“醉餘”“茶餘”“酒餘”都是比較常見的詞彙。

至于其它的措辭,細究起來,皆有問題。如“醉淫”這種狀态,又如何能看書呢?又如“淫卧”這種時候,如何顧上看書呢?同理,“醉心”也無法看書。

目前這個問題,學界相對有一定的共識,相信不久的将來,會統一到甲戌本的文字上來。

二是,“就比那謀虛逐妄,卻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腳奔忙之苦”這句話中,也存在實質性的異文。

即“卻”字在甲戌本上是“去”字,而且隻有甲戌本作“去”字。當選用甲戌本的“去”字時,這句話的斷句方式會發生改變,變為:“就比那謀虛逐妄去,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腳奔忙之苦。”

目前我見到的一些校勘本中,不管是以庚辰本為底本的校本,如紅研所校本、徐少知先生的校本等等,還是以甲戌本為底本的校本,如鄭慶山先生的校本,還是百衲本,如蔡義江先生的校本、周汝昌先生的校本等,大多采用“卻”字。隻有極個别的校勘本采用了甲戌本的“去”字,如吳銘恩先生的校本。

《紅樓夢》庚辰本第一回

“去”與“卻”一字之差,含義卻迥異,并非可以彼此替代。因此,二者屬于具有實質性差異的異文。即“去”與“即”一定有一個是錯誤的。那麼究竟哪一個是正确的,哪一個是錯誤的呢?本人的看法是:甲戌本的“去”是正确的,其它版本的“卻”是錯誤的。錯誤發生原因或許是将“去”字誤認作“卻”,即屬于形誤字。

我們先來分析一下“就比那謀虛逐妄去”這句話。“謀虛逐妄”,泛指對一些虛妄不實的事情的追求,如修佛成仙一類的虛幻之事或者功名利祿這類的虛花之事。“去”在這裡是一個典型的事态助詞。

類似的用法非常之常見,諸如“上學去”“看電影去”“吃飯去”“回家去”等等。“就比那謀虛逐妄去,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腳奔忙之苦”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與其去追求“謀虛逐妄”那類不着調的事情,還不如看看《紅樓夢》,反倒能省些“口舌是非之害、腿腳奔忙之苦”。可見,此處用“去”字,從語法到文意,都是很順暢的。

程甲本《紅樓夢》第一回

而“卻”字是表示轉折關系的詞語,用在這個地方其實是不通的。如果用“卻”字,“卻”之後的内容明顯是在講看《紅樓夢》的一些好處,相應地,“卻”之前的内容當是側重于讀《紅樓夢》的弊病。就是說:看《紅樓夢》會造成很多問題,“卻”也有那麼點好處。而書中原本文字顯然不是這個意思。

這個問題看似無關緊要,其實它構成文本上的硬傷。期待以後的校勘本能更正過來。

三、“搶田奪地”“搶糧奪食”

還是批語混入正文

先看一段引文:

隻可憐甄家在隔壁,早已燒成一片瓦礫場了。隻有他夫婦并幾個家人的性命不曾傷了。急得士隐惟跌足長歎而已。隻得與妻子商議,且到田莊上去安身。偏值近年水旱不收,鼠盜蜂起,無非搶田奪地,鼠竊狗偷,民不安生,因此官兵剿捕,難以安身。士隐隻得将田莊都折變了,便攜了妻子與兩個丫鬟投他嶽丈家去。(人文社本《紅樓夢》,第16頁)

在這段文字中,“偏值近年水旱不收,鼠盜蜂起,無非搶田奪地,鼠竊狗偷,民不安生,因此官兵剿捕,難以安身”這幾句話中,各版本異文非常明顯。

其中,又以“搶田奪地”的異文最受矚目。己卯、庚辰、舒序、蒙府、戚序等版本皆為“搶田奪地”;楊藏本為“搶奪田地”,與前面幾個版本無實質性差異。甲戌本為“搶糧奪食”。俄藏本為“搶錢奪米”。甲辰本則既沒有這句話,也沒有接下來的“鼠竊狗偷,民不安生”這兩句話。

夢稿本《紅樓夢》第一回

很早就有研究者留意到這處異文,如《紅樓夢》版本研究大家楊傳镛先生就曾專門讨論過這處異文,認為“搶田奪地”不通,既然是“水旱不收”的大荒之年,就算“搶田奪地”也沒有實際的意義,況且甄士隐的田地也壓根沒有被搶,由此認為甲戌本的“搶糧奪食”才是原文。

從甲戌本的“搶糧奪食”到己卯、庚辰的“搶田奪地”,屬于版本文字的退變。(詳見楊傳镛先生的專著《紅樓夢版本辨源》中《糧·食——田·地》一文)楊先生的看法很有影響力,不少讀者接受了楊先生的觀點。

本文在這裡依據另一種思考路徑,提出兩點不同的看法,作為對楊傳镛先生觀點的一種補充,供讀者朋友們參考。

第一個看法:“搶田奪地”或許是現存各版本的早期面貌,甲戌本的“搶糧奪食”也好,俄藏本的“搶錢奪米”也好,都是後改文字。

《紅樓夢版本辨源》

之所以這兩個版本會改動,道理大概與楊先生的看法類似,覺得“搶田奪地”措辭不太妥當。相反,如果本來文字是“搶糧奪食”,大家想象一下,後來的各版本整理者會不會如此犯糊塗,去把一個原本非常合情合理的詞句改成不合情理的措辭?這是很反常的。版本文字的修改,主觀上通常都是想改得更好,而不是把好的文字的故意改壞。這不符合常理。

第二個看法:“無非搶田奪地,鼠竊狗偷”這兩句話并非《紅樓夢》正文文字,而是混入正文中的批語。

如果我們把“無非搶田奪地,鼠竊狗偷”這兩句話從文本中拿掉,再來讀這處文字,連續三句四字句,既簡潔,又順口,又有排比的氣勢。大家不妨試一試看。

從内容看,前面既然講了“鼠盜蜂起”,緊接着又來一句“鼠竊狗盜”,明顯重複啰嗦了。所以,我們看戚序本、蒙府本上,直接就把“鼠盜狗竊”這句給删除了,這代表着這兩個版本的祖本的整理者可能已經意識到這個地方有些問題,并動手作了修改。

甲辰本的整理者更是把“無非搶田奪地,鼠竊狗偷”都删了,還額外把“民不安生”一句也删了。程高本亦同。

現在看來,甲辰本和程高本的共同底本的整理者可能是最早認識到這處文字不該出現在正文中的。楊傳镛先生也認為甲辰本改的好:“若單從文句的流暢着眼,應該說,夢序本(即甲辰本的另一種簡稱)的改筆是清順、簡潔的。”

以前學界曾有人批判甲辰本和程高本刻意删除此處刺眼的文字,是在粉飾太平,楊先生也持有類似觀點,認為甲辰本删改“是一種為統治者說話而又能逃避文禍的做法”。本文認為這隻是一種可能性。還有另一種可能性,就是這個版本系統的整理者從文學審美出發,意識到這處文字是啰嗦重複的,破壞了整體藝術性,故而将其删除了。

甲辰本《紅樓夢》第一回

從批語混入正文的角度來理解這處文字,會有全新的感受。就是說曹雪芹無意在此問題上作過多糾纏,因此用“水旱不收,鼠盜蜂起,民不安生”幾句慣熟的套話敷衍一下。批書人針對作者這種簡筆,作了個批語,意思就是說:無非就是大家熟知的那些破事而已,沒必要浪費筆墨。

在《紅樓夢》中,不知大家留意過沒有,批書人尤其喜歡針對這類簡筆、省筆作批語,雖然每次措辭不同,但大緻意思則類似。下面略舉幾例一起感受一下:

第一例,來自第二回中的一處文字:

雨村向窗外看道:“天也晚了,仔細關了城。我們慢慢的進城再談,未為不可。”于是,二人起身,算還酒賬。

《增評補像全圖金玉緣》插圖《賈雨村風塵懷閨秀》

針對這處文字,甲戌本有側批曰:“不得謂此處收得索然,蓋原非正文也。”

第二例,來自第四回的一處文字:

至次日坐堂,勾取一應有名人犯,雨村詳加審問,果見馮家人口稀疏,不過賴此欲多得些燒埋之費;薛家仗勢倚情,偏不相讓,故緻颠倒未決。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亂判斷了此案。

針對這段文字,甲戌本有側批曰:“實注一筆,更好。不過是如此等事,又何用細寫。”

第三例,來自第九回的一處文字:

(賈薔)想畢,也裝作出小恭,走至外面,悄悄的把跟寶玉的書童名喚茗煙者喚到身邊,如此這般,調撥他幾句。

針對這處文字,蒙府本、戚序本有夾批曰:“如此便好,不必細述。”

第四例,來自第十三回的一處文字:

如此親朋你來我去,也不能勝數。隻這四十九日,甯國府街上一條白漫漫人來人往,花簇簇官去官來。

針對這處文字,庚辰本有側批曰:“就簡去繁。”

孫溫繪《甯國府除夕祭宗祠》

第五例,來自第十五回的一處文字:

鳳姐便命悄悄将昨日老尼之事,說與來旺兒。來旺兒心中俱已明白,急忙進城找着主文的相公,假托賈琏所囑,修書一封,連夜往長安縣來。

針對這處文字,甲戌本側批曰:“不細。”

如果我們熟悉了批語的風格,可知此處的“不細”大概是沒有抄寫完整,完整的内容大體類似這樣的話:“不細寫方妙。”

當然,也可能是影印本沒印好,如能有條件的能核對一下上海博物館珍藏的甲戌本真本就更好了。當然,此處的“不細”,也或許另有他解。期待更多的真知灼見。

這類例子還很多,就不再一一枚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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