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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平台公司融資新政策和新形勢下政府平台公司融資創新思路

近年來随着50号文、87号文、15号文等資管新政等文件的陸續頒布,體現了國家在構建政府投融資體制上的轉變, 即打造以政府債為主的直接融資,推動以提升項目運營效率、轉變政府職能的PPP模式的運用,強調公開、透明,降低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表1 相關融資政策文件梳理

新形勢下政府平台公司融資創新思路

當前政府平台公司融資面臨的是新形勢,要基于平台轉型進行融資創新,需要“整體統籌規劃”、“單點創新突破”,實現信用、資産、項目上的重構,推動企業融資和項目融資雙平台運作。

在新形勢下原投資開發、融資路徑無法有效開展,需要進行融資創新。在此情況下,政府平台公司進行市場化轉型,根據自身的發展戰略及業務運作能力整體性獲得整個片區開發項目,進行整體性的投資、建設及商業運營,獲得盈利收入。政府平台公司引入建築施工類央企,由央企負責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并且央企以其對于轉型平台公司的應收賬款債權作為基礎資産進行資産證券化融資。同時政府方作為股東,将根據政府平台公司的投資戰略進行相應的增資。在這樣的創新運作下,實現了片區開發投融資的整體有效推進,并推動政府平台公司的實體化、專業化運營轉型發展。

文章轉自:城投記

最近和幾個圈子好友一起組建了【項目融資交流】群裡有政府、發改、财政、城投、投資施工企業,也有金融機構的朋友,大家平時在群裡聊聊天、訴訴苦,順便談談項目經驗,時不時的組織實地交流,我們很多思路都是和群友們閑聊的時候聊出來的,很喜歡看群裡聊天,别人吐槽的内容,交流多了可以讓自己在實際應用中少走彎路。順便做了個痛點調研,一些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行業老司機提供了很有共性的痛點:

1、地方政府如何謀劃項目?如何用有限的資源拓寬融資渠道做更多的項目?

2、地方政府如何讓大基建/政府項目又好又快的落地還沒有後遺症?

3、地方政府如何讓投資人和建築施工企業《明天還依然愛我》?

4、建築施工企業參與土地一二級開發中的合規問題有哪些?模式如何搭建?

5、國企壓控“兩金”背景下,施工企業如何合規參與政府項目、投資類或PPP項目?

6、建築施工企業如何通過表外公司既出表又不擔保且能解決資本金和項目貸?

7、表外公司對于建築施工企業合規參與投資類項目有什麼意義?

8、以“投資人(PPP)+EPC”模式參與園區綜合開發的投融資如何安排?

9、專項債發行及市場化融資的如何結合運用?

10、REITs幹什麼?怎麼幹?誰來幹?

11、暫時把政府财政轉移支付資金作為spv資本金,用以撬動社會資金,撬動的是資本金還是銀行資金?另外社會資本或銀行能否同意這筆資金短時間退出?

12、專項債用于重大項目資本金的條件和标準是什麼?可否用于軌道交通的開發建設中?

13、縣級平台公司融資工具除了項目貸、流動貸之外,還有哪些有效的工具和方法,比如融資租賃、私募、信托等,可否簡要介紹下?

14、公益性資産可以劃進國企,請問醫院、學校等的資産可以劃進國企不?

15、交通類公益性項目怎樣破除沒有經營性收益導緻融資困難的瓶頸,以達到交通先行的效果??

16、政府投資建設的水利基礎設施如管網、交通基礎設施如公共停車場和路内公共停車泊位等可以作為資産注入國有企業嗎?有沒有法律法規限制?

17、今年5号文對片區開發是利好還是利空?

18、REITs模式在交通領域的适用項目 可否用于軌道交通的投資建設?

19、Reits 的融資模式,他的應用範圍及方式。政府方該如何操作?

20、ABO模式中 政府預算支付通道路徑?

21、地方财政以5000萬元撬動100000萬元投資案例中,政府投資的5000萬元是否要進行核算管理?将來政府要減資3000萬元,這3000萬元是否可以作為政府的财政收入核算管理?

22、F+epc城投做怎麼才合規?

23、交通建設類基本屬公益性的,無法産生收益,項目融資難,怎樣包裝?

24、目前各地abo模式都是正規招标确定的投資人,有幾個能夠确實落地,最後完整收回投資?

25、江蘇省關于規範融資平台公司的指導意見中,所提及的融資平台公司是指銀保監會城投名單的公司還是廣義上理解的地方城投公司?

26、片區開發項目以土地出讓金作為還款來源是否合規?

27、目前片區開發有哪些合規性模式,搞不好終身問責怎麼辦?

28、15号文對城投的影響?

29、15号文對銀行的影響?

30、15号文後專項債項目還能從銀行貸款嗎?

31、40文後的機遇

32、專項債用途調整指引實際工作當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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