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财經 > 正文

公司與個人之間往來款的稅務處理(一)—個人借款給企業需要交哪些稅?


公司與個人之間往來款的稅務處理(一) —個人借款給企業需要交哪些稅?

經常有朋友來問,個人借錢給公司,收取的利息要交哪些稅?可不可以約定不收利息?



01 個人取得的利息要交哪些稅?

1、增值稅


個人(自然人)借錢給企業,收取利息,這個屬于增值稅的應稅範圍。營改增後,根據财稅[2016]36号《銷售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注釋》,借款利息屬于金融服務中貸款服務。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的規定,自然人(其他個人)隻能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自然人提供貸款服務的增值稅征收率就是3%。

那是不是自然人提供了貸款服務,就一定要交稅呢?其實不是,考慮到稅收的征收成本,增值稅規定了起征點,銷售額超過起征點才需要交稅。

因為自然人沒有辦理稅務登記,基本都是按次納稅,因此,增值稅的起征點為500元。為什麼是500元?其實規定裡說的是300-500元,這個國家層面規定的幅度,具體的金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确定,絕大多數省份規定的是500元,像浙江省就發文明确為500元。

正因為自然人是按次納稅,是不能享受小微企業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免征增值稅優惠,所以,對于自然人來說,每次(日)的利息收入超過500元就需要繳納增值稅了。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3%

注:2020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疫情防控期間,減按1%征收。

2、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在繳納增值稅同時繳納。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增值稅實繳稅額×7%(5%或1%) 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根據财稅[2019]13号相關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内減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3、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教育費附加,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在繳納增值稅同時繳納。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增值稅實繳稅額×3%


注: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間,根據财稅[2019]13号相關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内減征教育費附加。


(2) 地方 教育附加 ,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在繳納增值稅同時繳納。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增值稅實繳稅額×2%

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根據财稅[2019]13号相關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内減征地方教育附加。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财稅[2016]12号文,部分地區在為個人代開發票時,發票開具金額不超過10萬元的,隻征收城建稅,不征收附加費,各地執行不一,應以地方稅務局口徑為準。(附加稅的優惠可以點擊《》一文)


4、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屬于“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适用20%稅率。“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不屬于綜合所得,不需要參加個稅綜合所得的年度彙算清繳,支付利息的企業應當在實際支付的時候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扣繳義務人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财産租賃所得,财産轉讓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時,應當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繳稅款。個稅法中,除了經營所得不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繳,其他所得都需要代扣代繳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5、印花稅


印花稅隻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财政部确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不在列舉範圍内的不征稅印花稅。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因此,企業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不屬于“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收範圍, 不繳納印花稅 。


02 個人借款給企業可以約定不收利息嗎?

其實個人無償借錢給企業還是挺常見的,特别是企業的老闆(股東),當企業需要資金時,就通過個人賬戶打錢款給企業,主要是方便靈活,通過增資需要很多麻煩的手續。這種情況下,企業一般也不會支付借款的利息。

1、增值稅

個人(自然人)無償借款給企業,是否需要視同銷售?根據财稅[2016]36号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無償提供服務需要視同銷售,該規定的主體中并無自然人(其他個人),說明自然人的無償提供 服務 不需要視同銷售。借款屬于貸款服務,而貸款服務屬于“服務”的範疇。因此,個人(自然人)無償借款給企業,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2、 個人所得稅
個人無償提供借款,由于沒有所得,也無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但這樣的業務,稅務機關會懷疑無償用款單位是不是通過其他途徑把利息支付給個人。 目前個稅法還沒有引入視同銷售的規定,雖然2019實行的新個稅法在征求意見稿階段提出了“視同轉讓财産”的規定,但定稿并沒有寫入。 需要注意的是,新個稅法的第八條,引入了反避稅條款,這裡即使不考慮該出借人是否與企業存在關聯關系, 稅局也會詢問這樣的無償借款是否有合理的商業目的, 有沒有正當理由, 如果公司不能事先預備好相關的證據說明無償借款的合理性,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第六點: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因此, 稅局有權 對該個人進行納稅調整,比如進行個稅核定征收。


03 舉例說明

1、帥氣的豬哥借了一筆金額1萬的借款給孔明公司,借款期限為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約定利率為6%,利随本清,豬哥于2020年1月1日收到借款的本息。

解析:借款到期應收取的利息為10,000×6%×6÷12=300元,未超過增值稅的起征點,無需繳納增值稅,相應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均無需繳納。孔明公司在支付借款利息的時候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300×20%=60元,并在支付的次月(2020年2月)申報繳納該筆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個稅。


2、富有的豬哥借了一筆金額100萬的借款給諸葛會稅公司,借款期限為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約定利率為6%,利随本清,豬哥于2020年1月1日收到借款的本息。

解析:借款到期應收取的利息為1,000,000×6%×6÷12=30,000元,金額超過了增值稅的起征點,應繳納增值稅,諸葛會稅公司需要取得利息的發票,才可以稅前扣除。繳納的增值稅及附加稅費:

增值稅=30,000÷(1+3%)×3%=873.79元;

城建稅=873.79×7%×50%=30.58元;

教育費附加=873.79×3%×50%=13.11元;

地方教育附加=873.79×2%×50%=8.74元;

諸葛會稅公司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30,000-873.79-30.58-13.11-8.74)×20%

=5,814.76元;

該筆利息收入負擔的稅費合計=873.79+30.58+13.11+8.74+5,814.76

=6,740.98元;

這樣豬哥拿到手的利息收入

=30,000-6,740.98=23,259.02元。

該筆利息收入的稅負率為22.47%(6,740.98÷30,000)。

注1: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已繳納的增值稅附加稅費(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可不可以從不含增值稅收入中扣除後再減除費用,稅法沒有明确規定(明文規定的隻有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的附加稅費可以扣除),是存在争議的,山東稅務12366曾答複:“股息、紅利、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收入扣除增值稅附征稅費後的餘額。雖然在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表中,扣除項目中有一列“允許扣除的稅費”,但是能不能扣除還是應以當地稅局口徑為準。案例中以可以扣除附加稅口徑計算。

注2:根據财稅[2019]13号第三條規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内減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全國大部分省市都是執行最高幅度減征,也就是說,隻要是小規模納稅人,如果需要繳納增值稅,那麼城建稅就是減半征收,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是減半征收(月收入未超過10萬或季度未超過30萬的免征),自然人(其他個人)可以适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注3:計算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時,未考慮财稅[2016]12号文優惠,代開發票開具金額不超過10萬元的,是否征收附加費,應以當地稅局口徑為準。案例中以征收附加稅口徑計算。

未完待續...

下期内容預告:

公司與個人之間往來款的稅務處理(二)—企業支付個人利息滿足什麼條件才能稅前扣除?


你可能想看:

有話要說...

取消
掃碼支持 支付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