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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傳經方辨治學概述》

《漢傳經方辨治學概述》 主講:劉志傑
  
  前幾天在北京,說是九月一号前後要系統給大家講一下中醫的“辨證學”,話既然說了,就得履行承諾.。這個問題,早在去年的面授班上系統講過。是“經方講義”的部分内容。很多人希望這個講義能出版,被我拒絕了。
  為什麼呢?那就是因為,現在的學術界污濁肮髒,剽竊之風盛行,令人膽寒。這個命題,我們當初叫做《漢傳經方辨治學概述》。在論壇裡面,也公布發表了一半。其實,這也是中醫“辨證”的真實内容。很多學子要求全面發表,也被我拒絕了。現在考慮再三,還是全部給大家講出來,才是應該的。這樣,才是對中醫理論扶正的真正負責态度。
  這個東西,不是我的,也不是漢傳的,是中醫的,是大家的。目的,是要大家真正了知中醫理論的核心和真相。也請大家靜下心了,慢慢聽,慢慢感悟和思考。
  學生:劉老師好,在這群裡講,若保密不好,會不會比出版更易糟剽竊?
  不怕。我們歡迎剽竊和發揮,對中醫有利就行。那麼,等我們系統講完,有些話也是要細說一下,估計時間長些,耽誤點大家睡覺時間。
  《漢傳經方辨治學概述》
  前言
經方醫學的定義:
  經方醫學是運用藥物治療疾病的自然科學和傳統循證醫學。它以陰陽學說的三陰三陽理論為法則,建立完善而系統的辨證理論框架。将疾病症狀群以病位、病性和病态的規律進行辨别剖析,深入病機,明确證型實質,同時,根據藥物的四氣五味功能與主治,以嚴格的配伍法則為指導進行科學的配伍組方,強調方證、藥症相應,對臨床疾病予以高效的對證治療,使人體陰陽恢複最終的健康平衡。
  這段話,至為重要,要反複強調。也是告訴大家,中醫,是科學的,是以自然科學法則為指導下的醫學科學,是絕對的、最完美的循證醫學科學。
  任何人鞭笞中醫是僞科學,是無知的,錯誤的。我們曾經撰文,證明中醫是科學的,請參閱《漢傳中醫學是最古老的循證醫學》一文,。
  這個問題,我們提出來後不久,就被某專家博導無情的剽竊了。我們很高興,為此,我喝了一瓶啤酒慶祝了一頓。閑話少說,接着講正題。
  漢傳經方醫學,特指漢代之前以方藥為主治療疾病的醫學,以醫聖張仲景的《傷寒雜病論》和《神農本草經》兩書為代表。全書以整體性辨證論治的理論進行全線貫穿,求得方證、藥症相應,以藥少量大,功專效宏,屢起沉疴而著稱。
  解釋一下。中醫學,以經方和醫經兩家理論為代表。兩家,不是分家,實際是分科,就像西醫分科一樣。
  經方,是辨證用藥,理論是抽象的,以症狀表現為辨證依據,而醫經,講的是針灸和外用藥,推拿按摩等,以解剖為依托。
  經方是中醫的大内科,醫經,是中醫的大外科。兩家理論不同,但是,同屬中醫範疇,理論不能彼此混淆亂用。這是大家學醫的時候,必須要明确的地方,不能理論嫁接。
  漢傳醫學,分經方和醫經兩個理論系統,不是我劉志傑的,也不是張仲景的。漢傳,代表漢代以前傳承下來的,也代表炎黃漢族祖先遺留下來的。
  經方也好,醫經也罷,在西漢時期,已經十分成熟了。張仲景,也是漢傳醫學,尤其是經方醫學的出色的傳承人。經方,不是張仲景創立的,他是繼承人。
  經方,仲景之前,都是“禁方”,是秘傳的。到了仲景時代,被仲景落入文字寫了出來,功績巨大。我們要感恩仲景先師。包括神農本草經,也是在東漢時期被重新整理,有人說,是仲景整理的,這個還是可信的。
  然而,仲景全書,傳方不傳法,将方藥運用的理法,隐匿于諸多條文之中,加之古文晦澀難懂,古漢字一字多義,且條文又多錯簡,概念模糊疏漏,導緻後世醫家對其中的辨治理論,難以進行正确完整的提煉,未能系統完善的整理恢複其理論原貌。尤其令人痛心的是,後世注家,多以窺一隅而妄測全貌的方式進行歪曲注解,産生了一家《傷寒》百家立論的混亂局面,難辨真僞。包括唐代大醫家孫思邈,也不得不在其書中長歎:“舊法方證,意義幽隐,乃令近智所迷,覽之者造次難悟,中庸之士,絕而不思,故使闾裡之中,歲緻夭枉之痛,遠想令人慨然無已”。後人又因為錯誤的理解和運用,導緻經方療效大打折扣,甚至臨證無效,便衍生出“《傷寒雜病論》隻是一部治療外感傷寒的書”、“古方不能治今病”等等的錯誤認識,使這一中醫曠世瑰寶,黯然蒙塵,幾近湮滅。
  仲景之後,一直到今天,研究經方者又開始一緻公認為,《傷寒雜病論》辨證論治的中心思想,便是“方證相應”。他們認為,“方證相應”的理論首見于《傷寒論》:“病皆與方相應者,乃服之。”書中還有以方言證的說法,如“桂枝證”、“柴胡證”等,南北朝陳延之在《小品方》中也說:“但問人男女長少依方說,方說有半與病相會便可服也。”唐孫思邈更說:“舊法方證,意義幽隐”、“今以方證同條,比類相附”。
  運用六綱方證歸納條文者,是孫思邈,這個,大家要記住。之前,王叔和整理的條文,是按照“可與不可”的治則歸納的。如,可汗篇,不可汗篇,可下篇,不可下篇等等。可以說,孫思邈已經開始認識到六綱的提綱綱目。
  宋代朱肱對方證相應說的更明确些,他說:“所謂藥證者,藥方前有證也,如某方治某病是也。”他将方證簡稱為藥證。
  明末喻嘉言認為,方證相應就是“有是病即有是藥,病千變藥亦千變”,日本古方派代表吉益東洞認為: “《傷寒論》唯方與證耳”。
  其實,從經方辨治學的角度來看,“方證相應”隻不過是臨床辨證治療所要求的最基本目的,并非是中醫辨證的尖端。若想達到顯著的療效,并且能夠達到靈活辨治、方藥廣用的高級境界,則必須深入掌握“辨藥症”的方法,要靠深入細化的剖析病機才能實現,這才是中醫辨證論治的真正尖端。
  有鑒于此,下面,我們就簡明扼要的系統談一談漢傳經方醫學的辨治學理論,以力求揭示出經方辨證理論的真相,還原其本來面目。
  辨證論治是一門科學
  首先,我們要明白的一點就是,“辨證論治”理論是傳統經方醫學貫穿始終的靈魂,這一理論,系統、規範、完善、統一,是指導經方醫學臨床的一門科學,我們稱之為“經方辨治學”。也就是說,經方醫學,是以經方辨治學理論為指導的一門循證醫學和自然科學。
  什麼叫辨治?辨,是對疾病進行分析、分類、辨别的意思,治,是治療法則和使用方藥治病的意思。為最終方藥的選擇,也就是為求得方證、藥症的相應,提供了嚴格準确的依據。
  對疾病進行辨别歸類,并進一步深入分析,最終予以準确的方藥對應治療,這就叫“辨治”。
  辨證論治,凡是中醫人,都會不離嘴邊。但是,到底什麼是“辨證”,内涵是什麼,基本都是糊塗着。包括現在也是,都去辨西醫的“病”了。
  膽囊炎嗎?找點消炎利膽的藥堆起來!冠心病嗎?弄點擴冠的藥對治。這是嚴重的西化和錯誤,這已經不能叫中醫了。
  辨證辨證,辨,是分辨的意思。辨,古為“辧”。本義為判别,區分,辨别。辨,判也。——《說文》。辨,别也。——《小爾雅》。左面一個辛,右面一個辛,中間是把刀,後來改為“心”。辛,代表罪人,投訴的罪人。表示兩個人打官司。你呢,作為法官,站在中間,用刀去評判切割。後來改為“心”,用真心正義去評判是非。那麼,這兩個辛,代表的是病人和疾病,也代表陰陽不平而争論。你是醫生,要站在中間去評判,去調和,讓他們都滿意,陰平陽秘,精神乃治啊。 辨,在中醫就是辨陰陽盛衰而已。你要守中,不偏不倚,陰陽中和了,就是中醫。大家看看,中醫,好當嗎?
  我問過很多混賬,中醫是什麼,都說是中國的中醫,有别于西醫的醫學。這裡面,不乏國醫大師和國醫聖手。“辨”字,體現了中國的周易之道,辨的就是陰陽。千萬不要寫成“辯”,辯是強詞奪理的争論,和中醫的“辨”無關。
  那麼,“證”又是什麼?證,是症狀群。是由若幹個症狀組成的一個特定的“證候”。這個“證”,類似于西醫說的“綜合征”。是看得見,摸得着,感覺得到的一系列疾病反應。是我們中醫治療和診斷的真實依據。
  說我們中醫不科學,是愚蠢的行為。經方和醫經,都是十足的科學,講依據,重事實啊。時方理論,才是虛無缥缈的僞科學,看不見摸不到,因為人家講生克,講氣化,講運氣去了。誰有意見,現在就站出來,然後清理出去,好嗎?我可不慣着那幫有意無意的時方騙子。
  辨證的步驟與概念
   對疾病的辨别分類和深入分析,是一個由淺入深的細化過程,我們将其分為如下幾步,即:辨病——辨證——辨症——辨舌脈體征=方證相應,藥症相對。其中,辨證是尋求整體治療的根本目的,而辨病是辨證的基礎,辨症狀是辨證的尖端。因此,我們又常将“辨治”稱之為“辨證論治”。這句話至關重要,要背下來,挂在嘴邊。
   這裡,我們把病、證、症和體征這幾個特定概念,具體表述一下,便于大家理解。中醫發展了幾千年,缺乏的,就是概念的具體确定。始終都是概念模糊,一字多義,令人容易誤解和肆意發揮。
   這是中醫的緻命傷。我們有必要對一些概念進行确切定義。大家一定要反複背誦,印在腦海裡。
   病:泛指人體陰陽失衡後等所導緻的一系列非健康的狀态與現象。經方醫學将其分為六大類,即太陽病、陽明病、少陽病、少陰病、太陰病、厥陰病。
   證:又稱證候,也叫症狀群,類似于現代醫學的所說的“綜合征”。當某類病出現一個主要症狀時,同時會伴有另外幾個症狀。這一群症狀具有典型性與特定性,将其整體統一起來進行觀察,稱為證(綜合征)。如:柴胡湯證,我們可以稱之為柴胡湯綜合征,麻黃湯證,也可以叫麻黃湯綜合征等。組成一個證(綜合征)的各種系列症狀可看作是由一個基本病機所引起的。這個定義,能看懂嗎?
   症:又稱症狀,指病人主觀上的不适、異常感覺、功能變化或明顯的病态改變,呈單一性。
   症,古代沒有這個字,是現代造出來的。古代都用“證候”的這個“證”字代替了,因此,這個“證”,在古代,既代表“證候”,同時又代表單一的“症狀”。這樣一來呢,就使經方辨證論治過程中的這兩個關鍵概念,表述的極不嚴謹。甚至搞的模糊不清,很容易産生了混淆,讓老師講着含糊不清,學生聽了更是容易糊塗。
   因此,為了使辨證的步驟和理論概念能夠更加清晰和嚴謹,我們就使用了這個“症”字,并借鑒了現代醫學的“症狀”這個名詞,使其能夠與“證候”的概念加以明确區分,表述的更加細緻嚴謹。
   科學啊,必須嚴謹。尤其是概念上,更是如此。漢字本來不多,佛學進入中土之後,翻譯經文的佛家大德菩薩們,為了表述問題和概念更加清晰,就造出了更多的漢字,避免了一字多義和通假字的困擾。我們要學習這一點。使中醫理論更加規範、科學和嚴謹。
   體征:指氣色、舌象、脈象等檢查内容,能夠為正确的辨證診斷提供充足的依據。西醫有體征檢查,我們中醫也有嘛!他憑什麼貶低我們!
   他們愚蠢的,連諸多的綜合征都沒認識到。我們的老祖宗,早就歸納出了諸多的方證綜合征了。這是我們炎黃子孫的自豪。因此說,他們西醫啊,早晚要來我們經方醫學裡面當學徒的。這是絕對的。
   有人對我們的這些名詞概念很有微詞啊,說是古代沒有“症”字,更沒有什麼症狀、體征等名詞,指責我們不傳統,想标新立異。
   我們認為,隻要是對中醫振興和發展有利的,我們就要去做。概念模糊,相互借用,理論混淆,疏于嚴謹,這是導緻中醫沒落的最大問題。
   因此,中醫的諸多理論和概念,亟需規範和澄清,對模糊不清,需要明确定義的概念,更需要給予确切定義和重新命名!隻有這樣,才能夠為中醫的振興發展,破除障礙。“古為今用,洋為中用”。中醫需要發展,也需要與時俱進才行!
   病、證、症的關系
   辨證的方法,就是先辨病,再辨證,最後辨藥症而選方、定方。病-證-症的關系是這樣的,概念不要混淆。
   “病”,是指六綱的特定的提綱病。如:“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證”,是指在一綱“病”中,又根據不同的系列病情表現,分出了數種特定類型,我們管這種被細分出來的特定疾病類型,叫做“證”。如:“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為傷寒。”這叫太陽病範疇裡面的一個特定證候,叫做傷寒證。
   “症”呢,就是指組成一個特定證候的系列症狀和體征。如組成太陽病傷寒證的系列症狀:發熱症、惡寒症、體痛症、嘔逆症,脈陰陽俱緊體征。
   反過來說,就是若幹的“症”和體征,組成了一個特定症狀群,我們管這個症狀群叫做“證”,又稱為證候。一個病人,或者有一個“證候”,或者有多個“證候”,我們要把這些不同的“證候”按照六病的總綱明确的歸屬和區分開來,然後按照嚴格的方證對待關系,敲定處方。病證單一,符合一個方證的,我們就用一個方去治療,表現為合并病證的,我們就去合方治療。這點,大家都能聽懂嗎?
   辨證論治的思路與方法
   最先提出辨證論治理念的,是張仲景。他說:“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随證治之”,“病皆與方相應者,乃服之”。
   最先提出“辨證”這一原始概念的,是王叔和在《脈經》中提出的,如:“平××脈證”等。其中,平字,通“評”,正确評論和辨别的意思,也就是正确辨别疾病的“脈證”,然後方能給以對證治療的意思。而明确提出“辨證”一詞的,該是宋代龐安石。他在《傷寒總病論》中說:“從來“評脈辨證”,處對湯液,頗知實效,不敢輕易謬妄,誤人性命。”
   真正較詳盡而具體提出“辨證論治”系統概念的,還是宋代林億校訂的《傷寒論》一書,書中首次以“辨××病脈證并治”字樣作為歸納條文的提綱,明确了辨證論治的基本步驟。
   也就是說,要先辨病,再辨脈證,然後确定治則,處以相應對證的方藥治療。嚴格講,應該這樣表述:“辨××病脈證并治方”。
   人家林億,早就告知了我們什麼叫辨證論治體系以及步驟,奈何近千年人們都不認識到呢?天天看傷寒,背條文,為什麼不琢磨一下提綱的這句話呢?腦子都用哪裡去了?不是混賬是什麼?混賬,不是罵人,是形容你腦袋糊塗,失去了重點和方向。混蛋才是罵人的。
   這樣,才能夠完善表達出辨證論治而求方,達到方證相應的基本目的。
   下面,我們來講具體辨證的主要内容和思路,那就是辨病、辨方證、辨藥症、抓主症。
   經方醫學将“病”按病位和病理,分為六大類别,即太陽病、少陰病、陽明病、太陰病、少陽病、厥陰病,每一類病,皆有其特定的證候表現,我們稱為辨病。
   然後,又将每一類病分為若幹個特定“證”,進行病機的辨别分析,求得相應的對治方劑,稱為辨方證,這是臨床辨證治療疾病的根本目的。
   又因為,一個方證,是固定的。如小柴胡湯證的固定四症:往來寒熱,胸脅苦滿、嘿嘿不欲飲食、心煩喜嘔。而臨床上,患者的病證則不是按照固定的方證去得病,往往是在符合書中一個固定的方證之外,又常出現某個或數個較單一的不屬于該特定症狀群(證)的一個或幾個症狀,又叫做或然症狀,我們就需要再将每一個單一的症狀進行病位、病理分析,求得相對應的對治藥物,稱為辨藥症。
   今後大家千萬不要亂說“藥證”了,确切的概念表述是“藥症”才對。證對應的是方,症對應的是藥。若幹個症狀,組成一個證,若幹個藥物,組成一個方。這才叫方證、藥症。
   如小柴胡湯證的或然症:除了固定的四症,即往來寒熱,胸脅苦滿、嘿嘿不欲飲食、心煩喜嘔之外,又出現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者,我們就要在使用小柴胡湯對治的基礎上,再對出現的一個或多個或然症狀進行藥症的辨别,求得對症的藥物,對小柴胡湯進行加減變化。
   這樣,就能使方證與藥症,和患者的具體病情,能夠達到絲絲入扣,精準對應,這樣才會療效彰顯,能起沉疴。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辨證施方,辨症用藥”、“方證相應、藥症相對”。
   辨藥症的另一個重要作用,就是抓主症。那麼,什麼又叫主症呢?
   主症:指病人主訴的最主要的痛苦表現,是建立在整體病機基礎上的一種主要症狀,提示臨床醫生在解決整體病機的基礎上,進行針對性的對症治療。
   比如,病人患的是小柴胡湯證,同時,患者又以腹痛症狀最為明顯,這個時候,我們就要對這個主症病機進行辨别分析,如果屬于陽明裡實的腹痛,屬于芍藥的藥症對治範疇,我們就要在小柴胡湯基礎上,加一味芍藥,解決這個腹痛問題。
   我們再系統歸納總結一下:
   辨病位病理——求方證、藥症相應——抓主症,這是一個辨證論治的根本思路和内容。辨證,就是辨(病-證-症-舌脈)的病機,求得對應的方藥。
   病分六種,每一種裡面又有若幹個相對固定的方證,病人,不會嚴格按照書上講的固定方證去得病,病證往往是複雜多端,多以合并證出現,或者是以某一方證為主,外加一到數個固定方證之外的或然症。 合并證,可以合方,方與病人的病證未能高度符合的,如,符合一半的,或者一多半的,我們就要對所選方劑,根據具體病情和症狀進行藥症辨别,對方劑進行加減調整,以求得方證的高度相應。
   南北朝陳延之的要求不高,他說方證相應一半就可以,服後也多會産生較好療效,符合一半,就會有好的療效,要是全符合呢?
   我們如果使方證高度相應,則療效會更加顯著。
   先辨六病,再辨方證,最後辨藥症,抓主症,然後根據具體病情對所選用的方劑進行加減調整,達到方證藥症相應,才能療效卓著。
   因此,我們總結出一句話:以辨方證相應為原則,根據患者具體病情,再辨藥症,對所選方劑進行加減變方,使方藥與患者病證高度相符,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方證相應。
   比如,小柴胡湯證,是相對固定的方證,如果病人還有水飲造成的心悸,那麼,就要加一味茯苓去對治。
   又如半夏瀉心湯證,是相對固定的,如果患者胸悶的厲害,還口幹苦,往來寒熱,那麼,我們就要加一味前胡。
   也就是說,方證是相對固定的,而藥症是活變的,根據患者具體病情對固定方劑進行藥症加減變化,才能照顧全面,達到完美的方證相應。再重複一下,患者的病情是複雜活變的,我們要随着患者病情變化,對所選用的方劑進行藥症加減,方證相應、藥症相對,療效才能滿意。
   隻有辨藥症,才能實現對方劑的變化加減,與患者的病證才能真正相應。
   這就是仲景說的“随證治之”。 都說是辨證要達到方證相應,要想達到真正意義上的方證相應,必須靠辨藥症去實現。《神農本草經》是專門講藥症藥性的,大家必須回去把書中一些常用的藥症理解甚至背熟才行。
   6、守規矩、達方圓
   (一)方證、藥症相應是規矩
   經方的運用,最基礎的,是會辨方證,進一步是辨藥症。這是第一步,叫做守規矩。
   規矩如何守? 在辨方證方面,就是原方原量,有是證而用是方,不能随意改變原方的配伍組成以及每味藥的用量。
   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這些經方方劑,是經過若幹年的臨床反複的循證之後而得來的,是經得起驗證的,是經典之方!沒有把病機和藥症以及藥性配伍吃透,就去對經典方劑妄行加減,就會改變方義,也就改變了其原有的功能主治,造成方證不應,療效盡失的後果,甚至會導緻病情發生複雜的變化。
   原方敲定了,要是有多餘的某些個或然症狀夾雜,就要細辨藥症。在藥症方面,更是要求細辨某個症狀的确切病機,屬于六綱病中的哪一綱病的症狀,然後選則對治藥物的時候,要與症狀的病機絕對的符合,主治絕對的恰當,才允許加入原方當中,完成一個完善的辨證施方的過程。
   這個規矩,是經方人必須要走的第一步,也為經方的活用,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培養自己臨床重依據、求嚴謹的經方人所具有的個性和理念。
   如,太陽病中風證,對應的處方是桂枝湯,我們也管它叫桂枝湯證。如果有多餘的一個或然“症”,就按照《神農》的藥性和主治去選擇對治的藥,更要根據湯液的陰陽性味的配伍法度,加到桂枝湯這個方子裡,完成一個嚴謹的辨證施治的過程。
   如桂枝加葛根湯證,就是患者了具備典型的太陽中風證,也就是桂枝湯證,但是,同時還多出一個或然症狀,就是“項背強幾幾”,是因為太陽病中風後出現了陽明熱,從而導緻津液不足的一個症狀。而葛根這位藥性和主治,正是針對陽明病的,能清熱生津解痙,可以對治“項背強幾幾”這個症狀,這叫“藥症相對”。因此,就在桂枝湯原“方證”的基礎上,加一味葛根“藥症”,給予完善精确的辨證治療,達到方證和藥症的相應目的。
   辨證的功夫不到,不懂湯液配伍法度,就不要輕易對書中的固定方劑進行随意加減,乃至失去經方辨證論治的法度和嚴謹的方證、藥症對待關系。如改變了原有方義,會嚴重影響療效。
   打個比喻,n個化學成份,組成了一個附子,如果去掉其中一個成份,就不能叫做附子了,也會失去附子的某些療效,甚至療效全無。一個完美的經方方劑也是一樣,n味藥組成一個方子,去掉其中某味藥,也會失去其功效。如桂枝湯,去掉了芍藥,就不是桂枝湯了,失去了桂枝湯的療效了。增加藥物,也是一個道理。
   曾見有很多論文,冠以《經方加減治療某某病》,對方劑肆意加減,一下子就在原方基礎上加了七八味藥,這哪裡還叫什麼經方了?成了自拟方了!這個觀念和行為,要改正才行。
   另外,不會辨藥症和加減也不怕,隻要嚴格的按照書中羅列的方證去辨,即使方證相應率達到一半以上,也會有滿意的療效,不過是稍微療效慢些而已。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合并證的問題,合并證,又叫合病、并病等,我們為了臨床表述方便,統稱為合并證或者合病。病人同時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特定證候的,我們就選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應的對證方劑去合方治療。合方有個規則,就是合方後,有重複的藥物,就把藥量小的藥去掉,保留藥量大的那味藥。比如,合方後,出現了兩味桂枝,一個是三兩,一個是二兩,那麼,就取三兩為原則。
   (二)方證活用是方圓
   規矩守好了,如何才能夠跳出規矩,通權達變的成方圓呢? 所謂方圓之法,就是對方劑的廣用和加減變化上。
   一個定方,主治某一個特定的病證。如何才能廣用,去治療其它的一些不同的病呢?這就要深知該方的方證病機,以及組成該方劑的每一味藥物所能主治的症狀都是什麼。每一味藥,都能主治幾個甚至十幾個症狀,隻要是在相同的病機下,出現了方中任何一味藥物所能主治的症狀,乃至症候群,就都可以采用這個方子進行治療。
   這叫做經方廣用。
   那麼,如何進行更高層次的加減變化呢? 加減變化,有換藥法,加藥法,減藥法,增減用量法。
   比如:桂枝湯,加附子,就是桂枝加附子湯。去芍藥,就是桂枝去芍藥湯。桂枝加量,就是桂枝加桂湯,芍藥加量,就是桂枝加芍藥湯等。
   普通的換藥法,如麻黃湯,根據病機和症狀,将其中的桂枝換成石膏,就是麻杏石甘湯,要是換成薏苡仁,就是麻杏苡甘湯。
   高級的換藥法,就是根據具體症狀,将原方的某味藥或某幾味藥,按照相同的性味,換成其它藥。如桂枝湯,治療營衛不和的中風證,如果病人是中風證,還頭暈重,皮膚風疹嚴重的,我們可以用防風換桂枝,用枳殼換芍藥,其它不變。其治療的病機相同,都是營衛不和,但是,主治的範圍便比桂枝湯擴大了許多。
   這樣的方法,就是高層次的方圓活用法。前提是,必須熟知各種不同的方證病機,熟知藥症以及藥性,及其四氣五味的配伍合化法則,否則的話,還是老老實實的去守規矩。
   醫生是病法官。法官判案,要按照法律條文辦事,醫生,也要按仲景的傷寒論條文辦事,要講辨證依據。西醫搞個診斷,也要寫出充足的标準依據,這是必須的。肆意亂來,就是草菅人命。
   有人說,守固定方,就是套方,就是日本的方證派,這是錯誤的看法。日本人起碼不懂辨方證、藥症的複雜病機,死套方證是棄醫存藥的愚蠢行為。要會辨病機才行,要方證藥症對應,病機符合,一套就準才是真正的辨證知機。
   7、辨病機,是辨證論治的真正實質
   以上幾個概念我們知道了,那麼,如何去“辨”呢?也就是說,用什麼方法去深入分析和辨别歸納呢?
   在這裡,我們又引出了病機上的兩個重要概念,那就是“病位”和“病理”。
   我們來看看這兩個概念的具體定義:
   病位:病證在機體上的特定部位。以三陰三陽六綱框架為分類指導,内外上,分表、裡、半表裡,上下上,分為上焦、中焦、下焦。
   病理:指生命體整體的疾病本質和病理機制,是以三陰三陽六綱和五行五證框架為分類指導,對疾病進行寒熱虛實的深入分析,研究整個疾病過程中的患病機體的機能、代謝的動态變化及其發生機理,從而揭示疾病發生、發展和轉歸的規律,闡明疾病本質,對疾病具有根本性、廣譜性的治療指導作用,為精确運用方證、藥症的相應性治療,提供理論基礎。
   病位,包括表、裡、半表裡,上、中、下三焦。 病理,包括寒熱虛實。
   對于時方理論來講,一般包括有虛熱、實熱、虛寒、實寒、虛實寒熱夾雜等。把寒熱虛實之間的關系搞的很複雜,尤其在虛實上,更搞出了陰虛、陽虛等概念,繞了很多大圈子,很容易把人弄糊塗。
   我們經方理論上,則來的很直截了當。經方理論對寒熱兩種病邪,往往稱之為“虛寒”和“實熱”。三陰病劃歸虛寒,三陽病劃歸實熱。臨床上,為什麼這樣劃分呢,從病理根源角度上說,經方理論最重視陽氣,人活着靠的就是這個陽氣。經方是以陽氣的盛衰作為寒熱虛實的參照标準的。
   比如說:
   三陰病,屬于寒邪為主,又稱虛寒,是陽衰導緻的水飲和瘀滞。包括飲證和滞證。這裡的虛,特指陽氣不足。 三陽病,屬于熱邪為主,又稱實熱,是陽盛導緻的熱燥津虧,包括煩證、燥證。這裡的實,特指的陽氣過旺。
   寒熱虛實夾雜的,屬于痞證範疇。
   在病理上,虛又特指正氣虛或者慢性病,實特指邪氣實或新病、急病。
   所以歸根結底來講,虛寒和實熱,最終造成的都是病理上的寒熱之邪。
   經方認為,凡是病邪,就都是實邪,要祛邪才能恢複正氣。因為,隻有正氣虛到一定程度,不能抗邪了,才會生病,這就叫正虛而邪盛。正氣恢複起來很慢,而病邪發展的速度很快,你補的再快,也不如邪氣發展的快。靠扶正去祛邪,那是杯水車薪的做法。正确的做法,該是首先祛邪,病邪去掉了,正氣才能得以逐漸恢複。這叫祛邪以扶正。
   因此說,經方治病,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補法,他都是汗、吐、下、溫等祛邪法。金元時期的張子和,對此認識的比較深刻,他在《儒門事親》一書中說:“夫病之一物,非人身所素有也,或自外而入,或由内而生,皆邪氣也,邪氣加諸身,速攻之可也,速去之可也,攬而留之何也?”
   是藥三分毒,古人把藥,又稱作毒藥,偏性是很大的,因此藥補是一種錯誤觀念。吃藥補養,那不叫養生,那叫沒病找病!真正的補,是食補,食物都很平和滋養,偏性很小。用藥把病邪祛除,然後才能靠飲食來補養,恢複正氣。因此古人告誡我們說,藥補不如食補,道理就在這裡。
   我們每天都是一日三補,吃三頓飯,還嫌不補嗎?
   另外,嚴格講,寒熱沒有絕對的寒熱,絕對的寒熱一旦出現,那就是陰陽離絕了。
   虛實還有一個含義,大家要知道,那就是,從體質上講,虛,指體質弱,實,指體質強。這個概念将會在《體質-病情-藥量之間的關系》一節中用到。
   由此可見啊,對病、證、症、體征的辨别,要最終落實到病機上,也就是病位和病理上,而病位病理的病機理論,則脫離不開三陰三陽這個六綱和五行五證病機框架。
   因此說,辨(病——證候——症狀——體征)的本質,是辨病機,病機包括病位和病理,病位易辨,病理則較為複雜,更是能夠精确運用方證、藥症相應的關鍵所在。辨證的目的,在于辨方證和藥症相應,辨方證是基礎,辨藥症是辨證尖端。而辨證的實質,則是辨病機,其中,辨病理是辨證過程中的最核心内容。六綱五證,則是這個辯證法的唯一框架。 這段話,要背下來牢記。
   辨證,是能夠達到精确使用方劑的根本法則,即理法方藥中的理法部分。六綱五證,就是辨證公式,是辨證的根本法律。六綱五證是武器,方藥是彈藥,我們醫生,是武器彈藥的使用者。
   8、标本兼治
   臨床上,要達到标本兼治,就必須去辨病機,治整體,抓主症。
   一個證,也就是症狀群,往往是由一個基本病機造成的,如水飲證,包括水腫、便溏、喘、嘔、眩、悸等,你隻要用對治水飲的方藥把水飲去掉,這些系列水飲症狀就都可以一起解決。這叫治本。
   比如:病人陽虛水飲,這是根本病機。然後,可能會出現水飲射肺而咳喘。西醫呢,不知道去針對根本病機去治本。一般是采用症狀治療,用藥去定喘,即便定喘了,水飲這個病根沒去掉,又換個地方跑到心髒,又造成水氣淩心了,出現心悸心衰了,西醫跟着跑,又去治心髒,然後水飲又從心髒跑出來,又往胃裡去了,又出現嘔吐、腹瀉??????
   我們經方中醫呢?我們隻要抓住整體的根本病機,如果這個水飲,符合真武湯證的話,就用真武湯去溫陽而化水飲,然後針對病人的主症,加一味對症藥,就解決了。這叫治标。如主症是嘔吐,我們就在真武湯裡加一味半夏。
   這是中醫治病的根本原理,我們經方醫學,強調的是整體和局部并重,标本兼治。
   經方中醫,把一個病人的全身症狀,都視為是彼此有相關連帶,不能分割的一組症狀群,也就是證候,治療呢,也是抓整體症狀群的共同病機,這就是整體辨證治療的原理。
   小結
  辨證論治是中醫的靈魂,辨病機,是辨證論治的靈魂。中醫的辨證理論,就是體現在六綱辨證上,它是一個完善和統一的系統理論。可惜,人們都沒認識到這點,搞成了百家争鳴。隻要人們的辨證理念都能回歸到經方的六綱五證框架理論上,那麼中醫理論也就徹底統一了。
  實話說,中醫很簡單,很好學,專心緻志的話,一年就能學的出類拔萃。要知道,大道至簡,不可思議。說出來,沒人相信,因為太簡明了,沒繞彎子。
  辨證方面的真東西,仲景書中都講了,如:“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随證治之”,“病皆與方相應者,乃服之”。隻是大家沒重視到、沒認識到而已。包括六綱辨證法和相關病機,仲景原文裡面都面面俱到的講了。怎奈後人不善于發現和總結,更不能貫穿。不能夠深入病機的去辨方證,就是沒有根本脫離死套方證這一機械辨證的範疇。
  “知犯何逆,以法治之。“這句話很厲害啊,在告訴你要靈活辨證分析啊。“以法治之”,什麼法?三陰三陽六綱分辨法!這是活辨百病的真言。你出現了什麼症狀,我用六綱法則一衡量,就知道是什麼方證,這叫“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你有千條妙計,我有一定之規。逃不出如來佛的掌心去。我不止一次說過,《傷寒雜病論》是一體的,不是分開的,什麼《傷寒》治外感,是六經辨證,《金匮》治内傷,是五行髒腑辨證法,那是胡掰!
  仲景用《傷寒論》來舉例說明如何辨證,教我們生動的辨證法;然後,《金匮要略》雜病部分是留給我們的課後作業。看到仲景用傷寒來講六綱辨證,就說六綱隻能治療外感。如果用溫病為例講六綱,就要說六綱辨證隻能治療溫病不成?以前的幾代經方家,都是用六綱法之來治外感嗎,沒治過内傷病?這樣說來,時方家的是治療内傷的,他不會治療外感了?治療外感隻有求仲景了?古方不能治療今病,那麼,四大家的時方在現代來說是不是古方?你怎麼敢拿來亂用?時方要是真的學好,當個“中醫”還是沒問題的,關鍵是都學不好,都“醫者意也”的撞大運去了。另外,《傷寒論》的六綱條文,都是講外感病的嗎?内傷百病,也都論述了。亂說《傷寒論》閑話的這些醫家,真的是讓人不理解,不可思議。十足的混賬而已!就講這麼多吧。好好學吧,中醫已經名存實亡了,靠你們接續。
2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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