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是木蘿蔔:一起讀《華為基本法》第1期内容,【連載發布】。
《華為基本法》從1995年萌芽,到1996年正式定位為“管理大綱”,到1998年3月審議通過,曆時數年,被很多管理者奉為管理聖經。
我們本期一起來讀:學習《華為基本法》還有必要嗎?
以下為文字版:
盡管我不覺得“粉絲”是一個褒義詞,在很多時候“粉絲”有着非理性的意思,但我還是覺得身邊的“華為粉”是越來越多,在一定程度上講,我也屬于“華為粉”!
我是如何成為一名“華為粉絲”的呢?
結合我自己的經曆來講,我從蘭州大學經管學院畢業後,就跟随蘭大的幾位老師做管理顧問工作,後來自己也講授一些管理課程,再後來投身到企業直接承擔管理工作,在近20年的管理咨詢、教學與實踐中,發現其實身邊很多人對“管理”的科學性是持有保留态度的,有人常常會舉例說,某個人小學沒畢業結果當了一個大老闆,而還有另一個人管理學讀完了博士結果在企業中不受人待見,甚至是一無是處,可見“管理”是藝術性比較強的,而科學性比較差,所以沒什麼好學的。
之所以學習華為,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我發現華為就是典型的将管理視為“科學”的企業,向各種各樣的管理領先者學習,包括思科、IBM這些領先的國際企業,也包括埃森哲、波士頓、美世、合益等咨詢公司。有人說,與其學習華為,不如不學華為,言下之意就是說,華為在管理的領域當中創新并不多,反而是學習與運用西方的管理科學比較多,既然是科學就不分什麼華為的和不是華為的了。
在一些人還為管理是不是科學這樣一個問題而憂慮的時候,華為已經走過來了,用過來人的身份告訴大家,管理是可學習、可複制的,當然也是要認真學習,認真體用才行。
華為對中國企業,特别是民營企業榜樣價值無人能及,現在學習華為可以說是蔚然成風。
學習華為,最大的原因當然是華為無以媲美的發展成就,作為中國最成功的民營企業,在近30年的發展過程當中,攻城略地,所向披靡。
然而,成功是他經營的結果,在經營的過程裡面,其實遇到了很多的困難與煩惱,我們就從華為最近遇到的一個煩惱開始。
就是在前些天,準确的說是2018年的1月9日,華為準備在萬衆矚目的2018國際消費電子展,這個2018國際消費電子展,簡稱CES 2018,是一年一度的,世界上規模最大, 影響最廣的消費電子品的展示,就在這個CES2018上,華為将要宣布與美國電信運營商巨頭,是美國第二大電信運營商AT&T合作,也就是AT&T準備賣華為手機了。
這個合作對于華為在美國市場發展十分關鍵,因為美國的手機市場90%以上的手機都是通過電信運營商的合約機賣出去的,華為經過巨大的努力和AT&T達成了合作協議,連協議定金都付了,并且為這個準備了一個龐大的營銷推廣計劃,請了代言人啊、投放了大量廣告啊,等等。
就在這個發布會前一天,也就是1月8日,AT&T突然反悔,單方面毀約。第二天,另一個美國運營商Verizon(弗萊森)也表示準備放棄和華為的合作。這對華為來說,就是一記悶棍,不僅帶來了巨大的直接經濟損失,也為華為開拓美國市場帶來了巨大的困難。
在為華為感到不平的時候,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美國的運營商會突然毀約呢?直接原因是美國18名國會議員突然聯名緻信聯邦通信委員會,要求對華為手機展開調查,這樣給AT&T施壓,讓他停止與華為合作。
為什麼要調查,調查什麼呢,細節我們不得而知?不管美國政府給出的理由是什麼,我們都很清楚,美國政府感受到華為的威脅了。
有消息說,很大的可能是是華為手機芯片,沒有像大多數安卓手機一樣使用美國的高通,而是用的自主研發芯片,美國人借口說這可能有安全隐患。這件事情對華為來說當然是非常不公平。因為這個理由是沒有任何事實與證據可以支持的,完全是一個莫須有的借口。
但是事情總有兩方面的視角,在這個壞消息中,也隐含着另一個視角,那就是華為讓美國政府感受到了中國科技的競争壓力。盡管華為在進入美國手機市場的道路上遇到了這個挫折,但我們相信華為作為世界前三的手機品牌,華為不會放棄繼續開拓美國市場的努力。相反,我們在這個事件中看到華為的實力,華為已經牛到了美國這樣的政府,都要用政治手段來幹預企業間合作了。
在讀華為基本法之前,我想說的是,除了技術,華為的牛還體現在很多其他的方面。
大家都知道的,華為是中國營業規模最大的民營企業。剛剛發布了2017年的營業收入是6036億人民币,同比增長約15.7%。2016年是5200億,在56千億的規模上還能15%的增長。大家一般不容易對56千億的規模形成概念,我們知道2017年中國快遞業的總收入是4950億,也就是說華為一個企業趕超了整個快遞業。(2017年化妝品零售2514億元)這6000億,不搞金融不炒房地産不上市,其中超過一半以上來自國外!
規模還不是華為最牛的,更牛的是納稅。2017年華為企業所得稅繳納89億元,而包括華為員工個人在内的綜合納稅超過900億元。納稅900億是什麼概念呢?假如我們現在新造一艘航空母艦,大概要100億美金,也就是600多億人民币。據說遼甯艦該着花了30億美金,大約220億人民币。華為納的稅夠我們造一艘航母,還有多。
可能競争力強、規模大、納稅多都不是你最關心的,華為還有一個特别牛的地方,就是土豪多!具體有多少土豪,沒有準确數據,我們大概知道華為年薪500萬以上的人數以千計,年薪超過100萬的人數以萬計。
你說,為什麼華為就會這麼牛呢?當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時代機遇、包括企業家的才華等等。華為發展道路上,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節點,就是《華為基本法》。
這些成功,可以說都與這個《華為基本法》有着非常大的關系,《華為基本法》是90年代年輕的華為公司,或者說還不那麼大的華為公司的發展綱領(正是因為當時的華為還不那麼大,所以我們大多數企業還能學得了),涵蓋了當時華為的核心價值觀與經營管理政策體系(大綱),在很大的程度上展現出了一種公司基因,正是這個基因驅使華為獲得了後來的巨大成功。這個綱領從1996年開始起草,到1998年定稿,人民大學的六位學者執筆,八易其稿才最後成功的。
如果隻說《華為基本法》是一個很了不起的管理文獻,到現在基本上就是一句正确的廢話,不需要再來重複了。當然不是每個人都需要讀《華為基本法》,因為算到現在,《華為基本法》起草發布大約20年了,就算在華為,這也已經是一個顯得有點過時的文件了,有好多方面現在的華為已經與《華為基本法》不完全一緻了。
【繼承or抛棄?】華為都過時了,那麼為什麼我們還來讀呢?很多網絡上的讨論,是說華為會不會抛棄基本法,因為《華為基本法》最後一條,也就是第103條對基本法的修訂進行了約定,說“每十年基本法進行一次修訂”,到現在都幾乎20年了,還沒修訂,也不提這一茬事,那不就是要抛棄的意思嗎?
其實我看來,華為已經不需要讨論是不是繼承和抛棄的問題了,因為華為已經全面吸收、超越了《華為基本法》。你比如說,華為在基本法裡面強調,要将知識和勞動資本化,現在華為持股員工八萬多人,任正非自己的股份降到了1.42%,知識和勞動資本化全面實現了;再比如,基本法說我們要搞全面預算,要搞責任中心,現在都已經執行這麼多年了,大家都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就應該這樣啊!你看他已經做到了,很多基本法的内容已經是華為血液的一部分了,好些方面已經大大超過基本法的水平了。
這裡有一個廣為流傳的故事,就是在98年3月《華為基本法》發布之後,當年8月華為就不惜重金,請IBM來當老師,開展管理流程、機制建設,後來華為陸陸續續與更多的管理咨詢機構合作,據說總共投入管理改善的費用超過300億。
也就是說,當時在基本法中還是一些理念,現在已經可以通過管理平台、工作流程、組織機構保障好了,那再來讨論修訂基本法就顯得有點不合時宜了。當然,也沒有誰能否定《華為基本法》對華為近20年來發展的價值,甚至再讀《華為基本法》,我們會發現20年來的華為,幾乎沒有跳出基本法的框架!
【現實意義】華為是不需要再修訂基本法了,那是因為華為的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了。可是,大量的民營企業,就在現在,正面臨着二十年前華為面臨的問題,正在獨自探索當年華為已經走過的道路。同樣的問題,人家華為解決得這麼好,難道你不想看看他們是怎麼考慮的嗎?所以,重讀《華為基本法》不是單純地為了向華為緻敬,而是為了解決我們自己的問題。
這個問題,說大一點叫做“二次創業”,因為1995年任正非打算要制定《華為基本法》的時候,華為是一個蠻成功的企業了,是為了追逐更大的成功,為了華為的二次創業才制定這個《華為基本法》。現在華為可能不再是“二次創業”的問題了,可是千千萬萬的中小民營企業還要面對這個問題。我們重讀《華為基本法》,就是看看當時華為解決這個問題的思路對我們是不是還有些借鑒作用。
在翻開這個二十年前起草的,一萬六千字的《華為基本法》的時候,我們需要帶着兩個問題來讀:
第一,二十年前,華為面對的問題,現在我們還要面對嗎?
第二,《華為基本法》提出來的,華為在這二十年裡面實踐的,解決這些問題的總體思路與方法,對我們有用嗎?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一起讀《華為基本法》下期見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