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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 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業績預告相關事項的問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内容的真實性、準确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關于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績預告相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23】0060号),内容如下:

“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年度業績預虧公告稱,預計2022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5,730.09萬元至16,366.86萬元,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後的營業收入為15,229.06萬元至15,841.42萬元,扣非前後淨利潤均為負值。鑒于公司2022年财務數據對公司具有較大影響,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1.1條等有關規定,現請你公司進一步核實并補充披露以下事項。

一、業績預告披露,預計2022年扣除後的營業收入為15,229.06萬元至15,841.42萬元,主要由酒水銷售收入、中成藥和冬蟲夏草業務銷售收入構成。請公司補充披露:(1)上述營業收入的具體構成、對應金額、明細科目同比變動情況及變動原因;(2)區分産品類别并結合相關業務的商業模式、經營情況、與主要供應商和客戶權利義務約定情況,說明上述業務收入确認的依據及政策,報告期内确認收入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是否存在提前确認收入的情形;(3)請公司分業務列示前十名客戶及供應商名稱、銷售及采購金額、占比、産品名稱及類型、合作時長、結算周期及方式、資金流入情況、貨物流轉情況等,并說明相關收入确認是否真實準确,公司及控股股東等關聯方與前十名供應商、前十名客戶及其最終銷售客戶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大額資金往來或其他業務往來,是否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情形。

二、請公司補充披露營業收入扣除的具體情況及扣除原因。同時請逐條對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号一業務辦理》附件第七号《财務類退市指标:營業收入扣除》有關規定,說明公司未扣除的相關業務是否為未形成或難以形成穩定業務模式的業務、是否存在與主營業務無關或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情形,是否存在應扣除收入未按規定扣除的情況。如公司扣除後的營業收入觸及财務類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請公司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三、業績預告披露,公司歸母淨利潤預計-21,861.09萬元至-30,861.09萬元,扣非後淨利潤預計-19,950.89萬元至-28,950.89萬元,公司歸母淨利潤已3年為負,扣非後淨利潤已4年為負。公司稱本期業績預虧的主要原因為酒水産品仍處于市場投入階段、對外投資虧損和計提部分資産減值準備。請公司:(1)按虧損事項類别詳細說明本期虧損的具體金額及對淨利潤的具體影響,并結合公司經營及财務情況,說明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列示本期計提資産減值準備的具體項目名稱、金額及計提原因,說明減值迹象發生的時間,是否存在前期計提不充分的情形。

四、請年審會計師對前述問題一、二、三發表明确意見。年審會計師應當嚴格遵守審計準則等有關規則要求,保持合理的職業懷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針對性的審計計劃及程序,詳細記錄相關事項,嚴格履行質量控制複核制度,發表恰當的審計結論,并對公司收入扣除情況審慎發表專項意見。

五、公司應當高度重視2022年年報編制和披露工作,确保年報信息披露真實、準确、完整。若公司涉嫌通過未按規定确認營業收入,未按規定對營業收入予以扣除,以實現規避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我部将在公司2022年年報披露後,及時采取事後審核問詢、提請啟動現場檢查等監管措施,并對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請公司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請你公司收到本函後立即對外披露,并于5個交易日内回複本函。你公司董事會應當勤勉盡責,按時落實本函的要求,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保護投資者權益。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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