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病是傷寒與溫病的總稱。傷寒是寒邪緻病,溫病是熱邪緻病,二者雖然不同,但都可引緻發熱,故統稱為熱病。在對熱病的探讨方面,中醫曆來有傷寒學派和溫病學派之分。傷寒學派抓住了熱病的寒因、傷陽等特點,注重辛溫解表、急救回陽諸法;溫病學派抓住了熱病的熱因、耗陰等特點,注重辛涼解表、滋陰降火諸法。長期以來兩種學派各執已見,相互對立,形成了祖國醫學史上著名的傷寒、溫病之争。
但是随着現代醫學科學的發展,人們逐漸認識到:傷寒與溫病同屬外感熱病,就同一熱病而言,可能同時具備傷寒與溫病的雙重特點,亦可交替出現一些傷寒與溫病的臨床表現,因此把傷寒和溫病的辨證方法截然分開,顯然不利于臨床診斷的客觀需要。能否使二者的辨證論治有機結合,形成中醫對熱病的統一辨證方法,這是擺在廣大中醫工作者面前的光榮而又艱巨的任務。
裴正學
《素問·熱論》記載:“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熱病。”又說:“今夫熱内有皆傷寒之類也。”這是有關傷寒的最早論述,它認為傷寒就是熱病。《素問·生氣通天論》記載:“夫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這說明溫病是包括在傷寒之内的。《素問·熱論》又将熱病分為巨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等六個方面(六經),雖然未能詳及病機,症候,方藥,但為六經辨證的産生提供了依據。
東漢末年,著名醫學家張仲景,結合自己豐富的醫療實踐著《傷寒雜病論》,并在《内經》六經的基礎上創立子傷寒辨證法則——六經辨證,使外感熱病的辨證論治趨于系統化。漢末戰亂,《傷寒雜病論》篇簡散落,晉·王叔利重新編訂,使該書流傳于世。自宋·成無己起,醫家們對傷寒六經相繼闡述,有按論治法論六經的,有按方藥論六經的,有按髒腑論六經的,有按八綱論六經的,有按經絡論六經的,總之人們試圖使六經辨證與不斷發展中的臨床實踐相适應。
與此同時,醫家們還把一些有效驗方應用于臨床,以補傷寒方藥之不足,如錢仲陽的敗毒散、劉守真的雙解散、張元素的九味羌活湯、李東垣的普濟消毒飲等,在一定程度上都超越了《傷寒論》辛溫解表之範疇。這說明随着醫療實踐逐漸豐富,人們對傷寒論的原有治法在進行着不斷充實和提高。特别是宋金·劉守真氏對熱病的闡述尤為精詳,他擴大了《内經》病機十九條火熱病證的範圍,強調了火熱病證與風、寒、濕、燥、暑等五氣的關系,從而形成了“六氣都從火化”的觀點。在治療上力主清熱瀉火法,并指出了單用辛溫解表的流弊。劉氏的這一成就,在客觀上彌補了《傷寒論》的不足,給溫病學說的産生創造了先決條件。明·王安道(1332-1391年)第一個把傷寒和溫病明确區分,他說:“夫惟世以溫病混稱傷寒······以用溫熱之藥,若此者,因名亂實而戕人之生,其名可不正乎。”王氏并從症候、病機、治法諸方面闡述了溫病不同于傷寒的道理,從而使溫病學說開始獨樹一幟。鑒于此,後人把王氏尊之為溫病學說的奠基者,這是不無道理的。
此後,明·汪石山(1463-1539年)提出了新感溫病的概念,他說:“冬傷于寒......至春而發.....此伏氣溫病也;有不因冬月傷于寒而病瘟者,此特春瘟之氣,可名春瘟,與冬之傷寒,秋之傷濕、夏之中暑相同,此新感之溫病也。”至此,伏氣與新感便成為溫病生發的兩大類型。明末·崇祯辛巳(1641年),山東、河南、河北,浙江等省瘟疫流行,諸醫以傷寒法治,不效;吳又可以溫病法治,辄效。他認為瘟疫本屬溫熱範疇,與傷寒固有霄壤之别,并著《瘟疫論》一書,使溫病學的範圍涉及所有熱性傳染病。稍後,另一位溫病大家葉天士(1666-1745年)著《溫熱論》,創衛氣營血辨證,總結了熱病辯證施治的規律。他說:“大凡看法,衛之後方言氣,營之後方言血。在衛汗之可也,到氣才可清氣,入營猶可透熱轉氣,如犀角、元參、丹皮等物,入血就恐耗血動血,直須涼血散血,如生地、丹皮、阿膠、赤芍等物。”吳鞠通(1736-1820年)師承了葉氏學說,著《溫病條辨》,在“衛氣營血”辨證的基礎上,提出以三焦為命題的溫病辨證綱領——三焦辨證。他說:“溫病由口鼻而入,鼻氣通于肺,口氣通于胃,肺病逆轉,則為心包;上焦病不治,則傳中焦,脾與胃也;中焦病不治,即傳下焦,肝與腎也;始上焦,終下焦。”至此溫病學說已形成一個理、法、方、藥完整的體系。
本文選自《裴正學醫學講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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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審:彭家大小姐
編輯:小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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