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綜合 > 正文

曆代兵制·隋

  隋高祖繼周統,其兵制大抵仍周、齊府兵之舊,而特加潤飾焉。自今考之,其十二衛之制,則曰翊衛、曰骁騎衛、曰武衛、曰屯衛、曰禦衛、曰侯衛,各分左右。而置将軍以統諸府之兵,故當時之兵互相統攝而權不分。諸府之兵,有郎将、副郎将、坊主、團主之屬以相統治;其外又有骠騎、車騎之軍,折沖、果毅之軍。雖增易不常(唐兵制雲:骠騎、車騎二府皆有将軍,後更骠騎曰鷹揚郎将,車騎曰副郎将,别置折沖、果毅。),而要其大概,則周家井田之遺制也。故隋之兵威,視南北之國為尤強。是征伐四克,而成一統之業,皆府兵之政也。

  案:魏、周、齊之世,已行租調之法,而府兵之制由是而始基(〈通鑒.陳紀〉:齊顯祖令民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還田,免租調。周、魏見前。)。加以宇文泰之賢,專意法古,當時兵制,增損尤詳。然未易遽成也。故其制雖始于周、齊,而其效則漸見于隋,彰灼于唐。以此知先王之制,其廢既久,則複之必以漸欤。

  隋取江南之役,凡總管兵合五十一萬八千,而散之于要害之地,凡八所:或出于六合(晉王廣),或出于襄陽(秦王俊),或出于永安(清河公楊素),以至江陵(劉仁恩)、蔪春(王世積)、廬州(韓擒虎)、廣陵(賀若弼)、東海(燕榮),皆列兵分戍,旌旗舟楫數千裡。然其節度則總之晉王,其元帥則歸之高颎,各相統攝焉。此高祖禦兵之意,亦有所寓也。故擒叔寶,取金陵,不啻如振槁之易。自炀帝不綱,府兵之制不講。至伐高麗之役,四方兵集平壤,凡一百一十三萬三千八百人。是以遠近騷動,士卒死亡,耕稼失時,田疇荒蕪。加之饑馑,谷價踴貴,挽運勞弊(大業七年,發鹿車夫六十餘萬,二人其推米三石。道塗崄遠,不足以充糇糧,至鎮無可輸,皆懼罪亡命。),而遼東浪死之歌作矣(鄒平民王薄擁衆據長白山,自稱知世郎,言事可知矣。又作《無向遼東浪死歌》以相感勸,避征役者多歸之。)。隋遂以亡。

  案:炀帝大業八年,兵集平壤,驅督煩擾,所取之兵,皆非府衛之制。故其間老癃羸弱殆居其半,而訓練之制寂焉不聞,況系而置之堅城之下乎!遂使堂堂之衆,盡沒遼東(炀帝凡九軍度遼,及還至遼東城,惟二千七百人。資儲器械巨萬計,失之蕩盡。),狼狽而歸。而黎陽、江都之盜已熾矣。

你可能想看:

有話要說...

取消
掃碼支持 支付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