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未成年人惡性犯罪事件時有發生:
2017年,江蘇15歲少年強奸7歲女童,并将其從25樓推下摔死;
2019年,遼甯13歲男孩奸殺10歲女童後抛屍;
2020年,安徽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童後抛屍;
2021年,陝西13歲男孩殘殺6歲男童,藏屍木箱;
2022年,廣西12歲男孩因父親阻止其帶手機上學而持刀殺父;
……
“2021年,全國起訴、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數分别為34634人與27208人,同比上升5.2%與18.8%。”
今年兩會,就有不少代表為進一步加強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建言獻策。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非常敏感的社會性話題。
這個群體,實在太特殊了。
他們既是稚氣未脫的孩子,又是身背罪案的犯人。
當他們長大時,他們又會成為一個怎樣的人?
今年,一部開播即熱的韓劇,就大膽地直擊這一命題,将鏡頭對準在一群堕落的孩子身上
——
《少年法庭》。
01
聖誕節之夜,一位滿臉是血的少年晃蕩至警局門口。
面對一位警員的詢問,他面無表情地掏出了分屍時使用的登山斧,平靜地說:
“我殺了人……用這個……”
幾個小時前,8歲的男孩尹知煦慘遭勒殺、肢解。
屍塊被丢棄在樓頂的水房,器官被扔進了街邊的垃圾桶。
面對警方,前來自首的男孩,對罪行供認不諱,毫不掩飾。
因此,案件在經曆了簡短的偵訊之後,直接進入少年保護庭的庭審階段。
經手此案的,是以手段狠絕、鐵面無私著稱的資深法官,沈恩錫
(韓國大滿貫影後 金惠秀飾)
。
她對少年犯厭惡至極。
案件開庭後,實際情況也如她所料,這個名叫白成友的少年全無愧疚之心,嚣張地用“思覺失調症”為自己開脫。
雲淡風輕地把殘殺一個與他毫無瓜葛的幼童,描繪成自己的樂趣,開心地講述自己的作案過程。
面對沈法官的訊問,更是露出狂妄而挑釁的冷笑。
“你真該看看他那副表情……太爽了!”
他很清楚,自己未滿14周歲,就算殺了人也沒什麼大不了。
根據韓國的《少年法》,未成年人犯罪最高刑期為20年,而未滿十四周歲的少年犯,最重的十号處分,也隻是在少年院待上兩年。
兩年過後就會被釋放,甚至不會留下前科記錄。
法律都會放他一馬,其他人又能奈他如何。
少年因此有恃無恐。
然而,盡管白成友幹脆坦白,心思缜密的沈法官還是發現了其中的邏輯漏洞:
首先,思覺失調症的症狀雖然因人而異,但其中有幾個共同點,那就是:
思覺失調症無法完全康複,且病患無法長時間集中注意力。
清理犯罪現場必須保持高度專注,會對病患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
白成友的确長期患有思覺失調症,那麼作為一個注意力完全不能集中的人,他是如何清理了血腥的犯罪現場,甚至預謀誘拐殺人并進行了細緻的肢解和棄屍的呢?
其次,沈法官注意到,在誘拐受害人的監控視頻中,露出了一個與白成友身形相似但相貌截然不同的身影。
沈恩錫據此猜測,該起駭人聽聞的謀殺案背後,還有一位隐藏至深的共犯。
随着調查的深入,真相很快浮出水面。
該案真正的主犯——16歲的女高中生韓睿恩落網。
這個容顔純淨的少女,表現出了與長相截然不同的冷酷與殘忍。
第二次開庭,兩個少年都極力主張自己是因精神疾病而造成的偶發性犯罪,自己是幫兇。
為了突破兩人的心理防線,沈恩錫用激将法分化他們的關系,瓦解他們的聯盟,讓他們互相揭發。
所有人也終于聽到了他們殺人的真正動機:玩樂。
為享受發洩的快感,韓睿恩将8歲的知熙誘拐到了少年白成友的家中,并實施勒殺。
她用斧頭砍下了男孩的頭,細緻地進行肢解;
看到血噴出來的那一刻,她揮着斧頭興奮地起舞;
盡管,他們與這個孩子素昧平生,了無仇怨。
随後,她冷靜地哄騙未滿14歲的白成友自首,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二人在法庭上肆意争吵,彼此撕咬,而所有的作案細節,都如同利刀,拼命地砍向被害人的母親。
這位母親不明白:
“他年紀還那麼小,怎麼會殺人?同樣是人,他怎麼能狠心砍下别人的四肢?可是為什麼,他不用坐牢?”
她懇求法官對兩名少年犯給予嚴懲:
“審判長,拜托你!請别讓這種憾事再次發生,請務必嚴懲他們!”
根據《少年法》,韓睿恩被判最重刑20年有期徒刑,白成友被裁定“十号處分”,也就是到少年院服役兩年。
這也是法官,能為受害者及其家人做出的最大的撫慰。
但是,等他們服完刑,然後呢?
刑罰能化解被害者的怨念,抹去他們心中的傷痛嗎?
少年犯們會反省、會改過嗎?
對此,沈法官的态度非常悲觀。
自己的孩子犯下如此兇殘的案件,韓睿恩的父母依然沒有從國外回來,連庭審都缺席。
“如果父母不努力,孩子們是不會改變的。”
怎麼可能去期待這樣的父母能給孩子帶來正向積極的教育。
即便深知自己最寶貴的20年将在監獄裡度過,坐上刑車的那一刻,手染鮮血的少女韓睿恩還是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那個參與了殺人碎屍的白成友,在全劇落下帷幕的最後一刻,紋着滿面的紋身,再次出現在了少年法庭上……
如果你覺得劇情已足夠誇張,那麼,現實恐怕更讓人絕望。
這起【延和國小學童兇殺案】改編自真實案件——
2017年震驚韓國的【仁川國小女童分屍案】。
一個明媚的午後,17歲的金智研發短信給18歲的樸智铉,說被自己樓下的兒童打鬧聲吵醒:
“我被樓下兒童打鬧的聲音吵醒了。”
“你可以去殺了他們呀,就像在做任務一樣。”
……
于是,經過精心的策劃,金智研找來媽媽的衣服,把自己打扮成一個中年婦女的形象,選定了毫無防備心的8歲女孩熙美作為“獵物”。
在不到三個小時的時間裡,金智研老練地完成了僞裝、誘拐、殺人、肢解、抛屍的全過程。
随後,她乘坐地鐵,将熙美的手指和部分器官帶到了首爾,交給了朋友樸智铉……
用金智研的話來說,這也是她本次遊戲任務的一部分——
殺害兒童後,要将肢體和器官送給好友,并吃掉。
兩位兇手的家族實力相當雄厚。
據說,案件開庭時,金智研的父母請來了多達12人的超豪華律師團,并以其患有阿斯伯格綜合征為由進行辯護。
最終:
動手行兇的金智研(17歲)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慫恿并策劃兇案的樸智铉(18歲)僅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被害兒童熙美的父母在網上發起了加重判罪的請願書,但于事無補。
“希望被告知道我們家熙美是多麼珍貴的存在!”
當被害者母親心碎地說出這句話時,關押中的金智研正在為天氣很好,自己不能出門賞櫻而感到失落……
02
如果【延和國小學童兇殺案】中的“惡”距離我們尚遠,那【聞匡高等學校集體舞弊洩題案】則完完全全映射了我們生活的某種常态。
聞匡高等學校是韓國最有實力的私立高中,是家長們做夢都想送孩子進入的學校。
這所頂級名校的一部分成績不錯、家境優渥的學生們,自行組成了一個能夠提前得到考試題目和答案的“笛卡爾”群組。
學校對這種明目張膽的舞弊心知肚明,卻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為什麼?
班主任毫不避諱地說:“升學率。”
那麼,能夠進入“笛卡爾”這種組織的标準是什麼?
是成績嗎?
當然不是!
是父母的财力、聲譽。
孩子們的父母包括,現任國會議員、部會首長、大學醫院教授、藝人和司法界人士,享有這個國家最頂端的資源。
而這頂層的3%的子女卻要通過“盜竊”的手段赢得考試。
可見,韓國的高考和升學制度内卷到極度扭曲的程度。
(我曾在文章裡講述,指路→
)
努力,已經無法成為考大學的必要條件。
金錢的堆疊才是。
在法庭上,家長們義正言辭地認為,這麼做沒有錯。
“一、兩分的差距,可是會讓排名從全校第一掉到第十名之外,那時一瞬間的事。法官,換作是你,會拒絕嗎?”
确如這些大人所說:
“升學,可是一場濺血的戰争。”
所以,他們私欲膨脹,自認為自己可以無情踐踏其他孩子的未來。
也是他們一手将激烈的競争環境推向了更加瘋狂的地步。
本身就能輕易獲得社會優質資源的學生們,如果能通過這種手段考上大學,就等于頂替了本該屬于别的孩子的位置,奪走了他人改變命運的出路,乃至整個人生。
真正受害的,是那些沒做錯任何事情、刻苦學習的無辜學生。
“人不能為了讀聖經而去偷蠟燭。”
手段不幹淨,目的也會污穢不堪。
沈法官走在街上,街道上,林立的大廈外牆挂滿了各種補習班的招牌。
那一刻她意識到,這不是談談教育良心、改革教育制度就能解決的問題。
無論采用何種考試制度,都會出現投機行為和副作用。
“但至少,在試卷面前,要有人皆平等的常識!”
但如果連起碼的底線都守不住,那些無辜的普通人将面臨社會優勢群體的無限盤剝。
不管是法院還是國家,都不能允許這樣的事情蔓延。
誠然,人都會犯錯。
少年犯需要糾正、教化。
那麼大人呢?
大人犯了錯,又指望誰去教化呢??
更何況,有的大人,本身就是加害者。
03
少年犯徐有悧,曾因為盜竊及性交易,被法院判罰。
12歲時父母離異,她從小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爺爺罹患失智病,奶奶身體狀況不佳,全家都在依靠這個尚未成年的柔弱女孩。
而她之所以犯罪,正是因為脾氣暴躁的父親把這個孩子當成了出氣筒和搖錢樹。
女孩兒不僅長期遭受父親的家暴,還被父親逼迫援交。
心疼孫女的奶奶卻總是以“你爸爸是我兒子,你可以再忍讓一下你爸嗎?”,來哀求她放父親一馬。
可是,有悧躲過了父親的棍棒了嗎?
法官要幫她報警,幫她申請禁止令,禁止父親以任何方式接觸她,她可以離開家在收容所生活。
但女孩兒哭着說:
“我就是讨厭這樣!我一直都在忍讓他啊!但為什麼是我要離開?我是挨打的人啊!為什麼每次都是我要逃避?”
直到站上法庭的那一刻,女孩的父親還是一副大義凜然的态度:
“我隻是在教訓我的孩子,法院憑什麼管這麼多?”
“那是我身為她爸應有的權利”。
而這位恬不知恥的父親,曾經就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啊。
在這些孩子的眼裡,這就是某些大人的嘴臉。
他們永遠不會反思自己,又哪來的底氣和資格去教育孩子?
第一個分屍案中,作案少年白成友的母親,以工作繁忙為由缺席了兒子的審判。
匆匆趕到法庭後,她說的第一句話就是為兒子開脫:
“新聞報道也說他不會被判刑。我們成友還要在少年分類審查院待多久?”
甚至在審判終結後,跑來斥責法官怎麼不放了她那協助殺人的兒子。
“我的孩子又沒有殺人!”
她自知兒子離開的痛苦,但卻不去體會受害孩子母親的斷腸之哀和切膚之痛。
直到她在自家裡地闆上看到被害孩子已經幹涸的血迹,無論如何也無法抹去。
她才意識到,這血迹,就是她的兒子犯下的永遠無法洗刷的罪惡。
一句後知後覺的“我錯了”,于受害家庭而言,太過無力。
世上有太多的事可以修複,但傷害不行。
人生有太多的曾經可以悔過,但成長不可以。
04
《少年法庭》并不圉于以往罪案劇的套路,去刻意地反應某種現象,渲染罪惡的暗黑,或是描繪懸疑驚心的偵緝過程。
它可貴就可貴在,視角的全然中立性。
主創團隊站在法官的審判立場,審視被害者、少年犯、家長、司法及立法系統,乃至社會輿論對少年犯罪的态度。
案例有大有小,但無一不戳中這一命題最緻命的痛點:
比起控訴少年犯的無藥可救,追溯孩子們的犯罪行為背後,“誰”才關鍵。
這不是一個完全無解的問題。
《少年審判》用簡短的10集篇幅,以尖刻犀利的台詞和鏡頭語言,作出了自己的回答:
“少年犯罪并不是單純的犯錯,而是環境使然”。
大部分少年的不當行為,正源自家庭。
在沈恩錫法官無數次翻閱的案卷裡,充斥着離異、家暴、性侵、棄養、背叛、利用……這樣殘忍的字眼。
因為在家裡受到傷害,少年們便做出反常的犯罪行為。
盡管孩子們心裡很清楚不能做那些壞事,但他們卻明知故犯。
“他們希望自虐所帶來的痛苦,也能對家庭造成傷害;他們想引起注意,想傳達自己的痛苦,希望别人不要忽視自己。”
當鏡頭越過那些接受審判的孩子們,直擊坐在旁觀席的監護人時,
他們各個低着頭,躲避法官的凝視,目光閃爍。
這幅無比難堪羞愧的模樣,是因為犯了罪的孩子們,還是在自責教導無方呢?
'要走人應該走的正道’,這簡直像小學裡的道德說教——有人或許會嘲笑。但是,正因為大人并不遵守小學生也懂的起碼的道德,今天這個社會的價值觀才會如此混亂動搖,人性才會如此扭曲荒廢。(稻盛和夫《活法》)
這話同樣适用于少年犯問題。
誰該為此擔責?
劇裡,沈恩錫法官的回答振聾發聩:
“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這句話反過來就是,如果整個村落都滿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
對于被害人來說,加害人真的隻有那些孩子嗎?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人。”
反過來說,家庭和環境對少年們的影響重大,這毋庸置疑。
但在衆多的選項中選擇犯罪的,終究是少年本身。
環境惡劣不是犯罪的借口。
少年們無法獨自長大。
那麼,少年犯被處罰,他們的父母、監護人就難辭其咎!
“他隻是個孩子”,這句大人們最愛挂在嘴邊的話,于受害人而言,是最殘忍的。
為求刺激,僞造證件租車,霸淩、逼迫同齡孩子違章駕駛,最終釀成嚴重交通事故并逃逸的少年們,在法庭上高喊自己無辜。
但事實上,正是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一位母親尚未成年的兒子,成了植物人;讓一位即将臨盆的妻子,失去了丈夫。
幾名16歲男孩對一名16歲少女強行灌酒,并拖到工地輪奸。
被害少女頂着巨大的心理壓力,配合警方搜集證據,才将作案少年們逮捕歸案。
令人發指的是,這些少年的惡,竟遠不止于此。
其中兩名少年不僅性侵少女,還通過錄下視頻,威脅女孩配合援交詐騙,并将視頻肆意販賣,獲取暴利。
而早在五年前,當時隻有11歲的二人,就出于惡作劇心态,在高樓抛磚,導緻一名過路男童被砸死。
又是因為主審法官的不負責任,當時,他們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僅僅用了3分鐘的時間。
正是這3分鐘,讓他們嘗到了“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負責”的甜頭。
走出法庭時,兩個男孩,大搖大擺、有說有笑……
此後的幾年時間裡,他們又屢屢觸犯法律,甚至成為犯罪集團頭目,犯下了駭人聽聞的重罪。
而那個被性侵的女孩兒,隻能憤恨又絕望地哀求:
“請讓我的人生重新回到過去的樣子。”
少年犯案件,處罰的對象明明是少年,有時候,那把十字架卻要背負在被害者和他們的家庭身上。
藐視法律,不知悔改,某些少年,以未成年人之名收獲“特權”之後,法律,就成了他們肆意玩弄的工具。
因此能夠輕易踩在受害人的性命或尊嚴之上,逃避制裁。
這便是目前大多數少年犯罪的現狀。
就像《少年法庭》裡那些頻繁作案的少年犯,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
“法律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嘛!”
“法律真是簡單呢!”
如果就連法律都不能告訴他們“做錯事就必須付出代價”,教導他們如何悔過自新、重回人生正軌,
那麼,審判一結束,便會衍生輕蔑之心,進而繼續知法犯法,為非作歹,制造更多更慘痛的後果。
這也是我國的刑事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所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因:
“對确因年幼無知或者一時失足犯罪的,要盡量教育挽救;但對主觀惡性深、手段殘忍、屢教不改的,必須依法懲處。”
懲處也是一種特殊的教育。
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農根在解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再度重申這一原則:
教育很重要。教育不是讓人性“變好”,而是約束人性中的負面欲望、揚善棄惡。法律也很重要。法律不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是最低的道德底線。(白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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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