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律師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的範圍:
一、擔任公司、企事業單位、中外經濟組織、國家機關常年法律顧問
1、提供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
2、審查法律文書;
3、草拟、修改經濟合同、勞動合同和内部規章制度;
4、幫助建立合同管理内部機制;
5、就經營管理決策事項進行可行性法律分析,出具可行性報告;
6、針對商标權、專利權、著作權、植物新品種權、商業秘密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出法律建議,協助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
7、以律師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8、舉辦法律講座和法律培訓
9、根據财務資料,分析債權,代理追償債務,處理不良資産;
10、參與重大經濟項目談判,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11、适時宣講國家和地方新頒布的法律法規;
12、幫助企業設立法律機構,指導其日常工作;
13、進行相關合作夥伴、客戶的信用調查;
14、幫助客戶建立和完善規範運作機制
15、擔任談判代表
16、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二、擔任公司、企事業單位專項法律顧問
1、擔任企業、事業單位股份制改組專項法律顧問,出具改制法律意見書;
2、擔任公司并購、重組、資産置換、股權質押、股份轉讓等專項法律顧問,出具相關法律意見書;
3、擔任企業、事業單位産權界定、産權交易專項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代理公司、企事業單位其它法律事務
1、為公司 (企業)設立注冊、變更、終止登記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2、為公司增資減資、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銷等提供法律服務;
3、代理公司(企業)辦理工商、稅務、技術監督、海關、房屋土地、商标、專利、著作權等登記、注冊、轉讓和報批手續;
4、代理公司(企業)辦理信貸、抵押貸款、商業貸款、專案融資、融資租賃及其它籌資事宜的法律事務;
5、代理公司(企業)辦理房地産開發、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樓宇買賣、樓宇按揭、租賃抵押、産權登記過戶等房地産法律業務;
6、代理公司(企業)辦理進出口貿易、保險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資、國際運輸、技術轉讓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務;
四、證券法律事務
1、為上市公司股份制改組,股票、債券、基金的發行、轉讓、股權質押和期貨交易等證券業務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2、為非上市公司股份制改組、股票挂牌進入股份轉讓系統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出具法律意見書;
3、為證券公司證券法律事務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4、為非上市公司股份制改組、股票挂牌進入甘肅股權交易中心、企業私募債募集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出具法律意見書。
五、金融投資
1、擔任公司投融資專項法律顧問,出具:①可行性研究報告 ②盡職調查報告 ③資信調查報告④法律環境調查報告等;
2、擔任信托投資公司集合資金信托業務專項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書;
3、擔任銀行發行理财産品的專項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書;
4、起草、審查銀團貸款、項目貸款、抵押、信托融資租賃等金融業務的相關文件或參與談判。
六、知識産權
1、接受委托,代辦專利申請、植物新品種申請、商标注冊、軟件與著作權登記;
2、代理專利權、植物新品種權、商标權、著作權轉讓及許可;
3、提供有關知識産權方面的法律咨詢、顧問和調查。
七、招标、投标
接受委托,為①政府采購 ②建設工程③技術交易 ④利用國際金融組織⑤外國政府貸款 ⑥國際招标投标等各項招投标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八、建設工程
1、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礎建設等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法律服務,出具①立項報告②可行性研究報告
2、提供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标法律服務,出具招投标标書;
3、代理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施工、驗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九、房地産
1、為房地産開發、建設、工程承(發)包提供法律服務
2、為商品房預售、銷售、按揭提供法律服務
3、為房地産物業管理等提供法律服務。
十、投資
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托,提供實現其投資項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務
十一、涉外業務
為①外商(含港、澳、台)投資 ②國際貿易 ③涉外合同 ④涉外融資 ⑤涉外知識産權 ⑥涉外民事法律事務等提供涉外法律服務。
十二、保險
1、為當事人提供各類保險業務的咨詢
2、為當事人代辦各類保險業務
3、代理保險索賠、保險理賠、保險追償等事宜。
十三、消費者權益
接受委托,為消費者權益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十四、私人律師
接受公民個人聘請,為其本人或近親屬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十五、律師見證
1、各類合同行為見證;
2、企業章程、董事會決議、股份轉讓協議等法律文書的見證;
3、婚姻、繼承、财産贈與、轉讓、侵害等民事行為見證;
①分居協議見證 ②婚前、婚内财産協議見證 ③遺囑繼承見證 ④指定遺贈見證⑤财産贈與見證 ⑥财産轉讓見證 ⑦各種民事侵害行為見證
4、招标、投标、開标、拍賣等其他法律行為的見證;
5、文件原本同副本、譯本、影印件是否相符的見證;
6、各種代理、委托關系的見證;
7、證據保全見證;
8、當事人委托辦理的其他見證事務。
十六、代理公證
十七、法律咨詢、調查、代書
1、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
2、接受當事人委托,對合作夥伴或客戶進行主體資格、工商登記、法律地位、背景、經營管理現狀、資産狀況等資信調查,出具調查報告;
3、代書各類法律文書。
十八、簽發律師函
就相關法律事務對外簽發律師函。
十九、法律、法規、規章不禁止的其它非訴訟法律業務。
來源:法務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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