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金曲獎頒獎典禮,陳珊妮的獲獎感言燃爆全場:
我一直很尊敬“一生堅持做好一件事”的匠人精神, 把一件事做到極緻,做到無可替代。
直到有一天突然發現,這實在太不适合用來诠釋制作人的工作了。
要日複一日在通勤時間聽完本周最新發行,儲備與編曲溝通的能力。
要決定用直立式或平台銅琴,要為複古定調單線圈拾音器;
要讓不同風格不同時代的樂手,碰撞出新的可能;
要為已經走紅卻仍在檬懂中工作的藝人指引一道方向;
要在歌手錄音期間放不下電玩的時候,提醒别浪費别人的青春;
要在别人不相信他們可以創作的時刻,施予一些魔力;
要确定U47fet,251和C12,哪支麥克風才能凸顯優勢;
要在歌手唱到沙啞前,直指呼吸與發聲的間題核心;
要面對配唱前一刻才收到的歌詞,即時做出解析;
要決定混音時歌手要待在你耳邊呢喃,還是和樂手站在表演;
要适時切換時間管理大師模式,為才華洋湓的獨立音樂人省下預算;
要在所有人躊躇猶豫時做出決定,告訴他們:“你可以的。”;
當制作人學會做好所有事情,才終于發現知識的來源是經驗;
發現人很容估自己的能力,低估事情的複雜性;
發現容忍錯與創新的機率成正比;
發現不能過度迷信手華與風格,要在流俗套裝與離群孤高間小心拿捏;
發現原來,“學會做好一切不喜歡的事情”,才能讓你更喜歡自己正在做的每一件事。
就是制作人的工作,在音樂和音響間整合一切瑣碎與創意,用另一種匠人精神做到極緻,做到無可替代。
這段話向局外人诠釋了“要做出一件作品實際上有多麼不容易”,即,為了做成一件自己熱愛的事,需要忍受着做多少不喜歡的事。
其中有句話深深戳中了我:“學會做好一切不喜歡的事情,才能讓你更喜歡自己正在做的每一件事”。
陳珊妮诶,金牌制作,看起來對規則不屑一顧的人,竟然也會說出“學會做好不喜歡的事”。
聽完之後,我特别激動又特别困惑。
激動是因為自己也處于“為了做熱愛的事在忍受着各種不喜歡”的狀态,這段話真的安慰到了我;
困惑是人這輩子除了做喜歡的事外,是“必須”要去做一些不喜歡的事情嗎?
我記得毛姆在《月亮與六便士》裡說過,人每天都應該做一兩件自己不喜歡做的事情。
所以這才是工作的真谛?我想找一個确定的答案。
所謂“喜歡的事”, 标準是什麼?第一,所謂的喜歡做的事,究竟是什麼樣的,有沒有一個固定衡量标準?
已知,“僅停留在感興趣”的喜歡和“真正動手去做”的喜歡不是一回事。
即使動手去做,“做了就不喜歡了”和“做了還是喜歡”也不是一回事。
說喜歡是很容易的。僅僅情感上的喜歡、沒考慮具體困難,頂多算葉公好龍。我高中時看了一部電影《玻璃之城》,逢人就愛說好喜歡情侶一起駕駛飛機的感覺,但從來沒動過去學的念頭。
還有些喜歡,上手之後發現光靠熱情抵禦不了與此同時帶來的困難,就此放棄,也談不上真喜歡。
我很喜歡的日本作曲家龍一,3歲學鋼琴,小學畢業學作曲,熱愛且沉浸在創作音樂裡一生。
但他也迷失過。
年少時對音樂的喜愛沒那麼堅定,上初中後又被更能耍酷的籃球瘋狂吸引,覺得彈鋼琴苦逼多了。
因為打籃球容易受傷,影響練琴,他直接停掉了所有的鋼琴課和作曲課,專心打球。
也正因為這半年迷失,才堅定了被迷失強化過的“熱愛”。
停掉半年鋼琴作曲課之後,他才逐漸意識到鋼琴已經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像魚離不開水了。雖然練習和打磨的過程令人煩躁難耐,但熱愛已經刻進骨子裡。
那之後,他是真正意義上開始确定自己的生命離不開鋼琴。
所以什麼是真正的喜歡?真正的喜歡是從喜歡到不喜歡,再到重新喜歡,然後持續喜歡的過程。
也就是說,追求所愛的過程,一定是曲折迂回的,根本不是想象中的“找到使命感就開始一路乘風破浪”。
真實世界裡,跨越過無數個想放棄的瞬間,還能堅持做到底,那才是找到了真正的熱愛。
所以為什麼要做不喜歡做的事情?
第一個原因可能是:
即便已經找到了自己的熱愛,過程中也難免有些階段讓你産生厭惡想放棄的感覺,讓這些事變得很下頭。
你得再堅持一下,穿越這個階段,才能最終看清是不是真的喜歡。
缺乏忍耐的喜歡,大概一輩子都到達不了熱愛的階段。
喜歡做的事情裡, 不反感的也隻有很小一部分第二,根據我自己的體驗,自認為喜歡做的事裡,隻有很小一部分是真正喜歡做的,其他大部分事務都是為了促成某個結果而不得不做的事。
剩下的大部分往往都是讓人痛苦且讨厭的磨人工作。
比如我喜歡寫作,但随着時間推移,我覺得其中我真正喜歡的部分是“ 探索、搜集素材 ”和“ 表達觀點 ”過程。
前者讓我可以自由自在到處探索,而後者讓我能表達自我。
但是寫作并不是搜集素材+成文就完事了。
搜集完了,還得整理、篩選、歸納,把零亂的素材歸放到一個具體的主題中,讓各種無序的信息呈現出秩序,像把洗好的衣服按照季節和顔色歸類疊好放進衣櫃。
表達觀點就更不簡單。
有時候你想表達的隻是一種主觀感受,抽象卻難以描述,但一個作者,如何叙述才能讓盡可能多讀者聽懂才是更重要的 。
所以要寫出一篇文章,通常需要先把自己想說的整理出來,再用别人能理解的方式重新叙述一遍。
而這個過程是痛苦的,有時甚至需要不斷精神分裂,跳脫自己的思維模式,站在他人立場去揣摩“ 我到底講清楚了嗎 ?”
然而整理、歸納、翻譯這些環節确實無法省略,缺少會導緻作品無法完美呈現,永遠處于流産或自嗨狀态,産生不了傳播價值 。
又比如最近裝修新房。
裝修開始前,我信誓旦旦宣稱自己熱喜歡研究家居,想象中裝修就是呈現自己的品味和生活态度,隻要挑選自己喜愛的風格和色調,淘到有品質的家具,把它們搬進房間就行了。
但真實情況是,這一部分隻占裝修流程的1/5,其餘4/5都在研究該用什麼品牌什麼規格的電線?水電走地還是走天?南方城市要不要鋪地暖?地暖應用什麼材質的管材?
牆漆究竟要刷到哪種平整度,才能不被頭頂射燈的白光凸顯出斑駁和瑕疵?
件件都磨人。
就像策劃一場展覽,觀衆隻看到令人拍手叫好的最終形态。
卻忘記策展人在展覽開幕前的3-4個月每天加班到淩晨,與作者、畫廊溝通作品的運輸與保存問題。
與施工方反複糾結展廳的燈光顔色和角度。與作者反複确認展品的描述文字,頭發都快掉光。
況且不論是寫作、裝修還是策展都屬于創造性工作,相對而言還蠻有趣。
但即便是這種工作,有趣也隻是呈現出來的一部分,其中還需要完成大量超級磨人耐性鋪墊。
所以為什麼要做些自己不喜歡的事呢 ?
我想第二個原因就是, 這是為做那件自己熱愛的事不得不付出的代價 。
如何面對這些 不喜歡又不得不做的事?最後我想談談陳珊妮這段話給一些啟示。
首先,我認為并不是所有不喜歡做的事都是值得做的 。
前文提到的這些為了熱愛的事所忍受的不喜歡, 他們有一個共性:是為更宏大的那個熱愛的目标在服務 。
雖然雞毛蒜皮的具體事務令人讨厭,但因為是朝着一個共同願景在努力,這樣的不喜歡是值得忍受的。
反之那些與目标無關、還令人讨厭的事,還是能省則省吧,畢竟本來就需要忍受的本來也不少了。
其次是關于如何緩解對具體工作的煩躁感問題。
為自己的事業奔波,好的壞的照單全收起來沒有那麼難 。
但現實裡我們絕大多數人在擇業問題上遠沒有那麼幸運,并不是都能夠絕對獨立去運營一個項目,從頭經手到尾。
我們普通人更多的是像一顆螺絲釘,是一份熱愛、一個任務或作品的其中一個小小環節而已 。
而機構越大,分到個體手中的工作就越細微,越令人愛不起來。
比如你或許隻是一家十八線城市的電影放映員,又或是影視劇中一閃而過的群演,是一家生物制藥公司的打字員、藥品投放環節的接線員,或是集團綜合部門财務支出的報賬人員。
對個人而言,自己日複一日所承擔的這種具體瑣碎的像“ 工具人 ”一般的工作,着實是讓人不甘心或痛苦的,根本不可能發自内心喜歡。
要解決這個問題,我的辦法是, 首先評估這個任務在更高層面上能不能算作有價值 。
畢竟,一個項目中,一定有很多繁瑣的工作需要人去完成,整個項目才能運轉。
不是你做,就是他做,沒人做就成不了,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這種安慰力度畢竟太有限,因為我們都會問同樣一個問題:那為什麼非得要我來做呢?
所以更好的辦法,還是讓自己有這個能力去主動靠近和争取這個大目标中你最感興趣的那部分工作,或者,自己給自己打工。
能争取,痛苦會減輕;
争取不到,就先蟄伏吧,去每個環節都體驗和學習一下。
這樣看下來,所有熱愛大概的确都是從堅持不喜歡做的事情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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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