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133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财産”,并可以制定遺囑執行人。
遺囑雖不同于合意産生的合同,但同屬于意思表示類行為,因此仍與合同有相通之處。
本文囊括遺囑17項起草審查要點,涉及辨析使用一般遺囑與遺囑信托,辨析使用遺囑、生前贈與與夫妻财産約定、考慮通過遺囑保障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供您參考。
中國合同分類法索引:常見法律關系>婚姻家庭/繼承>繼承類>遺囑、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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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合同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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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辨析使用一般遺囑與遺囑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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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1.遺囑信托可通過專業财産管理人作出财産規劃,盡可能避免遺産流失。 2.采用遺贈方式的,遺産不能及于胎兒;采用一般遺囑方式的,遺産不能及于胎兒的後代;選擇遺囑信托方式的,即使設定信托時受益人連胎兒都不是,也不會影響信托的成立。 3.遺囑信托可以将信托财産所産生收益由不同人享有,實現多個受益人連續受益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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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辨析使用遺囑與遺贈扶養協議、生前贈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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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在同時有遺贈扶養協議和遺囑時,遺贈扶養協議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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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辨析使用遺囑、生前贈與與夫妻财産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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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夫妻财産約定中約定某财産為個人财産,未配合遺囑或贈與的,無法排除配偶的繼承權。 |
宏觀-合同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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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注意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訂立遺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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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民法典》第1143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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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夫妻共同訂立遺囑時,建議雙方分别手書并簽名或者安排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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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如果采取夫妻共同訂立遺囑的方式,還是采取“雙方分别手書一份并簽名”或者安排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更為穩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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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考慮通過遺囑保障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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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非婚生子女包括:未婚同居所生子女、代孕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權利一般較難保障,通過立遺囑的方式确定繼承人的範圍,有利于保障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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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注意遺囑中的特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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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根據《民法典》第1141條,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産份額。 |
宏觀-合同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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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注意宅基地使用權不能被單獨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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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依據2020年9月9日,自然資源部與宅基地相關的最新答複: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産登記。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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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注意宅基地不可遺贈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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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根據部分地區高級人民法院的規定,遺贈人生前将宅基地上房屋遺贈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受遺贈人在遺贈人死後主張因遺贈取得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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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涉及公房繼承的,考慮變更房屋承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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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公房依其性質,一般不能繼承。但當事人可以申請繼承(變更)房屋的承租權,即向公房所有權所在的行政機關或單位申請辦理公房承租人變更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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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遺囑分配财産為共有财産的,應先做析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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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應及時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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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1.居住權可通過訂立居住權合同或遺囑方式設立。 2.根據《民法典》第368條的規定,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因此對居住權人來說,需要在立遺囑人去世之後及時要求辦理登記。 3.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相關條款:5358 遺囑設立居住權 相關知識點:居住權合同的“三觀分析” 相關模闆:16775 居住權設立合同 |
中觀-合同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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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選擇使用有效的遺囑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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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1.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方式不需要見證人,但需要遺囑人親自書寫遺囑内容并在自己書寫的遺囑上寫明書寫遺囑的時間,同時,還需要遺囑人的親筆簽名。 2.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遺囑。這是《民法典》新增的遺囑形式。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4.公證遺囑。公證遺囑以往具有最高效力,但《民法典》不再堅持公證遺囑效力優先的原則,修改為以最後所立遺囑效力優先。 5.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
微觀-合同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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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遺囑一般内容 | ||
風險描述 |
遺囑大緻一般包括以下内容:遺囑聲明與說明、财産及其繼承安排、補充說明、遺囑執行、立遺囑人簽名、見證人确認及簽名。 相關模闆:8818 代書遺囑(通用詳細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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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遺囑還考慮設定特别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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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1)設立居住權;(2)父母可以在遺囑中為子女指定監護人;(3)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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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注意明确所分财産是否是個人财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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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例如,夫妻婚後繼承或者受贈的房産,如立遺囑人未說明且夫妻雙方未作特别約定,則将作為夫妻共同财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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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 |
注意遺囑中可以附有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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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描述 |
根據《民法典》第1144條規定:“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義務部分遺産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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