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标公告是否在法定的招投标網站公開發布
(一)有關規定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0号)規定:第八條 依法必須招标項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應當在“中國招标投标公共服務平台”或者項目所在地省級電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務平台(以下統一簡稱“發布媒介”)發布。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 (财政部19号令)規定:第七條以下政府采購信息應當在指定媒介進行公告
1、省級及省級以上人大、政府或财政部門制定頒布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
2、資格預審信息,包括财政部門預審或批準準入政府采購市場的業務代理機構名錄和供應商名錄;
3、政府采購目錄;
4、公開招标信息;
5、中标信息;
6、違規通報;
7、投訴處理信息;
8、上述信息的變更;
9、按規定應公告的其他信息。
(二)核查方法
在工程項目和政府采購招标資料中,檢查是否附有招标采購公告及相關公示在當地公共資源交易網站、建設工程招投标網站發布的截圖,政府采購項目還應該有在省政府采購網進行發布的截圖。
六、違反法定時間的問題。如從出售标書到開标要夠20天,資格預審(出售标書)不少于5天
《招标投标法》及其實施條例、《政府采購法》及其釋義等法律法規中,對招标采購流程中各環節的時間都做了詳細規定,(已整理附後)。核查時通過查閱招投标資料即可發現問題。
七、開評标場所不合規的問題
招标投标法中規定,下列項目必須進入有形建築市場進項招标:使用國家投資或國家融資、國際貸款或援助資金的項目、大型基礎設施、市政設施工程、公共事業設施工程或公共安全工程。
使用非國有資金的工程項目,招标人可以自行組織招标,但其招标資料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開評标過程必須有完整的錄音錄像記錄。
八、評标報告不合理的問題
(一)評審委員會組成情況
工程項目的評标委員會的組成應為5人以上單數,招标人可以委派人員參加評審委員會,要求:招标人委派評委的數量不得超過評審委員會人數的三分之ー;委派的評委應當具備評标專家響應的或類似的條件(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招标人應出具委托函說明委派專家評委的姓名、學曆、職稱等情況。
案例1、某項目,評标委員會簽到表中,招标人委派的評委,其職稱為助理工程師,且資料中未見委托函及被委派評委的職稱證明。
案例2、某易地扶貧搬遷工程,招标文件規定評标委員會構成人數為5人;招投标管理局出具的招标文件備案表中評标委員會由7人組成;而評标記錄中實際簽到及評審簽字的專家共計有9人。可見其招投标管理極不嚴肅,十分混亂。
(二)打分情況
在建設工程和政府采購招标的評審方法中,常見的是綜合評分法(公開招标、邀請招标、競争性磋商等形式采用),分值為百分制,由價格分、商務分和技術分三部分組成。商務分和技術分中,一般會設置有客觀分和主觀分。
1、報價分根據各投标人的投标報價,按招标文件規定的公式套算,招标代理機構應當對計算結果進行核實、确認。
2、客觀分是指在評分标準中明确規定得分條件,評委根據投标人标書的應答或磋商結果打分,例如:商務分——具有ISO9000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得1分,沒有不得分。技術分——技術方案中有工期進度橫道圖的得2分,沒有則不得分。評審委員會的各成員對此類打分項的結果應該完全一緻。招标代理機構應在評标結束前進行核查,如果出現不一緻的,應提醒(隻能提醒)評審委員會進行複核;對于打分一緻的,代理機構也應該進行檢查,以免評委出現共同的錯項、漏項。
3、主觀分是由評審專家根據評分标準酌情打分,例如:商務标——根據投标企業的實力、行業地位酌情打分(1-3分);技術标——根據投标人技術方案的優劣酌情打分(1-5分)等。此類打分項評委的自由裁量權較大,在核查時對最低分或滿分應重點關注。
案例:某項目評分記錄表中,評委的客觀分值不一緻,而且其中某評委給出的分項分值高出該項的最高分值。但代理機構、招标人以及交易中心均未進行審核,按照錯誤的打分記錄進行彙總,涉嫌虛假招标。
(三)評标辦法
目前建設工程和政府采購采用的評标辦法有經評審的最低投标價法、兩階段評标法、綜合評标法等,各有利弊,不少投标人會利用漏洞采取收購投标權,圍标串标、故意廢标等手段達到中标目的。
在核查中應關注商務标和技術标的評分标準,特别是客觀分的設置是否公平,是否存在“一枝獨秀”得高分的情況。另外還要看投标價格是否失常,一般來說,工程或采購項目的技術要求越複雜,各投标人之間的報價差異應該越大。必要時請專業人員詳看工程量清單。
九、圍标串标問題
圍标串标嚴重影響招标采購市場健康發展,也是長期困擾監管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的問題。分析項目是否存在圍标串标,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表象分析
1、施工項目經理和“五大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預算員)是否為投标文件中的項目團隊,以判斷是否借資質中标。
2、保證金的支付來源與退還去向。
3、全部或大多數投标人的投标價格是否與招标控制價過于接近(經評審的最低投标價法)。
4、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是否存在相同的錯誤。
5、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是否存在非标準内容而描述相同的情況。
案例:某設備采購招标項目, 3個投标供應商中,有兩家的投标文件都在報價一覽表的框線中出現了同樣的、不正常的加粗線條,經評審委員會發現并指出,該行現場監标人員當即終止評标,上報領導做廢标處理。
(二)技術手段分析
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對電子投标文件中的計算機特征碼進行比對分析,可以發現圍标串标情況。
案例:某工程招标完成後,監察局接到舉報:部分投标單位涉嫌圍标串标。經檢查各單位的電子标書,其中有7家投标單位分為三組,每組的2至3個投标人使用的是同一套預算軟件(軟件序列碼相同),确認為圍标串标。
(三)大數據分析
運用大數據手段對投标人的投标行為、投标水平進行縱向和橫向的比對分析,如投标人的成本控制能力及報價水平是否異常,投标人之間參加投标的關聯度、投标人與招标人之間的關聯度分析等
十、提前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核查工程(采購)合同以及相關的變更資料、驗收資料,是否因提前完工支付工程款。
十一、審計定性的問題
圍繞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審計建議,重點看三點:
一看存在的問題定性,如存在招标方式違規或轉包、非法分包、套取工程款等違反招投标法問題,就要倒查領導責任。
核查方法:工程建設項目或政府采購項目的中标人、合同簽署人、工程(采購)款的收款人是否為同一人(單位)。如不相同,且沒有變更合同、終止合同等合法手續,即有違法轉包、分包情況存在
二看工程價款審核結果。如項目中标價與評估價出入明顯、送審價與目标價懸殊較大、審減額比例較高,就可能存在低價中标高價結算、借工程變更權錢交易等問題。
案例:某工程項目,合同造價304.52萬元,變更增加242.7770萬元,結算總價為547.2970萬元,比原中标價高出80%。屬于低價中标,高價結算。
該項目完工後,發生自然人原告起訴業主單位拖欠工程款的案件,其原因是工程的承包單位“因故将其對被告享有的上述工程欠款債權(含利息、違約金等)轉讓給原告并通知被告。”而在該項目的工程資料中未說明上述債權轉讓的原因,也未見工程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合同。因此,原承包單位違法轉包、分包該項目的可能性很大。
三看審計決定和審計建議涉及的責任人員,如整改沒有到位可以深查背後的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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