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是司法系統裡最神秘、最中立的一個系統,負責檢察、監督、避免刑事案件抓錯人和判錯人、避免判錯民事案件,是法律監督機關。很多人覺得公安最厲害,還有覺得法院最厲害,其實最厲害的是檢察院。
檢察院,好多人别說見過了,連門都不知道在哪,見過了也沒注意。檢察院的一般位置不會太市中心,分為省檢察院、地市檢察院、區或縣或市檢察院。如果一個人不犯罪或被犯罪,幾乎是一輩子不會和檢察院打交道。
但如果一個人有犯罪嫌疑,那檢察院就是決定他有罪還是沒罪的最重要的參考意見,作用相當大,因為檢察院會把偵查的材料審核後,作出是否起訴到法院的決定,承上啟下。如起訴到法院,超大概率是要被定罪判刑了。如不起訴到法院,事情到此結束。
檢察院最重要的3個部門:
1、偵查監督部門
決定是否逮捕(即抓人);對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時間長度進行監督;監督公安該立案但不立案、不該立案而立案的行為、公安的偵查。
2、公訴部門
對公安機關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要不要起訴到法院進行審判;起訴到法庭的,出席法庭,檢察院為公訴人;對刑事裁判提出抗訴
3、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對民事和行政案件進行法律監督,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提出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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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人,一輩子六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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