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斷供真能扔房給銀行就白了嗎
原作:龔蕾
今天早上,新華網一篇文章關于炒房斷供。浙江杭州、溫州、江蘇無錫、福建甯德、江蘇新沂、廣州等地都已出現棄房斷供的案件。調查顯示,出現棄房斷供的多為投資者,原因大多也是由于無力還款。
這些年,随着房價持續上漲,有些投資客紛紛加入了炒房大軍,購房付款方式之一是按揭貸款,就是付了首付之後,剩下欠銀行貸款加利息在比如十年期内每月償還,那麼,每月就要按時還銀行按揭。
一般來說,很多購房者買房都采取按揭還款方式,舉幾個真實例子。筆者所在這座城市,有的人把早些年買的房子出租或挂到中介房屋待售,同時在付了第一套新房子首付約30%後,每月用工資一部分來償還月供。等第一套舊房子賣出去後,選擇更大一些第三套新房付款首付并按揭還款,同時私下轉讓第二套還未還清月供的房子,如此方式,每次購買新房一定會比前一套面積更大地點更好。
還有就是有的同學是從農村考大學進了城,然後在偏遠一些縣城買房子,同時勸父母賣掉老家的地,縣城按揭購買一套房子,然後,等攢夠了第二套房子首付錢,就在市區購買更大一些房子,同時出售第一套縣城房子。所住房子就從縣城搬到了市區,然後如此方式繼續。
為什麼出現炒房斷供現象呢?
看到文章說,今年五月份以來,房價開始由漲轉跌,并進入持續下行通道,房價持續下跌,個别炒房者開始失去信心,當購房者發現手中房子市值抵不上所欠銀行債務時,斷供就成了無奈之選。
第一,有些炒房者可能是因負債額度過高,無法繼續承受。
第二,可能遭遇了一些變故,從而導緻無力按時還款。
第三,或者是炒房者在市場高位時進入市場,目前總價低于貸款本息,繼續還貸甚至高于房屋市場上售價,炒房者主動放棄了繼續還款。
第四,一些炒房者在未還清按揭未取得房産證時,私下高價轉讓房子,無接盤者。如果繼續還款,沉重債務可能會拖累生活,所以選擇主動放棄。
炒房斷供真能一扔白了?
不繼續給銀行還款了,那麼,把房子直接扔給銀行就白了呢?
第一,根據律師介紹,購房人在和銀行簽訂貸款合同的同時,就必須執行合同中約定的相關責任。即使斷供棄房,也不代表相關法律責任可以終止履行,隻要和銀行建立借貸關系後,在貸款尚未償還清之前,即使棄房也有必須執行合同的義務。
第二,除了有履行合同的義務,還有必須承擔的違約責任。據有關報道,大多數炒房者購買房産一般不是一套剛需人群,購買市區交通位置都比較好的豪宅,最小面積150平米,最大300多平米,買房就是為了賺取房價差。而出現斷供者會給銀行金融風險。
第三,每筆貸款都有銀行個貸經理負責,出現斷供後,個貸經理進行三次電話催交,如果仍然不繳款,這筆貸款進入風險評估,之後可能會進入司法流程,對房産拍賣。
第四,即便炒房者斷供了,把房子扔給銀行,但依然要繼續還清欠銀行的款額。購房人在與銀行簽訂《購房貸款合同》中通常規定連續6個月不還貸款将視為違約,合同自動解除。還要承擔相應違約金。拍賣所得劃撥銀行本金和違約金。
炒房者方面,并不是斷供把房子扔給銀行就一了百了,仍然要繼續還清所欠銀行貸款,如果出現違約,還要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銀行方面,為了降低更多違約合同出現,可能會提高信貸審批條件,把更多資金導向剛需購房者,而非投機者。
(以上僅代表筆者閱讀與個人一點兒不全不足想法,歡迎交流。)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