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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探讨】“以罰代管”下的安全管理

檢查越來越多,問題解決多少?

安全管理人員,你們企業或者你到現場檢查有沒有這種現象:每當上級監管部門來檢查,總是感到緊張和慌亂,趕緊在微信群裡通風報信,做好各類迎檢準備工作。有的單位怕查出問題,甚至要求班組人員暫停手裡的活計,等檢查結束再繼續幹活,因為我們自己也知道很多地方經不起檢查,隻要檢查總是能找出問題。檢查人員也抱着必須找出問題才肯收兵。當他們查不出問題時,就會擔心上級領導或者被檢查單位認為自己的水平低,找不到隐患,查不出問題。有時候甚至出現“雞蛋挑骨頭”找毛病現象。


罰款越來越多,服務越來越少 還有一種現象:安全生産罰款越來越多,一是罰款次數變多,另一個金額變多,各級單位的安全生産壓力越來越大,不是管理責任越來越大,而是擔心受到處罰的壓力越來越大。縱觀政府到監管單位,從行業到企業,各級單位的管理職責變的越來越少,安全生産服務意識越來越弱化,基本上全靠罰款解決安全生産問題,很少從機制建設上、服務職能上、體系完善上解決問題,反而是安全處罰在層層加碼,監管單位變成罰款單位,隻“罰”不見“管”。 至于那某些協會,隻會評獎,其他作用,吾未見也!
罰款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新修訂的《安全生産法》大幅度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其目的對違法行為真正起到強大的震懾作用,讓生産經營單位不敢違法、不能違法。但是隻靠罰款并不能從根本上消除隐患、解決問題。安全工作強調的是制度、體系建設,重在日常管理。查問題、開罰單隻是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更不是全部。真正最有效保障安全的是一線員工,一線員工的安全素質---意識、知識、技能、經驗、紀律。罰款解決不了這些!如果把查出多少問題、完成多少罰款當目的,用一紙罰單代替艱苦細緻的管理工作,甚至作為衡量工作好壞的标準完全是對安全管理工作内容的曲解。 以建築行業為例,市場競争日趨激烈,利潤越來越低,部分省市甚至以低價中标為主,很多項目都是進場就虧損,成本都不夠,更不要說利潤,因此造成很難按照合同要求配備的人員、設備及防護用品,安全生産費投入很難滿足要求。 而實際上,各級監管單位對此問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仍一味要求嚴苛,矛盾得不到解決,不出事故隻能靠運氣。 這種隐患,罰的再多,也解決不了,仍需從行業機制上解決,這隻是一個簡單的例子! 安全生産是一個系統,涉及方方面面,隻靠罰款,是解決不了的,各行業必須認真研究,從體制、機制方面改善安全生産大環境,不能把責任全部都推給企業,企業也無法承擔那麼大的風險。 不否認嚴厲的處罰确實起到了一定作用,違法處罰是必須的。隻是希望各級各單位能夠多從管理職能方面考慮一下,也希望我們的安監人員,特别是有實權的監管單位,能夠靜下心來, 多一份理智,少一份浮躁,多一份理性,少一份沖動,能從抓安全基礎工作,抓機制建設,抓安全意識提高、抓安全體系的落實等方面多下些功夫 ,而不該是簡單的以罰代管。更不能一罰了之,罰而不管,使安全變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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