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很多地方民風彪悍,械鬥之風盛行。
其中江西地區的宗族械鬥在全國絕對是能排的上号的。
在民國時期,小說家李定夷曾在《民國趣史》中單獨寫一篇專述此事,戲稱其為“江西之斯巴達”。
能被稱為“斯巴達”,可見其尚武彪悍的民風。
李定夷寫道:
“江西械鬥之風,以贛南之贛州、南安甯都及贛北之饒州、南康各屬為最盛……故其尚勇之風,亦頗不減于當日之斯巴達。”
至于械鬥的原因,往往都是小事之争,但在官府的不作為下,械鬥雙方索性直接繞開官府,選擇開打了事。
“凡械鬥之原因,初不過鼠牙雀角之争,無如官多漠視,民隐壅蔽。訴訟一起,往往斷結無期,而人民恒性,以為與其屈抑難堪,不若尋毆為快。”
這裡也可見官府的黑暗,百姓發生糾紛若是選擇打官司往往遙遙無期,還免不了被官員敲詐勒索,索性糾紛雙方選擇開幹。
這個開幹械鬥,可不是一般的打架鬥毆,打起來就是一場小型戰争,死傷無數。
“釁端既開,則死者流血被野,擄者慘毒備極。每一次之鬥死傷恒數十百人,而仇雠相尋尚未有艾其結仇最深。”
李定夷列舉了贛北樂平的王葉兩大家族的械鬥為了,來證明江西人械鬥不愧“江西斯巴達”的稱号。
斯巴達
王葉兩姓的械鬥,由來已久,“其仇已不止九世,幾如不共戴天,禍機永伏,一觸即發,往往不數年即有一次大血戰。”
這是祖上就結下了的仇,不共戴天。
隻要械鬥,就是全族全村出動,即便是遠在外地他鄉的王葉兩姓族人都會趕回來參加械鬥。
“鬥局既成,雖僑居他邑之人,亦皆黑夜馳歸赴戰。”
人人參戰,算得上同仇敵忾了。
為何如此呢?
因為他們都想着要複仇,他們父祖輩、兄弟輩都有人死于某次械鬥,他們豈能放棄報仇的機會?
帶着複仇目的械鬥自然也就慘烈無比,一次死傷幾十或百人也就正常不過了。
械鬥
王葉兩家作為贛北械鬥的典型,也是江西彪悍民風的典型。他們兩家習俗中注重勇武,從小就學習拳術,鍛煉年輕人。
男子是勞動力,更有“荷戈之義務”,某家生子,族人最好的祝福語就是“恭喜你家添了一把刀”。
等到男子年滿十五歲,能挑起荷戈義務時,這家就要真正的添置一把刀了,甚至親朋族人會送“醵鐵”為禮物。
若是進行人口普查,隻要數一數這家都有多少刀就可以了。“苟欲調查該處人口,入門而數其刀,即可得最确之數。”
王葉兩家的械鬥武器可不僅僅是刀矛這般冷兵器,他們還有土槍土炮這些熱兵器,“軍器除刀矛外,亦有舊式大炮,以備抵禦沖鋒。”
械鬥
他們這已經不是械鬥,而是一場小型戰争。
“每次臨陣,必有一二舍身劫炮之人,于兩軍相近之時,沖入敵陣,以移動其射擊之方向。”
每次械鬥,王葉兩家都要準備一些族人充當“敢死隊員”,他們的任務隻有一個,就是“劫炮”,打掉對方最大的威脅,“往往借一二之生命,以制全勝也。”
因為帶有複仇的性質,械鬥戰敗的一方将面臨毀滅性打擊。
“得勝之後,對于敗北者,不徒待之如俘虜,尤必襲入該村,殺其婦孺,毀其廬舍,填塞其井,鏟盡其苗。”
這比戰争中軍隊的殘暴行為不遑多讓。
所以王葉兩家在械鬥之前,都會将婦孺老幼以及孕婦送往其他村落,以防自己戰敗,他們遭受滅頂之災。
李定夷無比感歎:“其慘無人理,可謂極矣。”
兩家械鬥開始,縣官也約束不了,隻能宣布戒嚴,“即無一日不在戒嚴之中,不得不時時戒備之。”
等到械鬥結束,勝負已分,縣官又不得不出面平息事件,“縣官例 應下鄉檢驗,勒交真兇。”
畢竟死了不少人,從法理上必須要懲罰兇手。都是族人,都是為了宗族,如何交出去應對縣官呢?
王葉兩家自有辦法。
“村人則待判定論抵幾人,乃至祠中招人替罪,替罪人之撫恤,例定三百元。”
宗族找人頂罪,頂罪者可以獲得三百元作為撫恤金。
三百元,這在當時可是一大筆錢,“三百元之撫恤,厚利也。”
重賞之下,很多人願意替人頂罪,甚至争搶頂罪。
“村中無業之人,無不争先投報,往往有限于定額,不 克遂願。而扼腕不置者。”
贛北樂平人向來習武成分,民風彪悍,根本不怕死,“謂慷慨替死榮名也”。
對于戰死的族人,自然遷入祠堂隆重紀念,而且會保留他們械鬥時的“血衣書記名号”,“藏之祠中”,留給他的後人後等其後人長大後,“于伏臘之際指示之,并說明其緻死之慘狀,以鼓勵其報仇之心。”
就這樣,王葉兩族仇恨越結越深,“其殺敵之思想,已養之有素,自然一發不能遏抑也。”
王葉兩族械鬥,往往葉姓敗多。光緒三十年間兩族械鬥之後,葉村被毀,到了民國時期,葉村“猶結茅為居,元氣大傷”。
葉姓耿耿于懷,某年“忽遇風災,葉姓茅屋,多被吹坍,觸景傷情”,葉姓決定報仇雪恨,得知王姓“因大雨屋漏,軍器戰衣,均已潮濕,取曝于曬場”,便決定再次械鬥,一雪前恥。
這次幸虧被縣長得知,“即行邀集各鄉正紳馳赴兩姓再四開導”,更是“一面電請軍隊來鄉彈壓”,最終制止了王葉兩姓的這次械鬥。
否則一場惡鬥下來,王 葉兩姓又不知道會傷亡多少人。
江西斯巴達,不僅是戲稱,更是江西宗族械鬥風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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